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来宾市华侨区阳华路与星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国有土地使用权55%份额及地上在建工程55%份额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4-778(4)]

标的名称
来宾市华侨区阳华路与星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国有土地使用权55%份额及地上在建工程55%份额公开转让项目[GXCQJY24-778(4)]

项目编码
GR2025GX1000164
挂牌价格
6371820.0 (元/亩/年/个)

价格说明
一次性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来宾市华侨区阳华路与星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国有土地使用权55%份额及地上在建工程55%份额。
标的详情:
1.来宾市华侨区阳华路与星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9156.561㎡,由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持有,其中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占份额55%,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所占份额45%。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兼容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2.本次挂牌,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仅对所占土地使用权55%份额及地上建筑物55%份额做挂牌转让。
3.该土地原用于开发建设“海鑫·华庭苑”项目,目前已停工。地块现状: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具体在建工程进度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实地踏勘了解。
重要提示:1.该地块项目的相关报建信息以及竞买成功后是否需按照原项目规划进行建设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到当地规划局、建设局相关部门了解核实。
2.由于该地块闲置所产生的土地闲置费请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该地块闲置所产生的土地闲置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该地块转让方不负责分割。
3.土地使用权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地上建筑物为在建工程,目前无产权证。
以上标的按现状转让,具体以现场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准,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标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资料。

资产明细表(以下均为证载信息)

标的名称
地理位置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
挂牌价格(元)
受让保证金(元)
竞价阶梯(元)

来宾市华侨区阳华路与星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国有土地使用权55%份额及地上在建工程55%份额
来宾市华侨区
9156.561
6,371,820.00
1,500,000.00
100,000.00

备注: 1.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现场查看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一经报名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3.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份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在报名截止期满前在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系统办理报名手续、交纳受让保证金并按照交易规则行权,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产权证、执行裁定书等相关资料可在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6.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二、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19377187714

项目报名联系人
霍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771-583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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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