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为涵江区惠普绿化配套提升(一期) 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惠普绿化配套提升(一期)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5〕2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627平方米给莆田市涵江区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惠普绿化配套提升(一期)项目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有关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1年内动工,2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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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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