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的受理公示

项目名称: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实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年11月6日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公示: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doc
信件反馈邮编:136200
地址:辽源市建丰路77号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办   
电话反馈:0437-3320190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俊男
联系方式
15844707727

建设地点
吉林 省 辽源 市 龙山 区 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财富北路 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地理坐标
东经 125 度 6 分 24.525 秒,北纬 42 度 54 分 14.222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68.60
环保投资(万元)
0.00

环保投资占比(%)
0.00
施工工期
1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0.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排放废气含汞及其化合物,且厂界外500m范围内存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因此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中)
审批机关:无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中)
审查机关:无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据调查,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尚在编制中,其上位规划《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于2020年编制,并于2021年取得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1)7号),《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暂未有成果,本项目与现有已批复总规并结合开发区现状进行符合性分析。
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名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2001年12月3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以吉政函[2001]141号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的批复》批准设立,规划总用地面积 15平方千米。2006年,辽源市人民政府通过辽府函[2006]40号《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更名的批复》,同意将“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更名为“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2019年,吉林省人民政府通过吉政函[201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同意在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基础上,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为14.38km2,不另设机构,与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共用同一机构,纳入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序列。2022年,根据吉政函〔2022〕15号 《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整合优化的批复》,同意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含高新区化工园区)与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整合优化。整合后开发区名称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16.22平方千米。
根据《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开发区分为公共中心片区、生态综合片区、向阳综合发展区、产业新城片区和文化新城综合片区。其中,公共中心片区功能定位主要为行政办公、商务及医疗卫生等;生态综合片区主要包括农林用地和水域,重点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向阳综合发展区主要依托辽源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主要为居住、行政办公、商务等。产业新城片区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区(主要发展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产业)、纺织袜业产业区(主要发展纺织袜业及袜业包装、配件等配套产业)医药健康产业区(主要发展医药制造、保健食品等产业)高精铝加工产业区(主要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及模块、板带材深加工、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等铝制品产业)、新能源产业区(主要发展锂电池隔膜、锂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器等新能源产业)和商贸物流产业区(主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保税物流等)。文化新城综合片区包括物流园区(主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保税物流等)、高精铝加工产业区(主要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及块板带箔材深加工、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等铝制品产业)、新能源产业区(主要发展锂电池隔膜、锂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器等新能源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区(主要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展示为一体的农业综合产业)。

本项目位于产业新城片区中的纺织袜业产业区(主要发展纺织袜业及袜业包装、配件等配套产业),作为纺织袜业产业区集中供热基础配套设施,符合产业发展规划。
目前,吉林辽源高新技术开发区最新总体规划《吉林辽源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正在编制阶段,规划环评也同步编制中。

2、产业定位

辽源高新区产业用地分布于东辽河沿岸南北二个区域,划定产业用地控制线总面积 908.77公顷。形成以纺织袜业、高精铝加工、医药化工(含氢氨醇一体化为主的氢能化工产业)、新能源汽车配套及现代服务业的“4+1”产业发展格局,致力从实体制造产业升级到“产、城、人、文、旅”共生共荣,高质量发展与产城融合新课标。

东辽河以南区域产业用地控制线面积846.47公顷,重点发展纺织袜业、医药化工、新能源汽车、高精铝加工、氢氨醇一体化为主的氢能化工产业、现代服务业;东辽河以北区域(原辽源清洁能源产业开发区)产业用地控制线面积128.05公顷。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制造、碳纤维产业并结合北部新区项目发展现代服务业产业。

现有企业位于东辽河以南区域,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用热专供企业,随着东北袜业园的发展,用热量增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采暖季正常工况下,启动3号锅炉130t/h,采暖季供热需求约115t/h左右,1号锅炉35t/h(备用)和2号锅炉75t/h(非采暖季使用)共同备用,备用负荷共110t/h,暂不能满足园区供热需求;非采暖季使用正常工况下,启动2号锅炉75t/h,采暖季供热需求约40t/h左右,1号锅炉35t/h(备用),暂不能满足园区供热需求。由于现有1台35t/h备用锅炉和1台75t/h锅炉在采暖季和非采暖季使用不同备用工况情况下规模不能满足东北袜业园实际用热需求,故扩建1号锅炉35t/h(备用),将其增容至42t/h。持续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供热,符合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规划要求。
3、用地性质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故项目建设符合园区用地规划。

4、供热规划相符性
根据现行有效的《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供热规划:开发区内供热规划分为4个分区,其中,产业新城片区中纺织袜业产业区生产和生活用热依托纺织袜业产业区内现有的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1台130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采暖期热源,1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非采暖期热源,1台35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备用热源)供给;产业新城片区其他区域生产和生活用热以及公共中心片区、向阳综合发展片区生活用热依托区内现有的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2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2台40th燃煤蒸汽锅炉和1台100th燃煤热水锅炉作为备用热源)及连昌锅炉房(现有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及1台在建的40th燃煤蒸汽锅炉)供给。文化新城(南部新城)综合片区生产和生活用热依托区外现有的大唐辽源发电厂(现有2台1065th燃煤蒸汽锅炉)供给。
本项目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现有供热情况,扩建35t/h锅炉35t/h(备用),将其增容至42t/h,持续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供热,符合供热规划要求。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中,暂无结论和审查意见。本项目分析与现行有效的《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

表3-1-1 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

序号

审查意见(吉环环评字(2021)7号)

相符性分析

是否相符

1

规划范围

开发区范围为东至开发区界限,南至辽源市区与东辽县交界:西至辽源市区与东辽县交界,北至东辽河。规划总面积66.55平方公里。

本园区属于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占地未突破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边界。

符合

2

基础设施规划

开发区分为公共中心片区、生态综合片区、向阳综合发展区、产业新城片区和文化新城综合片区。其中,公共中心片区功能定位主要为行政办公、商务及医疗卫生等;生态综合片区主要包括农林用地和水域,重点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向阳综合发展区主要依托辽源市中心城区,功能定位主要为居住、行政办公、商务等。产业新城片区包括装备制造产业区(主要发展汽车零部件及装备制造产业)、纺织袜业产业区(主要发展纺织袜业及袜业包装、配件等配套产业)医药健康产业区(主要发展医药制造、保健食品等产业)、高精铝加工产业区(主要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及模块、板带材深加工、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等铝制品产业)、新能源产业区(主要发展锂电池隔膜、锂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器等新能源产业)和商贸物流产业区(主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保税物流等)。文化新城综合片区包括物流园区(主要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保税物流等)、高精铝加工产业区(主要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及模块板带箔材深加工、铝合金汽车零部件等铝制品产业)、新能源产业区(主要发展锂电池隔膜、锂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机及控制器等新能源产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区(主要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展示为一体的农业综合产业)。

本项目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财富北路(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所在位置属于纺织袜业产业区,作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配套,符合基础设施规划。
符合

3

供水规划:产业新城片区生产和生活用水以及公共中心片区生活用水依托区外现有的东辽县净水厂(供水规模约2.0万m3/d实际供水量约1.0万m3/d~1.2万m3/d,水源取自聚龙潭水库)及区内现有的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供水规模约6.0万m3/d,远期拟扩建至8.0万m3/d,目前主要为区外的大唐辽源发电厂提供中水)供给;向阳综合发展片区生活用水以及文化新城综合片区生产和生活用水依托区外现有的辽河水厂(供水规模约3.0万m3/d,实际供水量约1.5万m3/d,水源取自杨木水库)供给;生态综合片区无供水规划。

本项目位于产业新城片区,依托厂区内现有供水系统,厂区现有生产用水取自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备用水源为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中水,能够满足需求。
符合

4

排水规划:区域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产业新城片区中高精铝加工产业区、医药健康产业区、纺织袜业产业区及新能源产业区部分区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经管网排入区内现有的辽源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1.2 万m3/d,实际处理量约1.0万m3/d)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东辽河。产业新城片区中商贸物流产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区及新能源产业区剩余区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排入区外在建的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规模为5万m3/d,远期设计规模为20.0万m3/d)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排入东辽河。文化新城综合片区、公共中心片区、生态综合片区和向阳综合发展区产生的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与开发区生活污水一并经管网排入区内现有的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6万m3/d,实际处理量约10万m3/d~11万m3/d)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东辽河。

本项目位于产业新城片区中的纺织袜业产业区,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
符合
5

供热规划:开发区内供热规划分为4个分区,其中,产业新城片区中纺织袜业产业区生产和生活用热依托纺织袜业产业区内现有的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1台130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采暖期热源,1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非采暖期热源,1台35th燃煤蒸汽锅炉作为备用热源)供给;产业新城片区其他区域生产和生活用热以及公共中心片区、向阳综合发展片区生活用热依托区内现有的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友谊热源有限公司(2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2台40th燃煤蒸汽锅炉和1台100th燃煤热水锅炉作为备用热源)及连昌锅炉房(现有1台20th燃煤蒸汽锅炉及1台在建的40th燃煤蒸汽锅炉)供给。文化新城(南部新城)综合片区生产和生活用热依托区外现有的大唐辽源发电厂(现有2台1065th燃煤蒸汽锅炉)供给。

本项目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结合现有供热情况,扩建35t/h锅炉(备用),将其增容至42t/h,持续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供热,符合供热规划要求。
符合

6

燃气规划:规划中期,区内拟建1座天然气储配站。生态综合片区无燃气规划。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7

对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实施

鉴于开发区生态综合片区部分区域未纳入《辽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建议管委会尽快与辽源市人民政府沟通协调,确保开发区规划与辽源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三线一单”成果,细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严格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 年)》、《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辽源市东辽河河清断面改善和消除劣五类水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入区,重点行业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加快排水管网建设,积极推进辽源市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制定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方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并根据开发时序,逐步完成村屯搬迁。

本项目位于产业新城片区,依托厂区内现有供水系统,厂区现有生产用水取自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备用水源为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中水,不属于高耗水项目。
符合
9

鉴于辽源地区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开发区应严格落实《关于部分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19年第1号)要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新、改、扩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火电行业新建项目按照超低排放要求执行。同时,尽快协调推进辽源市政府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落实区域 PM2s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

为落实《吉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企业对现有3台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于2025年7月底完成。目前,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浓度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符合
10

开发区应严格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在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的区域不得私自取用地下水。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制定开发区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以及地下水污染应急响应预案,定期对区内地下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本建设项目为锅炉扩建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厂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进行地表防渗,符合要求
符合
11

禁止与所在功能区产业定位不一致的企业扩建,鼓励其进行升级改造或搬迁、淘汰,确保产业发展与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相协调。

本项目作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方向相符。
符合
12

落实《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氨磷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规划的医药制造类企业应优化生产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强化企业末端脱氨除磷处理。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的应按照《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要求,安装总磷总氮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3

(七)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核查区域VOCs排放重点企业清单,加强对VOCs排放重点行业监管,强化源头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并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4

按照《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中严格总量管控的相关要求,确定主要控制污染物因子总量管控限值开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纳入辽源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体系内并严格控制,做到科学调剂,合理使用。

根据企业现有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认定书(见附件6),企业已申请排污许可总量能够满足全场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需求。
符合
15

结合区内产业类型及布局分析潜在的环境风险,尽快制开发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按照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企业、开发区及辽源市政府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联动机制,实现有效衔接。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到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爆炸等,应采取得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修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各项降低风险措施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符合
16

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区内环质量和污染源监测计划,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落实竣工球保验收等环境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燃煤备用锅炉扩建项目,拟将现有1台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增容至42t/h。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中项目,因此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分区管控意见”符合性分析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函》(吉环函[2024] 158号),本项目与区域“分区管控”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

表1-1 与“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

本项目位于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ZH22040220002),见附图1。项目建设符合环境管控要求。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根据吉林省及辽源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本项目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生态保护相关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所以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辽源市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前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本项目受纳水体为东辽河,根据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月26日在其官网公布的《》,东辽河国控断面有3个,分别为大寿村、辽河源和河清,省控断面1个,为西孟桥,其中辽河源断面和河清断面未达到《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大寿村和西孟桥能够达到“十四五”水质目标,《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实施目标”如下:到2030年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全市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95%以上,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重污染支流水质全部消灭劣Ⅴ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断减少,全面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违规占用的河道滩地基本清退完毕;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城镇河段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不会改变区域的声环境功能;本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防渗硬化措施,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具体分析详见表1-2、表1-3及表1-4。

表1-2 本项目与吉林省总体准入要求符合性一览表

管辖区域

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本项目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禁止新建、扩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现行)明确的淘汰类项目和引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引入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区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现状企业,应制定调整计划。生态环境治理措施不符合现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资源能源消耗高、涉及大量排放区域超标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应制定整治计划。在调整、整治过渡期内,应严格控制相关企业生产规模,禁止新增产生环境污染的产能和产品。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属于允许类,且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现行)禁止准入类事项。

强化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和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以及涉及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其他具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备案。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在防止污染转移的基础上,应积极承接有利于延伸产业链、提高技术水平、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吸纳就业的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严格控制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新增产能,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退出时须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球团、焦炉、高炉等设备。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符合

本项目将现有1台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增容至42t/h。
重大项目原则上应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化工石化、有色冶炼、制浆造纸等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以及涉及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高VOCs 排放的建设项目,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水平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前提下,应当在依法设立、基础设施齐全并具备有效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内布设。

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准入条件,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
不涉及

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行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引领化工园区从规范化发展到高质量发展、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不涉及

污染物排放管控

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逐步推进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
符合

本项目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不涉及VOCs。
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符合

辽源市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目前区域属于达标区。本项目锅炉烟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推行秸秆全量化处置,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不涉及

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提标改造。超负荷、满负荷运行的污水处理厂要及时实施扩容,出水排入超标水域的污水处理厂要因地制宜提高出水标准。
不涉及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当保证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正常运转。
不涉及

环境风险防控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不涉及

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治理成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水源安全。
不涉及
资源利用要求

推动园区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园区。火电、钢铁、造纸、化工、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应推广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鼓励钢铁、火电、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不涉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黑土地保护,加大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可持续发展。
不涉及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规范实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管理和减量(等量)替代管理。

符合

本项目为备用燃煤锅炉扩建项目,备用锅炉(增容后为42t/h)本身燃煤量较增容前(35t/h)增加,但是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符合

本项目为燃煤备用锅炉扩建项目,吨位由35t锅炉增容至42t,超过20蒸吨/小时,不在《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禁燃范畴内。

表1-3 本项目与辽源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管控领域

环境准入与管控要求

本项目

空间布局约束

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工作。

不涉及
污染物排放管控

环境质量目标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2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2035年继续改善(沙尘影响不计入)。

符合

根据《吉林省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年辽源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废气采取有效措施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可接受。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5年,辽源地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河流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2035年,辽源地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在满足水生态功能区要求外,河流生态水量得到根本保障,水生态系统功能全面改善。

符合

本项目受纳水体为东辽河,根据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月26日在其官网公布的《》,东辽河国控断面有3个,分别为大寿村、辽河源和河清,省控断面1个,为西孟桥,其中辽河源断面和河清断面未达到《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大寿村和西孟桥能够达到“十四五”水质目标,《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实施目标”如下:到2030年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全市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95%以上,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重污染支流水质全部消灭劣Ⅴ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断减少,全面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违规占用的河道滩地基本清退完毕;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城镇河段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本项目废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东辽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污染物控制要求

水资源

2025年用水量控制在3.03亿立方米,2035年用水量控制在4.0亿立方米。

依托厂区内现有供水系统,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厂区现有生产用水取自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不影响辽源市的用水指标。

土地资源

202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70.45平方千米;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08.1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16.18平方千米以内。

不涉及

能源

2025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37.47(+36.3)万吨以内。(注:为解决辽源市政府呈报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辽源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在已分解的基础上增加36.3万吨,新增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仅允许用于解决辽源市政府呈报的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不可调剂为本地区其他项目使用;新增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不在已分解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内考核。)

符合

本项目为备用锅炉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
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ZH22040220002)

2-重点管控

空间布局约束

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环境准入条件。

2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符合

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待完成后,本企业严格按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落实。

2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污染物排放管控

1工业涂装、石化化工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企业属于控制重点,应推广使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提升工艺废气、尾气收集处置率。

2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强化堆场扬尘控制。

3一体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与节能降碳,推动大型燃煤锅炉、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氮氧化物减排,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改造提升工程试点。
符合

1、2不涉及;3本企业现有燃煤锅炉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包括本次拟增容的35t燃煤蒸汽锅炉。
环境风险防控

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2开发区应严格管理涉及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新建、改扩建项目。

3开发区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符合

规划环评正在编制中,待完成后,本企业严格按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落实。

本项目建成后,加强管理,配备足够的应急设施,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
资源开发效率

1完成吉林省下达的产能置换要求。各产业执行对应的清洁生产标准。

2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高污染燃料按照《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执行;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集中供热锅炉、热电联产锅炉除外);禁燃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要在通告划定范围和规定的时限内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在集中供热管网或者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改用集中供热或者改用天然气;未在集中供热管网或者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改用电、液化石油气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淘汰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3积极推进区内供热(汽)管网建设,尽快实现开发区集中供热。在实现开发区集中供热之前,应采用电加热或清洁能源作为过渡热源。园区新建供热设施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或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排放浓度限值。

符合

本项目为燃煤备用锅炉扩建项目,吨位超过20蒸吨/小时,不在《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禁燃范畴内。

本项目锅炉烟气执行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表1-4 本项目与重点流域(松花江流域)总体准入要求

管控领域

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符合性

空间布局约束

限制或禁止发展高耗水产业。严格环境准入,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禁止高耗水和污水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项目建设,对玉米深加工、化工、纺织印染、屠宰、钢铁、啤酒制造等污染负荷大的行业,加大清洁化改造力度,强化中水回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不涉及

河流沿岸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纺织印染等项目建设。

不涉及

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推进养殖产业有序转移,促进畜禽养殖布局调整优化。

不涉及

在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河流两侧一定范围内科学合理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

东辽河已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
污染物排放管控

严格执行《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满足《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满足辽河流域断面水质改善的需求,现有污水处理厂要适时进行提标改造,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

不涉及

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不涉及

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减量控害技术和统防统治,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量。

不涉及

加快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建设,严控入河湖污染源。

不涉及

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开展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建设。

不涉及

环境风险

防控

防范沿河环境风险,规范沿河化工园区布局,强化现有重点行业环境隐患排查,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不涉及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管控,完善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管理措施,保证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和安全。

不涉及

资源利用

要求

按照流域生态水量保障实施方案,统筹流域来水和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和任务,科学调控杨木水库、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水量,保障东辽河流域生态基流。

不涉及

引导推动造纸、石油化工、玉米深加工等高耗水行业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和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建设节水型企业。

不涉及

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

不涉及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满足“分区管控意见”要求。

4、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相符性
(1)与“吉林省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三个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5 与《吉林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符合性

《吉林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摘录

符合性分析

5.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实行煤炭消费指标管理。加快清洁能源和外来电力替代,大力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优化调控煤炭消费,逐步关停改造分散燃煤锅炉、热电联产以及小火电,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积极推广应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探索绿色电厂建设。加大经济政策调节力度,建立完善能源消费政策机制,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符合

本项目为备用燃煤锅炉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
6.继续推进清洁供暖。因地制宜推进清洁供暖,减少民用散烧煤。在中小城市适度建设燃煤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农村地区按照就地取材原则,重点做好生物质锅炉、户用炉具推广应用工作,扩大生物质燃料供热面积。具备条件地区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加快配套天然气管网和电网建设。进一步提高煤炭洗选比例,做到应洗尽洗。定期开展煤质检查,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地要全面摸清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散煤底数,制定清洁取暖散煤替代方案。

符合

本项目为备用燃煤锅炉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不需申请燃煤替代。
7.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严控新建燃煤锅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按照国家政策的调整和要求,逐步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符合

本项目为燃煤备用锅炉扩建项目,吨位由35t锅炉增容至42t,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
8.推动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进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的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华能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动35蒸吨及以上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本项目为燃煤备用锅炉扩建项目,吨位由35t锅炉增容至42t,现有工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9.加大燃煤锅炉监管力度。紧盯采暖期燃煤锅炉达标情况,充分利用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随机抽查等手段强化监管。对超标企业实行“冬病夏治”,非采暖期组织专家走访,及时解决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问题,督导相关单位对不能稳定达标的锅炉进行深度改造,提升达标运行能力。力争燃煤锅炉烟粉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
现有工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根据自动监测结果,能够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10.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工业污染源烟气高效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力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限期整改到位。全面加强工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现有工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根据自动监测结果,能够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11.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强化源头防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原料、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排放强度高的重污染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推进吉林建龙、吉林恒联精密、四平金钢、鑫达钢铁、通化钢铁5家钢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推动水泥行业污染治理设施超低排放改造。长春市、吉林市、辽源市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现有工程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根据自动监测结果,能够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24.有效降低采暖期大气污染负荷。制定燃煤供热锅炉错时启炉方案,实行隔时分批启炉。实行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每年采暖期结合实际及空气质量情况,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开展常态化错峰生产。坚持电力行业绿色调度,在保障冬季供热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优先调度可再生发电资源。
本项目为燃煤备用锅炉扩建项目。
(2)与《吉林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

表1-6 与《吉林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符合性

《吉林省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摘录

符合性分析

加强重点行业管控和清洁化改造。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和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分类管理,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企业一律禁止准入。全面推动农副食品加工、化工、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农药、电镀、染料颜料等行业实施绿色化改造,推进清洁生产,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

本项目左侧所列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吉林省、辽源市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环境负面准入清单及“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为锅炉扩建项目,各污染物经本报告要求环保设置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

7.推进“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对存在严重涉水环境问题的“散、乱、污”企业,按照规范改造一批、扶持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的要求,予以整改。
本项目废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自行处理。

(3)与《中共辽源市委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发[2022]9号)符合性分析

表1-7与《中共辽源市委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符合性

《中共辽源市委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摘录

符合性分析

到2025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每立方米29.5微克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1%以上,地表水I-Ⅲ类水体比例达到国家考核标准要求,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5%以内。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实现新的显著提升,全市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33.5%,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经有效治理后,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满足要求。本项目污废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自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并按相关标准建立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地,不得到处堆放。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满足要求。

4、本项目规划与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用地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

本项目满足所在地“分区管控”的要求,满足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区域无生态环境保护制约因素;在对各污染源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够满足达标排放,不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富北路,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备用锅炉扩建项目,拟通过在炉膛内增加膜式水冷屏的方式,将现有1台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1号锅炉)增容至42t/h。

锅炉运行制度: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为热电联产企业,发电量设计值保持不变,蒸汽量和燃煤量设计值均保持不变。当主锅炉(2号锅炉75t/h和3号锅炉130t/h) “不能用”(故障、检修)、“不够用”(生产负荷激增)、“不是保障系统连续、安全、稳定运行。采暖期,1号锅炉可以与2号锅炉同时运行,作为3号锅炉的备用锅炉;非采暖期1号锅炉也可以单独作为2号锅炉的备用锅炉。根据企业近几年锅炉实际备用情况调查结果,1号锅炉单独为2号锅炉备用时间约60天/年,1号锅炉与2号锅炉共同为3号锅炉备用时间约60天/年。1号锅炉全年启动时间约120天/年。
周围环境现状:敢只用”(极端风险、安全规范)时,即需启动备用锅炉,核心目标根据现场踏查,项目周边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本项目周边情况详见附图3。

表2-1 项目周边情况表
相对项目方位

现场踏查情况


紧邻园区内部小路,隔路为引松供水工程辽源高新区段配套工程泵站及棚户区(正在搬迁)


紧邻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印染厂
西
紧邻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紧邻河堤,隔堤为东辽河
最近敏感点

东侧约55m为棚户区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6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
2、项目组成

本项目涉及的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具体项目组成情况详见下表。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本项目依托的现有工程照片见附图5。
表2-2 项目主要工程表

工程组成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燃煤蒸汽备用锅炉

本项目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在1号锅炉炉膛内增加2片膜式水冷屏,额定蒸发量由35t/h扩容到42t/h,扩容后仍为厂区备用锅炉。
扩建

辅助

工程

办公
依托厂区现有办公室。
依托
除灰渣系统

依托现有灰渣分除方式,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送至灰仓;除渣系统采用机械干式输渣系统,炉渣经水冷式冷渣机冷却后由链斗输送机输送到渣仓。

依托

公用

工程

供电

依托厂区现有供电系统,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厂区现有项目用电接自本厂区内脱硫装置10KV变压器,脱硫装置10KV变压器低压母线配出电源,变频柜布置在现场;低压母线配出开关回路做为本工程提供保护隔离分界。
依托
供热

本项目自身不用热,无供热采暖需求。
/

供水

依托厂区内现有供水系统,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厂区现有生产用水取自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备用水源为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中水。

锅炉补水为中水经化学水处理后的软化水,依托厂区现有化学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清水池来水→清水泵→高效纤维过滤器→过滤水箱→过滤水泵→超滤系统→超滤水箱→超滤水泵→级反渗透系统→反渗透水箱→反渗透水泵→二级反渗透系统→除二氧化碳器→中间水箱→中间水泵→EDI装置→除盐水箱→除盐水泵→主厂房;规模:3×60t/h。
依托

排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及修改单,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关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要求:氨氮≤2mg/L)后排入东辽河。

依托

循环冷却水系统
依托现有1座自然通风冷却塔,设计冷却能力为3500m3/h。
依托

储运工程

贮煤场
依托厂区现有一座贮煤场,占地面积为1536.00m2。煤来源为吉林省龙家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褐煤,燃煤卸至厂区内的半封闭煤场内,然后经由推煤机进行场内堆煤。
依托

上煤系统
依托现有上煤系统,采用机械皮带输送系统,全程密闭。
依托

灰库

依托现有一座渣库,用于储存炉灰,占地面积为28.28m2。与现有一台75t/h锅炉共用。
依托

渣库

依托现有一座渣库,用于储存炉渣,占地面积为28.28m2。与现有一台75t/h锅炉共用。
依托

脱硫剂贮存系统
1座消石灰库,单座容积30m3,1个石灰石粉仓,单座容积30m3,与现有一台75t/h锅炉共用。
依托

脱硝剂贮存系统
脱硝还原剂为尿素,袋装尿素储存于锅炉厂房内北侧(占地面积为50m2),与现有一台75t/h锅炉共用。
依托

脱硫副产物暂存处
主要用于暂存脱硫石膏,占地面积50.00m2。
依托

环保

工程
废气处理系统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故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硫效率≥95.5%,协同除尘效率≥80%;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还原剂为尿素,催化剂V2O5/TiO2,脱硝效率≥80%,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70%,再经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与现有一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共用烟囱)。
依托
废水处理系统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东辽河。
依托
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设备。
/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

锅炉炉渣、炉灰、除尘灰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委托吉林省中诚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外运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
依托
危险废物

SCR废催化剂换下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
依托
风险

加强管理,配备足够的应急设施,建立完善的应急体系。

依托
3、本项目建成必要性

锅炉建设必要性:现有企业位于东辽河以南区域,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用热专供企业,随着东北袜业园的发展,用热量增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采暖季正常工况下,启动3号锅炉130t/h,采暖季供热需求约115t/h左右,1号锅炉35t/h(备用)和2号锅炉75t/h(非采暖季使用)共同备用,备用负荷共110t/h,暂不能满足园区供热需求;非采暖季使用正常工况下,启动2号锅炉75t/h,采暖季供热需求约40t/h左右,1号锅炉35t/h(备用),暂不能满足园区供热需求。由于现有1台35t/h备用锅炉和1台75t/h锅炉在采暖季和非采暖季使用不同备用工况情况下规模不能满足东北袜业园实际用热需求,故扩建1号锅炉35t/h(备用),将其增容至42t/h。
4、主要建构筑物
本项目属于备用锅炉扩建项目,拟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项目不涉及新建建(构)筑物,与本项目有关的厂区现有建(构)筑物主要为现有锅炉房、灰库、渣库、办公室、脱硫石膏暂存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
表2-3 主要建构筑物表
序号

建(构)筑物名称

占地面积(m2)

层数

1

锅炉房

1029.00

一层

2

办公室

462.00

五层

3

贮煤场

1536.00

一层

4

灰库

28.28

/

5

渣库

28.28

/
6

脱硫石膏暂存处

50.00

/
5、产品方案

本项目为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扩建备用燃煤蒸汽锅炉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产品主要为蒸汽。正常运行时采暖季使用3号锅炉(130t/h),非采暖季使用2号锅炉(75t/h),备用锅炉启动时,备用锅炉(增容后为42t/h)本身燃煤量较增容前(35t/h)增加,但是项目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产蒸汽量设计值不变,发电量设计值不变。
6、原辅材料
由于该锅炉为备用锅炉,且锅炉容量远小于正常运行的75t/h及130t/h锅炉,本项目建成后全场原辅材料使用量设计值不变,本报告仅针对使用备用锅炉情况计算。
(1)煤用量

本项目为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扩建备用燃煤蒸汽锅炉建设项目,扩建前后1号锅炉使用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表2-4 原辅材料情况表
名称
锅炉吨位

用量

储存位置

来源

(t/h)
(t/d)
(t/a)



35(增容前)

8.67

208.08

24969.60
贮煤场
外购

42(增后前)

9.45

226.80

27216.00
增量
0.78
18.72
2246.40
注:调查35t/h备用蒸汽锅炉以往运行情况,全年启动时间约120天/年,年利用时数按2880h计。

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为23.5万t/a,目前实际用煤量约为20万t/a,本备用锅炉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变,实际用煤量增加2246.40t/a,实际用煤量合计202246.40t/a。
(2)生石灰用量

脱硫剂为生石灰消化后的消石灰,设计Ca/S摩尔比为2~2.5,生石灰使用量详见下表。

表2-5 生石灰设计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生石灰
运输方式

来源

1

小时消耗量(kg/h)

151.49

汽运

外购
2

日消耗量(kg/d)

3635.76

3

年消耗量(t/a)

436.29
注:调查35t/h备用蒸汽锅炉以往运行情况,全年启动时间约120天/年,年利用时数按2880h计。

表2-6 石灰石粉成份一览表

化学成分

CaO

SiO2
Al2O3
Fe2O3
MgO

烧失量

含量(%)

54.36

0.07

0.02

0.07

2.03

42.8

(3)尿素用量

选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尿素使用量详见下表。

表2-7 尿素设计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尿素

运输方式

来源

1

小时消耗量(kg/h)

12.13

汽运

外购
2

日消耗量(kg/d)

291.12

3

年消耗量(t/a)

34.93
注:调查35t/h备用蒸汽锅炉以往运行情况,全年启动时间约120天/年,年利用时数按2880h计。
7、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下表。

表2-8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锅炉主机

循环流化床锅炉,TG-35/3.82-M46

1

利用现有

1

膜式水冷屏

单片21.6㎡,配套水冷屏集箱的引入管路、引出管路

2

新增



1#布袋除尘器

过滤面积2400㎡,过滤风速0.7m/min

1

利用现有



脱硫塔

/

1

利用现有

1

管束除雾器

/

1

利用现有

2

除雾冲洗

/

2

利用现有

3

均压层冲洗

316L

1

利用现有

4

防腐

/

1200

利用现有

5

塔体及系统检修

/

1

利用现有

6

散射管更换

/

240

利用现有

7

工艺水箱

60m³

1

利用现有

8

工艺水泵

50m³/s,25m

2

利用现有

9

反冲洗水泵

40m³/s,55m

2

利用现有



脱硝系统

/

利用现有

1

1#炉SNCR改造

/

1

利用现有

2

1#炉SCR反应器

配套催化剂

1

利用现有

3

1#省煤器

省煤器拆分,光管省煤器

1

利用现有

4

1#空气预热器

结构形式:卧式,材质:ND钢外挂搪瓷涂层

1

利用现有



烟囱
高53m,内径2.4m
1

利用现有



风机

/

1

利用现有




/

1

利用现有

8、给排水

本项目建成后,操作工人仍利用厂内现有职工,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本次生活用排水量不增加。本项目用水主要包括锅炉补充水、脱硫用水;排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水、脱硫废水。

由于该锅炉为备用锅炉,且锅炉容量远小于正常运行的75t/h及130t/h锅炉,本项目建成后全场给排水量不变,本报告仅针对使用备用锅炉情况计算。
供水: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内现有供水系统,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厂区现有生产用水取自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备用水源为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中水。

排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及修改单,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关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要求:氨氮≤2mg/L)后排入东辽河。

(1)锅炉用排水
锅炉用水主要包括锅炉蒸发用水、各阶段汽水损失等,锅炉蒸汽冷凝水回用于锅炉,锅炉循环水量约为42.00m3/h(1008.00m3/d,120960.00m3/a),锅炉补水量按用汽量的20%计算,为8.40m3/h(201.60m3/d,24192.00m3/a),锅炉排污水按用汽量的3%计算,废水量为1.26m3/h(30.24m3/d,3628.80m3/a)。
锅炉补水为中水经化学水处理后的软化水,依托厂区现有化学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清水池来水→清水泵→高效纤维过滤器→过滤水箱→过滤水泵→超滤系统→超滤水箱→超滤水泵→级反渗透系统→反渗透水箱→反渗透水泵→二级反渗透系统→除二氧化碳器→中间水箱→中间水泵→EDI装置→除盐水箱→除盐水泵→主厂房;规模:3×60t/h。本锅炉属于备用锅炉,废水产生量小于厂区日最大废水产生量,故在其他所有锅炉停运情况下,现有化学水处理系统软化水处理规模能够满足本备用锅炉用水需求。

厂区现有化学水处理系统软化水制备率约为88%,故中水用水量为9.55m3/h(229.20m3/d,27504m3/a);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污水量为1.15m3/h(27.60m3/d,3312m3/a)。
(2)脱硫用排水

锅炉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吸收塔采用喷淋塔方案,类比厂区现有脱硫工艺实际运行情况,本次锅炉增容后,脱硫用水量约7.00m3/h(168.00m3/d(20160.00m3/a),排水量约0.4m3/h(9.60m3/d,1152.00m3/a)。
(3)水平衡

本项目水平衡见下图。

图2-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h

9、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劳动定员,本项目为备用锅炉扩容项目,1号锅炉全年启动时间约120天/年。年利用时数以2880h/a计。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锅炉扩容改造方案

1#35t/h锅炉经改造扩容后锅炉蒸发量为42t/h,通过增加水冷屏方式实现锅炉扩容。核心原理是通过增设水冷屏扩大受热面积,提升吸热效率,无需改造炉体即可实现锅炉扩容的目的。
在锅炉炉膛增加2片水冷屏,锅筒、下降管、水冷屏、上升管组成一个自然循环封闭式回路。下降管从炉前左右两根集中下降管引到水冷屏下集箱,每片水冷屏各一根下降管。每片水冷屏各一个下集箱,连接下降管和水冷屏管子,起缓冲、再分配的作用。水冷屏是膜式壁结构,由管子和扁钢组成,从炉膛上部水冷壁和炉膛前水冷壁伸出。每片水冷屏各一个上集箱,连接上升管和水冷屏管子,起缓冲、汇集的作用。上升管从水冷屏上集箱引出,进入锅筒。每片水冷屏各一根上升管。

二、燃煤蒸汽锅炉工艺

本项目为燃煤备用锅炉增容项目,项目涉及的工艺流程主要为燃煤蒸汽锅炉工艺,

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具体如下:

图2-2 本项目锅炉工作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位于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内,主要为东北袜业园进行供热,2010年公司建设锅炉节能改造项目,将原有1台6/h和1台10th锅炉改造为35t/h 和75t/h 蒸汽锅炉,并建设完成配套设施,该项目于2010年10月8日经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吉环审字[2010]272号文予以批复,2015年7月2日,取得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验收意见(吉环审验字[2015]138号)。随着企业发展,且由于袜业行业的特殊要求,在棉袜的定型和染整生产工艺中,对蒸汽要求很高,由于供热不足,企业于2014建设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自备背压机组建设项目,新建2台背压式汽轮机组,分别为6兆瓦(中温中压)和12兆瓦(次高温次高压),配3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分别为1号锅炉35t/h(备用)、2号锅炉75t/h(非采暖季使用)和3号锅炉130t/h(采暖季使用),配套主厂房、汽机房、燃煤储运系统等辅助设施。该项目于2014年经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吉环审字[2014]144号文予以批复,2019年1月21日,取得吉林省生态环境厅验收意见(吉环函[2019]63号)。随着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人们对于环境质量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因此企业决定对机组脱硫技术进行改造,将原有“炉内喷钙法”改造为“湿式脱硫(钙法)”。脱硫提标改造项目于2018年9月29日经原辽源市环境保护局以辽环审(表)字[2018]34号文予以批复,2020年10月28日通过自主验收。为落实《吉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企业对现有3台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130t/h锅炉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方式采用炉内喷钙+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再经90米高烟囱排放;35t/h和75t/h锅炉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再经53米高烟囱排放。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2204000100000002。目前3台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能够稳定运行。
企业已制定全厂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9月14日在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20402-2025-008-L。
企业已于2025年5月2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2204005597538559001P。有效期限截至2030年5月28日,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已经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记录生产运行过程中管理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定期填报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相关内容。
(2)企业现有项目环保批复落实情况

企业现有项目环保批复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9 环评及验收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表

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验收意见
(吉环审验字[2015]138号)

一、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落实。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二、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已落实。公司已制定全厂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20402-2025-008-L)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三、2015年11月1日前完成煤场防风抑尘网建设,防止扬尘污染。
已落实。已完成煤场防风抑尘网建设。
辽源东北袜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自备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验收意见

吉环函[2019]63号
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与地方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确保环境风险可控。做好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已落实。公司已制定全厂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20402-2025-008-L)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脱硫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验收意见

自主验收(2020年10月28日)



/

3、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

现在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见下表。
表2-10 厂区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名称

排放量(t/a)
备注

废水

废水量m3/a

452378.000
其2024年执行报告未对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故根据2024年企业例行检测水质与废水排放量进行核算,并折算为100%。
废水经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经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至东辽河。
COD

15.216
BOD5
7.439
SS

5.495
NH3-N

0.240
总汞
0.00006
总砷
0.00019
总铅
0.000003
总镉
0.000001
废气

颗粒物

34.788
数据来自企业2024年执行报告,并折算为100%。
排污许可量:颗粒物29.6t/a,SO290t/a,NOx90t/a
SO2
66.563
NOx
43.388
汞及其化合物

15.875
固体

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

炉渣
30107.2

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

脱硫石膏
26435.3

委托吉林省中诚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外运水泥厂综合利用

炉灰、除尘灰
13418.7

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

废弃滤袋

0.05t/2a

委托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

SCR废催化剂
36.3t/4a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垃圾

23.4

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再经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与现有一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共用烟囱),现有工程均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能够稳定运行,且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排放的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在线监测数据见下表。
表2-11 厂区现有烟囱(DA002)污染物在线检测数据(2025年7月)
监控时间
颗粒物(毫克/立方米)
二氧化硫(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毫克/立方米)
上报值
上报值
上报值
浓度
浓度
浓度
实测值
折算值
实测值
折算值
实测值
折算值
2025-07-31
5.121
5.761
10.382
11.681
23.031
25.911
2025-07-30
4.876
5.456
9.032
10.107
24.349
27.248
2025-07-29
4.715
5.308
10.937
12.314
19.276
21.703
2025-07-28
4.603
5.209
12.021
13.603
20.841
23.583
2025-07-27
4.277
4.755
12.228
13.594
28.057
31.191
2025-07-26
4.911
5.523
9.711
10.922
25.877
29.104
2025-07-25
4.817
5.426
9.928
11.183
18.659
21.017
2025-07-24
4.993
5.913
10.286
12.181
24.39
28.885
2025-07-23
4.466
5.346
12.112
14.499
16.131
19.311
2025-07-22
4.193
5.142
14.214
17.434
20.291
24.887
2025-07-21
3.71
4.358
18.199
21.379
25.965
30.503
2025-07-20
5.468
6.606
13.354
16.134
17.652
21.327
2025-07-19
4.019
4.601
18.263
20.91
17.27
19.774
2025-07-18
4.499
5.323
14.892
17.617
17.005
20.118
2025-07-17
3.814
4.448
13.723
16.004
18.228
21.257
2025-07-16
3.981
4.788
11.486
13.815
20.08
24.152
2025-07-15
3.317
3.896
11.778
13.833
17.22
20.225
2025-07-14
3.936
4.686
16.495
19.639
19.958
23.761
2025-07-13
2.313
2.804
13.009
15.766
18.274
22.149
2025-07-12
4.041
5
15.375
19.027
18.309
22.657
2025-07-11
3.255
3.747
14.012
16.13
16.423
18.906
2025-07-10
3.949
4.809
11.777
14.343
20.06
24.431
2025-07-09
3.919
4.72
9.016
10.859
19.888
23.954
2025-07-08
5.688
6.874
8.251
9.972
22.812
27.57
2025-07-07
5.639
7.484
6.86
9.104
18.276
24.254
2025-07-06
4.671
6.663
7.02
10.013
22.225
31.704
2025-07-05
6.093
8.431
5.25
7.265
19.788
27.38
2025-07-04
5.956
8.372
7.715
10.844
18.282
25.699
2025-07-03
7.14
9.443
8.34
11.03
15.199
20.1
2025-07-02
8.17
11.67
5.763
8.232
19.742
28.2
2025-07-01
6.834
9.029
7.501
9.91
19.766
26.115

本项目相关现有废水排放情况及达标分析: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学水处理浓水在厂区总排放口DA001能够满足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根据例行检测结果,脱硫废水水质在车间排放口DA002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达标分析:根据企业噪声例行检测结果,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现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措施,能做到不外排,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企业现有风险源主要是柴油贮存罐中的柴油,储罐下方设有收集托盘,企业已制定全厂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9月14日在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220402-2025-008-L。
4、现存环境问题

经排查,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无现存环境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区域环境空气常规因子质量现状调查
①数据来源
常规监测因子为SO2、NO2、CO、O3、PM10及PM2.5。本次环境空气常规因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数据引自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4年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辽源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数据,其中CO为95百分位浓度,O3为90百分位浓度。

②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占标率,计算公式如下:

Ii=Ci/Coi×100%

式中:Ii ─i占标率;

Ci ─i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Co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利用上述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数据,统计各类污染物年均浓度/相应百分数24h或8h平均质量浓度占标率。

③评价标准

本项目环境空气常规因子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④评价结果

本次环境空气常规因子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表3-1 环境空气常规因子评价结果表

污染物
平均时段
百分位
现状浓度

(μg/m3)
标准限值

(μg/m3)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浓度
/

9

60

15.00
达标

NO2
年平均浓度
/
21

40

52.50
达标

CO
95百分位日平均

95百分位
1200

4000

30.00
达标

O3
90百分位8h平均

90百分位
144

160

90.00
达标

PM10
年平均浓度

/
41

70

58.57
达标

PM2.5
年平均浓度

/
27

35

77.14
达标

根据上述评价结果,本项目所在区域各环境空气常规因子中PM10、PM2.5、SO2、NO2的年均浓度、CO95百分位数24h平均质量浓度、O390百分位8h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2024年为达标区。

1.2区域环境空气特征因子质量现状补充监测
特征因子中NOx引自《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监测点位万家坟位于建设项目区西北侧1.744km处,由吉林省同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1日进行监测;TSP和氨气引自《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多功能车间和研发中心项目(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监测点位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建设项目区西北侧1.744km处,由吉林省同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进行监测;汞为本次监测。
①监测点布设

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详见下表和附图6。

表3-2 特征污染物监测点的布设表

序号

监测点名称

相对于本项目位置

布设目的

E1
厂界(实测点位)

西北侧厂界
了解厂区周围空气现状

E2

万家坟(引用点位)

西北侧1.744km

E3

辽源市银鹰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引用点位)

西北侧2.430km

②监测项目

根据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特征,监测项目确定为NOx、TSP、汞及NH3,共4项。
③监测单位、监测时间及监测频次
NOx由吉林省同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1日进行监测,TSP和NH3由吉林省同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2025年5月28日进行监测,汞由吉林省同正检测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7日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均连续监测7天。
④评价标准

本项目环境空气特征污染物NOx、TSP及汞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NH3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⑤现状质量评价
评价方法采用浓度占标率判定,计算公式如下:

Pi=Ci/Cio

式中:Pi─i污染物的浓度占标率;Ci─i污染物的浓度,mg/m3;

Cio─i污染物的二级评价标准值,mg/m3。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监测及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表3-3 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表

点位名称

监测点坐标/m

污染物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μg/m3)

现状浓度范围

(μg/m3)

最大占标率(%)
超标频率

(%)
达标情况

X

Y

E1
687

523



一次值

0.3

3×10-3L

0

0

达标

E2
-1707

605

NOx

小时值

250

15-25
10
0

E3
-2394

402

TSP

一次值

900

209-248
27.55

0

NH3
一次值

200

0.004L
0
0
注:①L代表低于方法检出限;②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5.3.2.1的规定:8h均浓度、日均浓度、年平均浓度换算1h浓度关系为2倍、3倍、6倍,汞年均值0.05μg/m3,折算小时值为0.3μg/m3。TSP日均值300μg/m3,折算小时值为900μg/m3。

根据上表,现状监测期间,监测点位环境空气特征监测因子NOx、TSP及汞的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内各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值均未超标。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可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本项目位于吉林省辽源市,受纳水体为东辽河。根据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月26日在其官网公布的《》,东辽河国控断面有3个,分别为大寿村、辽河源和河清,省控断面1个,为西孟桥,其中辽河源断面和河清断面未达到《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规定的水质目标要求,大寿村和西孟桥能够达到“十四五”水质目标,见下表。

表3-4 2024年辽源市水环境质量断面情况(节选)

水系名称

江河名称

断面名称

控制级别

断面属性

水质类别

水质目标

是否达标

主要污染指标

本年

去年同期

辽河水系

东辽河

大寿村

国控

河流









 

东辽河

辽河源

国控

河流







×

总磷(Ⅲ类、0.7)、高锰酸盐指数(Ⅲ类、0.2)、化学需氧量(Ⅲ类、0.05)

东辽河

西孟桥

省控

河流









 

东辽河

河清

国控

河流







×

化学需氧量(Ⅳ类、0.06)

《辽源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实施目标”如下:

到2030年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全市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在95%以上,主要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重污染支流水质全部消灭劣Ⅴ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断减少,全面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水生态保护体系;违规占用的河道滩地基本清退完毕;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城镇河段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地下水环境项目类别为IV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第4.1条,IV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车间地面均已硬化,不存在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属于污染影响型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中附录A(规范性附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项目类别属于IV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第4.2.2条,IV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车间地面已硬化,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
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项目位于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且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环境调查。
7、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故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

保护

目标
表3-5 本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表(见附图7)

类别
保护对象

位置关系

人口数
环境功能区

保护内容

厂界最近距离m

相对项目方向

大气环境

大气专项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表3-5(1)。
地表水

东辽河
120



/

Ⅲ、Ⅴ类功能区

保护地表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Ⅴ类水体标准要求

声环境

厂界外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注:受纳水体为东辽河,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东辽河南大桥拦河闸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断面为东辽河辽源市景观娱乐用水区,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至泉太镇断面为东辽河东辽县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表3-5(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敏感点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界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1

棚户区
人口密集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二类区

E

55
2

名凯南湖一号2期
人口密集区

ES

365

3

九州新城
人口密集区
S

345

4

温州城

人口密集区

S

682
5

三海尚城

人口密集区

ES

900
6

兴安屯

人口密集区

S

1276
7

水库东屯

人口密集区

S

1790
8

兴国村

人口密集区

S

1324
9

利源花园

人口密集区

ES

2031
10

星河万源

人口密集区

ES

2130
11

桂枫园

人口密集区

ES

2014
12

龙山新城

人口密集区

ES

2085
13

利源花园

人口密集区

ES

2077
14

建行小区

人口密集区

E

2055
15

富源花园

人口密集区

E

2017
16

辽源妇婴医院

社会关注区
E

1120
17
隆基华典

人口密集区

E

1450
18
隆基宝典

人口密集区

E

1480
19
隆基新城

人口密集区

E

1880
20
书香园

人口密集区

E

1850
21
隆基花园

人口密集区

E

2010
22
和宁小区

人口密集区

E
N
1050
23
阳光新城

人口密集区

EN
1580
24
东星山语城

人口密集区

EN
1900
25
辽源市启臻职业高中

社会关注区
EN
1800
26
盛世花园二期

人口密集区

N
510
27
盛世花园一期

人口密集区

N
516
28
盛世花园三期

人口密集区

NW
930
29
万家坟

人口密集区

NW
2180
30
胜利二队

人口密集区

NW
2740
31
郝家船口

人口密集区

NW
2600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废气

详见大气专项评价。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化学水处理浓水在厂区总排放口DA001需满足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见表3-6),脱硫废水水质在车间排放口DA002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见表3-7),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及修改单(见表3-8),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关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要求:氨氮≤2mg/L,见表3-9)后排入东辽河。

表3-6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单位:mg/L
项目

pH
COD

BOD5
SS

TN

NH3-N

指标(mg/L)

6-9
1000

250

300

30

18

表3-7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项目

pH

总汞

总镉

总砷

总铅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9

0.05

0.1

0.5

1.0

表3-8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间接排放(3)
1

pH值

6-9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

化学需氧量

500(4)/200(5)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150(4)/50(5)
4

悬浮物

100

5
氨氮

20

6
总氮

30

7
总磷

1.5

备注:(3)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经由城镇污水管线排放,应达到直接排放限值(本项目执行间接排放标准);(4)适用于园区(包括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企业向能够对纺织染整废水进行专门收集和集中预处理(不与其他废水混合)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情形,集中预处理的出水应满足(5)所要求的排放限值;(5)适用于除(3)和(4)以外的其他间接排放情形。
表3-9 污水厂基本控制因子排放限值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项目

一级(A)标准

标准来源

1

pH值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

COD

50

3

BOD5
10
4

SS

10

5

总氮

15

6
总磷
0.5
7
氨氮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Ⅴ类水水质标准
3、噪声

本项目位于声环境功能3类区,故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表3-10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标准值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3类

65
55
GB3096-2008

4、固体废物

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来辨识项目固体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辨识后项目的固体废物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总量

控制

指标
本项目属于备用锅炉扩建项目,由35t/h增容至42t/h,按最不利情况运行,计算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597t/a、二氧化硫6.200t/a、氮氧化物8.147t/a、COD0.347t/a、氨氮0t/a。本项目建成后,本次扩建的42t/h燃煤备用锅炉相关污染物排放量均小于现有75t/h和130t/h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量,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不变。

根据企业现有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认定书(见附件6),企业已申请排污许可总量颗粒物:29.6t/a、SO2:90t/a、NOx:90t/a、COD18t/a、氨氮2.5t/a,能够满足全场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需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属于备用锅炉扩容项目,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只在1号锅炉炉膛内增加2片膜式水冷屏,项目涉及的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施工期建设内容主要为2片膜式水冷屏的安装及调试,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施工期很短,施工量较小。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排入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即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东辽河;设备在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噪声较小,同时利用现有锅炉房隔声措施,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不大;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且时间较短,随着施工期结束,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废水

1.1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章节,本项目排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其中:

①锅炉排污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废水成分简单,污染物主要有COD、SS,本次环评通过同行业类比给出源强。
②脱硫废水水质采用类比法确认,类比现有工程例行检测结果给出源强。

则本项目污废水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4-1 本项目废水产生情况表
废水名称
废水来源
产生量

污染物
产生量
去向
m3/h
m3/d

m3/a
浓度(mg/L)
产生量(t/a)
锅炉排污水
锅炉
1.26
30.24

3628.8
COD
50.0
0.181
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SS
50.0
0.181
化学水处理浓水

化学水处理系统

1.15

27.49

3312
COD

50.0

0.166
经厂区总排口(DW001)直接排至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SS

50.0

0.166
脱硫废水

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

0.40

9.60

1152
pH

8.0

/

经厂区脱硫废水排放口(DW002)直接排至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总汞

0.00187

0.000002
总砷

0.00628

0.000007
总铅

0.0001

0.0000001
总镉

0.000025

0.00000002
合计

2.81

67.33

8092.8
COD
/

0.347
/

SS
/
0.347
总汞

/
0.000002
总砷

/
0.000007
总铅

/
0.0000001
总镉
/
0.00000002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回用于除灰渣及洒水降尘;脱硫废水和化学水处理浓水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及修改单,处理后污水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关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要求:氨氮≤2mg/L)后排入东辽河。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4-2(1) 本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表
废水排放口

废水排放量

污染物排放量

m3/h
m3/d
m3/a
污染物
浓度(mg/l)

排放量(t/a)

DW001
1.15
27.49
3312
COD
50.0
0.347
SS
50.0
0.347
DW002
0.40
9.60
1152
pH
8.0
/
总汞
0.00187
0.000002
总砷
0.00628
0.000007
总铅
0.0001
0.0000001
总镉
0.000025
0.00000002
表4-2(2) 备用锅炉增容前后废水排放情况变化表
废水排放口

污染物排放量(t/a)
污染物
35t/h
42t/h
变化量
DW001
废水排放量
2749.0932
3312
+562.9068

COD
0.1375
0.347

+0.2095
SS
0.1375
0.347

+0.2095
DW002
废水排放量
960.0012
1152
+192
pH
/
/

/

总汞
0.0000018
0.000002
+0.0000002

总砷
0.00000612
0.000007
+0.00000088

总铅
0.00000009
0.0000001
+0.00000001

总镉
0.00000003
0.0000002
+0.00000001
1.2开发区现有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

1.2.1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

(1)处理规模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始建于2005年8月,位于辽源经济开发区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目前承接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区污水和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污水,污水处理厂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2000t/d,现接收处理水量约为10000t/d,处理污水满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经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东辽河。

东北袜园污水处理厂现有一期、二期总处理规模为12000t/d,污水厂一期环评由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于2005年11月编制完成《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局以吉环建(表)字[2005]173号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污水厂涉及一部分),污水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600t/d,2010年8月通过了原辽源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水厂二期环评由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2年7月编制完成《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节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以吉环审(表)字[2012]338号对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二期污水新增处理规模为8400t/d,原辽源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1月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处理工艺为兼氧曝气+A/O+二沉池+混凝沉淀(FENTON反应)+滤布滤池,处理后排入。处理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4-1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工艺流程图
(3)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情况

1)设计进水指标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如下表所示:

表4-3 东北袜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项目

COD

BOD5
SS

TN

NH3-N

指标(mg/L)

1000

250

300

30

18

2)出水水质指标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需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及修改单,见下表。

表4-4 东北袜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5
SS

TN

NH3-N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及修改单
500

150

100

30

20

(4)依托可行性分析

从水量上看,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2万m3/d,实际处理水量为1.0万m3/d,目前剩余余量0.2万m3/d。本锅炉属于备用锅炉,废水排放量小于其他锅炉(2号锅炉75t/h和3号锅炉130t/h)运行时废水排放量,水量不会超过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从水质看,目前本项目排水水质能够达到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要求;且目前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依托可行。

1.2.2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

(1)污水处理厂简介

辽源市现有污水处理厂于1999年设计建成,2009年取得《辽源市污水处理工程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吉环行审字[2019]1353号),于2014年7月11期通过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吉环审验字[2014]129号)。目前,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处理规模为16万m3/d。目前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在东辽河设有一处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25°5′37.7″,北纬42°54′32.4″。经约500m无名渠(底部宽6.5m,顶部宽8.15m,深3.5m)汇入东辽河,属于混合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

(2)污水处理工艺

处理工艺为预处理+MBBR+二沉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最终排入东辽河。

图4-2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

(3)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情况

1)设计进水指标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见下表。

表4-5 东北袜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 单位:mg/L
项目

COD

BOD5
SS

TN

NH3-N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

450

300

260

37

30

2)出水水质情况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关于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中要求:氨氮≤2mg/L),具体水质情况见下表。
表4-6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要求

指标

排放限值(mg/l)

来源

pH

6-9

GB18918-2002《城镇污水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A标准

COD

50

BOD5
10

总氮

15

总磷

0.5

SS

10

氨氮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Ⅴ类水水质标准

(4)依托可行性分析

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为16万m3/d,现有处理余量60000t/d,本锅炉属于备用锅炉,废水排放量小于其他锅炉(2号锅炉75t/h和3号锅炉130t/h)运行时废水排放量,水量不会超过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从水质看,目前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能够达到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要求;且目前辽源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依托可行。

1.3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
本项目属于锅炉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中相关要求进行自行监测,则本次环评建议企业在项目建成实施后按照下表中废水污染源监测计划进行监测。

表4-7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名称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标准

经度(°)

纬度(°)

名称

浓度限值(mg/m3)

DW001

厂区总排口
pH
125°6′24. 05″
42°54′12. 02″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6-9

COD
1000

SS
300

DW002
脱硫废水排放口
pH
125°6′20. 02″
42°54′13. 3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6-9

总汞
0.05
总砷
0.5
总铅
1.0
总镉
0.1
表4-8 本项目废水监测项目、监测点位及监测频率表

监测点位

例行检测要求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制定依据

监督机构

DW001
pH、COD、SS
自动监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
省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例行检查,不定时抽查
DW002
pH、总汞、总砷、总铅、总镉
1次/月
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详见大气专项评价。
3、噪声

3.1主要噪声源及其源强

本项目属于备用锅炉扩建项目,拟通过在炉膛内增加膜式水冷屏的方式,将现有1台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1号锅炉)增容至42t/h。本项目新增设备只有2片膜式水冷屏,位置在炉膛内,故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
3.2厂界达标情况预测分析

根据企业噪声例行检测结果,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项目涉及的辅助、储运及环保工程均依托厂区现有,故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仍能够达标。
3.3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明确企业自行监测的相关要求,制定监测方案,详见下表。
表4-9 噪声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厂界噪声

厂界

等效连续A声级

1次/季,昼夜

4、固体废物

4.1污染源强核算、治理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属于锅炉扩建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废物(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物(收集粉尘、废布袋)、SCR废催化剂、脱硫石膏。

上述各固体废物中,锅炉废物(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物(收集粉尘、废布袋)及脱硫石膏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锅炉灰渣及脱硫石膏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物料衡算法”进行核算。

①锅炉灰渣:

式中:Ehz—核算时段内锅炉灰渣产生量,t;根据飞灰份额dfh可分别核算飞灰、炉渣产生量;
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消耗量,t,本次取值27216.00;

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本次取值13.20;
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本次取值25;
Qnet,ar—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本次取值14320。

②脱硫石膏:

式中:E—核算时段内脱硫副产物产生量,t;

MF—脱硫副产物摩尔质量;172;
Es一核算时段内二氧化硫脱除量,t,根据工程分析,取131.58;

64一二氧化硫摩尔质量;

Cs一脱硫副产物含水率,%,取值 10;
Cg一脱硫副产物纯度,%,取值90。

③SCR废催化剂

本项目锅炉烟气脱硝过程中定期更换催化剂,产生SCR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HW50废催化剂(772-007-50),产生量约为15t/4a,换下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厂区内不暂存,不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物(收集粉尘、废布袋)
根据工程分析,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为1994.243t/a,与锅炉灰渣一同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废布袋定期更换,产生量约为0.02t/2a,由厂家回收处置。

则项目各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详见下表。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按进行分类和编码。
表4-10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废物类别
产生环节
污染物名称
类别代码
产生量t/a
形态
有害成分

危险特性

贮存方式
处置方式和去向
1

一般固废
锅炉
炉渣
900-001-S03
6469.2
固态
/

/

灰库、渣库
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
2

一般固废
脱硫系统

脱硫石膏
441-001-S06

3929.125
固态
/

/

脱硫副产物暂存处
委托吉林省中诚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外运水泥厂综合利用
3

危险废物
SCR脱硝

SCR废催化剂

772-007-50
15t/4a
固态

V2O5/TiO2
V2O5/TiO2
换下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一般固废
锅炉、布袋除尘器

飞灰、除尘灰

900-001-S02

1994.243
固态
/

/

灰库
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
5

一般固废
布袋除尘器

废布袋

900-099-S59
0.02t/2a

固态

/

/

一般固体废物库房
厂家回收处置
表4-11 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 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 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施治措施

1

SCR废催化剂

HW50

772-007-50

15t/4a

锅炉废气脱硝处理

固态

V2O5/TiO2
V2O5/TiO2
4年

T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2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废物(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物(收集粉尘、废布袋)、SCR废催化剂、脱硫石膏。SCR废催化剂换下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锅炉废物(灰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物(收集粉尘、废布袋)及脱硫石膏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均依托厂区现有灰库、渣库、脱硫副产物暂存处等一般固废收集区进行暂存。企业现有一般固体废物的暂存无现存环境问题,本项目依托可行。
综上所述,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采取相应的回收利用和处置措施,且该措施均切实有效,固体废物能做到不外排。本环评建议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加强相关环境管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土壤防范措施

本建设项目为锅炉扩建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但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必须采取完善、有效地防渗处理措施,根据项目特点,将场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并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进行地表防渗。将场区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污染防治区,并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相关要求进行地表防渗。地面已进行相应的防渗,依托可行。其防渗情况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4-12 本项目防渗情况表

防治

分区

防治部位

防渗要求

已采取防渗措施

是否满足要求

一般污染防治区
锅炉房、贮煤场、脱硫石膏暂存处
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
防渗混凝土

满足

简单防渗区

厂区道路、办公区
一般地面硬化

防渗混凝土

满足

6、环境风险
6.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作为识别标准,本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Q)=0(<1),不存在重大风险源。
6.2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营运期潜在的环境风险问题主要为煤储存不当,发生火灾风险,并产生次生污染物CO。
6.3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项目拟依托厂区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

①企业已制定应急预案,配备了足够的应急设施,并进行定期演练;

②厂区目前已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设防,建设了完善的消防系统,包括应急、消防栓及灭火器等,消防系统采用消火栓,可覆盖整个厂区,生产车间、锅炉房等均配置已配置灭火器;

③厂区制定了严格的应急管理体系,对物料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泄露等,并定期对厂内锅炉房、电路等进行检修,维护锅炉及用电安全;

本次环评在上述措施的前提下,建议企业在燃料储存区位置设立严禁烟火、禁火区等警戒标语和标牌。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厂区内,从源头减小火灾风险。

综上,企业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造成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的概率很低。为了防止在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可能带来的风险事故,避免环境污染及人员伤害,应对原料进行全过程风险防治。

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爆炸等;其影响主要有火灾、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辐射热对厂区的影响,火灾、爆炸过程中产生的燃烧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单位应采取得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按要求修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在采取各项降低风险措施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
7、环保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68.60万元,环保措施均依托现有,故环保投资0.00万元,占总投资的0.00%,详见下表。
表4-13 环保投资估算表

时期

项目

治理措施

投资(万元)

营运期

废水

依托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0.00
废气

锅炉烟气

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硫效率≥95.5%,协同除尘效率≥80%;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还原剂为尿素,催化剂V2O5/TiO2,脱硝效率≥80%,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70%,再经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与现有一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共用烟囱)。
0.00

噪声

设备噪声

本项目不新增噪声源设备。
0.00
固体废物

锅炉炉渣、炉灰、除尘灰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委托吉林省中诚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外运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脱硝催化剂换下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
0.00
合计

0.00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锅炉烟囱

(DA002)
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
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地表水环境
锅炉排污水
COD、SS
回用于除灰渣和洒水降尘
/

化学水处理浓水
COD、SS
排入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

脱硫废水
总汞、总镉、总砷、总铅
排入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声环境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锅炉炉渣、炉灰、除尘灰委托东辽县建安镇和发建材经销处外运砖厂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委托吉林省中诚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外运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废脱硝催化剂换下后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暂存。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地面防渗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的环境风险物质,但存在发生粉尘爆炸或引起火灾隐患,应加强其日常管理和维护。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⑴申请排污许可

根据《关于印发<排污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建设单位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分别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中相关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申请,同时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材料。并严格按证排污,根据许可证中相关要求,记录生产运行过程中管理台账,开展自行监测,并定期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

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报告及其他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六、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富北路,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采取本报告中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噪声的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综上所述,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废气
颗粒物
34.788
29.600
/
1.597
/
36.385
0

二氧化硫
66.563
90.000
/
6.200
/
72.763
0

氮氧化物
43.388
90.000
/
8.147
/
51.535
0

汞及其化合物
15.875
/
/
0.001
/
15.876
0

废水
COD
15.216
18.000
/
0.347
/
15.563
+0.347

SS
5.495
/
/
0.347
/
5.842
+0.347

总汞
0.00006
/
/
0.000002
/
0.000062
+0.000002

总砷
0.00019
/
/
0.000007
/
0.000197
+0.000007

总铅
0.000003
/
/
0.0000001
/
0.0000031
+0.0000001

总镉
0.000001
/
/
0.00000002
/
0.00000102
+0.00000002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炉渣
30107.200
/
/
6469.200
/
36576.4
+6469.200

脱硫石膏
26435.300
/
/
3929.125
/
30364.425
+3929.125

炉灰、除尘灰
13418.700
/
/
1994.243
/
15412.943
+1994.243

废弃滤袋
0.050t/2a
/
/
0.020t/2a
/
0.070t/2a
+0.020t/2a

危险废物
SCR废催化剂
36.300t/4a
/
/
15.000t/4a
/
51.3t/4a
+15.000t/4a

注1:⑥=①+③+④-⑤;⑦=⑥-①。注2: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计燃煤量不发生变化,故全厂废气污染物的变化量为0。附件:附件1高新区成立文件及开发区整合优化文件附件2土地证附件3-1吉林省东北袜业纺织工业园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附件3-2辽源东北袜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自备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附件3-3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脱疏提标改造项目环评批复和验收手续附件3-4环评登记表附件4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5排污许可证附件6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认定书附件7(脱疏石膏)运输处置服务合同附件8粉煤灰(炉渣)运输合同附件9-1实测报告(汞)附件9-2引用报告(氨氧化物)附件9-3引用报告(TSP和氨)附件10燃煤成分分析单附件11煤炭质量检验报告(24年龙家堡)附件12脱硫废水例行检测报告附件13全厂废水总排口例行检测报告附图:附图1“分区管控”图附图2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3本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图4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5本项目依托的现有工程照片附图6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7周围敏感目标示意图附图8大气评价范围及范围内敏感目标示意图大气专项评价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35t锅炉增容42t锅炉项目大气专项评价建设单位:吉林省东北袜业园热力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11月1、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二类区,SO2、NO2、PM10、PM2.5、O3、CO、NOx、TSP、汞执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NH3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详见表1。表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μg/m3) 污染物
1h平均(µg/m3)
8h平均(µg/m3)
24h平均(µg/m3)
年平均(µg/m3)
标准来源

PM10
(450)

150
70
GB3095-2012

(二级)

PM2.5
(225)

75
35

SO2
500

150
60

NO2
200

80
40

CO
10000

4000


O3
200
160



TSP
(900)

300
200

氮氧化物
250

100
50


(0.3)


0.05


200



HJ2.2-2018附录D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中5.3.2.1的规定:8h均浓度、日均浓度、年平均浓度换算1h浓度关系为2倍、3倍、6倍;()中数值即为折算数据,估算评价等级时使用。2、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1号锅炉)与现有一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共用烟囱烟气现有排放口(DA002),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浓度执行《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锅炉烟气烟气黑度、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中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建成后,锅炉烟气执行标准不变。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污染物
单位
标准值
标准来源

烟尘
mg/m³
10
超低排放

二氧化硫
mg/m³
35

NOx
mg/m³
50

汞及其化合物
mg/m³
0.03
(GB13223-2011)中表1

烟气黑度

1

注: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271-2014),本备用锅炉吨位为42t/h,烟囱最低允许高度为45m。3、污染物排放分析3.1源强核算及达标情况分析本锅炉属于备用锅炉,项目建成后全场燃煤量设计值不增加。燃料煤贮存及输送过程产生粉尘,脱硫剂和脱硝剂贮存和使用过程也会产生粉尘,该部分粉尘已在《辽源东北袜业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自备背压机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中按满负荷进行产排污分析,故本报告不做重复分析。故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以及逃逸氨。本项目拟将现有1台35t/h燃煤蒸汽备用锅炉(1号锅炉)增容至42t/h,项目建成后,该备用锅炉年燃煤量按42t/h锅炉用量计,即27216.00t/a(年利用时数2880h)。燃料煤为吉林省龙家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褐煤,燃煤成分分析单(见附件10)见下表。表3燃煤成分分析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
10.60

2
收到基全硫(St.ar)
%
0.45

3
空气干燥基全硫(St.ad)
%
0.57

4
收到基氢(Har)
%
2.43

5
空气干燥基氢(Had)
%
3.06

6
收到基碳(Car)
%
39.84

7
空气干燥基碳(Cad)
/
50.18

8
空气干燥基弹筒发热量(Qb.ad)
J/g(kcal/kg换算值)
19570(4680)

9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J/g(kcal/kg换算值)
14320(3425)

10
空气干燥基低位发热量(Qnet)
J/g(kcal/kg换算值)
18620(4453)

11
全水分
%
29.0

12
收到基灰分(Xad)
%
13.20

13
收到基汞含量(Hgar)
ug/g
0.068

备注:①收到基灰分数据引用自吉林省龙家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质检测结果进行换算,见附件11,干燥基灰分和收到基灰分的换算公式为:Xdb=100*Xad/(100-Mad)%,Xdb=14.84,Mad=11.07则Xad换算后为13.20。②收到基汞含量类比同行业数据。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锅炉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锅炉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包括实测法、类比法、物料衡算法和产污系数法等,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正常工况时,废气有组织源强优先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①基准烟气量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中5.2.3.2基准烟气量核算方法,本次采用经验公式估算法(根据企业提供的燃煤分析单,检测项目不足以采用“理论公式计算法”,故本次采用“经验公式估算法”),具体公式如下:当式中:Vgy—基准烟气量,Nm3/kg;Qnet,ar—燃料收到基低位发热量,MJ/kg,本次取值14.32。②烟尘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本次环评拟采用“物料衡算法”对烟尘进行核算,具体核算公式如下:式中:EA—核算时段内烟尘产生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消耗量,t,本次取值27216.00;Aar—收到基灰分的质量分数,%,本次取值13.20;dfh—锅炉烟气带出的飞灰份额,%,本次取值50;Cfh—飞灰中可燃物含量,%,本次取值10。③SO2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本次环评拟采用“物料衡算法”对SO2进行核算,具体核算公式如下:式中:ESO2—核算时段内SO2产生量,t;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消耗量,t,本次取值27216.00;Sar—收到基硫的质量分数,%,本次取值0.45;q4—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本次取值25;K—燃料中的硫燃烧后氧化成二氧化硫的份额,量纲一的量,本次取值0.75。④NOx企业在锅炉建设期设备招标时要求锅炉NOx初始浓度在200mg/m3以内,现有工程实际运行过程中,锅炉NOx初始浓度也能够满足招标浓度要求,故本项目NOx初始浓度按200mg/m3。⑤汞及其化合物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本次环评拟采用“物料衡算法”对汞及其化合物进行核算,具体核算公式如下:式中:R—核算时段内锅炉燃料消耗量,t,本次取值27216.00;⑥逃逸氨参照《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5.4.3.4SCR+SNCR混合脱硝技术,确定的逃逸氨浓度≤3.8mg/m3,本项目烟气经过省煤器后温度降至130℃左右,尿素的使用会分解出氨,氨气主要与烟气中的SO2及飞灰在低温下发生固化反应形成硫酸铵或亚硫酸铵,烟气在经过除尘器后可收集形成的大部分的硫酸铵固化物,保守考虑综合氨吸收效率在80%以上,因此最终经过烟囱排放的氨排放浓度在0.76mg/m3以下。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硫效率≥92.5%,协同除尘效率≥90%;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还原剂为尿素,催化剂V2O5/TiO2,脱硝效率≥80%,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70%;再经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与现有一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共用烟囱)。42/h锅炉单独运行时,各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表4(1)本项目锅炉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颗粒物
SO2
NOx
汞及其化合物
逃逸氨

42t/h锅炉
产生情况
产生量(t/a)
1995.84
137.781
37.033
0.00185
1.955

产生速率(kg/h)
693.000
47.841
12.859
0.001
0.244

产生浓度(mg/m3)
10778.734
744.100
200
0.010
3.8

烟气量(m3/a)
185164600

处理措施
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硫效率≥95.5%,协同除尘效率≥80%;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还原剂为尿素,催化剂V2O5/TiO2,脱硝效率≥80%,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70%,再经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与现有一台75t/h燃煤蒸汽锅炉共用烟囱)。

42t/h锅炉
排放情况
排放量(t/a)
1.597
6.200
8.147
0.001
0.391

排放速率(kg/h)
0.554
2.153
2.572
0.0002
0.049

排放浓度(mg/m3)
8.6
33.5
44.0
0.003
0.76

烟气量(m3/a)
185164600

标准值(mg/m3)
10
35
50
0.03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注:按《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新(改、扩)建工程优先采用物料衡算法核算,现有工程采用实测法,考虑现有35t/h备用锅炉已投入使用的实际,报告表应对比物料衡算法、实际监测数据,在进一步核实脱硫、脱硝效率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锅炉烟气源强。现有超低排放措施已改造完成,但未对实际去除效率进行检测,故采用设计单位提供去除效率数据设计值进行核算。物料衡算法计算出的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见上表,现有烟囱(DA002)在线检测结果见表2-11,通过对比分析,物料衡算法计算结果大于实际检测数据,故本报告采用物料衡算法计算结果进行分析。经计算,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42t/h锅炉和75t/h锅炉同时运行产排污核算及达标分析本次扩容的42t/h锅炉为备用锅炉与现有75t/h锅炉可一同作为130t/h备用锅炉使用,42t/h锅炉烟气与75t/h锅炉烟气叠加时,达标分析如下。表4(2)42t/h锅炉叠加75t/h锅炉同时运行锅炉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颗粒物
SO2
NOx
汞及其化合物
逃逸氨

75t/h锅炉
产生情况
产生量(t/a)
5412.763
373.665
100.434
0.005
1.909

产生速率(kg/h)
1316.333
90.872
24.425
0.001
0.464

产生浓度(mg/m3)
10778.7
744.1
200.0
0.01
3.8

烟气量(m3/a)
502170532.6

处理措施
依托现有废气治理措施,除尘方式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6%;脱硫方式采用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脱硫效率≥95.5%,协同除尘效率≥80%;脱硝方式采用SNCR+SCR,还原剂为尿素,催化剂V2O5/TiO2,脱硝效率≥80%,烟气除尘、脱硫和脱硝治理措施对汞的协同脱除效率≥70%,再经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

75t/h锅炉
排放情况
排放量(t/a)
4.330
16.815
20.087
0.002
0.382

排放速率(kg/h)
1.053
4.089
4.885
0.0003
0.093

排放浓度(mg/m3)
8.6
33.5
40.0
0.003
0.76

烟气量(m3/a)
502170532.6

42t/h+75t/h锅炉叠加
排放情况
排放量(t/a)
5.927
23.015
28.234
0.003
0.773

排放速率(kg/h)
1.607
6.242
7.714
0.0005
0.142

排放浓度(mg/m3)
8.6
33.5
40.0
0.003
0.76

烟气量(m3/a)
687335132.6

标准值(mg/m3)
10
35
50
0.03
/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备注: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现有工程采用实测法,75t/h锅炉烟气污染物数据来自企业烟气在线监测数据,折算100%。75t/h锅炉燃煤量为17.95t/h(73810.4t/a,只在非采暖季使用,运行时间4112h/a)经计算,42t/h锅炉和75t/h锅炉同时运行情况下,两个锅炉燃气经同一根53米高烟囱(DA002)排放,烟尘、二氧化硫及NOx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对燃煤锅炉超低排放限值的要求(即在基准含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3.2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项目废气非正常工况主要是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污染物未经净化直接排放。本项目主要的废气处理设施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石灰石石膏法)、SNCR-SCR联合脱硝等,当环保措施发生故障,处理效率下降具体详见下表。表5备用锅炉非正常情况污染物排放表 单元名称
烟囱
烟囱参数
污染物
去除效率(%)
最大排放浓度(mg/m3)
排放浓度标准限值(mg/m3)
达标分析

锅炉房
锅炉烟囱
53/0.3/40℃
烟尘
99.5
53.9
10
不达标

SO2
90
74.4
35
不达标

NOx
70.00
60
50
不达标

汞及其化合物
50.00
0.005
0.03
达标

为杜绝上述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需遵循一下措施:1、对职工进行培训,使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操作程序,避免事故发生。2、废气净化装置必须与主体生产装置同时正常运行,废气净化装置应优先于主体生产装置启动,后于主体生产装置关闭。3、当废气净化装置发生故障或其他事故不能正常运行时,必须停止主体生产装置。4、对于废气非正常排放的突发状况,应立即停止生产设备的运转,对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修处理,待故障排除后,才能恢复生产设备的运转。5、定期对污染防治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4、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评价4.1环境影响预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大气评价工作分级方法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其判断依据见下表。表6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结合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情况下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各污染物的Pmax(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和D10%(第i种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其中Pmax(又可表示为Pi)定义为: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μg/m3;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一般选用GB3059中1h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导则估算模型进行计算,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i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本项目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预测源强分析预测参数详见下表。表7预测点污染源源强统计表 编号
烟囱高度/m
烟囱出口内径/m
烟气量/(m3/a)
烟气温度/℃
年排放小时数/h
排放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颗粒物
SO2
NOx
汞及其化合物


DA002
53
2.4
185164600
65
2880
正常
0.554
2.153
2.572
0.0002
0.049

根据HJ2.2-2018中对大气评价等级判定内容,本项目大气预测估算模型参数详见表8,预测估算结果详见表8。表8大气预测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城市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5万

最高环境温度/℃
42.7

最低环境温度/℃
-32

土地利用类型
建设用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