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车库整体打包 房屋招租招标采购公告(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5)



房屋(土地)招租拍卖公告(二拍)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7日9时30分始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n.gov.cn/)对以下房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丹东市振兴区六街丰茂小区2号楼17号及5号楼1号车库整体打包招租,其中丹东市振兴区六街丰茂小区2号楼17号建筑面积148.43平,5号楼1号车库建筑面积23平。起拍价为77406元/年,保证金为15480元,租期:1年。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工作日8:30至17:00
二、 竞价的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7日9时30分-2025年11月27日13时30分
延时竞价时间:2025年11月27日13时30分始
三、 竞价网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四、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以现状和实际踏勘为准,请竞拍者自行勘察,
五、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资格要求:仅限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机构(法律另有规定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申请参加竞租,不对自然人(个人)出租。
竞买人须在参与前自行确认符合上述资格,并承诺遵守用途限制。
2.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线上报名:企业自行办理Ca锁,并自行完成线上报名事宜。
线下报名:企业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公章、竞买保证金打款凭据或者网银转账记录于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我公司办理竞拍登记。
有意竞拍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15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竞拍保证金以在规定的时间到账为准。
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丹东银行汇银支行
账号:01421500001171
备注:招租保证金”+竞租人姓名/公司名称
资格生效条件:保证金足额到账+线下材料审核通过→代理机构激活平台竞租权限。
3.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8时至2025年11月26日15时。
六、 特别提示
1. 竞租人应在展示期内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装修、设施设备、周边环境、规划限制、租赁历史遗留问题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的完全认可和接受,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招租方及拍卖代理机构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 本次招租标的物按现状租赁。涉及的水、电、气、暖、物业费、相关税费等费用承担方式,以最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 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如有),其须在公告期内按法定程序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
4. 竞租人须自行了解并遵守标的物所在地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5. 因不可抗力、网络故障、黑客攻击、系统软硬件故障等非招租方及拍卖代理机构原因导致竞价中断、中止或异常的,招租方及拍卖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视情况调整、暂停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
6.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招租方有权重新处置该标的物。
7. 平台使用风险:
(1) 竞租人应自行负责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的用户注册、实名认证、CA数字证书(CA锁)的申领、保管和使用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 因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软硬件故障、黑客攻击等)或竞租人自身原因(如未办理CA锁、CA锁故障、操作失误等)导致的注册失败、认证延迟、报名不成功、无法登录、无法出价、出价不成功或竞价异常等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或根据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规则处理,招租方及拍卖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3) 竞租人参与竞价前,应务必熟悉并掌握辽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操作规则和流程。违约处理:竞得后拒绝签约者,保证金不退并追责。
8.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视为违约,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招租方有权重新处置该标的物。
七、 详情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咨询内容:标的详情、看样指引、报名审核、保证金查询
电话:0415-2887766;0415-2889657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县前街14号8号网点
平台支持: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
操作指南、CA锁咨询、技术问题请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联系渠道。
八、 收费标准:
招租房屋土地成交的,有效承租人向拍卖人支付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招租成交价的百分之五(5%)及公告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待有效承租人将上述全部费用交齐后,受托人方予提供房屋出租成交相关手续。
九、 产权单位招租要求:
(一) 唯一用途:房产仅限办公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居住、商铺、作坊等用途。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土地)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

受有关部门委托,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7日9时30分始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n.gov.cn/)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拍卖:
丹东市振兴区六街丰茂小区2号楼17号及5号楼1号车库整体打包招租,其中丹东市振兴区六街丰茂小区2号楼17号建筑面积148.43平,5号楼1号车库建筑面积23平。起拍价为77406元/年,保证金为15480元,租期:1年。

为维护委托

、为维护委托


出租方、承租方
的切身利益,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确保
招租
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价高者得的原则基础上有效进行。现依据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
“丹政办发【
2018

2号
”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房屋(土地)
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
》和相关法律、法规及
竞价
惯例,特制定本
期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
规则。凡参加
网上公开招租

竞租
人必须
仔细
阅读、认真领会
本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
规则,并对自己的网上竞价行为负责。

一、竞租须知




意向
承租人
资格
及招租要求

1.资格要求:仅限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机构(法律另有规定或委托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申请参加竞租,不对自然人(个人)出租。
2.招租要求:唯一用途:房产仅限办公使用,严禁任何形式的居住、商铺、作坊等用途
(二)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本《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土地)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的各项规定和提示,凡到拍卖人指定银行缴纳承租竞拍保证金或向拍卖人缴纳现金的,便视同对自己所要承租的招租标的有了查实了解、风险预知和接受认可,认真阅读了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和所有风险提示,视为意向承租人自愿与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签署了与该招租标的有关的《出租房屋(土地)成交合同书》和本《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土地)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等相关法律文书。
(三)承租人应当在招租房屋(土地)展示期间到招租标的展示现场对招租标的(房屋(土地))现状和房屋(土地)相关资料(如:资产评估报告等,当招租房屋(土地)评估面积与标的(房屋(土地))实际面积不相符时,以房屋(土地)实际现存面积的状态为准),成交后的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疑义,租金不多退少补。招租标的所有权方(委托方)对承租该招租房屋(土地)的出租要求以及该出租标的是否有产权证等已知、未知的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核准清楚,在确认自己完全接受标的的现状、瑕疵的基础上慎重选择自己的决定,要理性出价。本次公开招租的房屋(土地)按其现场展示经营的状况、状态及标的实物面积等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拍卖人对招租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招租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拍卖方对招租房屋(土地)面积数量以及原房屋(土地)承租方与其他第三方对本次房屋(土地)租赁后是否有经济纠纷和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不作为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房屋(土地)现存状态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若拍卖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出租房屋(土地)实际面积等相关现状情况不一致的,以出租房屋(土地)实际情况的现状为准、以出租房屋(土地)的现存面积、状态交割,拍卖成交后以委托方向承租方交接标的物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土地)实际面积数量不符等任何理由提出反悔要求,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也不多退少补。委托方、拍卖方及出租方不接受承租人以此为由的反悔要求,成交价和相关费用不作调整,委托方、拍卖方及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及费用。若承租人因拍卖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出租房屋(土地)实际面积等相关现状情况不一致而反悔的行为则视为违约,拍卖方将从承租人交纳的承租竞拍信誉保证金中扣除5%的服务费(即按本次该房屋(土地)及招租年租金竞拍成交价5%扣除)。同时向承租人追偿招租房屋(土地)年租金成交价3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直接从已缴纳的承租竞拍信誉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该招租标的再次公开招租,不足本次招租房屋(土地)的年租金成交价款总额部分,由违约的承租人负责补足本次差价额款,并支付本次和再次竞拍发生的相关费用。原承租人不得再次参加招租。
(四)因意向承租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委托方及拍卖方免责:
1、意向承租人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至本公司、承租竞拍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受理时限的而造成资格审核未能通过的;
2、意向承租人应及时将承租竞拍保证金交纳到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因承租竞拍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意向承租人注册的竞价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意向承租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承租竞拍保证金无法交纳与退还的;
4、意向承租人对自己的注册账户、竞价账户信息保密并及时更改密码,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承租人使用。因意向承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竞价账户信息及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因意向承租人遗忘密码的;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自身使用的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承租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而未竞得其所竞买的标的的;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委托方、拍卖人及承租人等与本交易有关联的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另行组织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部分标的择日竞价,时间及范围以拍卖人公示为准。
二、招租竞价方式及程序
1.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n.gov.cn/)
2.意向承租人欲承租本次招租的标的的,应根据拍卖人展示的招租标的资料信息及现存的状态仔细查验核对后方可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理性出价,避免错投或误投,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3.在确认对招租的标的现状完全接受认可无任何异议时,须向拍卖人指定的账号交纳承租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按照年租金起拍价20%收取。
保证金需要缴纳到如下账户中,不接受现金支付。
账户信息:开户名: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丹东银行汇银支行
账号:01421500001171
4.意向承租人在办理报名竞买手续时,须向拍卖人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 企业承租,线上报名:企业自行申请CA锁并完成线上报名;线下报名:请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委托承租,企业委托承租,请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 持交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
4) 填写个人或单位真实电话;
三、网络招租竞价事项竞价规则及须知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确认成交、付款及违约、保证金处理
(一)标的竞租成交后,委托方与标的竞租人(承租人)按照招租要求等相关约定交接标的并签定标的租赁合同及协议,与拍卖人无关。
(二)意向承租人在网上竞拍出租标的成交后,即为有效承租人,须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到我公司签订《出租房屋(土地)成交合同书》。
签订《出租房屋(土地)成交合同书》后2个工作日内承租人应自行将竞拍成交标的租金全额缴纳至权属单位(委托方)账户中,并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拍卖人签订《出租房屋(土地)成交合同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租标的权属单位(委托方)付清承租标的年租金或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标的已经放弃,按照承租人违约行为处理,拍卖方从承租人交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中扣除5%的服务费(即按本次该标的及招租年租金竞拍成交价5%扣除)。同时向承租人追偿招租标的年租金成交价3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直接从已缴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中扣除,多退少补。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该招租标的再次公开招租,再次以招租或其它方式出租违约的承租人成功承租的房屋(土地)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不足本次招租房屋(土地)的年租金成交价款总额部分,由违约的承租人负责补足本次差价额款,并支付本次和再次竞拍发生的相关费用。原承租人不得再次参加招租。
(三)若未竞拍成功,拍卖人则在网上招租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承租人无息退还承租竞拍保证金。拍卖会中途不办理竞买信用保证金退还事宜。
承租人若承租成功,承租人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将租金全款向招租标的权属单位(委托方)交齐,承租人与招租标的权属单位(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且招租标的权属单位(委托方)将招租服务费向我单位结清后2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将履约保证金原路返还。
因意向承租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或法人单位预留的开户银行账户不符实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人原保证金交纳人承担。
所有保证金不计息。
五、房屋(土地)出租时所涉及税费
(一)承租人持招租标的招租成交手续自行到委托单位(招租房屋(土地)所有权方)办理签订房屋(土地)承租协议。
承租人与拍卖人签署《出租房屋(土地)成交合同书》并提取拍卖人提供的招租标的出租成交手续之时起,由承租人引起本次招租标的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承租人完全承担。
(二)租标的出租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三)
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提供
房屋(土地)
租赁发票


承租
人提出开发票需求,由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同意后给
承租
人开具增值税或普通税发票。开发票时,应缴纳的
所有
相关税费均由
承租
人在成交价格外另行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本期制定的招租标的网络竞价的《出租拍卖公告》及《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土地)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出租房屋(土地)成交合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承诺声明》等文件,均作为本次网上竞价招租标的实施的有效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因情况变化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
(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库整体打包 房屋招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辽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