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招标采购公告(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2025)
农村集体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交易公告信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编号: D441901117Y202511028
项目名称: 雁田社区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8、1159室续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编号:J02-N24419007122611611-20251105-000288-6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凤岗镇雁田村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8室、雁田村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9室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续约交易。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出租或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203000525
经营性资产
6平方米
6月
4,900元/月
雁田村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8室
2030004320
经营性资产
6平方米
雁田村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9室
二、项目信息:
资产使用范围:其他
项目类别:其他
交易类别:续约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2026年01月01日
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三、原承租人请通过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
原承租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本次交易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 17点30分至2025年11月25日 17点00分。
东莞市凤岗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1月11日
154-155合同-1158、1159 - 副本.doc
合同编号:(154、155)市场档位租赁合同书资产名称:雁田村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8、1159室出租方名称: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承租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档位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出租方:东莞市凤岗镇雁田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公司□其他:第一条档位及租赁用途1、甲方将位于雁田村新园南路四巷2号1158、1159室出租给乙方使用。档位面积共12平方米。2、出租档位内附有资产情况现状及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无3、档位属于甲方所有。4、乙方租赁甲方档位用于批发、零售农副产品。5、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第二条租赁期、免租期和计租期1、租赁期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20年),即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2、无免租期。3、计租期为6个月,即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第三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计租期租金以本合同第一条第1款所约定的面积按每平方米408.33元/月计算,共计人民币4900元/月(不含税)(大写: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因办理租赁发票所产生的各种税款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租金按月缴交。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当月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缴费方式采用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银行代扣方式。3、乙方可采用自行持有的银行账户作为代扣缴租账户(最多不超过2个账户),也可采用经第三方书面授权的第三方银行账户作为代扣缴租账户。由甲方与代扣缴租账户持有人签订《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扣款具体条款,《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9800元,电费押金500元,并支付首月租金4900元,三项合计人民币15200元。缴费方式与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一致。5、合同期满,在乙方付清租金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并依约定将档位完好交还给甲方后5天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6、履约保证金可以用于抵扣租金、水电费等费用。第四条档位移交1、甲方于2026年1月1日前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在约定交付日期共同到现场办理档位交付,乙方对档位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3、乙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档位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双方为按档位现状租赁。4、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将档位完好归还甲方,不得拆除档位的固定装修。档位及其装修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赔偿。如迟延清退档位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档位。届时,乙方遗留在租赁物内的财物将被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进行任何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第五条档位的使用、维护和装修1、本合同档位仅用于经营农副产品档,不得从事国家明确禁止的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如乙方变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同意才能经营。乙方应合理使用档位及附属设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用档位的租赁用途。2、乙方损坏档位及附属设施的,要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3、租赁期间,档位的维护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定期检查档位。除档位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外,档位的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4、档位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5、乙方认为档位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及时采取适当防范措施和通知甲方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动档位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乙方经甲方同意加建的设施,其权属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发生政府征地或甲方发展需要提前终止合约时,加建设施或加建设施的补偿归甲方所有。7、乙方如需进行装修装饰的,须将项目清单、预算价格、工程图纸等资料报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合同期内,、发生政府征收或甲方发展需要提前终止合约时,甲方仅就经甲方同意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装饰装修的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有关装修补偿归甲方所有。8、合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修装饰工程,未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可由乙方拆除,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拆除,否则须恢复原状给甲方。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对租赁物内的装饰装修或其他事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9、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饰装修甲方不予赔偿。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装饰装修,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由甲方进行赔偿:第一种: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委托具法定资质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认定残值,甲方按评估机构认定的残值金额赔偿。第二种:装修赔偿款=总装修款(以经甲方事先审核确认并合法有效有发票金额为准)÷租赁期×尚未履行的租赁期11、如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收回档位通知30天内将档位完好归还甲方,不得以装修装饰费补偿仍在评估或暂未收到补偿为由逾期归还档位。逾期归还的,甲方有权自延迟之日起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标准加倍计收占有使用费。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档位,乙方遗留在档位内的财物将被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进行任何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第六条转(分)租规定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档位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2、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必须交甲方审查和备案。3、乙方转租的,不得向次承租人收取超过三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或押金),不得向次承租人跨月预收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必须按有关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与次承租人结算,不得随意调高收费价格,不得自立名目向次承租人滥收费用。4、乙方转租的,乙方应当与次承租人共同向本合同甲方履行和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次承租人与乙方之间因租赁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5、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只在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期内有效。如因乙方原因致甲乙双方合同解除(中途终止)的,转(分)租合同同时终止;次承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由次承租人与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转(分)租合同必须明确规定此项转租条件,方可转(分)租。第七条消防安全责任1、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向消防机关办理消防申报(验收)手续,办领有关消防证照。乙方在租赁物通过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才投入使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或对外营业。如租赁物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而被消防机关要求整改或处罚,或造成财产、人身损害的,由此产生的费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甲方的损失、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制定和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按照乙方所经营行业的要求自行承担费用安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负责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安全。乙方不得在租赁档位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不得将租赁档位作家庭式使用,不得使用电炉、大容量电炊具、石油气炉等明火炉具及点明火照明;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档位前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档位使用、消防安全、缴交水电费和发放工人工资等情况,检查在乙方陪同下进行。2、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合格证、房屋安全鉴定证等),或需根据经营不同行业按相关管理部门与法律法规规定补充办理相关证照的,甲方提供一切必要协助,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九条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在租赁期间享有档位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档位守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干扰妨碍。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办齐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经营所需各项证照,依法纳税,不得无照经营。不得利用商铺进行违法违规活动。3、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加强消防、安保、环保措施,并对消防和其他一切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经营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利权的商品,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商品或过保质期商品。5、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档位按相关行业险种购买保险的费用,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乙方负责购买承租档位全部财产的火灾和其他意外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因未购买保险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须赔偿甲方有关档位的损失。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按时缴交租金、水电费。7、乙方须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乙方拖欠工人工资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构成犯罪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8、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水电费、工人工资和其他一切费用、债务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9、租赁期间,乙方是该档位的安全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还应负责档外内全部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10、为规范市场管理,该档位只可经营农副产品档;为提升城市品质,租用过程中须负责周边环境卫生,不能用于存放废品、存放有污染环境的物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及上级部门审核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经营,否则,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押金。乙方不能违规搭建,否则将强行拆除,且不作任何补偿以及后果自负。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不按时交付档位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3%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收回档位的,应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应缴租金每日计收0.3%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中途退租的,甲方无须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档位,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收回档位通知3天内将档位完好归还甲方,如逾期搬离档位的,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月的租金标准加倍计收占有使用费。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档位,乙方遗留在档位内的财物将被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进行任何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1)在本合同签订后以档位证照不齐、档位现状不符合要求、市场环境、政策变化、合同效力等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押金(逾期30天以上),或以前述理由要求退租、终止合同、主张合同无效的;(2)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3)逾期支付甲方租金超过两个月;(4)有拖欠工资、水电费行为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动档位主体和承重结构或扩建的;(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租用档位的租赁用途;(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档位的部分或全部转借、转租他人,或者转让剩余年限的档位使用权给第三方;(8)未按时归还档位给甲方。(9)乙方或第三方在档位从事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或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的;(10)在租赁期间,乙方进入停业、歇业等致欠租超过一个月的。(11)乙方损坏档位,或乙方的行为使档位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后未在指定期限内整改的。第十二条缔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2、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租赁物或甲方发展需要收回租赁物的,本合同提前终止,但应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乙方所有外,其余全部归甲方所有。3、因上述第1、2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4、乙方租赁期满后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至少提前四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两个月内书面答复乙方。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续租权且不续租。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租赁的,则应在合同期满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5、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因追讨债权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鉴定费、办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费用。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档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通知及送达方式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采取当面送达、电子送达(包括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微信、QQ等)或邮寄送达方式。2、当面送达的,签收日为送达日;电子送达的,成功发送日为送达日;邮寄送达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如文件无法送达对方(包括对方拒绝签收、无人签收,电子邮箱、手机号、微信号、QQ号变更或注销,对方提供邮寄地址错误或更换地址未通知另一方等情形),则双方同意以文件发出后的第三日为送达日。3、双方确认送达地址如下,如送达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前书面告知对方,如因未及时告知导致无法收到文件、通知的,责任由变更方承担。双方确认该地址亦为法院送达诉讼材料收件地址:①甲方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②乙方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镇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甲方(收费机构)全称:乙方(付款方)全称:甲乙双方填写以下表格,并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在以下账户中自动扣除相应费用,甲乙双方知悉并自愿共同恪守背面《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付款方乙方(付款方)证件类型身份证委托类型授权付款☑ 授权修改□ 授权终止□(在□中画√)手机号码缴费项目租金联系地址付款账户类型付款方开户银行付款账号合同信息缴费合同承租人名称证件类型营业执照证件号码收费机构甲方(收费机构)收款银行备注甲方盖章:经办人:复核人: 年 月 日乙方签名:(个人客户) 年 月 日乙方盖章:(单位客户)经办人: 年 月 日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条款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授权委托扣款协议:1、甲、乙双方指定本《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的委托收款银行。委托收款银行根据甲方提交的数据进行扣款,因扣款产生的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与委托收款银行无关。二、乙方委托甲方向付款银行提交扣款信息,从乙方付款账户扣划相应款项给甲方,并由甲方负责通知付款银行。三、本协议必须由付款方与收费机构签订。乙方保证此扣费账户属其本人(本单位)所有,并且真实无误,否则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四、乙方授权付款发生在甲方扣费期内的,授权行为于当期生效。乙方授权终止发生在甲方扣费期内,终止行为于当期生效。五、因乙方付款账户挂失、冻结、销户或余额不足等,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如需变更协议的,乙方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修改”),在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本协议继续有效。双方在此共同确认,乙方同意甲方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变更收款账户,不需要另行获得乙方同意。乙方的应付款项自乙方付款账户划扣至变更的收款账户后,视为乙方已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甲方自行承担变更收款账户的相关后果。七、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终止本协议。乙方终止本协议时,须与甲方重新签订《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八、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证件真实、有效。本协议中因乙方登记信息有误,未能支付相关费用所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九、因付款行系统升级造成乙方账号发生变化时,旧付款账号自动变更为新的付款账号,甲方、乙方予以确认。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实际的扣费信息。十一、乙方对付款金额和付款次数有异议的,可向甲方进行查询。十二、因不可抗力和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十三、乙方付款账户如需销户,须先与甲方重新签订《东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租金收入跨行代扣委托协议》(委托类型为“授权终止”,正式终止本协议。若乙方付款账户直接销户,本委托扣款协议自动失效。十四、双方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