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发展用地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行政区:
白云区

项目名称:
沙亭岗地块兴丰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二

项目位置:
白云区太和镇沙亭岗地块

供应面积(公顷):
1.009710
存量面积(公顷):
0.000000

土地用途:
V3-100101
供地方式:
划拨

土地使用年限:

行业分类: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土地级别:
六级
成交价格(万元):
0.000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一)《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10234号)用地范围内道路面积2525平方米,按照本款第 1 项的约定履行: 1.按规划实施建设并无偿移交有关部门。 2.无偿移交有关部门实施建设。 (二)第十八点补充: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在领取本划拨决定书项下宗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开工情况;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在取得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报竣工情况。 (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须在取得本划拨决定书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前完成对开发项目的白蚁预防处理并取得《广州市房屋白蚁防治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四)本划拨决定书项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须按照规划建设要求,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 (五)本划拨决定书项下公建配套须按照《广州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等有关规定移交。 (六)本项目为沙亭岗地块兴丰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二,与沙亭岗地块兴丰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一、沙亭岗地块兴丰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三等三个项目用地面积共计66666平方米,兴丰村100亩经济发展用地在三个项目使用完毕。

土地使用权人: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丰经济联合社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990
上限:
4.0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5-11-20

约定开工时间:
2026-11-20
约定竣工时间:
2029-11-20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体经济发展用地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