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2025)



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

公告地块编号
昆地网[2025]住挂字18号
公告编号
昆地网[2025]住挂字18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5-12-11 09: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5-12-20 1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1 0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18 16:00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2025-12-11 09: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12-18 16:00

土地权属单位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方式
挂牌

地块名称
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

土地位置
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

竞价规则
价高者得
所属行政区
昆山市

出让面积(平方米)
46370.8
建筑面积(平方米)

规划用途
住宅
出让年限(年)
70

竞买保证金
¥13362 万元
起始价(万元)
66806

竞价幅度(万元)
50
出价方式
万元(总价)

出价单位
万元(总价)
最高限价(万元)

容积率
1.01<FAR≤1.5
绿化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投资强度

建设内容
该地块按照《昆规地设[2025]53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出让公告
出让公告.pdf

竞买须知
出让须知.pdf

用地红线图

规划条件

勘测定界图

基础设施函

其他
(管)规划条件(盖章扫描).pdf 监管协议.pdf (管)用地红线(盖章扫描).pdf

履约保证金(万元)

附件材料

*本地图仅提供示意作用,并非精确位置。具体位置以用地红线图和勘测定界图为准

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昆地网[2025]住挂字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 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 号),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地块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地块位置
总用地面积(M2)
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容积率
起始总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
46370.8
住宅
70
1.01<FAR≤1.5
66806
13362
50

(地块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本次出让地块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备资质。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其所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竞买。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左上角的“资料下载”和“系统帮助”等相关信息。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办理地点以官方实际公布为准,联系电话:400-025-1010、0512-68701110)。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1日9:00起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人持外币缴纳保证金,须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账户信息详见托管协议。具体联系: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0512-57376609。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其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反馈时间为准)。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报价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9:0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每次报价应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允许多次报价。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如果2位及以上竞买人报名地块,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5.成交通知与成交确认: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当日,持成交通知书、报名材料原件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票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57392991)
6.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须在2025年12月29日前凭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其中出让金总额的20%为合同定金)。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三)特别说明:(包括销售约定、环保要求、建设要求等)
1.该地块按照《昆规地设[2025]53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2.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地表配套使用的,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不计入地表容积率,规划用途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室,其中储藏室面积按不大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0%计。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公告地块的居住区规划设计参照住建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
2.本次公告地块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3.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五)土地交付及时间约定

交地时间
开竣工时间要求
配套基础设施情况
出让价款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 3个月内交地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平整,净地出让
在2025年12月29日前支付50%,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支付50%。

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属地政府向竞得人发出土地交接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挂牌公告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属地政府签订地块交接书。地块交接书一经签订,视为竞得人对本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今后不得以土地交付为由拒绝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
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请与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512-57319056。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事项详见《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区镇分局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巴城分局0512-57650697。
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120。
特此公告!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

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昆地网[2025]住挂字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地块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地块位置总用地面积(M2)用途出让年限(年)容积率起始总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46370.8住宅701.01<FAR≤1.5668061336250(地块具体详见特别说明)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本次出让地块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备资质。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1-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其所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一)土地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竞买。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左上角的“资料下载”和“系统帮助”等相关信息。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办理地点以官方实际公布为准,联系电话:400-025-1010、0512-68701110)。(二)土地出让流程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2-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2.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1日9:00起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买人持外币缴纳保证金,须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账户信息详见托管协议。具体联系: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0512-57376609。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其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反馈时间为准)。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报价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9:0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每次报价应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允许多次报价。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如果2位及以上竞买人报名地块,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5.成交通知与成交确认: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3-应在竞得当日,持成交通知书、报名材料原件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票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57392991)6.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须与属地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须在2025年12月29日前凭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金(其中出让金总额的20%为合同定金)。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三)特别说明:(包括销售约定、环保要求、建设要求等)1.该地块按照《昆规地设[2025]53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2.竞得人须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作为地表配套使用的,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不计入地表容积率,规划用途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室,其中储藏室面积按不大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0%计。(四)其他要求1.本次公告地块的居住区规划设计参照住建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执行。2.本次公告地块不得建设私家庄园和带有私家花园的低-4-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3.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五)土地交付及时间约定交地时间开竣工时间要求配套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价款交付时间签订合同3个月内交地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基础设施达“三通”,地面平整,净地出让在2025年12月29日前支付50%,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支付50%。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属地政府向竞得人发出土地交接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挂牌公告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属地政府签订地块交接书。地块交接书一经签订,视为竞得人对本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今后不得以土地交付为由拒绝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四、咨询及资料索取-5-(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请与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512-57319056。(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事项详见《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区镇分局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巴城分局0512-57650697。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120。特此公告!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1月21日-6-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竞买。竞买人请仔细阅读“网上交易系统”左上角的“资料下载”和“系统帮助”等相关信息。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市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北楼1310室(办理地点以官方实际公布为准,联系电话:400-025-1010、0512-68701110)。二、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昆地网[2025]住挂字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苏府〔2019〕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竞买申请人一经提交正式报名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对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规划指标、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地块交付条件等公示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三、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原-1-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操作指令以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服务器操作系统的时间为准。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网上交易系统。四、土地出让对象本次出让地块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参与,报名时须同步上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各方均应具备资质。住宅类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其所支付的全部或部分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竞买人在申请报名时应向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2-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上传下列文件:(一)营业执照(或副本);(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文件);(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四)委托代理竞买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五)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交易信用承诺书;(六)地块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七)其他相关材料。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五、竞买保证金及账户竞买人可选择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选择缴入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开户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开户银行和帐号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竞买保证金只支持单一币种。具体地块报名时须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如竞买人持外币缴纳保证金,须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先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后,须选择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人民币保证金账号。竞买申请人凭该账号与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科联系,签订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3-算协议,并在托管账户中按期足额缴纳保证金。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到账情况进行审核并赋予竞买资格。具体保证金咨询联系电话:0512-57376609。竞买人如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价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凭票据申请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咨询电话:0512-57392991)六、出让金本地块出让价只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价款,竞得人须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税务部门指定的税务机关缴纳。七、开发建设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约定的开竣工日期开发建设,未按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0.1‰的违约金;未按约定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的0.1‰的违约金。经认定须缴纳开竣工违约金的,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完成开竣工违约金缴纳。八、违约责任及处置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称为违约,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不予退还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已竞得地块的,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一)不具备出让文件所规定的竞买资格而参与挂牌出让竞-4-买的;(二)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规定参与挂牌出让竞买的;(三)逾期或拒绝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四)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五)其他恶意参与竞买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如竞得人出现违约行为造成无法通过竞得资格审查的,将根据网上出让系统显示的报价记录,征求最高报价前一次报价的竞买人的意愿,在该竞买人愿意以自己所出最高报价成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最高报价前一次报价的竞买人为最终竞得人。九、应急处置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按原途径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并公布相关监管部门查证的系统故障原因。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十、法律责任-5-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交易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其他竞买人为参与网上挂牌出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竞得与否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网上挂牌出让时间等事项如有变更,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等平台上发布相关信息。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有解释权。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11月21日-6-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地块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昆规地设[2025153号2025年11月7日规划参数规划/要求配套公建1、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应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且不小于地上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其配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2、社区用房:由政府统筹安排:3、养老及托育服务设施:应依据《市政府印发昆山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发(2016)4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一老一小”整体服务提升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23)39号)规定执行;4、幼儿园:依据昆政规(2017)4号文规定缴纳相关费用;5、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按《昆山市住宅小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昆资规发(2020)22号)执行;6、智能信报(包)箱及智能快件箱:应符合国标《智能信包箱》(GB/T24295-2021)、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B32/3920-2020)等的有关规定。7、公共健身设施场地: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8、邮政快递服务用房:依据昆邮管(2017)7号文规定设置,可设于门卫,直接对外;9、其它要求:按相关专业部门要求设置。用地位置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地块用地面积46370.8平方米(约69.6亩)用地性质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地表:1.01市政设计要求1、所有沿道路红线建筑施工不得影响现有市政设施;2、供配电设施按相关专业部门要求设置;3、所有市政管线须地下敷设,雨污实行分流,污水应接入污水管网,并符合环保要求,排水方案报水务部门:涉及各管线接入的,请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4、设计应符合《关于落实建筑物中新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的通知》(苏州通管联(2023)1号)相关要求;5、地块室外地坪标高应与交通组织、绿化环境、周边城市道路、现状其它房屋地形标高及场地排水相衔接;6、本项目需设置透空式围墙,围墙基础不可超出用地红线,用地红线内围墙外区域绿化、铺装应与用地红线外部环境做好衔接过渡;7、室外市政工程、景观、亮化照明应延伸至路缘石,具体要求参照《昆山市区公共空间环境设计技术导则》执行。建筑密度≤45%绿地率W25%竖向界限(1985年国家高程系统)以标高+36米为上界限,以标高-10米为下界限,高差为46米。建筑间距建筑间距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满足与周边建筑日照、环保及消防间距要求。景观要求曼观设计须与周边环堷相协调,沿路、广场场地设计时其铺装材质、绿化等须与周边景观相协调。建筑退界1、东侧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高度不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2、南侧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高度不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3、西侧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高度不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4、北侧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10米,高度不大于24米的建筑退用地红线不小于5米;5、门卫、配电用房等附属用房退界不小于3米;6、地下建筑物退用地红线不得小于5米,施工范围不得突破用地红线并不得影响周边的市政管线,满足与周边建筑(设施)的安全距离;7、以上退界及未详事宜应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应满足日照、消防、供项目功能要求1、地上规划功能:住宅及社区、物业、养老等配套用房;2、地下规划功能: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室,其中储藏室面积按不大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0%计,后续方案设计中若确需超出该面积,则超出部分应另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费:建筑退界电及环保等相关要求。项目功能要求1、地上规划功能:住宅及社区、物业、养老等配套用房;2、地下规划功能: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室,其中储藏室面积按不大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0%计,后续方案设计中若确需超出该面积,则超出部分应另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要求1、地下空间与地上一并出让,且不计入地上容积率;2、地下车位可按规定结合人防空间布置:3、地下空间须与地上同步实施、同步规划核实、同步验收4、地下空间范围与用地红线一致。其它1、住宅建筑:建筑风貌、色彩须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住宅外立面总体风格以简洁现代为佳;2、本项目室外地坪基准标高为地块相邻市政道路中心线最低点标高,建筑高度应从室外地坪基准标高起算;3、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管控要求及其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的出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干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4、住宅设计应符合《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5、设计应全面落实儿童友好理念;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建筑节能、BIM及海绵等要求以昆山市住建局出具的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为准。主要出入口出入口位置及宽度根据规划方案拟定,须按《昆山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细则》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审核。停车位(机动车、非机动车)1、应符合《昆山市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标准》、项目交评以及《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规划管理的通知》(苏规工(2018)9号)文件要求:2、住宅及其配套设施(物业、养老用房等)应按不低于车位总数的30%配建充电桩,充电桩应具备有序充(放)电功能,剩余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3、应妥善考虑地面非机动车停放位置及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非机动车库应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配置充电设施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应不低于非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50%。建设时序要求配套公建应与主体建筑同步建设,验收及交付。备注在土地出让前规划技术要点的有效期为一年。解释权本规划设计要点最终解释权归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附件用地红线图关于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挂牌住宅地块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出让)甲方: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乙方:丙方:昆山市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经研究,巴城镇拟将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施挂牌出让,用地面积为46370.8平方米(约69.56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依据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等要求,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监管协议:一、基本要求1、乙方须在签订本监管协议后凭本项目监管协议、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甲方负责本地块交付,交付时间为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一般不晚于年月日。土地交付使用前,甲方负责该地块各类补偿安置到位,地块平整,周围基础设施符合通路、通水、通电,无地上高压线、通讯等设施,无地下管线、电力线、通讯线等问题。地块交付时,甲方负责通知乙方,与乙方签订《地块交接书》。如乙方自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办理土1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开工,在开工前明确住宅销售批次,拟定施工及销售计划表向属地政府、市住建局报备,应于年月日前竣工。4、乙方在地块成交后需在地块所在区镇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办理不动产登记前)经甲方同意,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由新设立的公司申领不动产证并负责该地块的开发建设。二、项目用地监管内容1、乙方须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具体指标依据“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地块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昆规地设[2025]53号)”执行。2、本项目地上规划功能:住宅及社区、物业、养老等配套用房;地下规划功能: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室。3、相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按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昆住建2025号)》要求落实。人防相关建设技术指标要求按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求落实。4、地下空间与地上一并出让,且不计入地上容积率,规划用途为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储藏室,其中储藏室面积按不大于地下总建筑面积的40%计,后续方案设计中若确需超出该面积,则2超出部分应另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费。5、本地块内配建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居住地块同步开工建设和竣工交付,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巴城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乙方须配合办理相关权证并承担相应税费。三、监管工作程序及违约责任1、乙方应对照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期限开发建设,主动向甲方申报开竣工认定。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对乙方开竣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认定意见。涉及开竣工违约的,甲方须明确未按期开竣工原因、违约天数、违约金等情况,并书面反馈市资源规划局。2、乙方未能按照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期限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照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期限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出让价款0.1‰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约定开发建设,经认定构成闲置土地的,根据《土地闲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经认定须缴纳开竣工违约金的,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完成开竣工违约金缴纳。3、开竣工认定标准(1)开工认定标准:用地单位取得住建部门核发的《建设工3程施工许可证》,且所有土建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总和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基本相符。同时,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2)竣工认定标准:出让宗地取得整体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4、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施工建设的,甲方(含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先行停止施工、立即整改,且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5、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污染的,应承担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调查、评估、治理及修复等相关费用。经相关部门认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可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有权追缴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治理修复的有关费用。四、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五、附则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土地出让合同。4甲方:(签章)昆山市巴城镇人民政府出乙方:(签章)丙方:(签章)昆山市人民政府年月日5巴城镇马鞍山路南侧、新城路东侧地块用地红线图X=73016.573Y=15632.684X-73025.033Y15860.149路马新32.0M16.0M城路鞍山5G二10.OMMTTTTTTTTTTTTT111177昆山大统置业24M建筑退用地线川24M建筑退用地线5.OM10.0M5.0MS=46370.8m地下室退界线用地红线X=72953.60Y=15859.568规划道路2813.865846.64572804.44715644.667湖滨花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