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泗泾镇中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七间邨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界线的批复

正文文件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调整泗泾镇中西、七间邨
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泗泾镇:
你镇《关于调整泗泾镇中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及七间邨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界线的请示》(松泗府〔2025〕36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松江区泗泾镇中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松江区泗泾镇七间邨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四至界线。调整后的中西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界线为:东至北张泾河-泗泾塘-沪松公路,南至沪松公路,西至江川路-江川南路,北至鼓浪路。调整后的七间邨社区居民委员会四至界线为:东至江川南路,南至沪松公路-洞泾泗泾交界处,西至洞泾港,北至泗泾塘。
二、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要合理规划和布置已落实的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及老年活动室等公建配套,要切实用于为社区群众提供管理和服务上,不可挪作他用。
三、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泗泾镇负责落实,原则上每年不低于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社区服务和组织自治工作。
四、关于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根据社区工作者额度核定办法中居民区的使用额度组成,对涉及管辖范围和管理户数调整的泗泾镇中西居民区重新核定社区工作者基本额度8名、无增配额度,七间邨居民区重新核定社区工作者基本额度8名、无增配额度。
五、关于社区建设工作。要指导居民委员会及时做好居村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申领工作。要不断加强居民区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结合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等制度,加强民主协商,切实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特此批复。

2025年11月13日

抄送:区委编办,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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