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佳木斯市建三江新辉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佳木斯市建三江新辉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建三江新辉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鸭绿河农场
建设单位:佳木斯市建三江新辉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情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鸭绿河农场,租用原磨米厂闲置厂区建设本项目,利旧现有厂房建设本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00平方米,包括1栋70平方米的办公室,利用现有1处540平方米的厂房,厂房内设置170平方米的拆解车间、1间10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新建800平方米的折叠式不露天防雨棚作为待拆解农机暂存区以及200平方米的成品库房。项目年拆解量约为300辆,折合年拆解能力约为900吨。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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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