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赁招标采购公告(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财政所2025)



报名截止时间:Thu Nov 20 17:30:00 GMT+08:00 2025
竞投开始时间:Fri Nov 21 09:00:00 GMT+08:00 2025
竞拍底价:3372.60元/宗·月
最少加价金额:200.00元/宗·月
最大加价金额:200.00元/宗·月  
延时周期:3分钟/次  共0次延时
交易保证金:10118.00元

项目地图
项目信息
竞投公告
出价记录 0
结果公告
交易须知

项目标题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10#铺)
立项大类
租赁发包
合同签订方式
共签合同

交易方式
电子竞投
交易组织方
镇交易中心
竞得方式
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经营范围
商业
资产交付方式

竞投意向人资格审核类型
自动审核

租赁年限(年)
10.00
租赁年限(月)
0.00
保证金
10118.00

竞价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明细:

序号
单位简称
标题
资产编号
单元号
资产类型
交易面积类型
交易面积
面积单位
交易底价
底价单位

1
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10#铺)
070304003001-02-0035
009
店铺
建筑面积
30.66
平方米
3372.60
元/宗·月

2
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10#铺)
070304003001-02-0035
010
店铺
建筑面积
30.66
平方米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10#铺)出租交易公告

交易编号:

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20251749

   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定于 2025-11-21日9:00时对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10#铺)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环市街东风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铺)
070304003001-02-0035
009
0.00平方米
30.66平方米
3372.60元/宗·月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铺)
店铺
商业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10#铺)
070304003001-02-0035
010
0.00平方米
30.66平方米
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10#铺)
店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备注:承租方中标后向出租方报装水电设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样式在公告附件中,最终以实际签订版本为准。 。    租赁年限:10.00年。    合同预计开始时间:2025-12-01至2035-11-30。    交易底价:3372.60元/宗·月。    每次最少加价金额:200.00元/宗·月。    每次最大加价金额:200.00元/宗·月。    项目预计总额:423254.04元。    产权情况:拥有集体产权证,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3年起每3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3.00%。 即,第一期:第一年至第二年3372.60元/月; 第二期:第三年3473.78元/月; 第三期:第四年3577.99元/月; 第四期:第五年3685.33元/月: ……(递增幅度不变,租金及管理费按竞投成交金额计算为准)。    免租期:无。    竞投人资格审核方式:自动审核。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竞价不低于金额200.00元且不得高于金额20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二)、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查看   (三)、竞投人资格审核说明:   自动审核:即项目竞价资质无特殊要求,有意向人自行完成报名流程后即可成为有资格的竞投人;完成网上竞投后,按照竞投原则产生的第一候选人即成为项目竞得人。   事前审核:竞投意向人需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后,在网上竞投当日前,需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事后审核:则整个竞投结束后,符合竞价原则的第一竞得候选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带齐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办理资格审查及确认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竞投意向人可于2025-11-14上午9:00时至2025-11-20下午17:30时,到指定的网上交易网址报名:,点击【电子交易】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方法:    竞投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到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用户登录,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相关资料与上传保证金回单,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上注册的用户,可在网址中的【电子交易】模块或关注微信小程序【蓬江三资】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之后,电子竞投的用户可在【交易大厅】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三)、见证人报名时间:     本社社员及社员代表和监委会成员可在2025-11-20日16:30时前报名登记。

 
五、竞投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11-20日17: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10118.00 元。

 
  (四)关于竞投保证金的温馨提醒: 要求竞投人提前做好转账到项目保证金的账号,以免得遇到节假日,跨行到账迟。(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意向竞投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五)保证金的账号信息: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道财政所
80020000023853352

 
六、竞投时间说明:

 
  请有意向的竞投人在2025-11-21日9:00时前登录到【电子交易】模块,进行网上竞价。逾期者后果自负。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11-21日9:00至2025-11-21日9:10, 竞拍时间开始后,按规定的竞价规则出价,一旦出价,不予撤销,在距离竞投时间结束前三分钟内报价的,系统会自动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等待下一次出价,以此类推,每当出现竞投时间少于3分钟有出价的,都会在报价后顺延三分钟,直到无人出价为止。

 
七、竞投说明:

 
  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退保证金及没收保证金说明:

 
  1、在本项目交易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回非中标者所缴纳的保证金,中标者的保证金划转至项目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按项目所属单位的要求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   2、如按照竞价原则成为第一竞得候选人后,资格审核不通过者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   3、如已经确认成为竞得人,但未能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4、请自行查阅交易公告中的交易内容与要求,自查不符合资格者请勿报名竞投,以免被没收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 唐生

 
   联系电话: 3235430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东风路15号101室

 
   联系人:简生

 
   联系电话:0750-3233392
 
 

 
   指定网址:
 
 

 
   网址的二维码:
 
 

 

 
 

 
附件资料下载

 
公告附件_1.pdf

 
 
 
江门市蓬江区环市街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3日

状态
出价人
价格
出价时间

网站设置
用户管理
权限分配
商品管理
订单管理

1

2

3

4

5

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 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交易平台”)组织网上竞投活动。为明确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规则及其效力,竞投人须认真阅读本协议,竞投人在网上交易平台报名参与网上竞投活动,即表示其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竞投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交易平台账号,账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操作一律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竞投人承担,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人自身终端设备的任何原因导致未按时参与网上竞投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以网上交易平台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投人应当提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以确保在截止时间前到账。由于非网上交易平台的原因导致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均视为竞投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无法完成报名,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交易公告等相关信息在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等信息平台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区交易中心不对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六、区交易中心不组织实地勘察,项目标的以实物为准,交易文件提供的项目的说明及资料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竞投人在报名前须认真研究、实地查看,并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独立做出竞投判断,一经报名,视为竞投人已完全了解项目标的的全部内容,并认可项目标的的现状,同时愿承担参加竞投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责任,交易双方若产生任何纠纷及损失,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严禁弄虚作假、串通竞投、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行为。 八、网上交易平台依照公布的程序和规则组织网上竞投活动。公示期间如对网上竞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蓬江区农业农村局、项目业主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蓬江区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九、区交易中心不对项目交易举行集中答疑会,竞投人如对交易流程有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区交易中心释疑。 十、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按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项目交易内容,区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特殊情况处置: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网上竞投: (1)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上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 (2)因软硬件故障、通讯网络故障、服务器受到非法入侵或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投无法正常进行或提前结束的; (3)如因系统故障导致区交易中心未能及时暂停报价而出现报价结束的,或因系统故障导致项目信息需要重建的。 (4)区交易中心认为需要中止网上竞投活动的其他情形。 对上述原因产生的网上竞投结果,区交易中心将不予确认,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区交易中心中止网上竞投活动时,网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仅为当前最高出价,非成交价;最高出价者仅为当前最高出价的竞投人。 3.区交易中心采取中止网上竞投活动的,待网上交易平台恢复正常运行后,将按照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间继续组织网上竞投或重新组织网上竞投。区交易中心另行通知竞投人并根据情况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组织网上竞投: (1)出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组织网上竞投。系统出现故障前显示的最高出价者及其出价作为起始状态继续组织网上竞投。如继续网上竞投过程中无人出价,则起始状态的价格为成交价,起始状态的出价者为竞得人。 (2)出价记录无法恢复的或中止网上竞投时无出价记录的,按项目交易底价,根据交易规则重新组织网上竞投。 4.区交易中心继续组织网上竞投或重新组织网上竞投的,该项目竞投人应按规定参与网上竞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且不影响竞投结果。 5.因竞投人原因导致其无法出价或出价错误的,后果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协议未约定的,按《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及项目交易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区交易中心对本协议具有最终解释权。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蓬江区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2.4.租赁期限临届满时,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甲方“三资”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交易。若乙方逾期未提出申请、未参与公开竞价、参与公开竞价而未竞得时,乙方将可能无法继续租赁,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部分租金、费用】3.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物首期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小写:2360.82元),使用租赁物对应的首期管理费为每月人民币(小写:1011.78元),以上共计为每月人民币叁仟叁佰柒拾贰元陆角整(小写:3372.60元),上述租金及管理费不可分割,以下一并简称为“租赁费用”。3.2.上述租赁费用前2年不变,第3年起每3年在上期租赁费用基础上递增3%,具体如下:至2027年11月30日期间每月租金2360.82元,管理费1011.78元,租赁费用共计每月3372.60元。2027年12月01日至2030年11月30日期间每月租金2431.65元,管理费1042.13元,租赁费用共计每月3473.78元。2030年12月01日至2033年11月30日期间每月租金2504.59元,管理费1073.40元,租赁费用共计每月3577.99元。2033年12月01日至2036年11月30日期间每月租金2579.73元,管理费1105.60元,租赁费用共计每月3685.33元。3.3.甲方收取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银行账号信息如下:户名:江门市蓬江区东风实业发展总公司:开户行:江门农商银行东风支行;账号:80020000003132004;若甲方变更收款账号或方式的,将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乙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相应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4.上述约定的租赁费用金额含税(仅为法律规定出租方应付部分),甲方应于乙方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应确保所开具的发票真实有效。乙方的开票信息如下:名称:;税号:;地址:;3.5.因乙方使用租赁物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维护、水电表装设费、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用等应向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等缴纳的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若依法由甲方先行垫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当在甲方垫付后次月的租赁费用支付日一并向甲方支付。关于电费,若乙方与他方共用同一总电表时,每月除实际用电量外,可能产生损耗电量。该损耗电量所引发的费用,乙方应与相关第三方依据各自所占面积比例进行分摊。若乙方独立使用总电表,则损耗电量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6.在租赁期内,因用电超容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甲方提供的电容不能满足用电负荷的情况下才能申请增容,增容费用由乙方承担;增容后,必须优先使用甲方的变压器(如有)。因增容或变压器使用而产生的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费用、空载损耗费用、附加电费、变损电费、维修保养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3.7.本合同项下租赁费用先付后用,乙方应当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赁费用,首月租赁费用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的当日向甲方支付。【第四部分合同履约保证金】4.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一次性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118.00元,作为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履行及水电费缴纳的担保。在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经协商终止后若乙方无欠有甲方费用且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违法行为且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并经验收无异的,甲方应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4.2.甲方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应当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取凭证。4.3.租赁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违约金支付责任时或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害而承担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承担的租金、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乙方应当在甲方扣除后的5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4.4.若乙方提前退租或存在违约行为而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向乙方退还。4.5.租赁关系终止时,若乙方未欠甲方租赁费用、水电费,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欠甲方租赁费用、水电费,甲方有权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后再返还给乙方。不足扣除时,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讨。4.6.除另有约定或甲方同意之外,乙方不得主张以合同履约保证金抵顶欠付的租赁费用、水电费。【第五部分建筑物的使用要求】5.1.乙方将租赁标的作商铺用途使用,乙方已自行核实租赁物可合法合规地用于上述用途。乙方必须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以及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禁止经营废品回收、生猪等禽畜养殖、重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化工危险品、易燃易爆、损害公众情感、违反公序良信等项目。5.2.乙方不得随意拆除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违规加建、改建建筑物及构筑物,乙方因实际使用情况需要进行改建、增建、拆除以及添置的设施、设备等改造的,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进行改建、增建、拆除、添设、装修等改造的,必须提交设计施工图纸或方案供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施工。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进行上述改建、增建、拆除、添置、装修等改造过程中不得对租赁物结构造成不利影响,应确保租赁物的安全,并且不得违反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5.3.乙方使用租赁物时,不得影响他人(相邻权),不得妨碍四邻通风、透光、堵塞通道、排水和卫生,不得对租赁物周边环境造成污染。5.4.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进行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拒绝按要求恢复原状或因其私自改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5.5.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乙方对租赁物状态是否存在异常有必要的注意义务,乙方应当定期进行检查。若乙方发现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修复,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进行维修、修复确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对此应予以协助。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5.6.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及经营安全的预防责任。在乙方使用租赁物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乙方自身或甲方、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应全部责任。5.7.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期间应当承担“门前三包”义务,具体如下:①包卫生:包括但不限于清扫地面、清除污迹、维护卫生设施等;②包绿化:包括但不限于爱护花草树木、清理绿化区域、协助绿化管理等;③包秩序:包括但限于规范停车、管理经营活动、维护公共秩序等。5.8.乙方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及办理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相关手续和许可,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税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经司法机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乙方应当及时改正。5.9.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不得将租赁物对外出借使用或者进行转租。【第六部分租赁物的返还】6.1.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被解除等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腾清并向甲方返还租赁物,期限内按当期租赁费用标准计算占有使用费;逾期返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占有使用费;上述情形下,甲方仍有要求乙方即时腾清.与返还租赁物的权利,若乙方拒绝腾清返还的,甲方有权自行腾清收回租赁物(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剪锁进入租赁物),届时乙方存留在租赁物内的财物视为遗弃物,由甲方自行处理并不承担任何保管及赔偿责任,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6.2.本合同因期限届满、被解除等原因终止或被认定无效的,租赁物中由乙方出资建设、改造、添设的,与租赁物形成入墙、附合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饰、水电设施、管道、照明、墙壁、地砖、设施设备、新增变压器或其他增容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进行拆除否则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要求恢复原状的除外。本条独立于本合同发生效力,若本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的,亦不影响本条对甲乙双方进行约束。6.3.本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或被解除的,若乙方以该租赁物地址办理了包括营业执照在内的相关执照、证件的,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并将注销或变更资料提交甲方留档。若乙方逾期未办理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50%向甲方按日支付登记占用补偿。若因乙方逾期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导致甲方无法将租赁物出租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日租赁费用标准的200%向甲方按日支付登记占用补偿。【第七部分合同的终止与解除】7.1.甲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甲方转让租赁物给第三方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②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拍卖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③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的;④因甲方原因导致租赁物存在严重安全缺陷且不能修复、危及乙方人身安全及健康的;其他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乙方可以获得单方解除权的情况。7.2.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①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或造成租赁物价值显著下降的;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物对外出借或进行转租的;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④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超过三日的;乙方未依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赁费用或其他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连续超过30日或租期内累计超过120日的,无论乙方是否在之后补齐租赁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⑥乙方使用租赁物开展经营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责令整改而不整改、被行政或刑事处罚的;⑦乙方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裁定破产或其他原因令甲方有合理理由认为乙方无继续承租房屋之能力的,但乙方可提供充分履约担保的除外;⑧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书面催促履行后未在指定时间内履行改正或履行改正后再次违反的;⑨其他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甲方可以获得单方解除权的情况。7.3.合同解除权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行使,书面形式包括微信、短信、邮件、邮寄、租赁物前张贴通知等一切有文字记载,可清晰表达解除合同意思表示的形式。7.4.因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动、政府征收用地、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厂房或周围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合同不宜继续履行的,则甲、乙双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城市更新而导致搬迁或拆迁时,一切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7.5.乙方已知悉,租赁物处于甲方拟开展三旧改造的土地范围之内。若在租赁期限之内甲方或相关单位在该范围内启动三旧改造的,甲方有权在提前180日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行使本合同的单方解除权,届时乙方应当按本合同6.2条及其他相关的约定将租赁物返还给甲方。本约定已在甲乙双方协定本合同租赁费用标准时予以考虑,乙方对此应当承担高度注意义务,避免对租赁物进行过高价值的投入,以防止甲方行使上述权利时造成自身不必要的损失。【第八部分违约责任】8.1.租赁期间,非因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提前收回租赁物或被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无条件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8.2.非因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或因违约被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8.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有权以乙方应付未付租赁费用或其他应付费用为本金,自应付未付之日起,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计算标准向乙方收取补偿性违约金;本条违约责任不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没收而减少或免除。8.4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项下关于违约金标准的约定,是双方共同考虑对方的企业性质、经营情况、市场情况、机会成本、租赁费用标准等因素所约定,是一方违约时相对方最低损失的估算,各方保证将来绝不以违约金过高为由向对方提出抗辩。8.5.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支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费用的,相应款项的清偿顺序应当为先清偿实现债权相关费用,再清偿违约金,再清偿其他费用本金,最后清偿租赁费用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8.6.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未达到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之程度,或者已满足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之程度但甲方暂未选择解除的,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停止对租赁物的水电、配套设施设备供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水电、配套设施设备停止供应期间,租赁物的相应租赁费用及其他乙方应付费用仍继续计算。8.7.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另一方因此而支出的实现债权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责险费、邮寄费、公证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8.8.除非另有约定,甲乙双方未能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被视为其放弃行使该等权利,且任何权利的任何单独或部分行使亦不得妨碍该等权利的进一步行使或其他任何权利的行使。甲乙双方在任何时候暂时未追究对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法律规定的违约行为,不得被视为放弃追究对方今后的违约行为,且不得被视为放弃其在该等规定项下的权利或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权利。【第九部分争议解决方式】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起诉讼,诉讼由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部分通知与送达】10.1.为保障本合同的顺利履行,甲乙双方同意以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中列明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作为指定联系方式。10.2.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箱或其他数据电文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10.3在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物后,任何给予乙方的通知如果载明乙方为收件人并被留置或张贴在租赁物上的,将被视为已经发送给乙方,并视为乙方在留置或张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收到。10.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本合同列明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在变更但未通知一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不利责任。10.5.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协议)列明的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的司法送达地址(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仲裁)。【第十一部分其他】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本合同一式叁份,由甲、乙各持一份,另一份送至东风经联社。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11.4其他补充约定:标的物面积未完全移交前按补充协议计收租金、管理费。当迟延交付期限超过六十日时,出租方及承租方均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第十二部分特别确认】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非格式版本。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乙方注意免除甲方责任、加重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已按照乙方的要求对相应条款进行详细的说明,乙方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并确认约定内容为双方协定租赁费用标准的依据,乙方就此不存在任何疑问或异议。(以下为签署区域,无合同正文)甲方:乙方:签订时间:见证单位:签订地点:附件:《物业使用安全责任承诺书》环市街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承诺书环市街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关于蓬江区胜利北路27号111室(9-10#铺)项目,现就有关事宜,承诺如下:1、本单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市街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承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交易。2、本单位承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如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现违反土地性质用途,擅自改变立项经营范围,经营废弃品回收行业,化工、造纸、玻璃、制革、陶瓷等生产污染行业,生猪等禽畜养殖,违规搭建、加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影响市容环境及村容村貌等情况的,立即通知承租方(承包方)15日内进行整改,督促恢复原状,逾期不整改则终止合同,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单位承诺如因违反土地性质用途,违规搭建、加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造成被有关职能部门执法处理的,由本单位承担或向承租方(承包方)追偿所有的拆除、清理等一切费用。特此承诺。承诺人/代理人:(手印或盖章)日期:2025年11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店铺租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