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改造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2502-330552-04-01-562739
项目名称
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相关办理结果
审批部门
审批事项
办理结果
办理时间
审批文号
附件
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湖州市民防局)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实与征收
已办结
2025-11-07 16:36:23.0
湖人防核实〔2025〕46号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太湖新区分局
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已办结
2025-11-03 20:49:38.0
建字第3305022025GG0111588号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
企业投资(含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基本建设)
已办结
2025-02-08 10:41:28.0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建设发展局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审查
已办结
2025-07-30 09:14:00.0
3305010501202510013N
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核定表,人防编号:湖人防核实〔2025〕46号建设单位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联系人陈涛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双渎路46号联系电话(手机)13362205579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项目附码2502-330552-04-01-562739建设地点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地面建筑总面积(平方米)1419.84防空地下室应建建筑面积(平方米)0防护等级无设计建筑面积(平方米)0易地建设建筑面积(平方米)0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定意见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新建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1497.4㎡,新建地面建筑面积1419.84㎡,建设内容为商业,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小于2000㎡,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定单位(盖章):2025-11-07说明:需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应当自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加收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日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五、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5-512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1497.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9.843305022025GG01115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7.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1419.84平方米。建字第3305022025GG0111588号附件及规划总平面图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1月03日公FFFFF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备案机关: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备案日期:2025年02月08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代码2502-330552-04-01-562739项目名称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项目类型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性质扩建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详细地址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国标行业其他房屋建筑业(4790)所属行业城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项目允许类拟开工时间2025年04月拟建成时间2026年04月是否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否总用地面积(亩)0.0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1471.58总建筑面积(平方米)5030.5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5030.58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生产能力)清河嘉园78幢清河农贸市场改造扩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030.58平方米,其中改建面积3559.0平方米,扩建面积1471.58平方米。相关建设指标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项目联系人姓名陈涛项目联系人手机13362205579接收批文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双渎路46号项目投资情况总投资(万元)合计固定投资896.0000万元建设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土建工程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896.0000835.00000.00000.000061.00000.00000.00000.0000资金来源(万元)合计财政性资金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银行贷款其它896.00000.0000896.00000.00000.0000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法人)单位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康山街道双塘村村民委员会法人类型集体项目法人证照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法人证照号码54330502ME0136611C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双渎路46号成立日期2020年12月注册资金(万)0.0币种人民币经营范围村民委员会公FFFFF法定代表人赵荣林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13819238096项目变更情况登记赋码日期2025年02月08日备案日期2025年02月08日第1次变更日期2025年09月01日项目单位声明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说明: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贸市场改造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