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住宿餐饮用地招标采购公告(赤峰鼎铭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
挂牌价
12,969,800
元
保证金
3,000,000元
使用期限
至2053年10月15日
项目名称
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哈达和硕片区约13945.98㎡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N0109TD250175
产权子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5-11-06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5-12-03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资产概况
标的土地位于红山区哈达和硕片区龙头山路东、方圆街南、赤峰显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土地总面积约为 13945.98 平方米。所处区域条件相对较好,基础设施条件已达“七通”,条件较完善。区域内产业聚合能力较强,与红山物流园区、绒毛商城、红山区行政中心毗邻,产业聚集程度较优;基础设施状况完备程度较好,能够满足商业项目需求。(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
标的概况
标的坐落
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哈达和硕片区
基本属性
土地四至
以实际勘验为准
转出面积约(㎡)
13945.98㎡
转出期限
至2053年10月15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定用途
住宿餐饮用地
权属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权人
赤峰鼎铭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年限
2013年10月16日起2053年10月15日止
土地现状
转出方式
转让
是否属再次转出
是
是否有优先受让方
否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地上附着物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12969800.00
评估基准日
2025-09-17
评估机构
内蒙古仁达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12969800.00(含税价)
转出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出方名称:赤峰鼎铭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转出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
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转让标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证载面积13945.98㎡,产权证号为:蒙(2024)赤峰市不动产权第0085325号。依据评估报告显示:“估价对象规划用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规划容积率≤1.5。至估价期日,估价对象宗地内为待建空地,实际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外“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暖、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条件。”“估价对象绿地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24米。”“估价对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3年10月16日起2053年10月15日止,土地使用年期按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年28.10年设定。”2.重要提示:本次转让标的为转让方依法接收回的抵债资产,标的不动产权证已办理至转让方名下,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方须自行尽调了解土地开发、租赁情况及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要求,且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意向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3.本次标的转让接受现金支付或“现金+资产置换”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方式具有绝对优先权,无论“现金+资产置换”方式总价值高或低,均优先选择现金支付的意向受让方。若采用现金+资产置换方式,现金支付部分占本次转让总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40%。采用现金+资产置换方式的,置换资产需具备整体性,优先选择单一或集中式资产;若为分散资产,原则上数量不得超过3项(整体资产拆分办理多个房产证的除外)。置换资产需位于赤峰市区范围内,且需满足转让方办公使用需求;若置换资产质地优良、价值稳定且符合转让方核心需求,经转让方书面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地域限制。置换资产需经转让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资产置换定价的依据;受让方需在报名时提交置换资产的详细清单、权属证明及评估报告。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土地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不动产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5、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如为现金支付方式,则需一次性支付;(2)如为“现金+资产置换”方式,现金部分需一次性支付,资产部分需经转让方对资产进行认定(包括但不限于价值、区域、装修现状等)并完成该资产过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标的交割
详见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1.本次交易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挂牌期满后,(1)意向受让方报价为现金支付方式的: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2)意向受让方报价为“现金+资产置换”方式的: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其提供的置换资产需经转让方对价值、区域位置等核心要素进行审核认定,若转让方给予认定,该意向受让方即为最终受让方;如不予认定,则本次交易取消挂牌转让项目自动终止。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受让方。(3)意向受让方报价包括现金支付、现金+资产置换”两种方式的,现金支付方式具有绝对优先权,参照本段(1)意向受让方报价为现金支付方式要求确定最终受让方。2.确定为最终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须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竞价的须提供)并将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申请书原件、《现场勘验确认表》、主体资格证明、拟置换资产相关资料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转受让双方须在确定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3.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价款转付通知书》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以”现金+资产置换“方式成交的,中心仅结算交易价款现金部分。4.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协助受让方办理土相关手续。受让方按照转让协议履行相关承诺与义务后,正式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具体内容在双方交易合同文本中进一步予以明确) 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标的开发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25%以上且达到其他要求的转让条件后才可以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待达到转让条件后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5.土地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等)、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及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涉及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如涉及资产置换包括置换资产的过户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6.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联系人:鲍经理 13848061867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5-11-06 09:00:00 至 2025-12-03 17:00:00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3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12-0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3、处置方法:(1)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成交方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收取。
附件下载
申请书(鼎铭土地).doc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
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
何经理
咨询电话
1884765657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艳经理 13664816111
其 他
申请书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赤峰鼎铭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名称):我方就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哈达和硕片区约13945.98㎡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项目(项目编号:N0109TD250175)提出受让申请,请予以审核。本意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网络公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不追究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责任。2、我方已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公告披露的内容及标的的实际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因标的的任何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我方不会因标的的数量、质量、范围等存在瑕疵等任何原因违约,影响交易进程或追究贵中心及委托方任何责任。3、本次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的有关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我方已认真考虑了标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5、我方符合公告中提出的资格条件的要求,因资格条件不符产生的相关后果我方自行承担。6、我方拟受让标的支付方式:(1)现金支付方式¨,报价为:元。(2)现金+资产置换方式¨,现金报价为:元,拟置换资产相关资料详见报名附件。7、我方认可并按成交价款1%支付给贵中心交易服务费,以“现金+资产置换方式”成交的按本次公告转让底价计算交易服务费。8、我方保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公告约定及我方承诺履行义务。9、我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10、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保证金及处置”约定的相关内容。11、我方认可并接受公告中其他约定和须承诺的内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方(签章):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序号资 料 名 称要 求是否为必要资料1申请书签字按手印或盖章*2意向方主体资格证明,主要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等须在有效期内*3内部决策文件根据意向方实际情况提供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授权须提供5现场勘验确认表根据公告要求提供6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根据公告要求提供备注:1.所提供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公章,多页资料请加盖骑缝章;2.标注*号的为必提供项,未标注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现场勘验确认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意向受让方 我方已按照公告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边界进行明显标识,并指派专人带领意向受让方完成勘验工作,对意向受让方的勘验工作给予了全面的支持和配合。 我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实地勘验工作。我方在此郑重承诺:对标的数量、质量、范围等现状充分了解并予以确认,同时已做好勘验记录工作。因标的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转让方(签章):意向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意向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本备案表一式三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易中心”)、转让方、意向受让方各执一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赤峰市红山区桥北镇姚家洼居委会哈达和硕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住宿餐饮用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