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告(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江新环审〔2025〕109号江新环审〔2025〕109 号.pdf
2025/11/17
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新会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码头围(土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江新环审〔2025〕109号关于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报来的《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江门市新会区新式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梅冈村码头围(土名),占地面积为4495平方米,主要从事粉末涂料和金属垃圾桶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粉末涂料100吨、金属垃圾桶120万件。2018年变更为现名。现在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新增两条粉末涂—1—料生产线和一条实验打样线,并将原有喷粉固化线由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改为液化石油气。改扩建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粉末涂料400吨、金属垃圾桶120万件,生产设备主要为:冲床等机加工设备一批、电焊机5台、表面处理线(包括除油池、酸洗池、中和池、表调池、磷化池、清水池等)1条、粉末涂料生产线(包括混料机、挤出机、粉碎机、压片机、筛分包装机等)4条、实验打样线(包括喷粉机、固化机、打粉罐、实验挤出机等)1条、喷粉固化线(包括喷粉柜、喷枪、固化线等)1条。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及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三、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须按《报告表》限定工程内容建设,不得选用明令禁止、淘汰、限制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均使用清洁能源。(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改扩建后全厂生产废气的收集和治理。应在封闭车间并尽量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进行粉末涂料的生产,金属垃圾桶喷涂工序的喷粉房应为封闭式,烘干固化工序应尽量密闭作业,并通过安装高效集气装置采用负压抽风,提高加热挤出、喷粉固化、实验挤出固化等工序产生有机废气和投料、磨粉、筛分、包装、喷粉等工序产生粉尘以及表面处—2—理工序产生酸雾的收集率,以及配套高效治理设施,确保以上生产废气有效收集治理达标后排放。此外应做好实验打粉工序产生粉尘和改扩建前原有焊接工序产生烟尘、机加工工序产生粉尘的防治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改扩建后全厂粉末涂料生产和实验打样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等生产废气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其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改扩建前原有喷粉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4企业边界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并按照《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做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3—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改扩建前原有喷粉、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酸雾等其他生产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燃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应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燃烧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江门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排放限值的较严者。(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厂区内的给排水系统,落实改扩建后全厂各类生产废水的收集和治理。其中冷却用水和废气治理喷淋用水分类收集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除油、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水和定期更换的废气治理喷淋废水等生产废水全部收集至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新建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部分作为废气治理喷淋补充用水回用,其余部分达标排放,经回用后最终生产废水排放量不超过600吨/年,确保改扩建后全厂生产废水排放量不增加。应采用明管明渠等方式明识以上用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的管线路由,并落实回用计量措施。生活污水应收集进行有效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1一级B标准后排放。(四)通过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采取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改扩建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五)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性贮存设施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规定。(六)做好生产车间、仓储区、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的防腐防渗措施,并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七)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收集设施和雨污水管道隔离闸,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应急措施,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保证各类事故性排放得到收集和妥善处理,确保环境安全。(八)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5—期开展环境监测。四、根据《报告表》核算,江门市新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通过落实“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CODCr≤0.024吨/年、氨氮≤0.001吨/年、NOX≤0.065吨/年,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VOCS≤0.046吨/年,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确定为:CODCr≤0.030吨/年、氨氮≤0.005吨/年、NOX≤0.037吨/年、VOCS≤0.107吨/年。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门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7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双水镇经济发展办公室—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