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招标采购公告(五常市人民法院2025)


黑龙江省五常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黑0184执1340号
五常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10日10时至2025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五常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五常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五常市铭奥春天3号楼1单元1601室房产一处。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25年12月6日9时前安排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司法拍卖仅以标的物实物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详询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供暖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自行办理水、电、煤、供热等户名变更手续,交接前各种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因出卖方(被执行人)各种欠费导致水、电、煤、供热等户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更名过户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以及房产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基于拍卖标的上相关的原欠缴税款,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和买受人各自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因相应主体欠缴税费而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次交易环节依据税法由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买受人须在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十日内向法院提交应由出卖方承担的本次交易税费票据,逾期未提供票据的应另行追偿,法院不再受理从拍卖款中退还其垫付的此项税费。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2月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规定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案件当事人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2月1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五常市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常支行,账号:9558853500021656140)。拍卖未成交的(流拍),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56657097
咨询电话:孙法官1394565237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建议来法院缴纳拍卖余款或向法院指定账户内汇款,请不要通过支付宝直接付余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产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