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股权招标采购公告(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6日10时至2026年2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04)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被执行人赵玉群持有的武汉赵氏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53%的股权(出资额5300万元)。

评估价:9,706,200元,变卖价:5,435,472元,保证金:1,080,000元,增价幅度:27,177元。

特别提醒:

据被执行人赵玉群反映,武汉赵氏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自2017年4月后未经营,财务未记账,会计资料不全,资产和负债资料不全。因双方当事人未能提供完整的资料,导致评估程序收到局限性影响,评估结论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请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阅读武韬益专字【2024】第002、066号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及武天地源咨评报字【2025】第103号资产评估报告、《补充汇报说明》。一旦竞买视为了解相关风险并自行承担。

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股东入股资格条件、股权过户等相关政策,自行核查是否符合竞买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与竞买的,竞买行为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果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联系人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公司咨询。

三、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要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

(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14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143817465)。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拨打淘宝客服。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变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三、特别提示: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该变卖标的物进行变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或者指定任何第三方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担保公司)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且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在竞买期间,如收到任何以通知缴纳其他与本变卖标的物的定金和尾款无关的款项,或者以法院委托或指定某金融机构为内容的口头和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次涉案财产变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变卖标的物仅由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变卖辅助服务,属实现债权费用,从拍卖款中支付。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变卖。本次变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武汉德俐英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277958530

法院监督电话:周法官 027- 65686910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027/04

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股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