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债权资产 债权招标采购公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202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对 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2
债务企业名称: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
所在地:江西省景德镇市
债权总额:146,566,019.68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拟对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10月20日,债权总额146,566,019.68元。其中债权本金63,029,993.99元,利息(含罚息、复利)55,564,688.19元,加倍迟延履行金27,971,337.50元,另有诉讼等费用。(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序号
债务企业名称
债权本金(元)
利息(元)
担保方式
保证人
1
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
28,899,993.99
22,588,777.87
抵押+保证
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刘强、章利君、彭友诚、王慧
2
景德镇华衡陶瓷有限公司
8,480,000.00
11,782,655.02
抵押+保证
王维、刘强、章利君、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
3
景德镇市红土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8,400,000.00
5,504,289.77
抵押+保证
邓明、王秀萍、江金珍、邓献录、刘强、章利君
4
景德镇市海发陶瓷有限公司
17,250,000.00
15,688,965.53
抵押+保证
刘慧燕、余叨真、何慧芳、刘强、章利君、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
合计
63,029,993.99
55,564,688.19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号楼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711738960,法定代表人彭友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彭友诚认缴出资1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陶瓷机械、五金、建筑材料销售;陶瓷加工(不含使用梭式窑)、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景德镇华衡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通站路恒业类摩尔街1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079049332B,法定代表人王维,公司注册资本230万元,王维认缴出资23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陶瓷制造(不含使用梭式窑)、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景德镇市红土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鲇鱼山镇(鱼山装卸队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8970045XA,法定代表人邓明,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邓明认缴出资300万元,江金珍认缴出资2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化肥、农膜、农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陶瓷、建材、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注销。
4.景德镇市海发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9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斗富弄131号(景富家园临街112-113号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586561605D,法定代表人刘慧燕,公司注册资本105万元人民币,其中刘慧燕实缴出资91万元, 余叨真实缴出资14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陶瓷加工(不含使用梭式窑)、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3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彭友诚,男,汉族,1972年1月14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西路省陶研所2栋403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王慧,女,汉族,1973年12月23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西路省陶研所2栋403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二)景德镇华衡陶瓷有限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3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王维,男,汉族,1981年3月31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1298号高压紧固件厂宿舍3栋2单元304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三)景德镇市红土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3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邓明,男,汉族,1971年8月6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浙江路大江新城二期七号楼4单元6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王秀萍,女,汉族,1980年8月24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浙江路大江新城二期七号楼4单元6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6.江金珍,女,汉族,1947年3月7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金鱼山6栋2单元5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7.邓献录,男,汉族,1947年11月16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金鱼山6栋2单元5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四)景德镇市海发陶瓷有限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3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刘慧燕,女,汉族,1966年2月21日出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水府弄14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余叨真,男,汉族,1962年9月27日出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17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6.何慧芳,女,汉族,1961年11月2日出生,住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葡萄架17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四、抵押物情况
(一)景德镇市友强贸易有限公司抵押物
抵押人
位置
用途
面积(㎡)
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0栋5号店
商业
56.04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0栋8号店
56.04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栋一层店面
2702.6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栋202号写字楼
1282.16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5栋203号写字楼
954.73
(二)景德镇华衡陶瓷有限公司抵押物
抵押人
位置
用途
面积(㎡)
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1栋4层
商业
2314.59
(三)景德镇市红土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抵押物
抵押人
位置
用途
面积(㎡)
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1栋五层商铺
商业
1969.67
刘强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1栋6层1-2号商铺
商业
1608.6
(四)景德镇市海发陶瓷有限公司抵押物
抵押人
位置
用途
面积(㎡)
景德镇市利强置业有限公司
景德镇城区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东一区1栋F区
商业
1321.75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抵押物均位于景德镇广场南路皇冠购物广场商圈,目前大部分对外出租,用于经营酒店、餐饮、娱乐等,商业氛围浓厚,租金收入可观。
六、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含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等关联人、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近人股下属公司;不属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第三十四条中规定的有关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七、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九、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舒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 0791-86836839、0791-86836932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1-86836739
邮政编码: 330006
联系地址:南昌市阳明路106号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信息来源请点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资产 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