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受理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海绵城市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海绵城市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万洋众创城B19-1号
建设单位: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890276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海绵城市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海绵城市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十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周边环境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四本项目在“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中查询结果附图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的用地规划图附图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图附图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区图附图八现场照片附件: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备案证明附件三土地证附件四租赁合同附件五建设单位做出的关于技术报告基础数据及内容真实性的承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海绵城市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410173-04-01-378778建设单位联系人王联系方式132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万洋众创B19-1号地理坐标(113度54分31.076秒,34度28分8.36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505-410173-04-01-378778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38环保投资占比(%)1.2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795.8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的批复,国函﹝2013﹞4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中设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篇章,该规划于2013年3月7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文号为国函﹝2013﹞45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年3月1日获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名称为“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为:豫环函﹝2018﹞3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开发区四至边界范围的通知》(豫政办〔2023〕26号文),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32834.22m2,四至边界范围为东至远期G107、西至京港澳高速,南至八千大道,北至洪泽湖大道。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范围内,鉴于目前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规划尚未审批,规划环评尚未审查,因此,本次规划及规划环评仍对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相关要求进行分析。1、项目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及环境保护篇章的相符性分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郑(州)汴(开封)一体化区域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郑州航空港、综合保税区和周边产业园区,规划范围涉及中牟、新郑、尉氏3县(市)部分区域,面积415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13-2025年。功能分区:实验区以航空港为核心区,两翼展开三大功能布局,确立“一核领三区、两廊系三心、两轴连三环”的城市空间结构。一核领三区------围绕机场形成空港核心区。以轴线辐射周边形成北、东、南三区,北区为城市综合性服务区、东区为临港型商展交易区、南区为高端制造业集聚区。两廊系三心-----以南水北调滨水景观廊以及小清河滨水景观廊为两脉构建生态绿网。北东南形成三个中心,主中心:公共文化航空金融中心、副中心:生产性服务中心、专业中心:航空会展交易中心。两轴连三环-----构建新G107、迎宾大道两条轴线。同时形成以机场为核心的三环骨架,一环-----机场至新密快速通道--航城大道--S102--四港联动路辅道,二环-----双湖大道--新G107--商登高速辅道--四港联动大道,三环-----郑民高速辅道--S223--炎黄大道--107辅道。片区发展定位与规模:①空港核心区该功能区用地规模为54.08km2,主要由航空枢纽、保税物流、自贸园区、临港服务、产业园区等功能构成;......④南部片区该片区为高端制造业集聚区,其用地规模170.5km2,居住人口120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万,主要由产业基地、航空制造、共建园区、商业配套、文化休闲、生活居住等功能构成。本项目属于该规划的南区的高端制造业集聚区,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要求相符。2、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根据该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内容如下:(一)规划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郑州航空港区”)规划范围为南至炎黄大道,北至双湖大道,西至京港澳高速,东至广惠街(原线位),规划面积约368平方千米(不含空港核心区)。(二)功能定位郑州航空港区将建成生态智慧航空大都市主体实验区,主要功能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户,现代航空都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三)空间结构郑州航空港区以空港为核心,两翼展开三大功能布局,整体构建“一核领三区、两廊系三心、两轴连三环”的城市空间结构。(1)一核领三区以空港为发展极核,围绕机场形成空港核心区。以轴线辐射周边形成北、东、南三区,北区为城市综合性服务区、东区为临港型商展交易区、南区为高端制造业集聚区。(2)两廊系三心依托南水北调和小清河打造两条滨水景观廊道,形成实验区“X”型生态景观骨架。同时结合城市功能形成三大城市中心:北区公共文化航空商务中心,是实验区公共服务主中心;南区生产性服务中心,是实验区公共服务副中心;东区航空会展交易中心,是实验区专业服务中心。(3)两轴连三环依托新G107、迎宾大道打造城市发展轴带,形成实验区十字形城市发展主轴。同时结合骨干路网体系形成三环骨架:由机场至新密快速通道—滨河西路—S102—振兴路组成机场功能环,以环形通道加强空港核心区与外围交通联系;由双湖大道—新G107—商登高速辅道—四港联动大道组成城市核心环,串联实验区各个功能片区;由郑民高速辅道—广惠街—炎黄大道—G107辅道组成拓展协调环,加强实验区与外围城市组团联系。(4)功能分区空港核心区:主要发展航空枢纽、保税物流、临港服务、航空物流等功能。城市综合性服务区:集聚发展商务商业、航空金融、行政文化、教育科研、生活居住、产业园区等功能。由南水北调生态廊道、新G107生态廊道划分为3个城市组团。临港型商展交易区:主要由航空会展、高端商贸、科技研发、航空物流、创新型产业等功能构成。由新G107生态廊道划分为2个城市组团。高端制造业集聚区:主要由高端制造、航空物流、生产性服务、生活居住等功能构成。由南水北调生态廊道、新G107生态廊道、商登高速生态廊道划分为4个城市组团。(四)产业发展方向(1)航空物流业发展策略: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为依托,打造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综合保税区、公路港、铁路港等平台为基础,建立辐射中原经济区的物联网体系;以物流龙头企业为带动,创新“电商+物流”、“商贸+物流”等物流运营模式,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融合发展。产业门类:以国际中转物流、航空快递物流、特色产品物流为重点,完善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交易展示、加工、信息服务等配套服务功能。(2)高端制造业发展策略:高端切入,优先选择高附加值产业门类或者产业链中的核心环节,打造区域临空经济产业发展高地;集群发展,通过示范和带动效应,促进区域产业链互动,引领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产业门类:重点发展以智能终端、新型显示、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云计算、物联网、高端软件等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以高端药业、高端医疗设备、新型医疗器械等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以数控机床、半导体、汽车电子产品、电脑研发及制造为主的精密仪器制造业。(3)现代服务业发展策略:增强科技研发,强化创新功能,打造中部地区产业创新中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打造区域产业性服务中心;依托机场优势和政策优势,打造外向型经济发展平台;依托“****”的战略优势,融入全球商贸体系,为郑州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商都提供支点和战略制高点。产业门类:大力发展专业会展、电子商务、航空金融、科技研发、高端商贸、总部经济等产业。(五)产业布局规划合理布局航空物流业、高端制造业以及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工程,形成三大中心、三大板块的产业规划结构。(1)三大中心北部主中心:金融商务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在双湖大道以南,南水北调干渠两侧建设,包括航空金融、商务办公、航空发展论坛、商业贸易、航空总部、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工程。中部专业中心:航空会展交易中心。规划在南水北调干渠以东,迎宾大道两侧建设,包括航空展览、会议论坛、国际会展、全球综合交易中心、世界品牌购物等功能。南部副中心:生产性服务中心。规划在南水北调干渠与苑陵古城以南建设,包括科技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物流运输,商贸流通、总部办公等功能。(2)三大板块北部产业板块:规划四大产业园区,包括外服务产业园、时尚品牌服装产业、智能手机产业园和高端电子产业园。中部产业板块:在新国道107以西主要布局航空物流园、自由贸易园区、综合保税区等航空核心产业,在新国道107以东主要布局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园等航空偏好型产业园。南部产业板块:在现状台商工业园的基础上打造高端制造产业园,并规划新建航空设备制造产业园区,电子信息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8+1区域共建园等航空偏好型产业园区。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万洋众创城B地块19#-1号厂房,位于该规划的南区的高端制造业集聚区。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且根据项目土地证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3、本项目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8年3月1日获得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豫环函〔2018〕35号)。本项目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本次工程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审查意见本项目相符性1合理用地布局进一步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保持规划之间一致;优化用地布局,在开发过程中不应随意改变各用地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并注重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考虑各功能区相互干扰、影响问题,减小各功能区间的不利影响,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做好规划区域的防护隔离,避免其与周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发生冲突,南片区部分工业区位于居住区上风向,应进一步优化调整;加强对区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水北调应急蓄水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住区。本项目距离南水北调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约1950m,不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北侧5.5km处的三官庙镇地下水井群,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不涉及文相符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7—文物保护,按照相关要求建设项目;充分考虑机场噪声对周边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加快现有高噪声影响范围内居民搬迁工作,在机场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高噪声影响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区内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物保护2优化产业结构入驻项目应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构筑循环经济产业链:鼓励能够延长区域产业链条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项目入驻;禁止新建利用传统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备抗生素、维生素药物的项目,纯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利用生物过程制备的原料药进一步化学修饰的半合成制药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和设立电镀专业园区;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①本项目将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②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目录》,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③本项目不属于制药项目,不属于独立电镀项目,也不涉及各类燃煤锅炉的建设。相符3尽快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入区企业均不得单独设置废水排放口,减少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快集中供热中心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实现集中供热。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积极探索固废综合利用途径,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严禁企业随意弃置;危险固废的收集、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危险的收集、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转运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符4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采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污染物治理、区域综合整治等措施……严格控制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本项目VOCs总量拟进行倍量替代相符5建立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加快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严格危险化学品管理;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等施防止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危害……本项目将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相符—8—,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体系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要求。4、本项目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对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环境准入条件相关内容,本项目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比情况见表1-2。表1-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序号类别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1基本要求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禁止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不符合实验区规划主导产业,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的项目禁止入驻(属于省重大产业布局项目,市政、民生项目除外)3入驻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适时对企业生产及治污设施进行改造,满足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要求,否则禁止入驻本项目将按该要求进行建设4入驻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均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否则禁止入驻本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均可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5投资强度不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的项目禁止入驻本项目投资强度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文件)要求6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5〕33号)中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禁止审批类项目禁止入驻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审批类项目7禁止新建选址不符合规划环评空间管控要求的项目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环评空间管控要求8入驻企业必须符合相应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污染物应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必须满足其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未设置相关防护距离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9—9入驻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10行业限制禁止新建利用传统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备抗生素、维生素药物的项目不涉及11禁止新建纯化学合成制药项目12禁止新建利用生物过程制备的原料药进行进一步化学修饰的半合成制药项目13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禁止设立电镀专业园区14禁止新建各类燃煤锅炉15能耗物耗禁止新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大于0.5t/万元(标煤)的项目本项目综合能耗低于0.5t/万元,用水量较小,只产生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16禁止新建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大于8m3/万元的项目17禁止新建单位工业增加值废水产生量大于6m3/万元的项目18污染对于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涉及居住区或未搬迁村庄等环境敏感点项目,禁止新建对于废水处理难度大,会对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影响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项目,禁止入驻不涉及20控制入驻实验区企业废水需通过污水管网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在不具备接入污水管网的区域,禁止入驻涉及废水直接排放的企业本项目污水经过市政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21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的项目,应满足区域重金属指标替代的管理要求,否则禁止入驻不涉及重金属排放22生产工艺与技术禁止包括含塔式重蒸馏水器;无净化设施的热风干燥箱;劳动保护、三废质量不能达到国际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的项目不涉及禁止类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23术装备禁止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的储存、生产、转运和排放,即环境风险较大的工艺不涉及24禁止物料输送设备、生产车间非全密闭且未配置收尘设施。25禁止堆料场未按“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要求建设26禁止建设未配备防风抑尘设施的混凝土搅拌站27环境风险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任何与水源保护无关的项目,关闭已建项目,严格遵守禁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议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要求28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落实的,应停产整改29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并报环境管理部门备案管理。未落实有关要求的,应停产整改对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总体规划(2014-2040)环境影响报告—10—,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书》环境准入清单可知,本项目不属于规划禁止类/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九、轻工-3.新型塑料建材(高气密隔音节能塑料窗、大口径排水排污管道、抗冲击改性聚氯乙烯管、地源热泵系统用聚乙烯管、非开挖用塑料管材、复合塑料管材、塑料检查井),防渗土工膜,塑木复合材料和分子量≥200万的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及板材生产,多腔室高功能塑料异型材”,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已同意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为:2505-410173-04-01-378778。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023年版)》及“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可知,本项目不属于生态红线划定区域。(2)环境质量底线①环境空气:根据郑州市航空港区基层政务公开网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布的港区北区指挥部监测点位的2024年常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可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PM2.5、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目前正在实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郑港环委办〔2025〕2号),通过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深化工业大气防治、全面遏制扬尘污染等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当地环境质量。②地表水: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网上公布的郑州航空港区环境监测站梅河老庄尚村省控断面2024年的水质监测数据可知,2024年梅河老庄尚村监测断面COD、NH3-N(7月份数据缺失)和总磷的年均值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电,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其他符合性分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河南省三线一单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可知,本项目位于环境管控单元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重点管控单元(ZH41012220004),与环境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a项目与环境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对比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区县管控单元分类面积/长度管控清单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落实开发区规划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规划调整修编时应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不涉及相符郑州航空港先河南省重点管控ZH41012220004进制郑州市127.048单元平方千米造业中牟县开发2、新、改、扩建“两高”项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5号)》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21〕100号)》要求。不属于“两高”项目相符区3、鼓励发展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相关产业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相符4、地下水高脆弱区内不宜布局石化、煤化工、危险废物处置、有色金属冶炼、制浆造纸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不涉及相符污染物排1、新建、升级开发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收集等设施。不涉及相符放管2、开发区内企业废本项目污控水必须实现全收水通过市集、全处理,涉重政污水管行业企业综合废水网排入港排放口重金属污染区第三污相符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13—物应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废水执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应符合集中处理设施的接纳标准。开发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到《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水处理厂处理3、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属于重点行业,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符4、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涉VOCs排放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有条件情况下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本项目注塑和开模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进行倍量削减替代相符5、新改扩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替代消减要求。VOCs排放进行倍量削减替代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开发区管理部门应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具备事故应急能力,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涉及相符2、开发区设置相关产业的事故应急池,并与各企业应急设施建立关联组成联动风险防范体系。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及其它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排放企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本项目将按照相关规范实施相符—14—,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3、地下水高脆弱区应进行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不涉及相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相符2、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项目用水较少相符3、加快区域地表水厂建设,实现开发区内生产生活集中供水,逐步取缔企业自备地下水井。本项目使用市政供水相符表1-3b项目涉及河南省生态空间分区一览表生态空间分区编码生态空间分区名称管控分类市区县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YS4101223110001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其他区域1一般郑州市中牟县无///表1-3c项目涉及河南省水环境管控一览表编号水环境管控分区管控区分类管控清单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YS4101222210057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称重点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利用传统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备抗生素、维生素药物的项目,纯化学合成制药项目,利用生物过程制备的原料药进一步化学修饰的半合成制药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和设立电镀专业园区。不涉及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控制近期废水排放总量为11万m3/d;远期废水排放总量为13.4万m3/d。2、产业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必须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涉重行业企业综合废水排放口重金属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废水执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无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项目污水,产生量很少,经过处理后排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增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相符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15—(GB8978-1996)。园区依托或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1郑州市区标准,远期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提高出水水质(其中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无法排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外排废水执行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新增项目水污染物应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污染排放应达到有关排放标准及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3、园区内部分企业生产和生活用水取用地下水,应提高现有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节约水资源。环境风险防控1、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得低于86%,中水回用率达到30%。本项目所用水量较小相符表1-3d项目涉及河南省大气环境管控一览表编码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名称管控分类区县管控清单本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YS4101222310003郑州航空港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重点中牟县空间布局约束大力淘汰和压减钢铁、焦炭、建材等行业产能。全面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淘汰退出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不达标企业不涉及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1、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其批复文件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园区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本项目将按照规划环评的要求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相关要求编制相符—16—,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应急预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大力改善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不涉及相符3、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4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表文件名称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6.深入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通过“更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需提升治理的低效失效设施纳入年度重点治理任务积极鼓励申报中央及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25年10月底前,完成45家低效失效治理整治任务,未按时完成提升改造的纳入秋冬季生产调控范围。本项目VOCs治理措施不涉及低效失效废气治理措施。相符7.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在汽车制造、机械制造、家具、汽修、塑料软包装、印铁制罐、包装印刷等行业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和油墨。组织涉VOCs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0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2025年底前,开展活性炭更换和储油库泄漏检测与修复,完成5家涉VOCs企业本项目不涉及涂料的使用。项目注塑、开模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相符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17—综合治理任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12.深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监测监管能力提升行动,补齐园区工业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督促航空港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规划建设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打造样板园区。本项目在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污水处理后排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相符5、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行业,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5本项目与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符合性分析表差异化指标A级企业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能源类型能源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能源。本项目生产生活均使用电相符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鼓励类和允许类;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政策;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4.符合市级规划。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版)》允许类,符合河南省相关政策要求,符合港区规划相符废气收集及处理工艺1.投料、挤塑、注塑、滚塑、吹塑、挤出、造粒、热定型、冷却、发泡、熟化、干燥、塑炼、压延、涂覆等涉VOCs工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有效收集至VOCs废气处理系统,车间外无异味;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2.使用再生料的企业【1】VOCs治理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使用原生料的企业VOCs治理采用燃烧工艺或吸附、冷凝、膜分离等工艺处理(其中采用颗粒状活性炭的,柱状活性炭直径≤5mm、碘值≥800mg/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7000的要求;使用蜂窝状活性炭的,碘值≥650mg/g、比表面积应不低于750m²/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5000的要求;活性炭吸附设施废气进口处安装有仪器仪表等装置,可实时监测显示并记录湿度、温度等数据,废气温度、颗粒物、相对湿度分别不超过40℃、1mg/m3、50%)。废气中含有油烟或颗粒物的,应在VOCs治理设施前端加装除尘设施或油烟净化装置;3.粉状、粒状物料采用自动投料器投加和配混,投加和混配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PM有效收集,采用覆膜滤袋、滤筒等除尘技术;4.废吸附剂应密闭的包装袋或容器储存、转运,并建立储存、处置。本项目注塑和入模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所用塑料粒子均为新料,项目生产不使用再生料,采用颗粒状活性炭,柱状活性炭直径≤5mm、碘值≥800mg/g,且填充量与每小时处理废气量体积之比满足1:7000的要求。项目使用的塑料粒子均为较大的颗粒,不涉及粉状物料,搅拌、上料均为密闭的,产生颗粒物相符—18—,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5.NOx治理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等适宜技术。使用氨法脱硝的企业,氨的装卸、储存、输送、制备等过程全程密闭,并采取氨气泄漏检测和收集措施;采用尿素作为还原剂的配备有尿素加热水解制氨系统。很少。废活性炭使用密闭的桶装,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无组织管控1.VOCs物料存储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室内;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粉状物料采用气力输送、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自动化、密闭输送方式;粒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等自动化、封闭输送方式;液态VOCs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3.产生VOCs的生产工序和装置应设置有效集气装置并引至VOCs末端处理设施;4.厂区道路及车间地面硬化,车间地面、墙壁、设备顶部整洁无积尘;厂内地面全部硬化或绿化,无成片裸露土地;5.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和异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废气收集装置和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1、本项目只有在注塑加热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2、不涉及粉状物料。3、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气筒排放。4、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车间地面均已做好硬化和防渗,不涉及裸露土地。5、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使用密闭的桶装暂存在危废间,不会产生有机废气。相符排放限值1.全厂有组织PM、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2.VOCs治理设施去除率达到80%及以上;去除率确实达不到的,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浓度低于4mg/m³,企业边界1hNMHC平均浓度低于2mg/m³;3.锅炉烟气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30【2】mg/m3。全厂有组织NMHC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20mg/m3;废气治理措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去除率大于80%。监测监控水平1.有组织排放口按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现状评估等要求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CEMS),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重点排污单位风量大于10000m3/h的主要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其他企业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2kg/h且排放口风量大于20000m3/h的废气排放口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FID检测器),并按要求与省厅联网;在线监测数据至少保存最近12个月的1分钟均值、36个月的1小时均值及60个月的日均值和月均值。(投产或安装时间不满一年以上的企业,以现有数据为准);2.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规范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二维码标识和采样平台、采样孔;各废气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本项目NMHC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风量小于20000m3/h,不需安装NMHC在线监测设施;本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二维码标识和采样平台、采样孔;各废气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备注【1】:使用再生料的企业是以再生塑料颗粒或其他企业废旧塑料为原料的企业,其中不包括利用自身边角料进行生产的企业。备注【2】:2021年3月1日后新建的燃气锅炉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区域,执行该排放限值。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内容相符。6、与饮用水源相符性分析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19—一、根据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文件规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在河南省境内的工程类型分为建筑物段和总干渠明渠段。(1)建筑物段(渡槽、倒虹吸、暗涵、隧洞)。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不设二级保护区。(2)总干渠明渠段。根据地下水位与总干渠渠底高程的关系,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地下水水位低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50米。②地下水水位高于总干渠渠底的渠段。微~弱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5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500米。弱~中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10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米。强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20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2000米、1500米。本项目位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右岸,距离本项目较近渠段为总干渠明渠段弱~中等透水性地层:一级保护区范围自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防护栏网)外延100米;二级保护区范围自一级保护区边线外延1000米。本项目厂址距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管理范围边线的距离为1950m,位于二级保护区范围外约850m,本项目不在南水北调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为北面的三官庙镇地下水井群5.5km,不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2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租用郑州春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B19#-1号标准化厂房,厂房建筑面积为2373.43m2,郑州春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购买了郑州万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B地块19#-1栋厂房(购买合同见附件四),而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在2025年6月已与郑州春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见附件四。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年产5000吨海绵城市智能水务系统产品,产品主要是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塑料件)、旋塞过滤器智能水务系统。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类别为“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郑州亚源智灌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本项目与备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2-1与备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类别备案内容本项目建设情况是否一致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万洋众创B19-1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万洋众创B19-1号是建设性质新建新建是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租赁郑州万洋众创城B19-1号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2373.43平方米,主要建设海绵城市雨水模块,智能水务系统,阀门及旋塞制造,生产线等。通过使用注塑机,挤出机,搅拌机,粉碎机,冷却塔等设备,利用注塑等工艺,建成海绵城市雨水收集模块,智能水务系统生产线。该项目租赁已建成的B19-1号标准化厂房,三层总建筑面积2373.43平方米,主要建设海绵城市雨水模块,电磁阀(塑料件)和旋塞过滤器等智能水务系统。通过使用注塑机,搅拌机,不使用挤出机、粉碎机。注塑机替代挤出机,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外售资源回收单位,不在厂内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租赁郑州万洋众创城B19-1号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2373.43平方米,主要建设海绵城市雨水模块,智能水务系统,阀门及旋塞制造,生产线等。通过使用注塑机,挤出机,搅拌机,粉碎机,冷却塔等设备,利用注塑等工艺,建成海绵城市雨水收集模块,智能水务系统生产线。冷却塔等设备,利用注塑等工艺,建成海绵城市雨水收集模块,智能水务系统生产线。进行粉碎。其他一致2、主要产品与产能表2-2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吨)规格用途1雨水收集模块38001000mm×1000mm×300mm、1000mm×1000mm×250mm海绵城市雨水收集配套主材料2电磁阀塑料件(智能水务系统)400内径75mm只生产电磁阀塑料件,配套智能灌溉和水质净化3旋塞过滤器(智能水务系统)800内径50mm只生产旋塞过滤器的塑料件,配套智能灌溉和水质净化合计5000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旋塞过滤器图2-1产品示意图3、项目建设内容3.1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B19#-1号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组成有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工程组成具体见下表。表2-2工程组成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备注主体工程一层建筑面积781.81m2,高12m,分布有上料区、注塑区、搅拌区、折弯区等主要设备是上料机、注塑机、搅拌机、折弯机、空压机等二层建筑面积795.81m2,高7.5m,分布有上料区、注塑区、焊接区、折弯区等主要设备是上料机、注塑机等储运工程原料区位于一层夹层,面积约256m2,主要用于原料贮存。/—24—,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成品区位于一层、二层内东北侧,面积均约100m2,主要用于成品贮存。辅助工程办公室位于第三层,建筑面积为795.81m2,高4m公用工程供电供电由当地电网提供供水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在B地块的东南侧环保工程废气注塑开模工序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氨气和臭气浓度,注塑机四面封闭,拟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废气;一层和二层厂房内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经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水经过市政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2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3.2.1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3。表2-3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用量(吨/年)性状包装方式备注PP雨水收集模块1聚丙烯树脂粒子1798.35固态吨包PP塑料粒子2色母粒19固态吨包/3消泡剂95固态桶装/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25—PE雨水收集模块聚乙烯树脂粒子1798.35固态吨包PE塑料粒子色母粒19固态吨包消泡剂95固态桶装PP电磁阀塑料件聚丙烯树脂粒子189.3固态吨包PP塑料粒子色母粒2固态吨包消泡剂10固态桶装PA66电磁阀塑料件聚乙烯树脂粒子189.87固态吨包又名聚酰胺66或尼龙66色母粒2固态吨包消泡剂10固态桶装PA66旋塞过滤器PA66759.478固态吨包又名聚酰胺66或尼龙66色母粒8固态吨包主要成分是氧化钙消泡剂40固态桶装合计聚丙烯树脂粒子1978.65固态吨包PP塑料粒子,用于生产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塑料件聚乙烯树脂粒子1988.22固态吨包PE塑料粒子,用于生产雨水收集模块PA66949.348固态吨包用于生产电磁阀塑料件、旋塞过滤器塑料件4色母粒50固态吨包5消泡剂250固态桶装公用6电115/万kw·h市政电网7水0.894/万m3市政供水注:项目所用塑料粒子均为新料,项目生产不使用再生料。3.2.2项目所用原辅料理化性质见表2-4。表2-4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原料名称理化特性燃烧爆炸危险性有毒有害性—26—,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聚丙烯树脂粒子又名PP塑料,白色蜡状物固体,无嗅、无味、无毒,密度0.89~0.91g/cm3,具有良好的耐热性,熔点在165℃,PP塑料熔融温度217~237℃,热分解分度>250℃。化学稳定性好,除氧化剂外,聚丙烯的化学稳定性很好,除能被浓硫酸、浓硝酸侵蚀外,对其他各种化学试剂都比较稳定。耐水性特别好,电绝缘性优良,但易老化,低温下冲击轻度较差易燃,离火继续燃烧;熔融滴落无毒聚乙烯树脂粒子又名PE塑料,由乙烯聚合而成的高分子化合物,比重约0.94~0.96g/cm3,成型收缩率1.5~3.6%,成型温度140-220℃。PE塑料加工温度范围很宽,不易分解,分解温度>320℃。易燃,离火继续燃烧;熔融滴落无毒色母粒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色母主要用在塑料上,密度一般在1.7~1.9g/cm3。色母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所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均匀载附于树脂之中而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所以它的着色力高于颜料本身。加工时用少量色母料和未着色树脂掺混,就可达到设计颜料浓度的着色树脂或制品。/无毒PA66PA66是一种高性能的合成聚合物材料,由己二酸和己二胺通过缩聚反应制成,化学式为(C12H22N2O2)n,显示出它是由碳、氢、氮和氧元素组成的。这种材料以其卓越的物理、化学和机械性能而闻名,具有半透明或不透明的乳白色结晶形外观,具有可塑性。其密度在1.10-1.14g/cm³之间,熔点高达252℃,脆化温度为-30℃,热分解温度大于350℃。可在连续耐热80-120℃的条件下工作,平衡吸水率为2.5%。PA66对大多数化学物质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够抵抗酸、碱和油等常见溶剂的侵蚀。具有出色的机械强度和韧性,抗张强度高,耐冲击性好,能够承受较大的外力和挤压。此外,PA66的耐磨性能也非常出色,能够承受长时间的摩擦和磨损。可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工作,一般情况下,可在-40°C至120°C的温度范围内保持稳定的性能。PA66的综合性能优越,被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电子电器、纺织机械等领域。由于其高结晶度,具有高刚性和耐热性,在聚酰胺材料中具有较高的熔点。/无毒3.2.3项目物料平衡:表2-5项目物料平衡表入方出方名称用量(t/a)产品用量(t/a)雨水收集模块(聚丙烯树脂)聚丙烯树脂粒子1798.35注塑工序废气产生量(非甲烷总烃)2.85色母粒19雨水收集模块1900消泡剂95边角料及不合格9.5合计1912.351912.35雨水收集模块(聚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粒子1798.35注塑工序废气产生量(非甲烷总烃)2.85色母粒19雨水收集模块1900消泡剂95边角料及不合格9.5合计1912.351912.350电磁阀塑料件(聚丙烯树脂)聚丙烯树脂粒子189.3注塑工序废气产生量(非甲烷总烃)0.3色母粒2电磁阀塑料件200消泡剂10边角料及不合格1合计201.3201.300电磁阀塑料件(PA66)PA66189.87注塑工序废气产生量(非甲烷总烃、氨气)0.87色母粒2电磁阀塑料件200消泡剂10边角料及不合格1合计201.87201.87旋塞过滤器(PA66)PA66759.478注塑工序废气产生量(非甲烷总烃、氨气)3.478色母粒8旋塞过滤器800消泡剂40边角料及不合格4合计807.478807.478—28—,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聚丙烯树脂粒子1798.351900雨水收集模块191912.352.85色母粒废气产生量消泡剂9.5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图2-2a雨水收集模块(聚丙烯树脂)物料平衡1900雨水收集模块聚乙烯树脂粒子1798.35191912.352.85废气产生量色母粒消泡剂9.5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图2-2b雨水收集模块(聚乙烯树脂)物料平衡聚丙烯树脂粒子189.3200电磁阀塑料件2201.30.3色母粒废气产生量消泡剂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图2-2c电磁阀塑料件(聚丙烯树脂)物料平衡959510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29—聚乙烯树脂粒子189.7200电磁阀塑料件2118.2950.87色母粒废气产生量消泡剂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图2-2d电磁阀塑料件(PA66)物料平衡800旋塞过滤器PA66759.4783.478废气产生量消泡剂404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图2-2f旋塞过滤器物料平衡3.2.4物料来源控制要求为确保本环评能满足项目建设内容,对项目物料来源提出以下要求:1)项目所使用的塑料粒子均应是新材料,不得使用再生塑料;2)破碎工序只可破碎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得对外购的废塑料进行破碎使用;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再生塑料粒子、破碎废旧塑料,企业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3.3主要生产设备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6。表2-6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备注10序主要工艺色母粒81798.975—30—,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号单元/套)1注塑注塑注塑机D2200/D1800/D500/D200/D150202折弯折弯折弯机W11S6×200023拌料拌料拌料机3用于原料的混合搅拌4上料上料上料机205修剪修剪机械手修剪机206辅助辅助空气压缩机1.5KW27冷却冷却冷却塔循环量100m3/h1构成冷却循环系统8循环水池容积为100m314、公用工程4.1供电系统本次项目用电由港区市政电网提供,能满足用电需求。4.2供暖、制冷本项目采用郑州供暖公司集中供暖、中央空调制冷。4.3给排水系统给水:本项目不设食堂、宿舍,用水主要为生活办公用水、循环冷却塔补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厂内不设食宿;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职工用水量按每人60L/d计,则项目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8m3/d(540m3/a)。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3/d,即432m3/a。在注塑成型过程中,模具温度控制十分重要,过热的模具会导致热胀冷缩,引起产品尺寸变形甚至烧坏模具,因此需设置冷却端冷却模具,采用间接冷却,冷却水不与原料直接接触,主要为模具进行降温,项目冷却循环水量约为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31—100m3/h,损耗量极小,按照循环水量的1%计,补水量1m3/h,合计7200m3/a,通过自来水过滤器进行自来水过滤后用于冷却塔。由于循环冷却水通过冷却塔时水分不断蒸发,循环冷却水中的溶解盐类不断被浓缩,含盐量不断增加,可能会引起结垢和腐蚀,因此必须不断地排掉一部分循环水,补充新鲜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企业每月定期更换循环水池(容积为100m3)中的水,则本项目冷却塔排水量约为1200m3/a,为清净下水。排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与冷却塔定期排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与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由厂区污水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108540432432生活园区化粪池郑州航空港区新鲜水7200第三污8940水处理循环冷却1200厂8400100m3/h图2-3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为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12h。全公司总定员人数为30人,不在厂区内食宿。6、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租用万洋B地块19#-1号厂房,分为三层,主要包括上料区、注塑区、搅拌区、折弯区等。项目具体平面布置见附图三。—32—,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1、施工期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租用万洋B地块19#-1号标准化厂房,只在厂房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工期较短,施工过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2、运营期工艺流程简述: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塑料件、过滤器生产工艺一样,生产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料不一样,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塑料件使用聚丙烯树脂粒子,雨水收集模块使用聚乙烯树脂粒子,电磁阀塑料件、过滤器生产使用PA66。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33—聚丙烯树脂粒子、聚乙烯树脂,搅拌废气、噪声粒子、PA66、色母粒、消泡剂等上料热熔注塑废气、噪声入模开模废气、噪声、固废修剪切边固废电磁阀塑料零部件雨水收集模块、过滤器电磁阀塑料件包装入库图2-4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塑料件、过滤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1)搅拌项目原料聚丙烯树脂粒子、聚乙烯树脂粒子、PA66为吨包装,是主要原料,塑料粒子上料前要先与色母粒搅拌混合,色母粒与塑料粒子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混合。主要原料与色母粒混料时加入适量的消泡剂,消泡剂主要成分是氧化钙,颗粒状,不用设置搅拌温度,只设置适当的搅拌时间。将聚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34—,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颗粒料等主要原料与加入的色母粒等搅拌混合均匀即可使用。搅拌机密闭,塑料粒子较大,在混料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搅拌过程产生噪声。(2)上料工人将塑料粒子放置密封塑料桶中经气泵抽取至注塑机,项目塑料粒子原料形状为颗粒状,因此项目上料工序无粉尘产生。(3)热熔注塑、入模和开模项目注塑工序采用的设备为热熔注塑机。将设备加热至180℃-220℃,将塑料粒子加热至呈熔融状态,熔融状态下的物料经注塑机机头将物料送至雨水收集模块等模具中冷却定型开模,模具开模时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氨气等,采用侧吸集气罩,注塑机模具降温需使用循环冷却水,生产工作时会产生设备噪声。模具循环使用,使用过程中部分模具会有破损,产生的破损模具交由厂家回收利用。项目注塑机四面密闭,拟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四周加设软帘对热熔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接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冷却循环水不与产品直接接触,主要对模具冷却降温,防止模具过热导致热胀冷缩,引起产品尺寸变形甚至烧毁模具;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定期排水;设备噪声采取设备基座安装减震垫等措施。项目生产所用模具均为企业外购,不在厂区内加工生产。(4)修剪切边冷却脱模后的雨水收集模块等产品人工采用修剪设备将边缘凸起塑料剪切,剪切工序会产生废弃边角料;项目废弃塑料边角料外售。期间本工序会产生噪声。(5)产品检验入库项目成品经检验后的合格产品经叉车运至成品区,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生产的电磁阀塑料各组件不在厂内进行焊接,而是外发至合作方进行焊接与组装。后续将雨水收集模块、电磁阀塑料件与过滤器组合为成套产品,面向市场销售。本项目注塑机加热热源为电加热,注塑工序冷却水为注塑机模具进行降温,避免模具变形或破损影响产品质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废水。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35—2、主要污染工序:根据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可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产污环节如下:(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注塑工序、开模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氨气。(2)废水本项目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塔定期排水。(3)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是冷却塔、注塑机、搅拌机、空压机等。(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模具、边角料、废弃包装袋、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表2-7本项目主要污染工序一览表污染类别污染工序污染因子处理、处置措施及排放去向废气注塑工序、开模工序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和氨气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5m高排气筒搅拌粉尘产生量很少无组织排放,定性分析废水生活污水pH、COD、BOD5、氨氮、SS园区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塔定期排水COD、SS清净下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等效A声级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固体废物入模开模废模具厂家回收修剪边角料外售资源回收公司包装废弃包装袋废气治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备保养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给环保部门—36—,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万洋众创B19-1号,属于新建项目,经现场勘查,项目区为已建成的空厂房,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3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一、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本次评价引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区指挥部监测点位的2024年常规监测数据统计,具体统计结果详见下表。表3-1港区北区指挥部2024年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75.470107.710.08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3.7235136.630.09超标SO2年平均质量浓度6.176011.18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6.684066.7达标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1100400027.5达标O3日最大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180160112.50.13超标由上表可知,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2024年SO2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CO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PM10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O3日最大8h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目前正在实施《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郑港环委办〔2025〕2号),通过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深化工业大气防治、全面遏制扬尘污染等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当地环境质量。2、地表水环境质量本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梅河,再进入双洎河,最终汇入贾鲁河。梅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本次地表水现状评价引用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布的梅河老庄尚村断面2024年河流水质监测结果。本次地表水质量现状评价执行标准和水质监测结果汇总见下表。表3-2梅河老庄尚村省控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单位:mg/L)监测项目监测时间CODNH3-NTP年均值180.360.124标准指数0.90.360.6超标率000III类标准限值201.00.2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由上表可知,2024年梅河老庄尚村省控监测断面COD、NH3-N(7月份数据缺失)和总磷的年均值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3、声环境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经现场踏勘,本项目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再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39—4、地下水、土壤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利用已建成的厂房均需按照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故本次不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5、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产业园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含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应进行生态环境调查”,本项目在园区内生产建设,评价范围内没有野生植被及大型野生动物,没有国家或省级批准的建立的自然保护区,项目所在地周围为工业企业,地势相对平坦,评价区域以人类活动为中心,主要是人工生态系统。因此,本项目不进行生态调查。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环境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2、声环境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高端制造业集聚区,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B19#-1号标准化厂房,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房已建成,目前是空厂房,不存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目标(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注塑工序和开模工序排放的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氨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的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3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一览表污类型工序污染物名称执行标准限值(mg/m3)备注染物排放控制有组织注塑、开模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60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氨气20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6000(无量纲)排气筒25m高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4.0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氨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1.5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厂区内/NMHC《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环境保护目标注: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应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无组织排放浓度建议值2.0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企业绩效分级A指标。(2)废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与冷却塔定期排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4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值pH值氨氮(mg/L)标准》6~9500300400/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6~935015025035(3)噪声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郑港办〔2023〕128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见下表。表3-5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单位:dB(A)厂界执行标准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昼间65dB(A)厂界四周(GB12348-2008)3类夜间55dB(A)(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COD(mg/L)BOD5(mg/L)SS(mg/L)《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三级标准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文件,“十四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一、废气本项目无有组织的SO2、NOX、颗粒物产生,项目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为0.9563吨/年。因郑州市202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总量控制指标浓度不达标,大气主要污染物进行2倍替代,替代量为VOCs1.9126吨/年。二、废水本项目废水排放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冷却塔定期排水,废水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632m3/a。按照本项目进外环境总量排放情况计算(污水处理厂出水浓度,按照《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中郑州市区排放限值要求:COD≤40mg/L、NH3-N≤3mg/L),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653t/a、氨氮:0.0049t/a。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4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购买万洋B地块的第19栋-1号厂房,只在厂房内进行设备的安装,工期较短,施工过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会有施工粉尘产生,施工期认真落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施工设备安装均在厂房内进行,运输车辆进入万洋园区均会进行车辆清洗,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影响产生不利影响。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不在厂内住宿,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水量较少,经市政管网排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建筑击打、钻孔、开凿等,声压级在85~100dB(A)之间,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以白天施工为主,多数工序在室内进行,故施工期噪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远小于主体工程阶段,噪声的影响会大大降低。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以沙质和混凝土废物为主,评价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清运至当地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堆存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综上,施工期间,企业经采取上述合理措施后,施工过程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项目施工期较短,上述污染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注塑开模工序产生废气,搅拌过程产生少量的颗粒物。1、废气(1)废气源强①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注塑机加热工序采用电加热物料至熔融状态,加热温度在180℃-220℃,塑料粒子不会分解,仅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以非甲烷总烃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由于塑料板、管、型材种类繁多,生产方法多为挤出成型,此产污系数仅针对挤塑工段和以加热熔融形式进行塑料板、管、型材生产的工段。热固性塑料模塑得到板、片的废气排放也可以采用此产污系数。“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行业系数表”系数表可知,有机废气产污系数为1.5kg/吨-产品,本项目产品产量为5000t/a,因此注塑、开模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气体为7.5t/a,经过软帘加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5%),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5%)处置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故有组织废气产生量为6.375t/a,无组织排放量1.125t/a,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9563t/a。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制,每班12h。另项目注塑成型会伴有轻微异味产生,以臭气浓度进行表征,主要包括塑料异味,该类轻微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只要加强车间通风,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②氨气PA66又名聚酰胺66,注塑加热时会产生少量的氨气,在典型的注塑工艺条件下(温度180℃-220℃),氨气的产生量通常非常低。产污系数通常在0.1%~0.5%之间。本次按照原料的0.3%,本项目PA66使用量为948.348t/a,则氨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气产生量约为2.845t/a,经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5%),收集后的废气与注塑开模废气一起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90%)处置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故有组织废气产生量为2.4183t/a,无组织排放量0.4267t/a,有组织废气排放量为0.24t/a。③投料粉尘搅拌粉尘:项目生产原料为PP、PE塑料粒子及色母粒等,均为颗粒状固体,不为粉状物料,且均为新料,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较少,本环评不做定量分析。要求企业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保证车间空气质量。本项目废气产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1项目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放方式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风量(m3/h)污染物产生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产生浓度(mg/m3)产生速率(kg/h)产生量(t/a)治理工艺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有组织(DA001)注塑、开模非甲烷总1000088.540.896.3750软帘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装置,收集效率85%,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85%,氨气去除效率90%,1根25m高排气筒是13.280.130.9563氨气33.590.342.4183是3.360.0340.24无组织非甲烷总0.161.1250车间密闭0.161.1250氨气0.0590.4267车间密闭0.0590.4267合计/非甲烷总/7.50//2.0813/氨气/2.845//0.6685—46—,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4-2。表4-2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编号排放口名称排放口类型污染物排气筒位置排气筒高度m出口内径m排气温度℃经度纬度DA001注塑、开模排放口一般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氨气和臭气浓度113°54′31.2202″34°28′8.7244″250.525(3)自行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要求,本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见下表。表4-3本项目运营期废气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阶监测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类别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有组准》(GB31572-2015)织废DA001氨气段监测点位运营期气1次/年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1次/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厂界下风向布设3个监控点颗粒物1次/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非甲烷总烃氨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非正常生产与事故状况是指开车、停车、机械故障、设备检修时的物料流失等因素所排放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对此要有预防和控制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大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工况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出现故障,导臭气浓度(4)非正常排放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0371-66857887—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水务系统产品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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