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招标采购公告(2025)



电子交易编号
DZJY-三元里(泰安日用)LX20250160-2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挂牌简易交易
交易组织方
街道交易站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保证金
0.00
资产交付方式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自动审核

租赁年限(年)
2.00
租赁年限(月)
0.00

竞价资质要求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三元里村第十三经济社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松柏北街77号首层;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松柏北街61号、73号第二层;白云区兴泰路78号首层;白云区兴泰路64号、80号第二层
011105001013-02-0003
D246
商铺
建筑面积
19.22
平方米
962.00
元/宗·月

泰安广场D246小额交易竞投公告[招租中]

交易编号:

交易编号: 三元里(泰安日用)LX20250160

   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定于 2025-11-05日0:00时对泰安广场D246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本次交易机构为:街道交易站,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松柏北街77号首层;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松柏北街61号、73号第二层;白云区兴泰路78号首层;白云区兴泰路64号、80号第二层
011105001013-02-0003
D246
19.22平方米
19.22平方米
962.00元/宗·月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松柏北街77号首层;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松柏北街61号、73号第二层;白云区兴泰路78号首层;白云区兴泰路64号、80号第二层
商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三)其它资格条件:本单元只作办公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使用场地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与第三方联营。 。    备注:无 。    租赁年限:2.00年。    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加价为10.00元的整数倍。

 
三、报名流程

 
  (一)、在竞投公告的附件中下载竞投相关资料(《交易方案》《合同样本》《交易规则》等)。   (二)、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提交报名资料,待交易机构组织审核工作。交易机构将以书面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名人资格审查结果。   (四)、现场竞投的,通过审查的报名人交纳保证金后,自行向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具交易保证金汇款单,将村社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材料提交给交易机构(在区交易中心、钟落潭镇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直接汇款交纳保证金即可)。    。   (五)、经交易机构组织人员确认保证金交易成功,报名人获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资料包括:

 
     (1)、现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请于2025-11-05至2026-11-05,上午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3:59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提交。   说明:   (1)、意向方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竞投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二)交易保证金金额: 0.00 元。

 
  (三)竞投保证金汇款账户以报名时获取的指定保证金账户为准,意向方获取的交易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仅对本项目的本次报名有效。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2.一宗交易对应一份保证金,参与多宗交易需分开交纳多份保证金(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对应的区交易编号)   3.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转账信息由银行自动核对,核对不通过将自动退回,若转入交易机构的非保证金账户,误缴交易保证金须按流程在本次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汇款账户。   4.请及时做好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工作,避免各种原因导致保证金缴纳失败或晚交。

 
六、竞投时间:

 
现场交易:请成功报名人在2025-11-05日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现场参与竞投会,请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签到及相关工作,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可能因出现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投诉而推迟竞投会时间,如有推迟将另行通知竞投会时间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街道交易站交易机构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燕嫦

 
   联系电话: 13763328229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庾小姐

 
   联系电话:86560891
 
 

 
   联系地址:机场路22号305三资办公室
 
 

 
   指定网址: 3z.by.gov.cn
 
 

 
   交易监督机构监督人: 李俭聪、骆翠玉、李燕珊
 
 

 
   交易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86560891
 
 

 
九、附件

 
  (1)交易方案: 交易文件.doc

 
  (2)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doc

 
  (3)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doc

 
  (4)成交确认书模板: 成交确认书模板.doc

 
  (5)资产的现状图: 资产的现状图.doc

 
 
 
街道交易站

 
 
 
2025年11月14日    

状态
出价人
价格
出价时间

1

2

3

4

5

序号
状态
电子交易号
标题
交易方式
竞投开始时间
竞投结束时间
交易保证金(元)
操作

1
交易中
DZJY-三元里(泰安日用)LX20250160-2
(当前交易) (简易)泰安广场D246
简易交易-先到先得阶段
2025-11-05 00:00:00
2026-11-05 23:59:00
0.00

2
结束
DZJY-三元里(泰安日用)LX20250160-1
(简易)泰安广场D246
简易交易-挂牌竞价阶段
2025-11-17 10:00:00
2025-11-17 11:00:00
0.00

(一)挂牌竞价阶段: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期间为挂牌竞投公告阶段,在此期间,竞投意向人均可报名。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投资格确认需竞投人登录系统进行查询。挂牌竞投公告阶段有竞投意向人报名成功的,于    年  月  日(一般为公告结束次日,非工作日顺延)   时到   时开展竞投。
2.竞投期间,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项目的竞投规则进行报价,在不低于交易底价的前提下,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请竞投人务必谨慎报价,竞投人一经报价,不予撤回或修改。后续竞投人应以高于上一位竞投人的价格进行报价(高出部分须为竞投阶梯的整数倍),后续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如在竞投计划结束时间前3分钟内无竞投人报价,此期间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有竞投人在竞投计划结束时间前3分钟内报价,系统自动将报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报价,系统自动结束竞投,以最后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本次竞投对优先权人给予优先权的安排。优先权人在竞投过程中参与报价,当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时,优先权人可以选择以该最高报价相同的价格行使优先权。若优先权人行使上述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不再加价,竞投活动结束后则最高有效报价的优先权人成为竞得人;若非优先权人再行加价,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或加价,竞投活动结束后则最高有效报价的非优先权人为竞得人。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果有多位优先权人同时行使优先权且无人加价,法定优先权在先,竞投活动结束后则确定其为竞得人;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或线上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二)先到先得阶段
    挂网竞投公告阶段结束后,若竞价环节无人报名、无人出价或出价后未按约定签署合同,交易项目自动转入先到先得环节。在此期间,若有意向方完成报名和交易保证金缴纳并出价的,则视为交易成功,无需再次竞价。若报名后意向方拒签合同,则交易项目继续转入先到先得环节,直至意向方成功签约或挂网时间结束。

—1—合同编号:商铺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公司□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商铺概况(一)甲方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兴泰路44、78号首层;42、46、60、62、80号第二层、三元里街松柏北街77、81号首层、61、73号第二层、55号1-5层广州市三元里泰安日用化妆品市场座层号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商铺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已将出租的商铺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商铺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美容美发行业用途。如乙方需要改变商铺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第二条租赁期限(一)本合同下的商铺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约定、规定缴纳。(三)计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及支付(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元作为履行本合同—2—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注:合同履约金可设置在合同单月租金的2-12倍范围内)。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商铺完好交还给甲方后五天内,乙方向甲方出示保证金收据后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非不可抗力原因终止经营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在书面解约通知发出并经承租方签收之日起60天内收回乙方租赁上述商铺的使用权。(二)租金标准(选择一种)租金方式采用第2种方式计算:1.多期有递增方式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每月应缴纳租金总额为:元(大写:);租金自第年起开始递增,每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或元。2.多期无递增方式租金单价为:元∕平方米/月,租赁面积为建筑总面积。乙方每月应缴纳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三)租金支付方式(选择一种)租金支付方式采用第1种方式:1.分期付款方式租金按两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期开始十天内支付当期租金。其中,租金¥元(大写:零元整),服务费¥元(大写:零元整)(广州市三元里盛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确认收到乙方租金的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方式支付租金,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款账户信息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银行账号:开户行:(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租金,凡拖欠租金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租金1%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十五天,即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租赁物,甲方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缴拖欠的包括但不仅限于租金、水电费和违约金的权利(违约金最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标的的30%)。(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清洁(垃圾)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或第三方缴交上月水费、电费、清洁(垃圾)费,水、电费按照政府规定的水电价格据实收取。—3—第四条商铺移交(一)甲方于年月日前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二)乙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商铺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商铺现状符合乙方的租赁要求,双方按商铺现状租赁。(三)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商铺现场,乙方对商铺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商铺交付后,乙方应当场签具《资产移交证明书》给甲方。乙方如不签具《资产移交证明书》或无故不接受移交,经甲方书面通知移交后,视为甲方已按约定履行商铺移交义务。(四)如甲方无故未按时交付商铺给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__20_%。(五)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1天内将商铺完好归还甲方。如迟延清退商铺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商铺。第五条商铺经营要求(一)本合同铺位用于经营美容美发行业,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如乙方变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能经营。;(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业前自行依法领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商铺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乙方应依法向消防机关办理消防申报(验收)手续,办领有关消防证照。乙方在承租物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或对外营业。乙方不得在承租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铺位前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商铺使用要求(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商铺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商铺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二)乙方对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商铺结构造成不良影响。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1.依附于承租商铺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归甲方所有;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4—第七条商铺转租、租赁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经甲方民主层级表决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清理好原合同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后可将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2.转租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3.确认转租户与乙方需具有相同的资质条件,且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进行;4.乙方应在转租协议中列明,若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协议应同时终止;5.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转租协议的同时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甲方或乙方终止解除或本合同时,转租协议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并依原样完好归还租赁商铺及所属设施。承租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原件,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1日内交甲方存档;6.无论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7.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8.乙方将经营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转租给第三人的,租赁年限在1年以上(含1年)且一次性收取第三人约定期限内的租金的,乙方必须在收到该第三人租金后5日内,按与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同等期限内该租赁合同项下出租资产面积的租金给集体经济组织。如发生租赁转让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1.租赁转让期限:租赁转让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2.用途限制:进行租赁转让的资产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3.资质要求:确认租赁受让方与乙方需具有相同的资质条件,且在不改变合同关系内容的前提下进行。乙方应督促租赁受让方签署租赁合同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备存,并提供正本核对;4.合同关系约定:乙方应在租赁转让协议中注明,原先甲方与乙方合同关系解除,实际资产租赁合同执行双方为甲方和租赁受让方;5.保证书签署:乙方须要求租赁受让方在签署租赁合同的同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于本合同中有关租赁转让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甲方终止或解除与租赁受让方的租赁合同时,租赁受让方无条件迁离资产,并依租赁合同签订时的原样完好归还资产;6.纠纷处理:无论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因租赁转让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概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7.税费承担:租赁转让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8.租金支付:乙方将经营使用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租赁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与乙方合同关系解除,租赁受让方需按与集体经济组织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标—5—准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租金。第八条商铺土地征收、征用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或城市建设需要、需征用乙方租用商铺的土地或物业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室内装修、设备搬迁等费用补偿。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全部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九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4.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免租期,要求乙方补交免租期租金;6.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7.若因物业的报批报建、权属状况、未办理产权证等原因,本合同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不成立、未生效或无效,甲方对此无过错,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且乙方自愿放弃要求甲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厂房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书面确认收回厂房之日止,同时乙方应按期足额缴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网络费)等费用;8.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乙方提供相应的商铺。(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商铺及所属设施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甲方沟通协调;2.乙方应合法经营,按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在其承租期内进行各项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物业税、工商税费及水电费等),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乙方存在转租、分租情况的水电费按照政府规定的水电价格据实收取。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通过物业费(不得以水电价格、用量、金额挂钩或为基数计算)、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乙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本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3.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4.乙方租用物业后若需安装户外广告牌,须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加装。—6—因(1)乙方在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而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2)因广告牌倒塌、脱落、坠落或者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安装的,出现安全事故,上述情形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若甲乙双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或租赁期满,乙方必须自行出资拆除广告牌,恢复物业原状,方能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5.租赁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年限届满后1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置,并且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6.本合同商铺仅用于合法经营,甲方可定期到出租物业进行检查,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乙方发现出租物业、空地内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配合处理。甲方及乙方均应当配合所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的处理措施,否则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返还保证金及已支付租金等责任,并可以就实际遭受损失要求乙方赔偿;7.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保证该商铺内设备的无损(自然折旧及不可抗力原因而引致的损毁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设施设备毁损、其他商铺及其设施设备毁损、公共系统及公共设施设备毁损的,均须由乙方负责自费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甲方对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定期维修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第十条合同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二)租赁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已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不作退还,并收回出租商铺及所属设施: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商铺及所属设施结构;4.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租赁用途;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7.拖欠租金1个月以上(含本数);8.一经发现乙方利用租用物业从事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或租用物业为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仓储、运输等服务;或租用物业用作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或租用物业用于无—7—证办学,经营“散乱污”行业和不符合工商、环保要求的行业;或租用物业进行违规违法建设、贩(藏)毒、吸毒、卖淫、诈骗以及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行为的;或违反我国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及各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经甲方对应的民主层级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变更或解除。甲方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后应进行公示告知本经济组织成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五)甲方无故逾期一月未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承租方(竞得人)明知出租物业存在瑕疵,仍参与竞拍或主张合同无效的,应当向出租方赔偿空置租金损失(不满六个月按照六个月计算空置租金损失);出租方还有权没收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向承租方(竞得人)主张合同总金额30%的损失。此条款在合同撤销、无效后,该条款仍然有效,并做为合同结算和清理的依据,双方均予以认可。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等费用由法院判决决定。第十三条其他约定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对该商铺重新进行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权;2.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通过以下地址进行文件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微信等联系方式):甲方(联系地址、邮箱):乙方(联系地址、邮箱):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向对方发出的文件均以书面为准,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本合同所载双方的通讯地址和电子邮箱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本合同所载送达地址所发出的函件,一经交寄或发出即视为送达;一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文件,以投递到对方电子邮件服务器视为送达。一方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文件,对方同住近亲属签收的,视为对方本人签收;任何一方均应当保证及时签收对方的邮件,且不得拒收对方邮件,如发生无人签收或者拒收,以无人签收或者拒收之日视为送达。第十四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8—街三资办及联社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签署页: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受托人/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简易交易交易规则(参考模板)项目编号:本交易服务机构受委托,以简易交易方式对广州市白云区物业(以下称租赁标的物)进行招租。为确保本次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本交易服务机构根据《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交易规则》。一、特别提示凡参加本交易机构网上交易活动的意向方应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汇缴交易保证金前,意向方须认真阅读白云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平台的交易公告、交易规则、承诺书等相关内容。意向方一旦参与(以提交报名资料为准)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意向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的一切约定,并愿意按本《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享有相应权利。二、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标的物基本信息、交易条件等详见出租方提供的《交易方案》和《交易合同》样本,其他事项由意向方自行向出租方了解,本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上述信息承担任何责任。三、报名事项(一)注册账号(已注册账号的用户可以直接报名)意向方须通过白云三资微信小程序或白云区三资平台(http://3z.by.gov.cn)注册账号。意向方需根据其具体身份(独立法人、个体户、自然人)选择对应的身份填写信息,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意向方的注册身份信息必须与后续缴纳交易保证金的身份信息、签订合同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请意向方谨慎填写。填写的信息提交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账号注册工作才正式完成。账号注册及相关操作指引网址:1、电脑版:http://3z.by.gov.cn/tdlzdzjy/dzjy/jydt.do;2、微信小程序版:(二)报名登记及审核报名截止前,意向方须知悉交易公告及其附件内容,签订电子版承诺书,线上完成报名登记手续及上传报名所需资料。系统自动根据报名方信息进行审核,意向方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四、交易保证金管理(一)本项目交易保证金金额:元(大写:整)(二)交易保证金指定汇款账户:收款单位开户行(三)交易保证金有效到账时间:见交易公告(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意向方须使用其名下账户在规定时间内向本交易服务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汇缴交易保证金,方可获得竞投活动参与资格成为竞投人。意向方应在汇缴交易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的有效缴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三资交易系统识别交易保证金到账后方可获得竞投参与资格成为竞投人,报名结果需登录平台查询。本项目暂不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不能显示汇款账户信息的第三方平台转账,如意向方未按规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导致不能获得竞投参与资格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责任。(五)交易保证金的退回:无效交易保证金、未竞得标的物的竞投人交易保证金于结果公告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回(竞投人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按本规则第七条进行处理)。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竞得人的合同履约金等,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自行向出租方补足;若划扣完毕上述所有款项后仍有剩余的,余款按原款汇入路径无息退回给竞得人。若出租方或竞得人未能及时出具相关函件导致相关方利益受损的,由出租方或竞得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五、竞投时间及方式(一)挂牌竞价阶段:1.年月日-年月日期间为挂牌竞投公告阶段,在此期间,竞投意向人均可报名。在网上报名时,必须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竞投资格确认需竞投人登录系统进行查询。挂牌竞投公告阶段有竞投意向人报名成功的,于年月日(一般为公告结束次日,非工作日顺延)时到时开展竞投。2.竞投期间,所有竞投人都可以按照本项目的竞投规则进行报价,在不低于交易底价的前提下,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请竞投人务必谨慎报价,竞投人一经报价,不予撤回或修改。后续竞投人应以高于上一位竞投人的价格进行报价(高出部分须为竞投阶梯的整数倍),后续竞投人一旦报价有效时,前一次报价的竞投人报出的价格则自动默认为“非最高价”。如在竞投计划结束时间前3分钟内无竞投人报价,此期间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如有竞投人在竞投计划结束时间前3分钟内报价,系统自动将报价时长顺延3分钟,等待下一次报价,以此类推,直至无人报价,系统自动结束竞投,以最后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存在优先权情况下保留)3.本次竞投对优先权人给予优先权的安排。优先权人在竞投过程中参与报价,当非优先权人报出当前最高价格时,优先权人可以选择以该最高报价相同的价格行使优先权。若优先权人行使上述优先权,且非优先权人不再加价,竞投活动结束后则最高有效报价的优先权人成为竞得人;若非优先权人再行加价,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权或加价,竞投活动结束后则最高有效报价的非优先权人为竞得人。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如果有多位优先权人同时行使优先权且无人加价,法定优先权在先,竞投活动结束后则确定其为竞得人;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或线上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二)先到先得阶段挂网竞投公告阶段结束后,若竞价环节无人报名、无人出价或出价后未按约定签署合同,交易项目自动转入先到先得环节。在此期间,若意向方完成报名和交易保证金缴纳,在不低于交易底价的前提下,以意向方出价时间为准按“先到先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意向方一旦出价则视为交易成功,无需再次竞价。若竞得后竞得人拒签合同,则交易项目继续转入先到先得环节,直至意向方成功签约或挂网时间结束。六、成交签约(一)交易竞投结束当日,由交易机构发布交易结果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竞投活动结束后次个工作日开始计算)(二)签订合同。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至出租方办公地点与出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如竞得人无法联系出租方的,应在签约时间内联系本交易机构(联系方式见交易公告)协调签约事宜,签约完成后由交易机构发布成交公告七、违规责任(一)竞得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资格:1.参与竞投过程中串通报价,牟取私利的;2.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与竞投的,影响较大的;3.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妨碍交易公平进行的;4.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约定缴交有关应付价款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二)竞投人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名时所交的交易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1.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参与竞投过程中串通报价,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报名参与竞投,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竞投,妨碍交易公平进行,并经核实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4.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5.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划归出租方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八、风险提示及其他(一)本次交易活动对交易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权属情况、消防/规划/报建现状、现有的房屋结构、交付使用现状、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交易。本交易服务机构及出租方声明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交易规则》中的规定及要求,如对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有任何疑问均可自行向有关政府部门查档或向出租方询问了解,竞投人一旦参与报价即视为其已经知晓该交易标的物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物现状和权属状况,遵守项目公告、本《交易规则》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享有相应的权利。(二)意向方须仔细阅读项目的相关资料,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对交易标的物作出充分的了解,并对竞得该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不依赖于出租方及本中心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同意本交易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物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竞投所带来的所有风险。(三)使用三资交易系统特别提醒事项:1.意向方应认真填写注册报名,申请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意向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被资格确认的,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意向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位意向方使用,任何使用意向方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三资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意向方的行为,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如意向方发现注册账号及密码被冒用或盗用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交易服务机构,由本交易服务机构提请交易管理机构、三资交易系统技术维护公司采取相应措施,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之前,本交易服务机构对已发生的行为及导致的意向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为确保正常参与竞投活动,意向方应在参与交易活动前仔细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或手机等设备的运行环境。如因意向方所使用的浏览器存在兼容性问题或其他软件故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投交易活动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网络竞投交易活动的时间以三资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交易平台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或逾期参与竞投报价的,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6.因意向方使用的计算机、手机或其他设备遭遇网络异常、病毒入侵、其软硬件出现故障等情况或由于遗忘密码、因操作失误被锁住密码等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在三资交易系统进行报名、竞投等操作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交易活动不中止。7.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三资交易系统无法继续网络竞投活动的,本交易服务机构有权视情况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投活动及确定后续有关处理方式。因上述情况导致网络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等情形的,本交易服务机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邮件等形式告知项目竞投人或竞投意向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上述情况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8.如本交易服务机构发现或接到有关人员举报意向方之间采用同一IP地址进行网络竞投的证据,视为意向方之间互相串通,本交易服务机构有权中止竞投过程、废除交易竞投结果,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9.本场竞投活动的相关信息在白云区三资平台(http://3z.by.gov.cn)、三资交易系统发布以及由本交易服务机构通知,意向方应随时予以关注,否则因意向方未及时关注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意向方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0.在任何情况下,本交易服务机构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由于意向方使用或无法使用三资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网站服务异常或意向方终端设备原因等)所造成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直接、间接赔偿责任),该条款适用于所有基于债权、物权等产生的责任纠纷。11.对于注册、报名、竞投等操作的未尽事项请前往三资交易系统查看《白云区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及观看操作指引视频。九、附则(一)在交易活动中,为维护集体资产权益,反对和抵制任何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等行为,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参与本次交易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有欺诈、串通压价、商业贿赂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记录其失信行为,限制其参与白云区其他集体资产交易。(二)交易保证金账户开立单位对交易保证金进行监管,对交易保证金的安全监管承担法律责任。(三)竞得人应按照本《交易规则》所附的《交易合同》样本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与本《交易规则》所附的《交易合同》样本相比有实质性修改的,本交易服务机构将不予备案并办理相关后续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出租方与竞得人承担。出租方与竞得人在履行《交易合同》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合同各方依法解决。本交易服务机构不与任意一方承担连带责任。(四)因出租方、交易监管部门提出延期、撤销或中止交易,或因不可抗力等非本交易服务机构原因而延期、撤销或中止交易活动的,本交易服务机构不就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利息、资金占用损失或其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五)本交易服务机构仅根据出租方委托的服务内容及范围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因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或其他出租方提出的涉及意向方等利害关系人的交易要求或行为导致的利益纠纷,意向方应依法自行向出租方提出利益诉求,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六)本交易服务机构对本《交易规则》具有最终解释权。《广州市白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附件10成交确认书项目编号:出租方:承租方:交易服务机构:兹因受出租方委托,通过公开市场方式出租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物业(以下称租赁标的物),并于年月日组织了该项目的公开竞投活动。现三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一、承租方已认真审阅该项目所涉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规则》)及其附件等),对该项目设定的《交易规则》和程序无异议。二、三方共同确认,在本次竞投中承租方以首年租金每月:____佰___拾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_______元/月)承租租赁标的物。三、承租方承诺在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开始计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履约金。否则,愿意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四、本成交确认书1式3份,出租方执1份,承租方执1份,交易服务机构执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五、本成交确认书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交易服务机构:经办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