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襄宜高速预制构件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于远安县河口乡漳沐村,总用地面积4440m2,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5.5%。主要建设内容为:制梁区、存梁区、仓库以及配套的公用、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预制T梁375片,全部服务于襄宜高速公路宜昌段XYYCTJ-1标段建设,服务期满后本项目全部拆除。
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你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期间,并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加强洒水清扫,严格落实《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运营期,做好厂区内道路硬化,同时加强清扫及洒水降尘。焊接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使用的脱模剂为水性脱模剂,脱模剂涂刷时产生的脱模剂废气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非正常工况时,须立即停产检修。项目服务期满后,临时建筑及设备拆除时须设置围挡,同时做好洒水降尘。
(二)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养护废水、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服务期满后,在沉淀池拆除前,池内剩余废水须按要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服务期满后,临时建筑及设备拆除不得在夜间进行。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废弃建筑材料须堆放在指定区域,可外售部分则外售至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外售部分则须运往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堆弃。运营期,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废脱模剂桶,含脱模剂废物等危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钢材,焊渣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混凝土残渣收集后作为路基填料回用。焊接烟尘净化器除尘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服务期满后,临时建筑及设备拆除产生的可回收利用的废建筑材料作为襄宜高速公路路基回填,不可回收利用的则运至有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理,现场不得遗留未消耗完的物料及危险废物等。
(五)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厂区内分区防渗,雨污分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做好监测记录,并建立环境管理档案。
(六)加强水土保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用地红线外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区域做好截排水沟、挡土墙等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两侧山体做好防止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保护措施。施工挖掘的表土需单独剥离存放,便于后期植被恢复。项目服务期满后,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四、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五、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国土、安全、水电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七、远安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2025年10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