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招标采购公告(2025)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 2025-11-07 09:00:00
来源: 三原分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吕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2263994
传真:029-32272669
通讯地址:咸阳市三原县苍南路18号
邮编:713800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三原油库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咸环三批复〔2025〕37号
2025年11月7日
37.关于三原油库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咸环三批复〔2025〕37号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三原销售有限公司三原油库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三原销售有限公司:你公司报来由陕西中昇润卓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三原油库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并已在咸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期满,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西阳镇马张村一组166号。项目将原有14套95#汽油装卸设施改为航煤装卸车专用,新建800m3/h航煤火车装车油气回收装置1套;将16#卸车岛汽油、柴油卸车软管及配套设施改造为航煤卸车;改造现有1000m31#混油罐,改造油气回收装置,新建航煤工艺设备区。新增2座20000m3航煤罐及2座2000m3混油罐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5740.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62.12万元。二、批复意见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关于三原油库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项目核准的批复》(咸行审批复〔2025〕86号)文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要求。依据2025年9月17日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标准及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三、项目在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品装车损失、储罐大小呼吸损失、动静密封点损失以及倒罐挥发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铁路装载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新建800m3/h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公路装载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改造后1400m3/h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储罐大小呼吸损失、动静密封点损失以及倒罐挥发废气经油气回收后无组织排放。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应执行《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清罐废水及生活污水。其中清罐废水收集后经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三原县西阳镇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后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三)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泵和风机噪声。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采取降噪、隔声一级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四)切实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五)采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日常管理、检查及维护工作,做好危废贮存库等地的防渗工作,杜绝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六)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的物料等。(七)建设单位对《报告表》内容和结论负责;编制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四、相关要求(一)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应及时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及设备调试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应在设备调试期间完成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项目竣工验收结论的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违反本规定要承担相应的环保法律责任。(二)项目建设期间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按照环境管理网格化相关规定实施,建设单位必须将审批后的《报告表》及本批复10日内送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备案,并自觉接受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三)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2025年11月7日抄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咸阳市生态环境局三原分局2025年11月7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煤储运设施及配套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