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三台县人民法院2025)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变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变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变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经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变卖公告、图片、视频、变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 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本案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变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变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变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5年11月26日10时起60日内(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6/06,户名: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评估价/元
变卖预缴款/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1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02号等2处商业服务用房
983035
550500
110000
5500

2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03号等5处商业服务用房
3366316
1885138
370000
9400

3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08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5701287
3192721
630000
15000

4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19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2746996
1538319
300000
7600

5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27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854567
1038558
200000
5100

6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35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1366695
765350
150000
7600

7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48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710316
957778
190000
9500

8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56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2349638
1315798
260000
6500

9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60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470716
263602
50000
2600

10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63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098305
615052
120000
6100

11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71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837607
469060
90000
4600

12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82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837607
469060
90000
4600

13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90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098305
615051
120000
6100

14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93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470716
263602
50000
2600

15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94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473181
264982
50000
2600

16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097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098305
615051
120000
6100

17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05号等12处商业服务用房
1675214
938120
180000
9300

18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24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098305
615051
120000
6100

19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27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473181
264982
50000
2600

20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28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725400
406224
80000
4000

21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31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692075
947562
180000
9400

22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39号等12处商业服务用房
2388881
1337774
260000
6600

23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58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440349
806596
160000
8000

24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62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2508581
1404806
280000
7000

25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73号等12处商业服务用房
2502961
1401658
280000
7000

26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82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692075
947562
180000
9400

27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190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1290477
722667
140000
7200

28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201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1372906
768828
150000
7600

29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209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1800140
1008078
200000
5000

30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218号等12处商业服务用房
2662693
1491109
290000
7400

31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229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3133015
1754489
350000
8700

32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233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2522089
1412370
280000
7000

33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236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3287525
1841014
360000
9200

34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446号商业服务用房
313351
175477
35000
1700

35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1层448号等2处商业服务用房
511635
286516
57000
2800

36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397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199373
111650
22000
1100

37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08号等20处商业服务用房
1605841
899271
170000
8900

38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18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199373
111650
22000
1100

39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25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1083500
606760
120000
6000

40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32号等20处商业服务用房
1976720
1106963
220000
5500

41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58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1083500
606760
120000
6000

42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67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826925
463078
92000
4600

43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484号等20处商业服务用房
1525075
854042
170000
8500

44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00号等11处商业服务用房
826925
463078
92000
4600

45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05号等3处商业服务用房
368728
206488
41000
2000

46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11号等18处商业服务用房
2009917
1125554
220000
5600

47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32号等4处商业服务用房
327563
183436
36000
1800

48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35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588049
329308
65000
3200

49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40号等6处商业服务用房
484842
271512
54000
2700

50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45号等8处商业服务用房
903487
505953
100000
5000

51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53号等16处商业服务用房
2046633
1146115
220000
5700

52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70号等4处商业服务用房
459468
257302
51000
2500

53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昌德商业广场1栋4层577号等12处商业服务用房
1553235
869812
170000
8600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上述标的物空置中,本次拍卖不包含可移动的装饰、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如拖欠有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2025年11月19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1月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咨询及看样
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变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有关标的物咨询等服务可联系028-87031474、13060180138(大成司辅),关注微信公众号“大成司辅”完成自助预约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本次变卖看样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0日10:00-12:00/14:00-16:00,如截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前无人预约看样,则取消此次集中看样。
特别提示:辅拍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机构负责并承担责任,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3、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变卖款项支付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三台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三台东河路支行,账号:9558852308003917956)转账时请备注:“买受人姓名+(2025)川0722执恢205号拍卖成交款”。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缴款后十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尾款缴纳凭证到三台县人民法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会仙路35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相关工作人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交付
(一)权属转移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有购买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过户等相关事宜),基于本次网络司法变卖交易的权属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该在法院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凭相关完税凭证至本院办理退费手续,由本院先行从变卖款中予以扣除。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付清尾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二)实物交付
变卖标的物无租赁等可排除直接交付情形的,由保管人交付买受人,要求通过邮寄等方式交付的,由此产生的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租赁的,由承租人在承租期限内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占有变卖标的物,本院不负责交付。租赁到期后,承租人不再续租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保证金后自行向被执行人追偿。
七、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将从所缴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平台咨询电话:400-822-2870(可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操作、模拟拍卖进行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7031474、13060180138(对拍卖财产信息的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816-5288013(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四川省三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