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5年11月20日拟作出延安博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131I测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716000
联系电话(传真):0911-2162705 邮箱:1015529555@q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延安博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131I测井项目
延安市
延安博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华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延安市。建设内容:利用放射性同位素131I在延安地区开展示踪测井活动,放射性同位素131I进行测井时,每口井单次最大用量为3.7x107Bq(1mCi),企业每天最大测井数量为2口,131I日等效操作量最大用量为7.4x105Bq;企业同位素示踪测井年最大工作量为200口,131I的累计年最大用量为7.4x109Bq;所需的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分装、释放器清洗等委托天津市同麟盛世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放射性同位素运输委托洛阳申华运输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万元,占总投资7.87%。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
延安博丰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射性同位素131I+测井项目.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