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75-2859510。通讯地址:广西玉林市秀水北路2号玉林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三楼71、72号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537000。
项目名字: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地点: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内
建设单位:广西富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
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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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广西富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三年十一月项目所在位置项目用地现状项目东面荒地项目南面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P2869时项目北面农田工程师现场勘查概述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冷链物流需求日趋旺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冷链物流行业实现了较快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7〕29号);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衔接顺畅的冷链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立“全程温控、标准健全、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冷链物流企业,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普遍实现冷链服务全程可视、可追溯,生鲜农产品和易腐食品冷链流通率、冷藏运输率显著提高,腐损率明显降低,食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为此,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可带动该产业在地区的升级,并积极构建“全链条、网络化、严标准、可追溯、新模式、高效率”的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为了弥补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处理设施的不足,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满足入驻企业废水处理的需要,降低企业废水处理环境风险,广西富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拟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内投资建设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300m2,主要建设贮液池、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沉淀池、曝气池、设备房等污水处理设施;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及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每天污水处理量为1500m3/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和国家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6)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建设过程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新建、扩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委托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I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了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项目组对评价范围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进行调查评价以及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预测和分析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范围,分析和论证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的合理性以及处理效果,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合理性。同时,本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恪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等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防治污染对策,并完成项目初稿的编制。在建设单位完成项目公众参与工作后,本报告对公众参与过程中公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分析并给出是否采纳的意见及理由。整合上述工作成果,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二、项目特点根据项目的相关设计资料,通过分析项目污水处理工艺,识别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产生的环境污染因子,进而针对污染因子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实施到位,使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本项目的评价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项目的建设特点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玉公公路阳岗段西侧,项目全部构筑物均位于地下室,项目建设不影响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面建设规划。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处理量为1500m3/d,污水处理厂主要收集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范围内的企业生产废水,该范围内企业主要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其废水污染因子主要为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等,不含重金属等持久性污染物。2、项目的影响特点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项目运营过程中将产生恶臭废气、各运行设备噪声、污泥等污染物,臭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生物除臭塔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针对无组织恶臭采取喷洒EM菌除臭剂的措施、加强绿化等措施;污泥经脱水后外售给广西银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本次评价结合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影响减缓措施,将项目建设及生产过II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依照有关程序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与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进一步开展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同时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在现状调查、监测结果的基础上进行影响预测与评价;在预测与评价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并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III环境影响评价委托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2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段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2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有重大变化制定工作方案公众参与第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第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三2.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阶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图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IV四、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改),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属于鼓励类第四十三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点——“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所采用工艺及设备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玉林市福绵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日核准的批复》(玉福发改环资〔2023〕5号),详见附件2。2、选址合理符合性分析(1)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内。根据《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位于玉林市玉公公路(玉博大道)阳岗段西侧,主要建设方向为农产品交易区(水产、禽蛋奶、冷冻食品、活禽及相关产业等)、生鲜电商平台交易区、综合商务区(金融、工商税务、检验检疫、酒店、餐饮以及生活配套等)、仓储物流及加工配送区。该中心包括3个地块,地块A、B(农牧水产品综合批发市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16794.53m2,其中地块A分布在中心南面,分别布置6幢三层电商平台交易市场及交易配套区,4幢二层农牧产品交易市场,4幢三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及1幢七层供应链服务中心;地块B分布在中心东北面,分别布置1幢五层农产品车板交易市场(兼普通仓库),2幢六层全品类农产品交易中心及1幢七层综合服务大楼;地块C(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分布在中心西北面,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391.75m2,分别布置1幢六层物流办公楼、1幢五层加工配送中心及1幢五层冷链物流仓库。详见附图17。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主要建设各农产品等交易区、污水处理站等,本项目为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处理项目,确保物流中心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玉林污水处理厂,改善水环境,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的相符。项目已获得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人民政府的意见书(详见附件11),根据意见书可知,其对项目建设无意见。(2)根据《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鼓励各类园区集中建设污染治理设V施,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或集中工艺设施。”,本项目为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处理项目,确保物流中心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玉林污水处理厂,改善水环境,属于正面清单。经对比《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项目不在《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内。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6号)以及《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4号),进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选址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内,项目周边500m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交通干道等,不涉及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水源水质保护、湿地生态系统保护等区域,不处于生态红线区域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力、水等资源。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提供。项目用水来源为当地自来水,与资源利用上线不冲突。(3)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处置均能达到国家环保的要求,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可综合利用、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1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产业准人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6〕94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行)>的通知》(桂发改规划〔2017〕1652号),玉林市福绵区未列入负面清单试行区域。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本)》,本项目属于许可准入类,项目已获得玉林市福VI绵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批复文号为玉福发改环资〔2023〕5号,项目代码为2306-450903-04-01-478524,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本)》要求。(5)与玉林市“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4号),全市共划定陆域环境管控单元98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陆域: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生态功能区域;全市划定优先保护单元55个。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工业园区、县级以上城镇中心城区及规划区、矿产开采区、港区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以及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全市划定重点管控单元36个。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衔接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全市划定一般管控单元7个。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位于福绵区重点管控单元-福绵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4号)中的《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符合情况分析见表1及附图8。表1项目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对照情况表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对照结果空间布局约束1.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公益林、天然林等具有法律地位,有管理条例、规定、办法的各类保护地,其管控要求原则上按照各类保护地的现行规定进行管理,重叠区域以最严格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不在各类保护区范围内。符合2.加快南流江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采取有效的除磷脱氮工艺,完善配套管网。对南流江流域进行综合水环境治理,所在区域、流域控制单元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排放与超标因子相同污染物的项目,需提出有效的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方可实施。项目尾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符合3.九洲江和南流江干支流禁养区内严禁开展畜禽养殖生产活动;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迁入畜禽养殖专业户;原有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养殖专业户应当实施生态化、标准化技术改造,实现养殖废弃物收集处理,鼓励资源化利用。本项目是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不涉及4.加强九洲江和南流江流域内生态公益林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区、风景名胜区、源头及干流沿岸200米范围内可视一面坡、水库倒水第一面坡内禁止新种植轮伐期不足十年的用材林。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不在所列的区域范围内。符合5.加大重点流域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南流江横塘断面上游至沙河镇沙河大桥上游10公里全面禁止采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采砂项目。不涉及6.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项目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先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不涉VII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对照结果行的原则布局,加强园区碳排放评价,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示范和低碳园区示范。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不在所列的区域范围内。7.市及各县(市、区)建成区等人口密聚区不再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加强涉危企业、加油(气)站环境风险管理,禁止在人口聚集区规划新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对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和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进行严格安全审查。严禁已淘汰落后产能异地落户,进入园区。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所列的企业范围。不涉8.新建、扩建的“两高”项目应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电、水等能源,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污染物排放管控1.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逐步实现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生活排污口全数截污纳入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属于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不涉2.加强工业废水末端排放管理,强化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排放监管,重点推进加工企业清洁化改造,深入推进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实施工业集聚区污水治理设施分类管理,推进企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确保稳定达标。项目尾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符合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源头控制,推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清理清拆工作,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总量只降不升,推动粪污“异地消纳”和“本地消纳”有机结合,实现干粪全资源化利用和肥水消纳“零”排放。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不涉4.持续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行业VOCs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安装VOCs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新建加油站、油库以及新购油罐车,均须同步配套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VOCs。不涉5.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供热设施。不涉6.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涉及重金属重点行业。不涉7.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区域削减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电、水等能源,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8.推动实施尾矿、冶炼渣、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综合利用。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南流江福绵段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南流江下游水质和水生生态安全。本项目尾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符合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对照结果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建设,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建立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预报预警机制,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强水源地风险应急响应及处置能力。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占地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地。不涉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构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体网络。提升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运营期制定应急预案。符合4.加强化学品、重金属、尾矿库的风险管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严格执行与居民安全距离等有关规定。建立完善重金属排放和危废产生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涉及化学品、重金属尾矿库等。不涉5.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禁止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新(改、扩)建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提出并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所在区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6.建立健全与大湾区融合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流域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建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工作机制,联合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处置固体废弃物和废物的行为,联合处置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综合利用。符合7.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强化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防止渗滤液积存;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降低农村垃圾焚烧污染。本项目是调整项目,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能源: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将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市、区),开展节能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重点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公共机构节能等节能重点工程项目,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落实国家碳排放碳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使用锅炉,生产过程使用电能。符合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符合3.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本项目是尾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符合4.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矿产资源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发展绿色矿业。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不涉及矿产开发。不涉5.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仅使用电、水等能源,不使用燃料,不设置锅炉。不涉根据以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6)与《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5号)相符性IX“……深化工业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废水末端排放管理,深入推进各类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以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等重点行业,龙潭产业园、福绵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园等重点园区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和排放口出水浓度监控,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集聚区,园内企业废水须进行预处理,确保达到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要求;规范工业集聚区雨污分流系统设置,禁止雨污混排。加快建设轻工业产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为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处理项目,确保物流中心产生的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至玉林污水处理厂,改善水环境。与《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5号)相符。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建设项目投入营运期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控制和环境风险。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是:1、项目运营期恶臭气体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及可达性;2、运营期废水工艺可行性及达标排放、尾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及生态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3、项目运营期非正常工况下,事故废水的应急处理,事故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问题。4、项目各类固废的暂存措施、处置去向和依托处理的可行性。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项目选址合理。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采取了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可实现“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该区域环境功能;工程在施工期会对局部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营运期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X目录1总则1.1编制依据1.2评价目的与原则1.3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6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项目概况2.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2.3污染源源强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1区域自然环境概况3.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3区域污染源调查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4.1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及经济可行性论证5.1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5.2环保投资估算6环境经济损益评价6.1经济效益6.2社会效益i6.3环保投资效益分析6.4环境经济损益综合评价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7.1环境管理7.2固体废物管理制度7.3污染物排放清单7.4污染物总量控制7.5环境监测计划7.6排污口规范化设置7.7信息公开和排污许可7.8竣工环境保护验收8评价结论8.1项目概况8.2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结论8.3污染物排放情况8.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8.5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结论8.6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结论8.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8.8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8.9综合评价总结论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1: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设备及填料平面布置图)附图2-2: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管道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评价范围图附图4: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图ii附图5: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6-1: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系图(1)附图6-2: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地表水系图(2)附图7: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附图8:玉林市“三线一单”环境控制单元图附图9:项目与玉林市生态功能区划分图的关系附图10:声、土壤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11:地下水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12:引用的大气环境监测布点图附图13:引用的地表水环境监测断面图附图14: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15:施工照片附图16:项目与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走向关系图附图17:项目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各地块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2:项目核准批复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明附件5:土地证明附件6: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附件7:监测报告附件8:《同意撤销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丽江水源地的函》(桂水函﹝2023﹞264号)附件9:《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禽类屠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玉环项管〔2022〕8号)附件10:《玉林市福绵生态环境局关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福环项管〔2020〕41号)附件11:意见书iii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3: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4:环境风险评价自查表附表5:声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附表7: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iv1总则1.1编制依据1.1.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起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正;(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1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1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13号);(1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2021.1.1施行);(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1.1施行);(18)《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20)《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的通知》(建城〔2009〕23号);(21)《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建设部建标﹝2001﹞77号);(22)《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57号);(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施行);(24)《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7日)。1.1.2地方相关法规(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修改,2019.7.25起施行);(2)《广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103号);(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的通知》(桂环发〔2010〕106号,2010年10月1日实施);(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9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31号,2015.12.31);(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67号,2016.12.27);(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2017.1.12);(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水功能区划(修订)的批复》(桂政函〔2016〕258号);(10)《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1.18公布,2017.5.1起施行);(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5号);(12)《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玉政办函〔2016〕1号);(13)《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4号);(14)《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21〕4号);(15)《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玉政办发〔2022〕15号);(16)《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的通知》(桂环发〔2022〕54号)。1.1.3导则、技术规范和标准(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10)《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1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12)《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准则》(HJ884-2018);(1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1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1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1083-2020)。1.1.4项目主要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项目备案证明文件;(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4)《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二期)冷链物流港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广西华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5)《项目废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广西瑞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7)其他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1.2评价目的与原则1.2.1评价目的(1)通过现场调查、工程及污染分析,核定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2)开展评价区域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确定工程实施影响的要素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3)对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确定影响范围和程度;(4)评价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5)从环境风险角度对项目风险源进行排查,提出可行有效的防范措施;(6)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1.2.2评价原则(1)为环境管理服务,注重环境影响评价的实用性;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性行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削减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1.3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1.3.1环境影响识别本项目对环境影响按照施工期和营运期两个阶段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建设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对生态环境、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其特点是短期影响;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固体废物、废气和噪声等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环境的影响,其影响的时间是长期和不可逆的。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子识别结果分别见下表。表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表时期环境要素影响来源与环节主要污染物及影响因子影响位置影响性质施工期生态环境施工、占地土方石工程等引起植被破坏、土地占用、水土流失施工区域短期影响声环境运输、施工机械施工噪声施工区域暂时性的,与施工同步大气环境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颗粒物施工区域水环境施工废水、生活污水SS、COD、氨氮、石油类施工区域周围水体运行声环境设备运行设备噪声项目区周边长期影响大气环境项目区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项目区周边时期环境要素影响来源与环节主要污染物及影响因子影响位置影响性质期地表水环境处理后尾水COD、BOD5、SS、氨氮、TP、TN、动植物油项目区周围水体地下水环境进厂污水SS、COD、氨氮、BOD5项目区及周边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水《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因子项目区土壤1.3.2评价因子筛选和确定根据项目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特点及污染物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因子。项目污染物评价因子见下表。表1.3-2项目评价因子筛选一览表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大气SO2、NO2、PM10、PM2.5、CO、O3、NH3、H2SNH3、H2S地表水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悬浮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依托处理可行性分析地下水K+、Na+、Ca2+、Mg2+、CO32-、HCO3-、Cl-、SO42-、pH、氨氮、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以氮计)、亚硝酸盐(以氮计)、挥发性酚类、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耗氧量(CODMn法)CODMn、NH3-N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固体废物——栅渣、污泥、废包装袋、废脱硫剂、生活垃圾生态环境生物量、生物多样性/土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基本因子COD、NH3-N、TP、TN1.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4.1环境功能区划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未设置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实地调查、《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玉政发〔2010〕32号)及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本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1.4.1.1环境空气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别保护的环境空气质量敏感保护区分布,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1.4.1.2地表水环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项目区域涉及地表水主要为丽江、南流江。项目尾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通过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排污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南流江。丽江位于项目南面,流经8.6km汇入南流江。项目所在区域的丽江、南流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1.4.1.3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未有相关的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水质划分为五类: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Ⅱ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Ⅴ类水不宜饮用。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是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主要用途为饮用、工业、农业用水,因此项目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1.4.1.4声功能区划本项目选址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所在区域以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故本项目评价范围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1.4.1.5生态功能区划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根据《玉林市生态功能区化分图》、《玉林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图》,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评价范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本项目所属环境功能区详见下表。表1.4-1本项目所属环境功能区一览表项目功能区地表水环境丽江水质为Ⅲ类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空气环境区域为二类区,执行(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执行(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土壤/项目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1.4.2环境质量标准1.4.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其中硫化氢、氨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见下表。表1.4-2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单位1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μg/m3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2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3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4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μg/m31小时平均2005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6PM2.5年平均3524小时平均757硫化氢1小时平均108氨1小时平均200注:氨、硫化氢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参考限值。1.4.2.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场址南面的丽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标准值详见下表。表1.4-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单位:mg/L(pH除外)序号项目环境质量标准(Ⅲ类)1水温(℃)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周平均最大温降≤22pH值(无量纲)6~93悬浮物/序号项目环境质量标准(Ⅲ类)4溶解氧≥55化学需氧量≤206五日生化需氧量≤47氨氮≤1.08总磷≤0.29总氮≤1.010石油类≤0.0511粪大肠菌群(个/L)≤1000012色度/13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1.4.2.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标准值见下表。表1.4-4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为无量纲序号项目Ⅲ类序号项目Ⅲ类1pH值6.5~8.511铁≤0.32总硬度(以CaCO3计)≤45012Cl-≤2503耗氧量≤3.013SO42-≤2504氨氮≤0.5014K+5硫化物≤0.0215Na+6溶解性总固体≤100016Ca2+7亚硝酸盐≤1.0017Mg2+8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100CFU/mL)≤3.018CO32-9菌落总数(CFU/mL)≤10019HCO3-10锰≤0.101.4.2.4声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评价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详见下表。表1.4-5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等效声级〔dB(A)〕昼间夜间2类60501.4.2.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区域的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详见表1.4-6;周边农田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详见表1.4-7。表1.4-6《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筛选值(摘录)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筛选值序号污染物筛选值序号污染物筛选值序号污染物筛选值1砷60131,1-二氯乙烯6625氯乙烯0.43372-氯酚22562镉6514顺-1,2-二氯乙烯59626苯438苯并〔a〕蒽153六价铬5.715反-1,2-二氯乙烯5427氯苯27039苯并〔a〕芘1.54铜1800016二氯甲烷616281,2-二氯苯56040苯并〔b〕荧蒽155铅800171,2-二氯丙烷5291,4-二氯苯2041苯并〔k〕荧蒽156汞38181,1,1,2-四氯乙烷1030乙苯2842䓛12937镍900191,1,2,2-四氯乙烷6.831苯乙烯129043二苯并〔a,h〕蒽1.58四氯化碳2.820四氯乙烯5332甲苯120044茚并〔1,2,3-cd〕芘159氯仿0.9211,1,1-三氯乙84033间二甲苯+对二甲苯57045萘7010氯甲烷37221,1,2-三氯乙2.834邻二甲苯640111,1-二氯乙烷923三氯乙烯2.835硝基苯76121,2-二氯乙烷5241,2,3-三氯丙0.536苯胺260表1.4-7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单位:mg/kg序号污染物项目①②风险筛选值pH≤5.55.5<pH≤6.56.5<pH≤7.5pH>7.51镉水田0.30.40.60.8其他0.30.30.30.62汞水田0.50.50.61.0其他1.31.82.43.43砷水田30302520其他404030254铅水田80100140240其他70901201705铬水田250250300350其他1501502002006铜水田150150200200其他50501001007镍60701001908锌200200250300注:①重金属和类重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1.4.3污染物排放标准1.4.3.1废气运营期污水处理厂恶臭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最高允许浓度中的二级标准。表1.4-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摘录)序号厂界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控制项目二级标准1氨1.5mg/m32硫化氢0.06mg/m33臭气浓度20(无量纲)表1.4-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4554-93)(摘录)序号控制项目排气筒高度排放速率(kg/h)1氨15m4.92硫化氢0.33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为保证停电时项目正常运行,项目配备柴油发电机1台。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具体详见下表表1.4-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部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SO2NOX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0.400.121.4.3.2废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根据《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根据城镇下水道末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程度,采用再生处理时,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污水水质应符合A级的规定。”,玉林市污水处理厂为项目末端污水处理厂,其采用再生处理,故项目执行A级标准)。本项目主要收集物流中心内商铺污水及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废水,生产废水排放浓度需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项目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管网,通过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排污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故还需满足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四者从严执行,标准限值见下表。表1.4-11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pH值(无量纲)CODCr(mg/L)BOD5(mg/L)SS(mg/L)NH3-N(mg/L)TN(mg/L)TP(mg/L)动植物油(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6~8.5500300400///1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6.5~9.550035040045708100《肉类加工工业水污6.0~8.5250500300///50染排放标准》(GB13457-92)玉林市污水处理厂进/25012016030353/水水质要求本项目排放限值6.5~8.525012016030353501.4.3.3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表1.4-12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1.4.3.4固体废物(1)固体废物厂内控制标准项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理过程中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污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脱水后含水率应小于80%。(2)固体废物卫生填埋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运营后产生的污泥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相关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GB/T23485-2009)等要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80%后外售给广西银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1.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5.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5.1.1评价等级拟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NH3、H2S。大气评级等级判定依据为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本次评价采用HJ2.2-2018导则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对各污染物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及达到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PC/C100%iiOi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一般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1小时平均采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仅有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2倍、3倍、6倍折算为1小时平均质量浓度限值。表1.5-1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评价工作等级按上表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上述公式计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的要求采用导则推荐估算模式对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进行估算,评价标准见表1.5-2,估算模式参数见表1.5-3,废气排放参数见表1.5-4~表1.5-5。表1.5-2污染物评价标准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取值时间估算模式采用标准值(μg/m3)标准来源氨二类区1h平均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浓度参考限值硫化氢二类区1h平均10表1.5-3估算模型参数表参数取值农村/城市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选项时)40000参数取值最高环境温度/℃39.8最低环境温度/℃1.8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潮湿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地形数据分辨率/m90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考虑海岸线熏烟否海岸线距离/km/海岸线方向/表1.5-4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编号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排放速率/(kg/h)经度纬度NH3H2S1#DA001排气筒110°7′8.455″22°33′15.541″81150.411.05258760正常0.0200.001表1.5-5主要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面源)名称面源起点坐标/m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方向夹角/°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XYNH3H2S污水处理厂00817018.6058760正常排放0.0030.0006本次评价AERSCREEN模式进行估算,估算结果见下表。表1.5-6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污染源名称评价因子评价标准(μg/m3)Cmax(μg/m3)Pmax(%)D10%(m)DA001排气筒NH32002.44481.2224H2S100.08150.8149污水处理厂NH32006.77373.3869H2S100.81288.1284由上表可知,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硫化氢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为1%<Pmax=8.1284%<10%,对照表1.5-1的判定方式,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二级。1.5.1.2评价范围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项目设置的大气评价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大气评价范围见附图3。1.5.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5.2.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规定,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水经处理需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及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四者从严执行,通过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排污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最终进入南流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1.5.2.2评价范围本次评价不设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仅对项目废水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及综合利用的可靠性进行分析。1.5.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1.5.3.1项目类别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U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45工业废水集中处理”,为编写报告书,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Ⅰ类。1.5.3.2评价等级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敏感程度可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三级,分级原则见下表。表1.5-7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本项目情况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项目周边无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不属于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远保护区及补给径流区,周边村屯有分散式地下水井,但只作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本项目情况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为洗衣等生活辅助用水,均不作为饮用水。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不敏感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注:“环境敏感区”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判级原则见下表。表1.5-8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项目类别ⅠⅡⅢ环境敏感程度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1.5.3.3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查表法)、区域水文地质单元情况及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情况。本项目地下水调查评价范围为:东面至木桥村,南面至养杰村,西面至白坟堰村,北至牛威塘村,地下水评价范围约为6km2。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详见附图3。1.5.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见下表。表1.5-9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类别一级二级三级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GB3096规定的0类区域GB3096规定的1类、2类地区GB3096规定的3类、4类地区建设项目建设前后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变化程度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5dB(A)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3dB(A)受建设项目影响人口的数量显著增加增加较多变化不大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根据表4.1-16,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3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评价工作分级的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5.4.2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确定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1.5.5环境风险评价等级1.5.5.1评价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表1.5-10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计算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与其在HJ169-2018附录B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Q。当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该物质的总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Q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备用发电机房暂存的柴油。柴油日常贮存量约0.1t。综上,项目Q值的确定见下表。表1.5-11项目Q值确定表序号危险物质名称CAS号最大贮存量qn/t临界量Qn/t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1柴油/0.125000.00004合计0.00004经计算,本项目Q<1,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只需进行简单分析。1.5.5.2评价范围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根据导则要求,评价范围不做规定,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定性的说明。1.5.6土壤环境评价等级1.5.6.1评价等级(1)建设项目类别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为土壤污染影响型项目,参照附录A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工业废水处理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的Ⅱ类类别。(2)占地规模将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建设项目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本项目污水厂占地面积1300m2,占地规模为小型。(3)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分为敏感、较敏感、不敏感,判别依据见下表。表1.5-12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判别依据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本项目选址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氨、硫化氢,项目土壤污染途径主要为垂直入渗,不涉及大气沉降影响途径,厂址北面50m内有少量农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4)评价工作等级判定根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占地规模与敏感程度划分评价工作等级,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划分见下表。表1.5-13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ⅠⅡⅢ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程度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占地规模评价工作等级ⅠⅡⅢ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程度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属Ⅱ类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0.13hm2(<5hm2),占地规模为小型。项目所在周边存在耕地土壤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土壤敏感程度为“敏感”。因此,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1.5.6.2评价范围根据导则,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可根据项目影响类型、污染途径、气象条件、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等确定并说明,参考见下表。表1.5-14现状调查范围评价工作等级影响类型调查范围a占地b范围内占地范围外一级生态影响型全部5km范围内污染影响型1km范围内二级生态影响型2km范围内污染影响型0.2km范围内三级生态影响型1km范围内污染影响型0.05km范围内a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影响的,可根据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点适当调整。b矿山类项目指开采区与各场地的占地;改、扩建类的指现有工程与拟建工程的占地。项目为二类污染影响型项目,因此,评价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及边界外扩200m。1.5.7生态影响评价等级1.5.7.1评价等级本项目占地面积0.13公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厂址及周边500m范围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为一般区域,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没有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5.7.2评价范围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1.5.8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汇总综上所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判别结果见下表。表1.5-15评价工作等级表评价内容确定依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大气环境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氨和硫化氢,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应定为二级二级以项目场址为中心区域,边长为5km的矩形区域地表水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属于间接排放,评价等级为三级B三级B不设置评价范围地下水环境根据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本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属于较敏感,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2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可知,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二级东面至木桥村,南面至养杰村,西面至白坟堰村,北至牛威塘村,地下水评价范围约为6km2。声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评价工作分级的规定,确定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二级项目边界外200m区域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柴油。经计算,本项目Q<1,环境风险潜势为I。简单分析不设置风险评价范围土壤环境本项目属于Ⅱ类建设项目,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0.13hm2(<5hm2),占地规模为小型,项目北面50m内有少量农田,项目土壤敏感程度为“敏感”。二级项目占地范围及边界外扩200m生态环境项目不属于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敏感区,属于一般区域,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简单分析项目边界外200m区域1.6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根据调查,项目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项目评价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单位。根据项目排污及产生的环境影响,确定项目评价区域内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详见下表及附图4。表1.6-1环境空气保护敏感目标基本情况一览表环境要素序号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场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规模饮用水情况XY大气环境1黎村110°7′31.08″22°33′22.53″村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二类区63373户/341人自来水2水井村110°7′38.89″22°33′19.89″村庄85952户/195人自来水3向南林村110°8′8.39″22°33′20.18″村庄156242户/155人自来水4木桥村110°8′0.90″22°33′12.04″村庄145613户/51人自来水5向北林村110°8′12.49″22°33′10.47″村庄172736户/133人自来水6关流垌村110°8′0.21″22°33′0.92″村庄ES139035户/147人自来水7瓜核坡村110°7′51.63″22°32′54.14″村庄ES124928户/126人自来水8石咀村110°8′16.35″22°32′54.85″村庄ES190611户/34人自来水9木菰塘村110°8′25.85″22°32′45.15″村庄ES220223户/114人自来水10陈宅村110°8′10.87″22°32′21.32″村庄ES2123103户/512人自来水11大阳山村110°7′44.99″22°32′14.40″村庄ES198143户/174人自来水12门口岭村110°7′32.55″22°32′5.55″村庄ES211052户/260人自来水13公田村110°7′34.10″22°31′53.99″村庄ES245034户/160人自来水14牛头岭村110°7′32.78″22°32′18.04″村庄ES180515户/70人自来水15红粉岭村110°7′39.73″22°32′37.37″村庄ES120764户/244人自来水16阳岗村委会110°7′12.00″22°32′54.92″单位ES56250人自来水17岗头垌村110°7′19.11″22°32′48.50″村庄ES76732户/154人自来水18养心村110°7′13.08″22°32′2.63″村庄188817户/64人自来水19坡拱村110°7′9.76″22°32′15.25″村庄168532户/124人自来水20养杰村110°6′59.49″22°32′23.39″村庄148551户/254人自来水21禾枪塘村110°7′10.84″22°33′1.63″村庄31816户/60人自来水22六鸦塘村110°6′54.31″22°32′53.21″村庄68413户/57人自来水环境要素序号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场址方相对厂界距离规模饮用水情况23岗背钟村110°6′40.25″22°33′5.98″村庄位W/m67620户/84人自来水24岗背村110°6′49.29″22°33′1.27″村庄WS5228户/36人自来水25岗背梁村110°6′40.33″22°32′49.71″村庄WS9565户/18人自来水26寨肚村110°6′13.45″22°32′15.11″村庄WS1964128户/514人自来水27曾屋村110°6′9.12″22°32′20.68″村庄WS218146户/224人自来水28黄屋村110°5′54.45″22°32′1.84″村庄WS295527户/101人自来水29上垌村110°5′43.09″22°32′5.34″村庄WS304641户/188人自来水30下垌村110°5′42.40″22°31′57.70″村庄WS331545户/205人自来水31白坟堰村110°5′41.78″22°32′52.28″村庄WS2369100户/384人自来水32黎坡村110°5′48.73″22°33′9.05″村庄W209376户/304人自来水33大塘廉村110°5′49.12″22°33′22.46″村庄W210486户/380人自来水34吉进岭村110°5′41.08″22°33′55.85″村庄WN269392户/420人自来水35大竹根村110°6′1.94″22°34′25.66″村庄WN211420户/85人自来水36大基岭村110°5′57.85″22°34′3.69″村庄WN218264户/244人自来水37竹菜村110°6′15.15″22°33′59.34″村庄WN1136150户/740人自来水38冯屋村110°6′14.45″22°34′28.37″村庄WN267574户/295人自来水39上冲村110°7′2.89″22°33′37.87″村庄N4477户/32人自来水40牛威塘村110°7′11.93″22°33′23.46″村庄EN14718户/72人自来水41坡塘村110°7′33.79″22°34′26.66″村庄EN1994208户/832人自来水42阳岗村110°7′40.97″22°33′50.28″村庄EN131073户/273人自来水43鸡母石村110°7′54.80″22°33′41.65″村庄EN154512户/63人自来水44大尾岭村110°8′5.92″22°33′47.21″村庄EN177858户/215人自来水45岭背村110°8′9.48″22°33′56.42″村庄EN216831户/113人自来水46长塘城村110°8′26.55″22°34′20.53″村庄EN595815户/70人自来水环境要素序号名称坐标/m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场址方相对厂界距离规模饮用水情况47沙保塘村110°8′18.44″22°33′49.14″村庄位EN/m222931户/113人自来水48深水塘村110°8′17.74″22°33′38.94″村庄EN208533户/154人自来水49田冲村110°8′16.50″22°33′29.88″村庄EN199017户/74人自来水声环境1牛威塘村110°7′11.93″22°33′23.46″村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EN14218户/72人自来水土壤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范围外:200m范围内。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项目概况2.1.1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2)项目代码:2306-450903-04-01-478524(3)建设单位:广西富泓市场开发有限公司(4)建设地点: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7′8.455″,北纬22°33′15.541″。(5)项目性质:新建(6)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00m2,主要建设贮液池、隔油池、调节池、厌氧沉淀池、曝气池、设备房等污水处理设施;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及环保工程等。项目设计每天污水处理量为1500m3/d。(7)服务范围:主要收集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内的企业生产废水,服务范围约14.5hm2。(8)污水处理工艺:格栅+隔油+A2/O工艺(同时加入生物菌种、复合除磷剂)+混凝沉淀+消毒(9)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占总投资的8.7%。(10)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0人,员工不在场内食宿,年工作日365天,年运行8760小时。(11)建设周期: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部分的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预计建成投产时间为2023年11月。2.1.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项目选址位于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地块C。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建设前用地现状主要为荒地,不涉及基本农田。项目东北面约147m为牛威塘村,东南面约275m为胡村,北面约961m为上冲村,西面约1908m为黎陂村,西南面约362m为岗背村。项目北面50m内有少量农田及耕地,主要种植水稻及玉米。2.1.3项目组成项目主要组成内容见下表。表2.1-1项目主要组成内容一览表项目组成项目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污水处理厂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材料格栅渠11000mm40mmx2000mm1座钢砼已建,格栅渠22000mmx700mmx2000mm1座钢砼隔油提升池9100mmx2500mmx5000mm1座钢砼,盖顶调节池10000mmx9100mmx5000mm1座钢砼,盖顶ABR厌氧反应池15000mmx14400mmx6000mm1座钢砼,盖顶一沉池7000mmx5900mmx5000mm1座钢砼,盖顶缺氧池8200mmx7000mmx5000mm1座钢砼,盖顶好氧池14400mmx10000mmx5000mm1座钢砼均为地二沉池7050mmx7000mmx5000mm1座钢砼埋混凝沉淀池7050mmx7000mmx5000mm1座钢砼清水池1、14400mmx5000mmx3000mm1座钢砼,分2格清水池2污泥池5000mmx2500mmx5000mm1座钢砼,盖顶综合设备房13000mmx3500mmx3200mm1座砖混,盖顶消毒计量槽4000mmx2000mmx1200mm1座钢砼应急池10000mmx5000mmx5000mm1座钢砼,盖顶集液池5000mmx5000mmx3000mm1座钢砼,盖顶尾水排放管DN600管0.38km未建公用工程给水系统:城市给水管网供给,厂区从市政管网引入DN50给水管,供厂内生产、生活、消防用水。已建排水系统:厂区污水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进水泵房,与厂外污水一同处理。供电系统:由市政供电电网供给,设置柴油发电机一台。环保工程废气治理加强绿化、地埋、喷洒除臭剂未建生物除臭塔+15m高排气筒未建废水治理进入本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未建噪声治理减振、隔声、降噪未建地下水保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按照要求防渗未建固废治理栅渣、污泥脱水后外售给广西银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机肥;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未建环境风险设置250m3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未建2.1.4项目总平面布置项目全部构筑物均位于地下室,根据厂内各部分使用的功能将其划分为管理区和污水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便于维护和管理。①管理区:位于厂区北面,主要包含控制室、发电机房、风机房及在线监测房。②污水处理区: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隔油沉淀池、调节池、ABR反应池、缺氧池、好氧池、絮凝沉淀池、消毒池等。项目生产管理区位于厂区北面,靠近大门,交通便利,且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受厂区臭气影响小。项目总体平面布置见附图2。项目整个厂区分区明确,管线布置流畅,尾水通过出水管进入市政管网。本项目考虑工艺流程特点及厂址地形、地质条件、主导风向,同时考虑流程合理、管理方便、经济实用等因素进行了布置,厂区功能分区明确,构筑物布置紧凑,力求经济合理的利用土地,减少占地面积,各构筑物与周边建筑有一定宽度的卫生防护距离,并设有绿化隔离带,减小污水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平面布置较合理。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北面约147m为牛威塘村,位于项目上风向。项目对臭气进行收集采用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无组织恶臭采取喷洒EM菌除臭剂的措施,对其影响较小。2.1.5主要生产设备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表2.1-2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备注A工艺设备1机械格栅B=300,b=3mm不锈钢2机械格栅B=300,b=3mm不锈钢3集液池提升泵40YW15-15-1.5CHN4微滤机WL-65不锈钢5气浮机XYQF-65碳钢防腐10mm厚6微滤提升泵WQ65-15-4铸铁7气浮提升泵WQ65-15-4铸铁8ABR池填料Ø150m³330CHN9ABR池布水器XY-BS-ACHN10厌氧污泥回流泵WQ15-15-1.5CHN11ABR池出水堰XY-YB-A8304不锈钢12布气系统满足系统需求CHN13曝气器微孔膜曝管式气器300CHN14搅拌器QJB1.5CHN15鼓风机BK-5009,N=18.5kw含变频16回流泵WQ25-16-2.2CHN17好氧池组合填料Ø150×2000mmm³300CHN18斜管填料蜂窝状m³120CHN19混凝池搅拌系统气搅拌CHN20叠螺机202304不锈钢序号名称规格和型号单位数量备注21污泥泵WQ7-16-1.5QG,切割型CHN22气浮加药系统1000L,搅拌机0.55kw,计量泵一备一用桶+泵形式23混凝加药系统1000L,搅拌机0.55kw,计量泵一备一用桶+泵形式24污泥脱水加药装置1000L,搅拌机0.55kw,计量泵一备一用桶+泵形式25紫外消毒器UV-UVC-600不锈钢26应急池水泵WQ65-15-4.0CHN27水泵起吊装置(手动)起吊重量500kg,配套手动绞盘,不锈钢钢丝绳7CHN28巴氏槽b=76不锈钢B仪表、电气控制设备20电控柜PLC自动控制,正泰元器件,编程远程控制自动控制20低压配电柜满足系统需求CHN20电磁流量计DN100CHN4液位浮球0--5m个CHN5电机现场控制柜满足系统需求CHN6电缆设施满足系统需求桂林国际C、除臭设备20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量:5000m³/hCHN20风机风量:4000~7000;全压:2000Pa;N=5.5kwCHN20除臭管路φ300;PPCHN4控制柜正泰元器件,含变频器CHN5除臭菌种满足系统需求CHN6排气筒及支架镀锌角铁支架,PP排气筒CHND、管道材料及其他20管道系统主气管镀锌,污水/污泥/加药管PVCCHN20阀件满足系统需求CHN20设备支架、其它制作满足系统需求CHN2.1.6主要原辅材料用量项目主要原料详见下表。表2.1-3项目主要原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原料来源1PACt/a15外购2PAMt/a2.0外购3柴油t/a1.0外购,最大存储量为0.1t4生物菌种t/a2外购,主要为反硝化菌5复合除磷剂t/a2外购,主要为FeCl3、Al2(SO4)3①PAM絮凝剂:化学名称聚丙烯酰胺,为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不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具有良好的絮凝性,可以降低液体之间的磨擦阻力,按离子特性分可分为非离子、阴离子、阳离子和两性型四种类型。②PAC混凝剂:化学名称聚合氯化铝,是一种净水材料,无机高分子混凝剂,又被简称为聚铝,英文缩写为PAC,由于氢氧根离子的架桥作用和多价阴离子的聚合作用而生产的分子量较大、电荷较高的无机高分子水处理药剂。在形态上又可以分为固体和液体两种。固体按颜色不同又分为棕褐色、米黄色、金黄色和白色,液体可以呈现为无色透明、微黄色、浅黄色至黄褐色。易溶于水及稀酒精,不溶于无水酒精及甘油。③生物菌种:项目使用的生物菌种主要为反硝化菌和聚磷菌。反硝化菌的生理类群包括广泛的腐生微生物组成。在通常氧化有机物质的条件下是依靠游离态O2,而在转为呼吸的疝气的条件下,则依靠硝酸盐的结合态氧,硝酸盐是氢的受体。反硝化细菌能生存于作氮源用的硝酸盐的介质中,它能利用这种化合物既可作为能量代谢,又可用于物质代谢。反硝化细菌在土壤氧气不足的条件下,将硝酸盐还原成亚硝酸盐,并进一步把亚硝酸盐还原为氨及游离氮的细菌。它们的酶系统能使还原为NH3,并且微生物可同化这种氮以便合成细胞物质。复合除磷剂:由FeCl3、Al2(SO4)3混合配制而成。2.1.7服务范围主要为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的生产废水,污水管网布置详见下图,其中:A地块区域(黄色区域,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西南区域,现阶段已入驻企业所在位置),经污水管网(红色虚线)收集后:①现阶段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进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②待本项目投入使用后,经污水管网(红色虚线)收集后通过汇合点1流向(紫色虚线)汇合点2后进入本项目进行污水处理。A地块区域(红色区域,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东南区域),经污水管网(红色虚线)收集后流向汇合点2后进入本项目进行污水处理。B地块区域(绿色区域,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东北面区域),经污水管网(红色虚线)收集后进入本项目进行污水处理。地块C区域(蓝色区域,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西北区域),经污水管网(红色虚线)收集后进入本项目进行污水处理。本项目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蓝色虚线)进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项目排污口设置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东南角。亭各(用,二大)4:300车项目废水处理后的污水管网及走向AH国国H-147m区h0)W:上67)7生项目所在位置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汇合点1汇合点23#易专道1aa180冷链中心现有的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污口规划加米汇合点1图2.1-1项目污水管网布置及走向图2.1.8已入驻企业情况汇合点2序号表2.1-4企业名称序号企业名称1博白唐十一老水阉鸡专卖店21梁弟阉鸡批发销售部2博白长香鸡合作社22黎弟果园鸡专卖店3九弟剦鸡批发销售部23肥仔果园鸡专卖店4勇哥阉鸡项鸡批发销售部24赵氏家禽批发部5艺茗二口鸡三黄鸡批发部25卜十三老水三黄鸡批发部6英哥禽业部26刘氏活禽零售批发部7秋姐二口鸡销售店27老郑老水鸡批发店8老蒋家禽批发部28山岭老水鸡三黄鸡批发零售部9胖哥家禽批发部29六万大山老水剦鸡店10冯文家禽批发部30李记本地老水阉鸡档11南南生态农家鸡店31海鑫老水剦鸡批发销售部12老邓三黄剦鸡批发销售部32唐捌老水剦鸡批发部13老邓乌鸡批发销售部33广西新凤灵山土鸡批发部14黄弟老水阉鸡批发销售部34光头家禽批发部15牛牛家禽批发部35张弟活禽批发部16卢氏家禽批发部36本地走山三黄鸡批发零售部17本地木园老水阉鸡批发销售部37山岭老水三黄鸡销售店18钟妹二口鸡批发店38陈氏土鸡批发零售19杨受图家禽批发零售店39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未运行)20黎元老水阉鸡店图2.1-2已入驻企业已入驻企业主要为鸡鸭贩售商铺,主要设置鸡鸭等畜禽待售。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现阶段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处理能力为2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厌氧+好氧+消毒”,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2.1.9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合理性分析(1)非屠宰企业排水量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量预测与园区经济的发展、产业人口、居住人口的数量、园区的开发建设规模、布置、土地面积、人口密度、工业分布等密切相关。参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本工程拟采用按规划用地性质计算法进行用水量、污水量预测。根据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规划,及建设单位对商铺用水量统计结果,项目污水量预测结果见下表。表2.1-5按规划用地性质计算法污水量预测表用地分类项目指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商业用地)用地面积(hm2)7.32用水量指标(m³/hm2·d)80需水量(m³/d)585.6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hm2)2.21用水量指标(m³/hm2·d)30需水量(m³/d)66.3平均日总需水量(m³/d)651.9污水排放系数0.8平均日污水排放量(m³/d)521.52注:本计算不含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屠宰企业(2)屠宰企业排水量①现有入驻企业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在物流中心内建设“禽类屠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链项目”,该项目已建成主体工程,尚未开始投产运行。根据《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禽类屠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包括浸烫脱毛废水、胴体冲洗废水、胴体预冷废水、内脏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等)、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经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再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243600m³/a、676.7m³/d。②拟入驻企业废水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拟引进小型牛、羊屠宰场入驻。牛、羊屠宰场营运期主要废水为屠宰废水、待宰圈废水。拟入驻企业屠宰规模较小,故本项目预留日处理100m3/d污水处理能力用作该企业废水处理。(3)工程设计规模根据计算,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污水量为Q废水量=521.52+676.7+100=1298.22m³/d。综上所述,在预留15%处理余量下,确定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配套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Q处理量=1500m³/d。2.1.9.2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分析2.1.9.3进水水质分析(1)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现有商户排放现状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业主提供的资料,目前项目纳污范围内排水主要为物流中心内商户日常生产废水。其生活废水经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根据2.1.7章节可知,现已入驻企业主要为鸡鸭贩售商铺,主要为商户的经营废水。现阶段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处理能力为2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沉砂+厌氧+好氧+消毒”,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本次委托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现有排放的废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1-6现有商户废水监测结果单位:mg/L监测点位监测项目2023.07.192023.07.20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平均值第1次第2次第3次第4次平均值现有污水处理站入水口pH值(无量纲)7.17.07.17.07.07.17.17.07.17.1化学需氧量308276284294290272288264261271五日生化需氧量11510210510810810211098.095.2101悬浮物29302724282822232625氨氮156154158160157155158157161158总氮172183187172178175182185178180总磷17.717.216.817.217.216.617.915.916.216.6动植物油类0.170.190.160.150.170.170.180.170.190.18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1440.1360.1610.1570.1500.1250.1640.1580.1460.148总铜0.0560.0440.0420.0410.0460.0410.0370.0440.0300.038总锌0.0620.0530.0500.0500.0540.0500.0440.0540.0360.046粪大肠菌群(MPN/L)2.4×1053.5×1052.8×1052.2×1052.7×1055.4×1053.5×1053.5×1052.4×1053.7×105(2)入驻企业排放情况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内建设“禽类屠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链项目”,项目主要为肉鸭、肉鸡的屠宰,该项目现生产线已建成,配套的污水设施未建设,故未投产。根据《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禽类屠宰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生产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包括浸烫脱毛废水、胴体冲洗废水、胴体预冷废水、内脏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清洗废水等)、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其生活废水经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浓度较大为屠宰废水,根据《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在无监测数据时,废水水质可参照表3取值,同时粪大肠菌群参考同类企业水质数据确定,详见下表。屠宰废水水质设计取值污染物指标表2.1-7CODCrBOD5SS(单位:mg/L,pH除外)NH3-N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pH废水浓度范围1500~2000750~1000750~100050~15050~200260000个/100mL6.5~7.5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不设待宰圈,鸡、鸭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存养,无待宰圈废水产生。根据《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扩建自动化家禽屠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其现有的屠宰废水产生浓度详见下表。污染物指标表2.1-8CODCrBOD5SS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屠宰废水水质(单位:mg/L)NH3-NTNTP动植物油废水浓度1948861900861757300根据《广东嘉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潮州市湘桥区猪牛羊定点屠宰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其现有的屠宰废水产生浓度详见下表。污染物指标表2.1-9CODCr广东嘉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废水水质(单位:mg/L)BOD5SSNH3-NTNTP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废水浓度1932.47966.24965.6196.96120.319.62193.2728875个/L根据表2.1-8~表2.1-9可知,参考的太仓市中溪食品有限公司和广东嘉泰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屠宰废水产生浓度均在《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表3(详见表2.1-7)设计取值的范围。按最不利情况考虑,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废水各污染物产生浓度取《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表3(详见表2.1-7)的最大值,详见下表。表2.1-10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废水排放情况表污染源污染物污染物产生情况产生量m3/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生产废水CODCr2436002000487.20BOD51000243.60NH3-N15036.54SS1000243.60动植物油20048.72粪大肠菌群2.5×106个/L/由于本项目的建设,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处理其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主要为气浮,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排入本项目处理。综上所述,排入本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为:1、商铺鸡、鸭及牛羊圈等商户的经营废水;2、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废水(项目不设待宰圈,鸡鸭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存养,无待宰圈废水产生);3、冷库废水;4、后期待建小型牛羊屠宰场的屠宰废水(项目不设待宰圈,牛羊在玉林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存养,无待宰圈废水产生)等。生产废水中污染物主要为COD、BOD、NH3-N、SS、动植物油等,不含重金属等持久性污染物。2.1.9.4进水水质指标本项目主要收集物流中心内商铺污水及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废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水质以常见的COD、BOD5、NH3-N、TP、TN为主,不含重金属等持久性污染物。对于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确定,按最不利情况考虑,以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出水水质情况变差时的冲击,因此,对水质进行预测时应充分预留事故冲击,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见下表。表2.1-11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表pH值(无量纲)CODCr(mg/L)BOD5(mg/L)SS(mg/L)NH3-N(mg/L)TN(mg/L)TP(mg/L)动植物油(mg/L)6~925001200150015030030300本项目主要收集物流中心内商铺污水及广西乔亿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废水,后续若新增屠宰企业,其生产废水需要上废水预处理设施,达到本项目进水水质方可接入项目进水管网。2.1.9.5出水水质指标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3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玉林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四者从严执行,标准限值见下表。表2.1-12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表项目pH值(无量纲)CODCr(mg/L)BOD5(mg/L)SS(mg/L)NH3-N(mg/L)TN(mg/L)TP(mg/L)动植物油(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6~8.5500300400///10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6.5~9.550035040045708100《肉类加工工业水污6.0~8.5250500300///50染排放标准》(GB13457-92)玉林市污水处理厂进/25012016030353/水水质要求本项目排放限值6.5~8.525012016030353502.1.10公用工程(1)供电工程由项目当地电网提供,场区内设变配电室;为保障场区供电,项目配套1台400kw的备用发电机,以备停电时供电;供电有保障。(2)给水工程用水。(3)排水工程厂区污水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进水泵房,与厂外污水一同处理,尾水通过出水管进入市政管网。2.2.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格气达标排放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部分的施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与施工车辆尾气,产生量较少,均为无组织排放。产生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清洗设备和场区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林市污水处理厂。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建筑垃圾用于场地内低洼处回填,不产生.弃土石方。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不大。2.2.1.2营运期工艺及排污节点格集栅液冷库废水池1城市给水管网供给,厂区从市政管网引入DN50给水管,供厂内生产、生活、消防好氧鼓风机、反硝化菌复合除磷剂混清紫巴2.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好凝外氏隔提调缺A凝水外氏—网B氧沉沉线计达标排放沉沉池线油升节氧其他生栅R池淀消量浮R池淀消量2.2.1.1施工期工艺及排污节点池池池池池产废水2反机池毒槽应污泥回流1池l浮油微滤机浮I渣王泥外运叠螺机污泥池图2.2-1运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工艺流程简述:(1)预处理工艺本项目预处理设施主要包括格栅、调节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站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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