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处置 债权招标采购公告(成都环美置业有限公司202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关于成都环美置业有限公司、湘潭星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户债权处置公告
交易编号:COAMC-GD-2025-ZCJYEB-00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成都环美置业有限公司、湘潭星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两户债权进行共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成都环美置业有限公司单户债权总金额为546,879,265.01 元,其中本金192,233,740.90 元,利息354,645,524.11 元(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5年10月31日,暂未计违约金及罚息等),该债权资产所在地为四川省成都市,当前资产状况为维持经营,以成都环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段333号及338号成都悦荣府项目B、C地块36栋,143套联排及28套合院别墅(9185.12㎡),抵押物总面积为39,444.69㎡。由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长沙鑫鸿置业有限公司、奥园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成都南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南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提供成都环美置业有限公司共计92.9974%股权质押担保。由长沙致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长沙鑫鸿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质押担保。
湘潭星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单户债权总金额为680,360,762.61 元,其中本金491,660,000.00 元,利息188,700,762.61 元(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5年10月31日,暂未计违约金及罚息等),该债权的债务人及其名下资产所在地为湖南省湘潭市,当前资产状况为维持经营。由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李春林、张琼、广东奥园商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共计湘潭星舟置业有限公司的共计100%股权质押担保。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分公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本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 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
投资人不得为:(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及上述人员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2)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和其直系亲属,及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3)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及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4)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本债权处置公告的发布,亦视为对标的债权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的催收,请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履行本债权项下相关还款义务。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20-83511972
电子邮件:xuzhichen@coamc.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马场路庆亿街1号珠光新城国际中心A塔17楼
邮编:510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226(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020-8318708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广东监管局 电话:020-3876208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电话:020-85255819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债权处置 债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