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说明
萍乡市绿地申飞置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高铁中央商务区二期--绿地萍湖印象(11#地块)”位于朝阳中路以东,宝鼎中路以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将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调整进行现场批前公示,并在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同步公示。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分局(开发区武功山大道650号2楼217室用途管制股)或萍乡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于公示期间或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五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用地面积调整
用地面积由92951.2㎡调整为47956.96㎡,减少44994.24㎡。
2、经济指标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275033.3㎡调整为143496.86㎡,减少131536.44㎡;计容建筑面积由204461.94㎡调整为104227.22㎡,减少100234.72㎡;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0571.36 ㎡调整为39269.64㎡,减少31301.72㎡;容积率由2.2调整为2.17,减少0.03。建筑密度由27.9%调整为26.10%,减少1.8%。绿地率由 30.15%调整为30.01%,减少0.14%。
3、公共服务配建设施调整
调整后,项目内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286.99 ㎡。应配建社区用房286.99 ㎡,养老用房300.0㎡(按照《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2022年执行)。
(1)物业管理用房调整
调整前,物业管理用房位于49#楼1-2层、52#楼 1-2 层和23#楼1层,面积共557.98㎡;调整后方案中物业管理用房位于49#楼1-2层与52#楼1-2层,面积共287.46㎡;减少270.52㎡,变更后物业用房规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社区用房
调整前,社区服务用房位于49#楼1层,面积共329.52㎡;调整后,社区用房面积共 301.0㎡,位置不变。变更后社区用房规模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养老用房调整
调整前,养老服务用房位于52#楼首层,面积共329.11㎡。调整后养老用房面积 309.90㎡,位置不变。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9日—2025年11月27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6677539 6782129623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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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公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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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