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活立木交易招标采购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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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1、20251121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活立木(包青山)网络电子竞价交易销售清单.jpg

2、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林场办证)(2025修改模板).pdf

3、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模板.pdf

4、雅林销售〔2025〕号-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pdf

20251121(周五)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活立木(包青山)交易项目(二)报价方式及时间安排■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0日■自由竞价阶段:2025年11月21日9:30-11:00■倒计时阶段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11:00■倒计时周期:3分钟(180秒)■报价方式:加价竞价。竞价开始后进入固定时长自由竞价阶段,固定时长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倒计时阶段。倒计时阶段由一个或多个倒计时周期组成,直至某个倒计时周期内没有新的报价或到达当日闭市时间则竞价自行结束。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操作指南操作手册、操作视频: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新手上路”处查阅。链接:https://www.zgdmly.com/information/helpList?firstCode=90042&secondCode=90045业务规则: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交易指南-交易规则”处查阅。链接:https://www.zgdmly.com/information/helpList?firstCode=90042&secondCode=90047交易手续费标的成交的,成交方按成交总金额的3‰交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的上限为起始总金额的1%。标的简介及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交易清单及交易合同模板特别告知1.本公告关于标的面积、出材量等所有内容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挂牌方及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不承担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标的出材量与实际出材量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成交价格。特别告知2.未尽事宜详见交易清单、交易合同模板等本公告其他附件材料。摘牌方资格条件1.摘牌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若不符合摘牌方资格条件参与竞价的,挂牌方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认定其报价无效,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2.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不合作对象名单》的对象不能参与本次竞价。如参与竞价且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有权不接受成交结果并拒绝签订活立木销售合同,标的做流标处理。在参加竞价前,须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查询是否在上述名单之内。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所有。交易商注册1.首次参与交易的客户请在报价前3个工作日完成交易账号注册,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注册成功后,请在报价前2个工作日交易时间内(9:00-17:00)完成银行账户签约绑卡及小额出入金测试。参与竞价前,请在报价前1个工作日交易时间内(9:00-17:00)完成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入金。否则,因未及时注册、签约绑卡、入金导致无法参与交易的责任由交易商自行承担。2.注册、签约绑卡及入金流程请到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交易指南-新手上路”处查阅。链接:https://www.zgdmly.com/information/helpList?firstCode=90042&secondCode=90045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及处理方式1.参与交易前,意向摘牌方应将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足额转入交易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交易清单),资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摘牌方报价时,交易系统将冻结摘牌方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随摘牌方报价金额增加而递增。若交易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摘牌方将无法报价)。摘牌方报价出局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及处理方式时,交易系统将解冻摘牌方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2.交易成交的,交易系统冻结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并收取交易手续费,成交后,挂牌方在交易系统点击收款后,成交方冻结的交易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支付到挂牌方交易账号,在挂牌方收到成交方应缴纳的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相关款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3.成交方未按信息公告约定交纳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签订交易合同或违反信息公告其他约定及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业务规则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划转给挂牌方,挂牌方有权将该标的重新组织交易。签署交易合同、结算与交收1.交易成交后,成交方可登录交易系统,在“客户中心-我的交易-我的竞价-成交订单”(电脑版)/“订单中心-竞价大厅-我的成交/历史成交”(手机app)中查看成交通知书。2.成交方应于成交后根据交易清单约定时间线下支付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含履约保证金、其他费用等)。3.成交方线下支付成交价款等相关款项后,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4.交易双方按信息公告及交易合同约定自行完成交收。风险告知1.本项目标的面积、预计出材、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仅供参考,标的以现状交付。参与竞价前,请各意向摘牌方务必详细阅读公告及附件的所有内容,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及标的所在地核实相关权属问题,并到现场踏看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对标的范围内的林地及周边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2.本次交易标的具有市场风险投资性质,可能发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林地存在的权利瑕疵、村民以风险告知各种理由(如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赔偿赞助、不领取地租、林地权属等)索要赔偿(补偿)、阻挠林木采伐运输、林木实际采伐(或运输)方数与预计出材方数不符、林地实际采伐面积与预计面积不符、市场价格变动、林木长势不齐等。3.意向摘牌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含交易清单、交易合同模板等附件材料),了解遵照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业务规则,一旦参与交易则视为意向摘牌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公告(含交易清单、交易合同模板等附件材料)、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业务规则等全部内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联系方式联系电话:400-995-3199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前海人寿金融中心T1栋31楼20251121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活立木(包青山)网络电子竞价交易销售清单序号标的号标的名称经营林班名称经营林班编号林地属性树种参考面积(亩)参考出材(m)道路建设费(元)林地内起始价(不含生产成本)(元)出价幅度(元/次)报价前建议入金金额(元)履约保证金(元)交收方式及签约顺序林木采伐许可证办证情况付款时限及付款方式摘牌方提货方式提货期限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维修道路费新开道路费新开道路控制长度(公里)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建议预存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的上限为起始总金额的1%,建议以此标准预存)合计12025072雅长林场云南省富宁县剥隘镇者宁村者宁1工地1~52小班按树活立木富宁县剥隘镇者宁村者宁1工地3林班3经营班YC*CW2628103206003租赁按树1226.11545925,200.00|5,643,000.0010000.00564,000.0056,430.00620,430.00564,000.00场外结算,场外交收,先交款后签订合同。挂牌方已办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成交次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止)一次性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全额交清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并签订交易合同后自行在提货期限内组织采伐和运输.具体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执行。造林基地杨经理15807768456市场营销科陆科长13788265687(与微信同号)22025098者兰村普介工地1-32小班按树活立木富宁县阿用乡者兰村普介工地1林班1经营班YC*CW2628206205001租赁按树859.6941735,200.003,296,000.0010000.00330,000.0032,960.00362,960.00330,000.00合计2085.72487660,400.000.000.008,939,000.00894,000.0089,390.00983,390.00894,000.00备注:与交易相关的条件与要求1.本期竞标资格约定:标的成交后,摘牌方不得出现私下转让标的的行为。2.款项支付约定(1)标的物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销售,摘牌方必须按本清单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2)摘牌方未能按本清单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的须向挂牌方支付自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付款时限到期之日起到摘牌方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之日止期间的林木生长金和逾期未付款项的违约金:A.林木生长金根据标的每月每亩林木生长出材增量、超期限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时间及标的物每立方米平均成交单价等因素参照《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中林木生长金计算方式进行计算.B.逾期未付款项违约金按照实际未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3)未按本条(1)(2)项履行的,视同违约,挂牌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且摘牌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摘牌方因违约给挂牌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权利。(4)成交后,挂牌方在交易系统点击收款后,摘牌方冻结的交易保证金通过交易系统支付到挂牌方交易账号,在挂牌方收到摘牌方应支付的成交价款、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全部相关款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应支付的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由摘牌方按照本清单要求按时、足额转入挂牌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各标的具体汇款账户以成交后挂牌方通知的收款账户信息为准。3.报价入金提示(1)标的成交的,摘牌方按成交总金额的3%交纳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的上限为起始总金额的1%,建议按交易手续费的上限预存交易手续费。(2)摘牌方报价时,交易系统将冻结摘牌方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随摘牌方报价金额增加而递增,若交易账户可用余额不足,摘牌方将无法报价(3)报价前建议入金金额=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建议预存交易手续费。4.标的物采运期限约定:标的中标后摘牌方必须在合同期限内结束采运,如未能按期结束采伐和调运工作的,摘牌方必须向挂牌方预付林木生长金后才能继续对标的剩余的木材进行采伐和调运工作5.伐区道路建设(含维修道路和新开道路)约定(具体以《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约定为准)(2)维修道路。标的伐区涉及的所有道路维修工作由摘牌方负责按照挂牌方技术标准组织维修,但费用由挂牌方在清单预算范围内承担,超出预算部分由摘牌方自行承担。6.以上所有标的,摘牌方必须购买所有进入伐区作业和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必须达80万元以上,且在生效期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7.特别说明:(1)已办得林木采伐许可证。(2)以上所有标的,红线范围内分布的无立木林地、经济果木林以及杂木林地(零星树),挂牌方在林地调查设计时未计算该部分出材,摘牌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退还该部分款项在林地调查设计时已降低出材率和折扣面积测算标的出材:标的物可能遭受火灾、冰冻灾害、雪灾和风灾等自然灾害,影响标的物出材和材质,意向摘牌方悉知以上标的物存在的风险,若参与标的物的竞买,盈亏自负。(4)请意向摘牌方悉知以上标的物存在的摘标风险,竞价时请谨慎出价摘标。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甲方(卖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乙方(买方):根据广西林控互联网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于2025年XX月XX日组织举办的第2025XXXX期林产品电子交易的公开竞价销售结果,乙方竞价获得甲方电子竞价交易标的号为2025XXX标的范围内的林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标的基本情况(一)乙方中标购买标的名称为(标的经营林班名称为,;标的经营林班编号为,)。(二)本标的面积约亩。标的物采伐范围见附件1,位于附图红色实线闭合区内,具体采伐的范围和树种以标的所属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定的采伐范围和林种、树种为准。(三)本次乙方所购买的标的资产范围不包含活立木所在范围林地被行政征收/征用后可能取得的林木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可能取得的补偿款,前述林木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可能获得的补偿款属于甲方或第三方权利人所有。被行政征收/征用林地面积涉及销售第1页共17页给乙方的林木范围并使乙方未能采伐部分活立木的,经甲方核实确认,甲方将根据调查核实的未采伐的面积和标的物每亩平均成交单价计算此部分未能采伐的木材款退给乙方。二、标的物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及退还约定(一)标的物价款及支付约定乙方竞价中标标的物价款共计人民币,元整(¥.00)。其中一部分由乙方于2025年月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元整(¥,.00),另一部分由甲方将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冻结的竞价前乙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整(¥.00)划扣至甲方银行账户。(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及支付约定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元整(¥.00),乙方于2025年月日前向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约定的甲方指定账户。2.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约定(1)合同约定采运期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实地对标的范围采伐作业检查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报告并经双方共同确认;(2)乙方发生违约行为的,按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计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该部分款项优先从本合同履约第2页共17页保证金中扣减,扣减后履约保证金仍有剩余的;(3)乙方在采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合同履行完毕后,安全事故已处理完毕且不存在相关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风险;(4)前述条件均符合且自双方均办完签批手续的情形下,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户退还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三)其他约定1.乙方未能按期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根据网络电子竞价交易标的清单约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自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付款时限到期之日起至乙方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之日止期间的林木生长金和逾期付款违约金。(1)林木生长金根据超期限支付相关价款时间参照本合同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林木生长金计算。此林木生长金乙方应于付清中标价款之日起XX日内向甲方付清。(2)逾期付款违约金按照实际逾期未付款金额的日万分之二计算。此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应于付清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之日起XX日内向甲方付清。2.乙方须以银行转款方式将标的物应支付的价款和违约金第3页共17页(如有)转入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双方约定: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负责与标的物所属甲方管理的营林生产单位签订《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并按照甲方指定的线路和技术标准进行伐区内和伐区外的道路开设与维修,所涉及的道路建设费在设计预算范围内的,由甲方支付。林地道路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仅授权乙方在采运时间内无偿使用林地道路。(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负责做好标的物交付工作。2.负责办理本合同标的物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支付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如乙方在本年度无法完成标的物采伐且在国家政策允许采伐指标结转到次年的情况下,次年再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所产生的费用亦由甲方承担。3.标的物所属甲方管理的营林生产单位要指导乙方做好伐区林道的开设维修、木材生产和运输监督等工作。4.监督乙方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和检查等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经甲方工作人员1次书面通知或手机短信通知后对同一类型的安全隐患问题仍不整改的,视为乙方违第4页共17页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按第六条第(六)款约定执行。5.按约定组织伐区验收和履约保证金的核算及退款。(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付清全部款项、向标的物所属甲方营林生产单位出示本合同、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并现场勘界签字确认、购买相关保险、进行安全培训并与标的物所属甲方营林生产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全生产承诺书》等,经甲方营林生产单位书面同意后乙方才能进场施工。2.乙方负责对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含中途增加或更换的)进行登记造册并及时更新,同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上材料须同步提交给标的物所属甲方营林生产单位备案。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所有进入伐区作业和管理的人员购买每人保额为8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且保险须在生效期内相关人员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或未按要求购买保险,以及虽已购买保险但保险尚未生效或保险已过期的,均不得进场施工。3.乙方自行组织木材采伐销售,在木材生产及销售过程中,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登记造册并交甲方备案。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人员发生伤亡、疾病事件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第5页共17页或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等相关事宜,由乙方全权负责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4.不得无证采伐、越界采伐,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竞价成交的林地林木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否则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合同效力自行终止,甲方可对该标的物另行处置。6.本合同生效后,标的物采伐过程中非因地租、本标的销售前开路涉及的补偿及权属纠纷等所产生的一切调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7.不得拖欠工人劳务费、运输费,发生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要做好林区护林防火、安全使用生活用火工作。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无论因何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9.乙方应自行承担因市场变化而产生的经营风险,甲方不承担乙方在生产、运输和经营木材过程中所遭受的任何损失。10.乙方操作不当或乙方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或其他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第6页共17页11.乙方负责妥善解决林区周边及木材运输沿途群众干涉木材产销事件(包含治安事件等),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确保全部木材销售不受干扰(经乙方书面请求,甲方林地所属营林生产单位可协助乙方解决,但甲方不保证协调结果,乙方不得据此认定甲方违约或据此要求解除本合同)。12.标的采伐运输结束后,乙方必须负责拆迁工棚,搞好工棚周边的环境卫生,将标的内的生产及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同时恢复原工棚住址的林地至可正常使用状态。13.在采伐结束后,乙方必须将该标的林地道路畅通,具体要求按《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规定实施。乙方未将该标的林地道路疏通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道路疏通费,具体以甲方组织道路疏通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1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待采伐林地进行实地察看,乙方对该林地的权属、面积、道路、周边居民等一切状况均予以认可且满足本合同约定之用途。15.乙方承诺,如在采伐林木过程中,发现林木所在林地范围可能部分或全部被征收/征用的,应将征收/征用所涉事宜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与征收部门协商补偿事宜,更不得与征收部门签订涉及任何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四、标的物交付期限及采运约定(一)乙方购买甲方标的物的采伐和运输时间自标的物林木采伐许可证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共计*个月,即本合同签第7页共17页订即视为标的物正式交由乙方负责保管,移交后发生标的物被盗伐、火灾等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但标的物移交后必须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方可进场施工。期间采运时间受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的,则将以法律法规或地**府和林业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采运期限内完成标的物的采伐和运输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林木生长金,具体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执行。(二)甲方已按约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乙方在采伐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造成标的物无法按计划进行采伐且甲方同意乙方退标的,可按双方协议结果办理退标事项;甲方不同意乙方退标或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且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五、采伐作业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一)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二)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大风、大雾和雨天等天气恶劣时不得进行采伐作业,严禁同一地段上下同时作业。(三)在采伐、运输林木等施工过程必须按《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作业,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四)采伐时以顺坡倒向为原则控制树木伐倒方向,尽量不破坏表土及损伤邻界活立木或农作物,有损害的,责任由乙第8页共17页方承担。(五)为利于萌芽更新,应全部采用皆伐方式,用油锯或手锯伐木,伐木时伐桩高度(伐根上坡面离地面的高度)不超过8cm。伐木时要求伐桩锯口平整或适当斜面,不能开裂、不撕皮,严禁越界采伐。尽可能边伐木边拉山,拉山时避免在有伐根的斜坡上溜木,以免损伤伐根,影响后续萌芽。乙方在采伐期间对甲方萌芽幼林造成损伤的,应根据损伤情况,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六、违约责任(一)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标的物全部价款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林木生长金和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日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中标权,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包括广西林控公司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冻结乙方的交易保证金)优先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额归甲方所有,合同效力自行终止,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标的物所有权归甲方,甲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乙方任何人员、机械、设备均不得进入本合同附件1附图所示的伐区红线范围。乙方擅自进入伐区采伐销售林木的,视为乙方盗伐甲方林木,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外,还有权组织力量制止乙方采伐和调运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和第9页共17页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需按照市场价向甲方赔偿所盗伐的林木,剩余未采伐或伐倒后未销售林木由甲方另行处置。同时,乙方擅自进场作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雇用人员、第三方人员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以及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三)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采运期限内完成标的物的采伐和运输工作的,视为乙方违约:1.采运期限到期后,乙方继续采伐标的活立木的,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支付林木生长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预付剩余未采伐部分的林木生长金,否则林地内所剩活立木、未制材和归堆的伐倒木视为乙方放弃物并归甲方所有。采运期限结束后乙方不再采伐的,林地内所剩活立木、未制材和归堆的伐倒木视为乙方放弃物并归甲方所有。2.采运期限到期后,乙方未完成运输的归堆木材对甲方萌芽更新工作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对甲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3.计算林木生长金涉及相关指标说明如下:(1)林木生长金=每月每亩林木生长出材增量(I)×标的物每立方米平均成交单价(P)×超期限采伐时间(T)×超期限采伐面积。(2)每月每亩林木生长出材增量(I)。根据甲方设计部门第10页共17页设计的标的预计总出材、面积、林龄,核算每月每亩林木生长出材增量为立方米。(3)超期限采伐时间(T)。增量时间以月为单位计算,T=超期限采伐时间总自然(日历)天数÷30天,增量时间取整数,按四舍五入计算(例如:超期限采伐时间总自然(日历)天数为100天,100天÷30天=3.3,则T=3;超期限采伐时间总自然(日历)天数为105天,105天÷30天=3.5,则T=4。)。(4)标的物每立方米平均成交单价(P)。标的物每立方米平均成交单价=标的物价款÷标的预计总出材。(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按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五)在采伐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超林木采伐许可证载明范围采伐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若乙方超证采伐甲方的林木,乙方须按甲方调查核实的超证采伐面积和该标的每亩平均成交单价的贰倍计算赔偿款赔偿给甲方(不含依法处罚的款项),若乙方超证采伐第三方林木的,相关赔偿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属本合同标的物范围内且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木,在合同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未采伐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采伐,不予退还款项且甲方有权收回另行处置。因权属纠纷或政策性原因等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物未能采伐的,经甲方核实确认林木纠纷确实存在的,按以第11页共17页下方式处理:1.本合同标的物全部未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标的物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等款项(不计利息)退给乙方。2.因政策约束、指标不足或甲方经营原因引起纠纷等造成部分标的面积在本合同范围及期限范围内无法办证或已办证无法采伐的,甲方将根据调查核实的未办证或未采伐的面积的出材(规格材)及标的物每立方米平均成交单价计算此部分款项退给乙方。(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经甲方工作人员1次书面通知或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后对该安全隐患问题仍不整改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计收违约金,违约金额标准为人民币500.00元/例。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须积极采取措施救治受害者并在事发后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因该安全事故导致受害者身故的,乙方除了需要对受害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外,还需向甲方支付1万-5万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由乙方在事发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在本合同中载明的银行账户。(七)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自甲方合同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视为合同已经解除。无论因何原因造成交易取消且涉及赔偿问题理清后,该标的物由甲方另行处置,乙方不得有异议和阻挠。第12页共17页(八)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与征收/征用部门签订任何性质的补偿协议,或违约领取林木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可能取得的补偿款的,均构成违约,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退还已领取的林木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其他实际取得的补偿款外,乙方还应按已实际收取补偿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九)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的,守约方还有权另行追偿。本合同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等一切费用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十)其他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七、风险提示(一)本合同所采取销售方式为活立木(包青山)销售模式,甲方将标的面积范围内的林木整体打包销售给乙方,乙方投资竞标该片林地有可能实现盈利,也有可能出现亏损。鉴于林木销售行业本身固有的市场风险,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经自行完成了对所竞标活立木及所涉林地的现场调查和核实工作,实地对标的物基本情况作了充分了解、评估和风险预估,知悉买卖林木采伐面积、采伐范围、活立木出材数量和出材率、价值等情况,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乙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13页共17页(二)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在乙方竞标及本合同签订前已就本合同项下所涉林地、林木和整体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和相关风险向乙方作了必要和充分的陈述。甲方不承诺或担保乙方实际能采伐数量(包括面积和出材量)或调运木材的具体数量,甲方提供任何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数据(包括面积和出材量)仅供参考,不作为计算买卖林木价款的依据,乙方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风险和盈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再以实际采伐数量或实际运输数量与设计出材量不符、实际采伐面积与设计面积有出入而对合同价款提出异议。乙方承诺不依赖甲方提供任何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说明或陈述,应自行独立对所竞标活立木的商业价值、相关行业政策进行判断。(三)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确认:甲方针对本合同标的所作陈述与告知无任何遗漏事项及虚假事项。本合同书签订后采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由乙方自行排除或警示,甲方不承担任何排除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四)标的物可能遭受火灾、冰冻灾害、旱灾、雪灾和风灾等自然灾害,影响标的物出材和材质,乙方参与标的物的竞买,应对标的面积范围内的林地情况有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竞价交易表明乙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八、本合同买卖标的物的交付不以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第14页共17页交付林木采伐许可证为交付方式。甲乙双方以签署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为交付方式;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签署时为买卖林木交付完毕,林木所有权转移乙方所有,前述林木的全部所有权、相关权益和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转移至乙方名下。鉴于本合同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签订日至乙方实际进场采伐日期间,本合同项下活立木可能或即将发生各种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林木的毁损、灭失、收益、风险、费用等,乙方同意完全接受和承担该等变化所导致的一切收益、风险变化和因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九、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国-东盟林业资源全要素交易平台竞价交易细则》《中国-东盟林业资源全要素交易平台交易规则》、交易公告、活立木(包青山)网络电子竞价交易标的清单等均属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片林木采伐结束、伐区验收合格,货款结算完毕等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十三、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第15页共17页十四、送达约定1.甲、乙双方指定以下通讯方式接收本合同项下通知、函件,以及人民法院、公证机构等发送的各类通知、司法文书等:甲方的通讯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1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办公楼;联系人:陆玉玲;电子邮箱:yclcyxk@163.com;电话号码:13788265687。乙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2.任何一方改变上述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的,应该提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本合同一方向原通讯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3.任何一方发出通知,可以采取EMS快递寄送或者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合法方式送达给另一方。通过EMS快递送达的,发出之日起届满三日的当日视为送达;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送达的,发出之日的当日视为送达。附件:1.雅长林场2025年度卖青山红线示意图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3.乙方银行卡复印件4.成交通知书第16页共17页(此页以下无正文,下一页为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页)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盖章)委托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0776-2887555乙方:,(签名/摁手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站前大道春天花园小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办公楼第17页共17页林地道路修建施工承揽合同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造林基地乙方:为更好地服务于甲方护林防火、林下经济、林业科研、营林生产、木材采运等林业生产及林区产业发展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揽甲方林地道路新开及辖区旧路维修施工作业。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签订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一、施工约定(一)施工地点:(经营林班名称为,;标的经营林班编号为,)。(二)施工内容及数量:设计新开林地道路总里程公里、道路维修总里程,公里(具体以双方验收合格确认里程数为准),施工路线详见附件2。特别约定:1.因实际需要在原设计路线基础上延长施工部分占第(二)约定总里程数20%(含本数)部分由甲方承担费用,超出总里程数20%的部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费用由乙方自己自行承担。2.需变更或调整道路设计线路的,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同意实施后方可施工,施工里程在第(二)约定总里程数120%以内(含本数)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施工里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乙第1页共12页方自行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合同金额(一)新开道路施工费新开道路施工费按单价元/公里(含税)和新开林地道路合格总里程公里计算(其中,伐区内公里,伐区外公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00)。(二)维修道路施工费道路维修施工总包干费按单价元/公里(含税);维修总里程公里,小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00)。(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含税)为新开道路施工费和道路维修施工费合计数,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00)。最终合同金额以验收确认的结算金额为准。三、施工内容1.道路新开:机械挖运硬土、炸运石方、夯实填土、修整路基(必要时干砌毛石边坡)。2.道路维修:含新开林地道路维修及旧林地维修,均按施工标准要求进行。四、施工期限第2页共12页乙方需在年月日前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但最迟不得超过雅林销售〔2025〕号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截止日期。五、施工质量要求(一)新开林地道路施工要求1.路面宽度:路面实土水平宽度为3--3.5m。2.边坡:道路靠里壁的边坡坡度不超过30°,适当修平,以防雨后塌方。3.转弯半径:道路转弯半径路面大于8m,并适当加宽。4.错车道:每500m(原则上不超过500m)在较平缓的地方修建错车道,路面长7m、实土宽5--6m。5.转车场:每隔1000m(原则上不超过1000m),在适宜的地方及尽头路修建转车场,路面长宽达8m×8m左右。6.坡度:新开林区道路斜坡最大坡度一般不能超过15°。7.排水沟:斜坡较长时原则上考虑在平缓位置多段排水,容易积水路段原则上要开设横向排水沟。8.平整路面:要求用推土机把路面进行平整,无树桩、石头等凸出路面,填松土部分要用机械压实并适当高于实土路面。合理布设排水沟,保证路面不积水,长流水或可能形成大小冲积的地方要安装涵管、砌涵洞或铺砌石头。(二)道路维修施工要求1.路面铺设第3页共12页(1)有坑槽、车辙的路段,宜用石料作底层铺填,然后面层材料最好使用0.5-2公分之间碎石颗粒,用粘土作结合料。(2)铺填混合料中的杂物,草皮和混进粘泥块要注意随时清除。(3)摊铺底层的石料应平整紧密不松散,使之路面具有稳定性。(4)对局部路面原留在磨耗层高于3-4公分以上,大于20-30公分以上的石头,要打平并用混合物补平,以保持路面的完好状态。(5)当一些磨耗石发生高低不平时,应采取铲高补低的修补办法,使路面平顺,不得跳车。(6)对翻浆、塌方、滑坡、淤泥石流等路段,应及时到场治理抢修,尽量缩短阻车时间。(7)清理路边及边坡杂草、树枝使路面宽度为4.5米以上,保持所有车辆通行时不受视线影响。2.开挖排水沟及维修(1)有开挖排水沟的地段,开挖按以下规格进行,沟上宽25厘米,深20厘米,底宽20厘米,沟底纵坡不小于0.3%,杂草或土方不得堆放在边沟内或边坡上。(2)无排水沟开挖的地段,每次路面维修时,应同时进行,以保持边沟清洁,水流畅通。(三)林地道路开设土方(废方)处理第4页共12页乙方新开林地道路或维修林地道路所产生的土方(废方),由乙方自行处理,但乙方不得掩埋群众坟墓或在红线示意图红色实线闭合区范围外甲方的林地以及第三方林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六、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和开单(一)施工全部竣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技术员及施工员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提交甲方营林科进行竣工验收。施工合格的,直接开合格证明,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期内完成返工或补工,直至合格。(二)甲方根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按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结算开单。(三)本施工期内,如发生务工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依据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务工人员伤亡事故所产生的责任或向第三人承担责任,如导致甲方代为支付相关赔偿费用的,甲方有权在结算款中进行扣除。七、付款方式(一)施工作业开始后,甲方根据乙方的施工完成进度和请求,按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70%分次预借施工款给乙方。(二)全部施工完成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1.验收合格的,乙方提供合法票据(开具票据所产生的费用第5页共12页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后,甲方需在一个月内进行施工验收结算,甲方扣除乙方已借工程款后需及时支付结算工程余款到乙方指定账户。2.验收不合格的,待乙方返工或补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按相关程序进行施工验收结算。(三)如发生务工人员伤亡事故或第三人主张权利的,双方同意施工款支付时间顺延至乙方处理完相关事故或纠纷以后。(四)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如乙方发生更换账户或账户被冻结等情况,没有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指定账户转款,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八、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协助乙方到工地现场明确施工线路,提供施工资料、指定起讫线路,按施工设计标准监督乙方施工。2.筹足资金保证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额度为乙方提供施工款。3.收到乙方申请验收报告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检查验收。第6页共12页4.收到乙方持验收合格证明的工程资金拨付申请及完善审批手续后,于10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结果兑现资金给乙方。(二)乙方责任1.自筹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生产、生活、交通用具,及其一切开支中甲方预借施工款不足以支付的部分。2.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指导,科学组织安排施工。派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管,防止擅自修改施工线路行为,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修改施工路线,需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协商核实后方可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施工任务。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施工所在地有关护林防火的规定,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自负乙方本人及其所雇请人员的一切病、伤、亡的完全责任。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未完工擅自调走机械的,甲方有权拒付结算施工工程款,本协议自动终止。5.在施工当中,不按甲方施工要求施工开垦的路段,且不听从施工员指挥的,不符合技术要求并不返工的,该施工范围甲方不予验收并按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责任。6.按采伐区域拉完木头的路段,必须及时平整路面的坑槽(指20厘米以上的坑槽需平整),若不维修的,验收时从施工工程款中扣除维修费用(按本合同约定的道路维修单价计算需要第7页共12页的维修费用)。7.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所新开设和维修的林地道路,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挠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后续的生产经营活动。九、违约责任(一)经甲方审批但设计新开林地道路总里程或变更新开林地道路设计线路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总里程数百分之二十的,超出部分乙方按1万元/公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未经甲方审批私自新开林地道路或变更新开林地道路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二)若乙方新开林地道路或维修林地道路所产生的土方(废方)掩埋在红线示意图红色实线闭合区范围外甲方的林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按相应损失赔偿甲方。若乙方新开林地道路或维修林地道路所产生的土方(废方)掩埋第三方林地、农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田畲地、农作物等,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协商解决,与甲方无关。(三)乙方不得将作业全部或部分转承揽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且不承担因转承揽发生的任何事故、纠纷产生的责任。(四)作业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8页共12页(五)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若与第三方发生争议,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采取措施,乙方已知发生上述情形而不及时告知甲方,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六)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承揽业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100元/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所有的一切损失;如乙方逾期超过7日仍未能完成合同约定承揽业务的,乙方除需继续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实际完成承揽业务(经验收合格部分)的80%结算承揽费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还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七)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展作业,若因乙方不当操作造成的苗木损伤,乙方需按市场价值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任何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等额扣除。(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正确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实际完成承揽业务(经验收合格部分)的80%结算承揽费用,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额赔偿。十、其他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9页共12页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检验检测费及执行费用等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二)双方通讯方式如下:甲方的通讯地址为:;联系人:;手机号码:。乙方的通讯地址为:;联系人:;手机号码:。任何一方改变上述列明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应该提前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向原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发出的通知视为有效送达。任何一方发出通知,可以采取邮寄、快递寄送或者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合法方式送达给对方。如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达的,发出之日的次日视为送达;如通过传真、发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联系人签收等方式送达的,发出之日的当日视为送达。(三)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安全生产承诺书2.新建/维修林地道路设计线路图及雅长林场2025年度卖青山红线示意图第10页共12页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造林基地(盖章)委托代表人:经办人:联系电话:乙方:乙方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第11页共12页安全生产承诺书为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我承诺:1.自觉接受施工员或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2.在整个工作过程中,自觉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3.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炸药、运输、保管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府制定的安全法规,接受当地***门监管,爆破施工要严密组织,严格控制药量,确保爆破安全。4.在开挖道路时,在路口设立警示标志及施工人员看守,防止落石头伤害行人及牲畜。5.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措施,为施工人员办理保险。6.不在林区内酗酒、打架斗殴、聚众闹事。7.不要涉水,以免发生意外。8.遵守林区护林防火有关规定。9.工棚不搭建在易受山洪、泥石流、塌方威胁的地方。10.不到野外乱摘不明野果、野菌等来吃,以免中毒。11.自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12.不在雷雨天气打电话和躲避树下。13.凡是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按操作规程作业、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不接受监督的,所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自己负责。承诺人:日期:第12页共12页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乙方:乙方于2025年月日通过广西林控互联网平台有限公司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成功受让甲方,标的(标的经营林班名称为,;标的经营林班编号为,)(以下简称标的林木)。乙方于2025年月日与甲方签订《雅林销售〔2025〕**号》活立木(包青山)买卖合同。为确保甲、乙双方《雅林销售〔2025〕**号》活立木买卖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实现,现就买卖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事宜确认如下:一、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交易所涉及的林地面积、林木数量、林地界至范围等与双方所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一致,实际可采伐的范围和树种以标的林木所属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中核定的采伐范围和林种、树种为准,现甲方将标的按现状整体交付给乙方,乙方确认按现状整体接收。标的交付后,无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被盗伐、发生自然灾害、病虫害导致林木受灾等产生的灭失风险、买卖合同约定的其他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标的林木所在范围的林地被全部或部分征收/征用的,按销售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约定执行。1/2二、本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签订完毕,即视为乙方认可甲方已经履行完毕林木交付义务且无任何瑕疵,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主张甲方未履行林木交付义务或追究甲方未交付林木的违约责任。三、本买卖标的交付确认书为《雅林销售〔2025〕**号》活立木买卖合同组成部分,与《雅林销售〔2025〕**号》活立木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雅长林场(盖章)经办人:联系电话:0776-2887555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立木交易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