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不良债权资产催收 名下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招标采购公告(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催收、招商暨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关于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催收、招商暨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催收、招商、处置以下债权资产,标的资产单户处置。特发布此公告。本次公告催收、招商暨处置的债权资产涉及1户,截至2025年11月20日,债权资产本金余额195,934,810.61元,利息余额39,988,253.54元,费用余额908,489.47元,债权金额合计为236,831,553.62 元。涉及制造业,分布在汝州市。具体债权资产及实物资产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5年11月20日单位:元(人民币)

客户名
担保情况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代垫费用

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刘光、刘珍、刘晓东。抵押:1.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和车间,土地面积:43,387.85平方米,车间面积:12,537.21平方米。位置:汝州市立交桥西洛平路南侧。房产证:汝房权证汝州市字第201503397号、201503398号、201503399号、201503400号、201503401号,土地证号:汝国用(2011)第0071号;2.刘珍名下房产,位于汝州市朝阳路南侧永安街东侧朝阳新天地2#楼。面积117.59平方米;3.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426项;4.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881台机器设备;5.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和土地,土地面积57,292.17平方米,厂房面积5,960.62平方米。位置:汝州市立交桥西洛平路南侧。房产证号:豫(2016)汝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014号,土地证编号:汝国用(2011)第0068号;6.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和土地,土地面积37,551.76平方米,厂房面积16,756.83平方米。位置:汝州市立交桥西洛平路南侧。房产证号:汝房权证汝州市字第2012000697号、2012000698号、2012000699号、2012000700号、2012000701号、2012000702号、2012000703号、2012000704号、2012000705号、2012000706号、2012000707号;土地证号:汝国用(2011)第0067号;7.河南巨龙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厂房,面积12,838.8平方米。位置:汝州市立交桥西洛平路南侧。房产证:汝房权证字第201301885号、201301886号、201301887号、201301888号、201301889号。
195,934,810.61
39,988,253.54
908,489.47

合计
195,934,810.61
39,988,253.54
908,489.47

备注:利息和其他费用最终以相关法律文书及凭证为准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穆经理、刘经理
电话:0371-65744720、0371-86058870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000

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5年11月20日。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良债权资产催收 名下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