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1日--11月12日(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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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湾103井勘探钻探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清水河乡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内容:本次部署1口勘探井,井号为天湾103,设计井深8750m,采用五开直井井身结构。天湾103井钻井进尺为8750m,采用五开直井井身结构,一开和二开采用水基钻井液,三开、四开和五开采用油基钻井液,采用ZJ90DB钻机。项目钻井期345天,施工人数35人;试油期240天,作业人数2人。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应低速慢行、不得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车辆沿道路行驶,不得随意开设便道。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应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试油期产生的伴生气经排气管线充分燃烧后排放。试油期加强采出液储罐管理、装卸必须采取密闭装载方式,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施工期井场边界柴油发电机烟气、施工扬尘等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0mg/m3);试油期井场边界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浓度限值要求。(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试油期间洗井废水、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采油一厂车89集中处理站处置,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二级标准后全部回注油藏,不得外排;钻井采用下套管注水泥固井的完井方式进行水泥固井,水泥浆返至地面,封隔地层和水层,避免地下水环境污染;本项目生活用水参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65/T4346—2021)附录A北疆天山北坡区用水定额,新鲜水从玛纳斯县县城拉运至生活营地。(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期岩屑随泥浆一同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在井场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分离出的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岩屑储罐中,委托第三方岩屑处置单位进行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综合利用,分离出的油基钻井岩屑进入油基岩屑专用罐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结束后未沾油的防渗材料由施工单位集中回收利用,沾油的废防渗材料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检修和维护产生的废油、废润滑油桶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禁随意丢弃。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21)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定期清理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五)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体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演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