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潍坊市经济区2025-J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潍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

网上交易公告

潍经自然资告字〔2025〕11号

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 地用 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 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联系方式

容积率(R)
商业比例%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其 它

GTJY-JK-2025-0013
2025-J03号
经济区顺通街以南、新华路以西
13021
住宅用地
1.6≤R≤2.2
/
≤28
≥35
详见规划条件
住宅70年
1200
300
周先生:0536-80859570536-3076702

GTJY-JK-2025-0021
2025-J07号
经济区清源街以南、文昌路以西
53971
商住用地
1.7≤R≤2.2
5-30
≤25
≥35
详见规划条件
住宅70年、商业40年
4400
270
周先生:0536-80859570536-3076702

GTJY-JK-2025-0020
2025-J08号
经济区永康街以北、文昌路以西
44350
商住用地
1.7≤R≤2.2
5-20
≤25
≥35
详见规划条件
住宅70年、商业40年
3800
280
周先生:0536-80859570536-3076702

注:1、2025-J07号、2025-J08号地块为张氏街道张氏三村旧村改造生活保障用地,以上地块约定条件如下:(1)按照《关于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2025-J03号地块不配建幼儿园,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承担幼儿园统筹配建成本,配建成本按居住用地20万/亩的标准执行;2025-J07号地块不配建幼儿园,如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与2025-J08号地块为同一家单位取得,则不再单独缴纳幼儿园建设成本;如由其他建设单位取得,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承担幼儿园统筹配建成本,配建成本按居住用地20万/亩的标准执行;2025-J08号地块东南角划拨不少于2343平方米用地,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1523平方米的幼儿园,由土地使用权取得人负责出资或无偿全过程代建。(2)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和设计标准。详见规划条件及其附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2、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发建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涉嫌闲置土地的,应履行配合调查义务;造成闲置土地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受让人未按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1‰的违约金。
3、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见性,在项目立项前,最迟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考古勘探,并向寒亭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供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相关书面材料以进行审核、备案,否则不能开工。在后期工程建设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交易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一)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6日15时(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eifang.gov.cn)下载网上交易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6日15时提交竞买申请,打印《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并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5时。
(三)挂牌交易时间为:
2025-J03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
2025-J07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
2025-J08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
五、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含挂牌结束日)5个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资格确认书、网上交易承诺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资料(以相应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为准),根据联系方式到相应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审核不通过的,竞价结果无效,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交易出让。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
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陆,竞买企业请选择“交易乙方”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
(二)CA免费办理
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 3396 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
网上办理:竞买人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注册后按流程办理。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
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zytz/20220929/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html)
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窗口联系电话:15345366335。
CA客服 7*24 小时服务电话:18560027360。
CA技术支持电话:17306363627。
注意事项:竞买人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 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四)本次网上交易的事项若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18日

2025-J07宗地图.PDF
2025-J07规划条件.PDF
2025-J07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pdf
网上交易须知-2025-J03、2025-J07、2025-J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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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编号:经济区2025-007第一条根据《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经济区2025-J07号地块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事项提出建设条件。第二条拟出让(划拨)地块概况1.开发项目性质:商住用地;2.本项目是否分期开发建设(是口否口),分期开发,具体分期情况为:;开发时限为个月,以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计算;3.本项目拟实行销售方式,交付标准为交付;第三条建筑本体相关部位及设备质量和保修期限等要求。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0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5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隐蔽部分为10年,非隐蔽部分为5年。层高、电梯要求:该项目属于中高档次小区,大户型层高不-1-低于3米,小户型不低于2.9米;电梯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第四条本项目供水、供气、供暖等配套基础设施,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规范、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和交付使用”。其中:燃气设施应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455-202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63-20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标准建设和验收,产权归项目单位,移交方式为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热力:CJJ/T55-2011《供热术语标准》CJJ34-2010《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28-2014《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41-2008《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GB50736-2012《民用建筑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T50627-2010《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CJJ88-201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683-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GB50264-2013《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126-2008《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85-2010《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T151-2014《热交换器》NB/T47004.1-2017《可拆卸板式换热器》GB/T28185-2011《城镇供热用换热机组》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JGJ/T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GB_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LT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技术规范》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3-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3-201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JGJ/T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189-201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_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LT5390-2007《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技术规范》GBT50065-201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红线外供水设施应按照《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供水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和验收,产权归供水公司,移交方式为非移交;红线内供水设施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设计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供水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和验收,产权归业主共有,移交方式为协议移交。对换热站水源、热量计量和水力平衡装置、水泵控制、管材、阀门等关键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及换热站的选址要求为:1、换热站站房宜为地上站房,且处于供热小区的中心位置,每套机组所带供热面积宜为5万平方米左右;2、管材:200使用无缝管;>200使用双面埋弧焊螺旋焊管;3、阀门应采用全焊接球阀;-4-4、换热站所用水、电应分别单独立户。对燃气计量装置、管材等关键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及调压站(柜)的选址要求为:关键设备建设标准:《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51455-2023)、《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63-2018)、《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调压站(柜)的选址要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版)》(GB50028-2006)中6.6调压站与调压装置要求。委托管理的:为保证后期的安全运行,便于抢修和维修,以及智慧燃气建设等,设备、材料等选型应与所在区域燃气运营单位相统一。对信息通讯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及通讯站的选址要求为:通信严格按照《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综合布线设计工程设计规范》要求选址建设。1、对有线电视设施设备的建设标准及通讯站的选址要求为:有线电视严格按照《有线电视网络工程设计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要求选址建设。第五条配套公用设施建设。排水(雨污分流):雨污分流-5-道路:道路严格按照《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2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防火通用规范》要求规划建设。路灯:路灯严格按照《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22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规划建设。绿化:小区绿化规划建设严格按照《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要求规划建设。环卫:建设公厕座,面积平方米,同时要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相关要求,设置无障碍厕所(第三卫生间);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收集房座,面积平方米;生活垃圾密闭式收集设施座,建筑面积工平方米;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及绿化垃圾暂存点面积工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个,面积平方米。无障碍设施(含公共建筑设置无障碍厕所):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24)等要求,新建公共建筑设置无障碍厕所(第三卫生间),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并与周边无障碍设施相衔接。公共健身设施:落实*******、******《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按照新建居住区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6-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车库、车位: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包括专用车库和共用车库内的车位)、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要求建设无障碍车位。电动自行车:规划建设集中停放电动自行车区域及充电设施。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无偿配置,为地面以上能够使用的房间,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简单装修等正常使用功能,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与住宅项目同步交付使用。分期交付且按规划配置的物业服务用房不在本期项目内的,建设单位应当落实过渡使用方案,满足基本使用条件。第六条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应用、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1.本项目应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75%(标准号);2.本项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要求(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太阳能光伏、风能等):鲁建节科字[2019]7号;3.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5%,装配式建筑执行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其中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分期建设的项目必须在首期建设项目完成装配式建筑建设指标;土地使用权取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住建部门提交落实装配式建筑技术要-7-求的承诺书。4.住宅全装修一次性装修到位要求:≥L%;5.海绵城市建设要求:(1)该宗地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不低于25.8(mm/24h)。(2)项目建设应满足《潍坊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与图集》(试行)等潍坊市海绵城市技术标准要求。(3)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要求,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当地住建部门进行技术审查。第七条项目应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口绿色智慧住区口健康住宅口超低能耗住宅口口同品质设计要求。第八条保障性住房和租赁住房。(一)保障性住房1.保障性住房类型:;2.土地取得方式:3.配建比例:;4.配建套型:/;5.配建套数:L6.保障房建设时限为个月,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7.投资来源:1;8.产权归属:-8-9.移交使用:(二)租赁住房1.自持用作租赁住房占项目商品住宅总面积的最低比例L%;2.自持最短期限为年,以自持住宅首次办理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计算。第九条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及其他需要明确的相关建设条件。该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拟定为::至元/平方米(涉及全装修的,包含装修价格)。第十条其他建设条件: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等相关规定,超高层建筑不得超出高度控制要求。落实多层住宅电梯、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等。第十一条本《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一式5份,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市政公用)等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各执一份。-9-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2025-J03、2025-J07、2025-J0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关于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意见》以及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配置改革的意见》(潍发【2016】25号)等有关规定,经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交易出让方式出让潍坊经济开发区2025—J03、2025—J07、2025—J0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的出让人为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分局承办。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实行网上交易出让。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土 地用 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竞买保证 金(万元)挂牌起始价(万元/亩) 联系方式容积率(R)商业比例%建筑密度%绿地率%其 它GTJY-JK-2025-00132025-J03号经济区顺通街以南、新华路以西13021住宅用地1.6≤R≤2.2/≤28≥35详见规划条件住宅70年1200300周先生:0536-80859570536-3076702GTJY-JK- 2025-00212025-J07号经济区清源街以南、文昌路以西53971商住用地1.7≤R≤2.25-30≤25≥35详见规划条件住宅70年、商业40年4400270周先生:0536-80859570536-3076702GTJY-JK- 2025-00202025-J08号经济区永康街以北、文昌路以西44350商住用地1.7≤R≤2.25-20≤25≥35详见规划条件住宅70年、商业40年3800280周先生:0536-80859570536-3076702注:1、2025-J07号、2025-J08号地块为张氏街道张氏三村旧村改造生活保障用地,以上地块约定条件如下:(1)按照《关于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规划设计条件要求,2025-J03号地块不配建幼儿园,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承担幼儿园统筹配建成本,配建成本按居住用地20万/亩的标准执行;2025-J07号地块不配建幼儿园,如本地块土地使用权与2025-J08号地块为同一家单位取得,则不再单独缴纳幼儿园建设成本;如由其他建设单位取得,由土地竞得人按规定承担幼儿园统筹配建成本,配建成本按居住用地20万/亩的标准执行;2025-J08号地块东南角划拨不少于2343平方米用地,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1523平方米的幼儿园,由土地使用权取得人负责出资或无偿全过程代建。(2)项目建设应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和设计标准。详见规划条件及其附件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2、受让人取得土地后需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发建设,未按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涉嫌闲置土地的,应履行配合调查义务;造成闲置土地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受让人未按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1‰的违约金。3、鉴于地下文物埋藏的不可预见性,在项目立项前,最迟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完成考古勘探,并向寒亭区文化和旅游局提供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相关书面材料以进行审核、备案,否则不能开工。在后期工程建设中,如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并及时报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门。四、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五、出让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6日15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weifang.gov.cn)自行查看或打印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网上交易出让公告;(2)网上交易出让须知;(3)宗地界址图;(4)宗地规划指标要求;(5)其他相关文件。六、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出让地块,对网上交易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交易活动开始前向出让人咨询。七、本次网上交易出让活动时间1.挂牌时间2025-J03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2025-J07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2025-J08号地块挂牌交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8日15时。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5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3.接受报价时间:网上交易期间全天24小时。八、宗地起始价、增价幅度2025—J03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佰万元/亩(¥3000000.00元/亩),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亩(¥10000.00元/亩)或壹万元的倍数。2025—J07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亩(¥2700000.00元/亩),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亩(¥10000.00元/亩)或壹万元的倍数。2025—J08号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亩(¥2800000.00元/亩),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亩(¥10000.00元/亩)或壹万元的倍数。九、本次网上交易不设底价。十、出让程序(一)出让人公布出让信息出让人公布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二)网上申请(1)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8日15时至2025年12月16日15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系统,点击“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通过数字证书认证方式“登录”系统-“土地交易”-“地块申购”-(对应的土地项目)“我要申购”,竞买人获得与土地项目相对应的系统随机生成的唯一保证金子账号。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必须打入子账号,打入母账号以及其他错打情况的均将不能参加竞买。(2)交纳竞买保证金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操作,竞买人应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系统-“土地交易”-“地块申购”-“查看申购”,点击“保证金查询”,按规定填写内容并查询,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点击“资格确认书”自动赋予竞买人竞买资格(建议竞买人适当提前交纳保证金,以免因保证金银行之间划转需要一定时间到账等原因导致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及需要交纳保证金后需登录系统查询到账及打印资格确认书后竞买人才具有竞买资格)。如竞买人保证金子账户中的资金部分或全部被司法机关冻结或扣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竞买人竞买资格。(三)网上报价及竞价1、网上交易期间网上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网上交易起止时间以网上交易出让公告中公布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2、竞买人竞价期间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竞买人通过“企业会员系统”-“新版系统”登录网上竞价系统-“我的项目”-“土地交易”-“我要报价”-“(对应项目)点击进入竞价”,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一经提交即被系统视为有效报价,系统将实时记录并公布。网上报价及竞价的基本规则为:(1)本次网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网上交易最高报价的竞买人;(2)本次网上交易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网上交易起始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网上交易加价幅度的整数倍;(3)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4)报价一经提交,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并自动生成报价记录。(5)快速报价:快速报价即默认为每次报价为1倍,省去“发送报价”的确认提示,第一时间报出价格。3.延时竞价:(1)报价截止时间前5分钟,网上交易系统转入延时竞价阶段,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建议各竞买人在延时竞价期间5分钟期间尽早提前报价,以免因为您自身的电脑死机、浏览器崩溃、网络中断等原因无应急处理时间,导致报价不能成功而,而没有竞得项目);(2)5分钟限时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并自动确认网上交易最高报价的竞买人;4、网上交易结果(最高报价)公示。网上报价或竞价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对确认的网上交易结果(最高报价)公示3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需提交书面意见及依据。十一、成交确认(一)签订成交确认书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成交确认通知书》,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网上成交确认通知书》、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到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主街与月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与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块不成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提交虚假信息的竞买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1)申请文件不齐全的;(2)不符合挂牌出让文件等相关规定的;(3)提交虚假信息的;(4)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与竞得人依据网上交易出让文件和《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为法人的,从土地竞买申请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间,不允许变更出资人和出资比例,若存在变更情况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人为联合出资方注册成立新公司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承诺新公司的出资人和出资构成比例与联合竞买申请一致,若存在不一致情况,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受让人在竞买申请书中承诺在当地注册成立新公司的,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保证出资方和出资比例与竞买申请书中的承诺一致,若存在变化情况,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拍,出让方有权解除土地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三)出让结果公布出让人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十二、注意事项(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的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人必须按照该地块公告中网上交易办理程序,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激活后才能登录系统。在办理CA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竞买人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同意接受网上交易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因竞买人个人电脑操作系统问题或其它自身原因导致CA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露等,无法参加竞买活动的,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二)申请竞买前,竞买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交易公告、本《须知》及出让宗地相关信息。(三)网上竞买申请一经系统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系统自动保存网上交易活动中的所有记录,并作为竞买人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证明。(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可以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通知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网上交易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五)联合竞买的,只能委托一方参与网上竞买,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六)委托他人代签《成交确认书》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剩余出让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缴纳。(八)属于以下情形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按照退款流程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按规定程序和规则参与网上竞买,未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的;2、因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以及网络恶意入侵等非交易管理机构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人在网上交易开始前终止出让活动,并通知竞买人: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工作人员违反招拍挂出让土地规定,足以影响公正性的;3.应当依法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十)凡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2年内将不得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十三、交付土地价款的时间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应在网上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通知书》及有关资料到潍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22室审核无误后,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分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10个工作日内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如竞得者不能按上述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能按上述规定付清成交价款,均视为违约。迟延支付款项自滞纳日起,每日按1‰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挂牌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挂牌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挂牌人并可请求竞得者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十四、成交价款不含各项税费。相关费用由竞得者向有关部门另行缴纳。十五、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财政。十六、建设项目立项等有关报批手续办完后,竞得人与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有关部门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置拟出让的土地。十七、竞得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开发建设。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出让人征收竞得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者无权要求返还成交价款,出让人可请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十八、出让人须于规定的期限向竞得者交付土地。如不能按期交付土地,每拖延一日按成交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供地超过60日,竞得者有权要求解除《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退还成交价款,竞得者并可请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但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供地的除外。十九、该地块竞得者须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条件意见书组织实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严格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建设。二十、竞得人要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工、竣工,项目开工、竣工时须向出让人提交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30日内,申报延迟原由,经出让人按合同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禁止其至少在一年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二十一、竞得人须按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的相关要求,在建设用地现场制作《建设用地审批结果现场公示牌》,将土地使用权人、项目名称、土地合同编号、开工竣工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二十二、应急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并可能认定成交结果无效等行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由此造成竞买人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一)因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以及网络恶意入侵等非交易管理机构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二)因系统技术缺陷造成的意外情况;(三)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中止或终止的;(四)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第(一)、(二)款规定情形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止网上交易活动,封存相关数据及信息,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待问题排查、清除后恢复交易。在网上交易(含延时竞价时间)结束前不能恢复网上交易的,经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推迟或以其他方式进行招拍挂出让。出现第(三)、(四)款规定情形的,由网上交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止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并封存相关数据及信息。中止、恢复或终止网上交易活动以及变更交易方式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eifang.gov.cn)发布公告。二十三、出让人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1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