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进行海域使用审批前公示如下:
  一、陆丰市金厢渔港建设项目位于碣石湾北部,地处金厢镇境内,用海总面积共29.6619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3.9626公顷(北防波堤用海面积为1.2891公顷,南防波堤用海面积为2.4671公顷,北水下护坡用海面积0.2064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0.6871公顷(含渔业码头与引桥用海面积0.5706公顷,南水下护坡用海面积0.1165公顷),港池、蓄水用海面积为24.7540公顷,渔港防波堤以外专用航道用海面积为0.258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40年。
  二、在公示期间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9日止,共10个自然日。
  四、受理单位: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薛先生,联系电话:0660—3385329
  联系地址:汕尾市自然资源局(汕尾市城区政和路六号)
  邮政编码:516600
  附件: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汕尾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0日

关联稿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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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渔港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