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OT模组、车载模组生产 IOT模组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11月21日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21日我区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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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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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昆山丘钛智行致远科技有限公司IOT模组、车载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高环建〔2025〕73号
2025-11-21
关于昆山丘钛智行致远科技有限公司IOT模组、车载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高环建〔2025〕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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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高环建(2025)73号关于昆山丘钛智行致远科技有限公司IOT模组、车载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昆山丘钛智行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昆山丘钛智行致远科技有限公司IOT模组、车载模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昆山高新区台虹路3号,年产IOT模组1800万件、车载模组1200万件。项目已取得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备案证(昆高投备(2025)150号)。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博宏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张红,信用编号:BH013052)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以新带老”、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区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中水回用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接管至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吴淞江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COD执行吴淞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SS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2.1号厂房贴附、烘烤、焊接、印刷、镭雕、擦拭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号厂房贴附、烘烤、焊接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4号厂房贴附、烘烤、焊接、打码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3号厂房危废仓库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2-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及表3标准。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措施,避免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应强化环境风险意识,从技术、工艺、管理等方面加强落实防范措施。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办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完善各类排污口和标志设置。7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对施工期和运营期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8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沔染控制及治理。四、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全厂,单位:吨/年):1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接管量:废水量≤125100、COD<31275SS≤0.5004:最终外排环境量:发水重S125100COD≤3.1275、SS≤0.5004。其中COD为总童控制指标,其余为总量考核指标。2.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粒物≤0.0151、VOCs0.4634,作为总量控制指标。3.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应当对《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六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电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4-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七、建设单位是该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须自收到我区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报告表的最终版本予以公开。同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八、如该项目所涉及污染物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应执行最新的排放标准。九、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重新审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1月21日(项目代码2309-320568-89-01-705403)洋,黄村市息山座态环境局,昆山巾应忘官理同。2025年11月21日印发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IOT模组、车载模组生产 IOT模组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