房地产招标采购公告(合浦县人民法院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桂0521执恢6号

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定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2025年11月21日10时(若延时至延时结束)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779/05,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上依法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位于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东旭度假楼A3号房地产(现门牌号:合浦县廉州镇还珠南路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合房权证廉州字第0001292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合国用(2005)字第13733号】,房屋建筑面积:830.0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6.64平方米,一楼房屋在原租赁期限内(即截止2026年10月22日)带租拍卖,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详情请看附件:至胜房地(估)字第W24101293BH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北海展飞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地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预约电话:18377935530(展飞辅拍)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竞买成功。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有竞买人出价的,则自动迟延5分钟,直至再无竞买人出价。
五、竞价时间、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00至2025年11月21日10:00(若延时至延时结束)。
二拍起拍价:2762274元,评估价:3452842元,保证金:5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六、特别提醒:
1、不动产过户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并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2、拍卖标的按权利现状拍卖和交付,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3、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土地或房屋的,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4、若拍卖标的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在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5、买受人竞买成功并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
七、税费的负担:
1、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2、办理成交拍卖标的物过户登记所需的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由买受人承担的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出卖人(标的物原权属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在30日内先行代缴,然后凭缴税(费)票证到本院办理退款手续。逾期缴税(费)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接收以物抵债的,所需缴交的税费承担方式与拍卖成交的相同。申请执行人垫付了被执行人应缴纳的税费作为申请执行人未受偿部分继续执行。
3、物业欠费情况说明: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标的物原权属人承担,成交之后的由买受人承担。如因标的物原权属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未能正常交付的,则交付前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原权属人承担。具体欠费情况竞买人应自行前往相关物业管理处或者水电费管理部门了解,以实际欠费为准。
八、竞买说明:
1、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如需委托他人代为竞拍的,需在拍卖开始七日前向本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否则,成功竞买人即视为买受人。
2、竞买人需要注册有支付宝账户,无支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3、竞买人须在自己的账户里储蓄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结束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户名:合浦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浦支行,账号:624987935836。未能竞得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除锁定。保证金在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4、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可以通过网络支付,也可以通过传统方式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5、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6、在拍中恶意抬价、扰乱拍卖秩序的竞买人,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七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的,请于拍卖开始七日前内与本院联系,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标的物的交付:买受人支付全部拍卖款后,本院向买受人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裁定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注意: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并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院监督电话:0779-7216523(彭法官)
本院地址:广西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138号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377935530(展飞辅拍)

合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地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