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具、 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 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 索具招标采购公告(202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项目名称:
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环秀街道天井山二路88号
建设单位:
青岛大成索具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青环审〔2025〕58号关于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文号:
青环审〔2025〕58号
发文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审批决定全文:
青环审〔2025〕58号关于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审 批 单 位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0532-66200169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17号
邮政编码:
2660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青环审[2025]58号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青岛大成索具有限公司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岛大成索具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的《青岛大成索具有限公司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经审查,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即墨区环秀街道天井山二路88号,公司现有“索具加工项目”(即环审批字[2007]194号)和“索具加工改扩建项目”(青环即审[2019]325号),热镀锌产能为1000吨/年,索具产能为5000吨/年。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改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对镀锌一车间内现有1号热镀锌生产线升级改造并增加钝化工艺,工作制度由一班制调整为三班制,热镀锌产能增至7000吨/年。将现有闲置南车间建设为镀锌二车间及锻造二车间,新建1条2号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产能43000吨/年;新增4条索具锻造生产线,索具半成品产能25000吨/年;利用现有下料车间、机加工车间及本次新建锻造二车间,新增生产汽车配件和机械配件2种产品,产能均为10000吨/年。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依托现有1号镀锌生产线1条,包括酸洗槽6个、水洗槽1个、助镀槽1个、锌锅1个、锌锅电加热装置1套、冷却槽1个、钝化槽1个、冷却塔1个;新增2号镀锌生产线1条,包括酸洗槽5个、水洗槽1个、助镀槽1个、锌锅1个、锌锅天然气加热装置1套、冷却槽1个、钝化槽1个、冷却塔1个。主要环保设施设备包括新增酸雾净化塔1套、“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1套、15米高排气筒4支(P8-P11)、5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调节+中和+混凝沉淀”工艺)1套;新建3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1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座。依托现有酸雾净化塔1套、“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1套、15米高排气筒3支(P3-P5)、20立方米/天污水处理站(“调节+中和+混凝沉淀”工艺)1套、15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20平方米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50平方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处、54立方米事故应急池1座。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年消耗锌锭2100吨,全厂热镀锌产能50000吨/年,索具产能30000吨/年,汽车配件产能10000吨/年、机械配件产能10000吨/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6万元。根据《报告书》结论和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2条热镀锌生产线酸洗工序分别位于各自密闭酸洗房内,酸洗池添加酸雾抑制剂。酸洗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各自配套的酸雾净化塔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P4、P8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含等效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1号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锌烟经集气罩和镀锌间密闭负压收集、2号热镀锌生产线热镀锌锌烟经固定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各自配套的“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尾气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P5、P9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含等效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镀锌二车间锌锅天然气加热装置及锻造二车间天然气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尾气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0、P1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要求,烟气黑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要求。生产作业时,须保持酸洗、热镀锌工序密闭间呈负压状态,加强各工序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建立环保设备运行台账,及时更换布袋等耗材,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和净化效率达到设计要求。焊接维修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少量未收集到的酸洗废气、热镀锌锌烟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4-(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浓度、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3856吨/年、0.4949吨/年、1.422吨/年以内。(二)严格落实水污染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无铬钝化剂,不涉及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生产废水均回用于生产,水洗废水、冷却塔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配酸及水洗;酸雾净化塔废水定期排入酸洗槽用于配酸;碱液喷淋塔废水定期排入助镀槽用于配制助镀液;助镀液经除铁再生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钝化液、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pH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须满足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要求。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各工艺槽、助镀液除铁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库、事故水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及土壤。(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锌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综合利用或处—5-置,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物、锌浮渣、酸洗槽渣、污泥、钝化槽渣、锌灰、废布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同,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酸为危险废物,由有危险发物处直资质的单位直接从酸洗槽拉走,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各米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存档。(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废水防控体系有效运行,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外环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的相关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严格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落实《报告书》中制定的监测计划,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等。-6-(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三、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报告书》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四、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同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相关信息。项目建设和运行依法需要办理其他手续的,你公司应按规定办理后方可开工建设或运行。五、如你公司认为本批复侵害了你公司的合法权益,可自收到本批复之日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或李沧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21日-7-项目代码:2406-370215-89-01-917847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青岛金恺润智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1日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索具、 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 索具、汽车配件及机械配件改扩建 索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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