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本项目调查对象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松阳路东侧、西野鸭荡西侧地块位于吴江区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至苏州台菱电梯有限公司等企业、南至空地、西至松阳路、东至西野鸭荡,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0168.41m2(合约105.25亩)。项目地块在2010年前一直为农田、鱼塘、地表水体;2010年地块东侧地表水体回填;2013年地块平整;2018年,地块内东北侧临近位置修建了建筑工人临时宿舍并在东北角取土并形小水塘,同时地块西侧部分地块进行了硬化处理;2021年,地块内东北侧建筑工人临时宿舍拆除;2022年4月,地块西侧硬化区域设置了核酸检测隔离方舱;2022年10月,核酸检测隔离方舱停止使用;2024年,地块内堆放的核酸检测隔离方舱全部清除,硬化拆除;2025年,地块整体为预留空地,边界设置围挡。
根据《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松阳路东侧、西野鸭荡西侧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汾湖)规地设(2025-106)号文件,本地块规划为100101(一类工业用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等文件的要求,需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5年10月,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和招商局委托苏州合和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我单位”)对汾湖高新区(黎里镇)松阳路东侧、西野鸭荡西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明确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判断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是否满足后续开发利用为100101(一类工业用地)的要求。
我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明确了地块的使用历史和潜在特征污染,并依据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编制了土壤和地下水采样方案,按计划开展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采样、样品检测分析工作,累计布设8个6.0m土壤采样点、4个6.0m地下水监测井、1个地表水采样点、1个底泥采样点、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共送检39个土壤样品、6个地下水样品、2个地表水样品、2个底泥样品;其中土壤和底泥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所规定的45项必测项以及pH、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和地表水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
(1)土壤:本次检测的土壤样品检出的pH值在5.84~8.48之间;检出的6项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27项VOCs均未检出;11项SVOCs仅有1个样品检出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检出值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邻苯二甲酸二(2-二乙基己基)酯检出值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本次检测的地下水样品pH值介于7.3~7.8之间,满足“Ⅳ类”水质标准;检出的4项金属(砷、铜、铅、镍)浓度均未超过“Ⅳ类”水质标准;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
(3)底泥:本次检测的底泥样品检出的pH值为8.16;检出的6项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27项VOCs均未检出;11项SVOCs均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4)地表水:本次检测的地下水样品pH值为7.9,满足“Ⅳ类”水质标准;检出的3项金属(铜、铅、镍)浓度均未超过“Ⅳ类”水质标准;27项VOCs和11项SVOCs均未检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未检出;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
综上,本项目调查地块土壤所检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所检污染物浓度均低于“Ⅳ类”水质标准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块环境质量总体满足100101(一类工业用地)的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