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吴忠新区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1-06
项目名称
吴忠新区医院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街455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
48.63
建设单位
吴忠新区医院
法定代表人
张宝财
联系人
王莉莉
联系电话
139****5501
项目投资(万元)
1100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1-13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吴忠新区医院(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5467040464030011A1001,诊疗科目中包含“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建设单位已办理多证合一,于2018年8月3日核准放射诊疗许可,许可项目:放射治疗、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单位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宁环辐证[N0037]。种类和范围:使用I类放射源;使用II类、III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1日。因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需要,建设单位新购1台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安装在医院住院部1楼由原CT机房改建的CT室(2)内使用。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已委托有资质的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报告编号:YP6420250473-001。该项目现已完成机房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检测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确保该项目放射防护设施与措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保证建设单位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有效开展,建设单位委托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据此,长润安测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了该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承诺:吴忠新区医院 张宝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吴忠新区医院, 张宝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640302000001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X射线影像诊断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