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压机 橡胶垫片 四氟垫片招标采购公告(2025)



扬中市中力氟塑制品有限公司四氟、橡胶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扬中市中力氟塑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四氟、橡胶制品加工制造

建设地点
扬中市三茅街道职中路285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镇江明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扬中市中力氟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扬中市三茅街道职中路285号,从事四氟、橡胶制品加工制造。本项目,企业投资800 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购置平板压机、油压机、液压机、烘箱、电子万能试验机等设备约50台,用于四氟、橡胶制品加工制造。年产600万件橡胶垫片、100万件四氟垫片。目前项目已建设,镇江市扬中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未批先建”正立案查处过程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运营期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第三方单位(扬中惠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拖运处置。本项目运营期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废气的处理效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烧结废气与硫化废气合并排放,故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从严执行。其中NMHC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排放限值;氟化氢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国家《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限值。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等过程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废弃物的贮存、处置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行政审批科固定电话:0511-88365870 通信地址:扬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板压机 橡胶垫片 四氟垫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