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类型:

项目大类-项目子类

发布类型:

验收公示

建设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

编制单位:

新疆逸景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地理位置:

选省份选城市选区县

说  明: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十一团农业林业草原和生态保护中心组织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经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第二师21团4连5连7连8连连容连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对于公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将及时给予处理和解答。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附  件:

附件1:第二师21团4连5连7连8连连容连貌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验收鉴定书.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