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商铺出租招标采购公告(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经济联合社2025)
农村集体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交易公告信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编号: D441901121Y202511012
项目名称: 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编号:J02-N1441900762910238T-20250925-000423-1
东莞市虎门镇招投标服务所受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虎门镇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续约交易。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出租或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202000401
经营性资产
242平方米
3年
12,325元/月
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
二、项目信息:
资产使用范围:商铺租赁
项目类别:商铺
交易类别:续约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2025年11月01日
行业要求: 商业(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三、原承租人请通过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报名时间
原承租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名。本次交易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12点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 17点00分。
东莞市虎门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1月20日
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续约红线图.pdf
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续约图片.pdf
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续约交易方案.doc
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续约合同.docx
砖X=518488.874Y=369567.852X=518486.418砖Y=369560.3371.902.21X=518482.110Y=369559.895首层交易面积:242平方米、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续约红线图60砼4452.30砼砼4X=518452.105Y=369579.8501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56X=518451.404Y=369577.6771.523.38砼43.05.983.35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续约图片华隆生活超市华隆余记快餐全记快餐虎门镇集体资产交易方案项目编号:我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拟将位于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的物业/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承包经营权(委托)/进行交易,特制订交易方案如下:一、资产情况(多于一项资产进行交易的,应附交易要求一览表说明资产情况)(一)基本情况1、交易资产类别:商铺。2、资产坐落位置: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3、资产面积:242平方米。4、交易资产的数量:1项。5、交易资产的用途:商业。6、交易资产的现状:租赁中。(二)权属情况1、土地所有权人: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2、土地所有权证号:/。3、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4、土地使用权证号:/。5、地号:/。6、宗地系列号:/。7、房产所有权人: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8、房产所有权证号:/。(三)抵押情况1、抵押权人:/。2、他项权证号:/。3、抵押期限:/。二、交易要求(多于一项资产进行交易的,应附表说明交易要求)(一)交易类别:续约。(二)交易方式:/。(三)竞投方式:/。(四)行业要求:商业(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五)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无。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一)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竞得交易标的后3次弃标的,或初步竞得交易标的后3次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被取消竞得资格,从累计第3次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警示名单;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警示名单。(二)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规范工业厂房“二手房东”相关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警示名单。(三)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警示名单。(四)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五)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3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3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六)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七)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八)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严重失信名单的。(九)依镇(街道)关于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警示的(六)租金/转让款/承包款、押金/保证金、竞买(租/投)诚意金(保证金)1、起租价/转让底价/投包底价:12,325元/月,合计:147,900元/年;2、租金递增方式:(1)每/月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百分之/;(2)每/月为一个租金递增周期,自/年/月/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的租金递增幅度为/元;3、租金按1个月为一期收取,每期1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4、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交易公告结束次日11时30分前,竞投人要将交易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到/(单位名称)指定的如下账户:①户名:/;②开户银行:/;③账号:/;④款项来源:/竞投保证金。并凭银行存款凭证原件到/开具收据。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在7个工作日内到/取回交易保证金(不计息),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5、在签订本合同当天,乙方竞投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元(大写:/)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6、竞投人必须凭银行出具银行存款凭证原件方可获得竞投资格确认书。(七)租赁/承包期限:3年,自2025年11月0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免租期/基建期:/。(八)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九)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三、其他(一)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当日。(二)资产交付方式:现实交付。(三)违约责任(详见合同)。(四)竞投评审小组组成人员:/。(五)监督小组组成人员:李锦华;陈健波;曾孔开;梁丽玲;潘志光。(六)交易场地:东莞市虎门镇路东社区居民委员会。(七)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综合实力评分)(且原租户优先)原则。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有效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的,采用/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八)东莞市虎门镇农林水务局根据本方案、《商铺租赁合同书》、《虎门镇集体资产交易立项申请表》及附件制作的竞租/竞投文件,由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或者监事会成员李锦华;陈健波;曾孔开;梁丽玲;潘志光(人员姓名)审议、核准,并加盖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公章。(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该资产没有土地证及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租赁物移交后实测面积如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合同租金不调整,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交纳。3、物业权属为: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人(签名):二0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注:1、本方案所有空格应如实填写,如没有该项内容的,请在空格中填写“无”。2、本交易方案一式两份,虎门镇农林水务局、申请单位各存一份。合同编号:商铺租赁合同书租赁物名称: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商铺出租方名称: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承租方名称:郑保安资产权属: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出租方: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郑保安(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租赁商铺1、甲方将位于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4、105、106室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商铺为一层,面积共242平方米。2、租赁物属于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所有。第二条经营用途1、乙方租赁甲方商铺用于商业(不得存放危险品,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2、该租赁物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乙方同意按现状承租。第三条租赁期限1、租赁期为3年,即从2025年11月0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2、免租期为/,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内只免收应缴租金,一切非租金的经营费用如水电费等由乙方按实际用量和费用标准交纳。3、租赁期为36个月,即从2025年11月01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第四条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租金为12,325元/月(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叁佰贰拾伍元整。)2、租金每隔/(不计免租期)递增/%,自/起开始递增。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于每期15日前将当期租金转入甲方银行账户,缴费方式采用东莞“村财”跨行代扣模式(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虎门路东支行,户名:东莞市虎门镇路东股份经济联合社坑塘分社,账号:070230190010004550)。4、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需一次性向甲方缴交相当于二个月租金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共24,650元和预缴计租期一个月租金12,325元,两项合计人民币36,975元。租赁期满并结清租金和各项费用后,甲方将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以上租金为甲方应得纯收租金,乙方实际应交租金额为本条约定租金加租赁税费之和。5、乙方可通过本人(单位)账户代扣缴租,也可委托他人(单位)的账户代扣缴租。由甲方与支付租金账户持有人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签订《东莞“村财”跨行代扣租金委托协议》,约定委托扣款具体条款,《东莞“村财”跨行代扣租金委托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商铺交付1、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商铺现场,乙方对商铺状况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协商解决。2、商铺交付后,乙方应当场签具《商铺移交证明书》给甲方。乙方如不签具《商铺移交证明书》或无故不接受移交,经甲方书面通知移交后,视为甲方已履行物业移交义务。3、本商铺为按现状出租,商铺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合同租金不调整,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交纳。第六条商铺使用1、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2、乙方必须办齐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经营所需各项证照,照章缴纳税费,不得无照经营。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需甲方协助的,甲方予以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经营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利权的产品,不得销售无合法来源的产品。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和市场的管理规定,签订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并按照乙方所经营行业的要求自行承担费用安装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及负责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消防验收,确保消防安全;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不得在租赁商铺内作家庭式居住,不得使用电炉、大容量电炊具、石油气炉等明火炉具及点明火照明;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铺位前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5、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风险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负责购买承租房屋及租赁房屋内的全部财产的火灾和其他意外保险;因未购买保险所不能补救的财产损失和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6、甲方有权检查商铺使用、消防安全等情况。乙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享有租赁商铺使用权,甲方对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不进行干扰妨碍。第七条商铺维护和装修1、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维修,以及电梯、消防和其他附属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年检及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但租赁物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2、乙方应定期检查租赁物。乙方认为租赁物出现不归责于乙方的建筑结构问题的,应采取适当措施防范损失并及时通知甲方。3、乙方如装修商铺,装修工程发包和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必须提交甲方审批和备案。装修不得损坏建筑物主体结构和相关附属设备设施。4、乙方接收租赁房屋后,应当安装消防设施,并报消防部门办理消防验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原已通过消防验收且消防部门同意不另行办理验收的除外),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5、本合同铺位仅用于经营商业(不得存放危险品,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行业,不得从事国家明确禁止的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如乙方变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同意才能经营。6、乙方如需改变商铺现状或加建时均应征得甲方同意。第八条转租规定1、乙方应将租赁商铺用作自营使用,不得转租。确需转租的,应经甲方许可并办理转租手续。转租合同必须交甲方审查和备案。2、经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的,乙方不得向次承租人收取超过三个月租金的押金,不得向次承租人跨月预收租金;水电费和其他费用必须按有关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与次承租人结算,不得随意调高收费价格,不得自立名目向次承租人滥收费用。3、乙方转租的,乙方应当与次承租人共同向本合同甲方履行和承担本合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次承租人与乙方之间因租赁而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4、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只在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期内有效。如因乙方原因致甲乙双方合同解除(中途终止)的,转(分)租合同同时终止;次承租人因此遭受损失的,由次承租人与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转(分)租合同必须明确规定此项转租条件,方可转(分)租。第九条合同变更和终止1、合同期内,除本合同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合同。2、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在合同期内无条件服从并配合城乡和社区规划建设需要。社区规划建设需要收回租赁物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3、因政府征用或社区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对于乙方承包期间出资建造的房屋、装修和其他建筑设施,需支付建筑物补偿的,补偿款按照已过合同期与剩余合同期的时间比例进行分割,分别归甲方和乙方所有;乙方出资的生产经营设备的补偿归乙方。本条约定之外的其他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4、因上述第2、3款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方不计息向乙方退还所收的履约保证金,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5、乙方如需在合同期满后续租,应当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在租赁期最后三个月之前不通知甲方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6、租赁终止后,乙方应当将商铺以完好状态归还甲方。归还商铺时,乙方所增设的不动产(如消防、供水、供电等设施)及房屋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损坏。商铺及其装修如有损坏,乙方应当负责维修或赔偿。7、租赁终止后,乙方应当及时退铺。如迟延退铺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租金,甲方并有权不经诉讼程序直接收回租赁商铺,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时缴交租金(承包金)的,按应缴租金逐日计加收0.1%的逾期付款违约金。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没收履约保证金、追回乙方拖欠款项、收回商铺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不予赔偿:(1)未按时交付履约保证金;(2)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的;(3)拖欠员工工资超过一个月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商铺结构;(5)改变租用商铺的经营用途;(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商铺的部分或全部转借、转租、转让他人;(7)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催告仍不改正的;(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商铺经营行业的。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收回商铺的,应退还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以1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乙方,本合同终止。4、乙方违反本合同在租赁期内退租的,甲方不退还所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已缴交租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乙方必须保证铺位内设施在完好的现状下无条件交还甲方。第十一条缔约责任1、双方确认,双方均对本合同租赁物的报建手续问题和建设情况充分了解;确认本合同标的物为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的现状租赁。双方均承诺谨遵诚实信用原则,对本项出租及双方租赁合同的效力不持任何异议。2、合同期内,如任何一方违约以房屋报建手续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或因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不能或不必要继续履行(包括导致合同解除或被确认无效等情况),从而导致另一方不能实现双方约定的合同利益的,则该违约的一方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全部直接和可得利益损失。第十二条通知事项1、甲方需通知或送达乙方的通知事项或文书,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进行的邮寄送达、电子邮件送达或手机短信送达,均视为有效送达:地址: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103-106室收件人:郑保安电子邮件:无联系电话:2、乙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相应后果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1、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到租赁物门前,水表、电表和表后线路、灯光由乙方负责费用。2、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储存销售危险物品。同时要注重环境卫生,另外,如人为造成下水道的堵塞,乙方要负责疏通费用。3、如乙方违约拖欠费用不缴足之前,甲方有权采取暂停供水、供电等措施催收欠款,属乙方所投资设施及财产不得搬出铺位,如违约超过三天仍不缴清欠款,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财产出售抵交欠款,乙方不得异议。但出售所得款不足扣欠款时,乙方要发现金补足,另如抵扣完乙方的欠款后,有多余时,应退回给乙方。4、乙方向甲方缴交的租金是纯缴款,租金不含税金,租赁物在合同期内涉及的所有税金由乙方负责。5、乙方需自行配备垃圾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油污必须经过隔油池处理,不得直接倾倒至下水道。6、雨污分流的环保费用由乙方负责。7、若新区后续有项目规划建设需进行征地的,社区及租户须无条件配合完成清租工作,其中租赁期限为5年内的(含五年)清租时限为半年,租赁期限为5年以上的清租时限为一年。8、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9、本合同书一式三份,镇农林水务局、甲、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即生效。甲方(签章)东莞市虎门镇路东乙方(签章)郑保安股份经济联合社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约代表:联系电话:0769-85233722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东莞市虎门镇路东通讯地址:路东社区教育路5号凤凰一路8号路东居委会103-106室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虎门镇路东社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