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采收机 机械设备招标采购公告(中粮屯河吉木萨尔番茄制品有限公司2025)



番茄采收机4台(标的15) 点击量:18次

项目名称
番茄采收机4台(标的15)
项目编号
GR2025BJ1000855-14

转让方名称
中粮屯河吉木萨尔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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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2.00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1-21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11-28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芳 / 联系电话:13263281153/01063799892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159

资产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交易方式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番茄采收机
所在地
内蒙古磴口县

规格型号
MTS350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量
4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粮屯河吉木萨尔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号
《关于中粮屯河番茄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番茄采收机对外转让事宜的批复》中粮糖业字〔2025]3 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若信息披露期间仅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3.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名称、型号、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标的资产严格以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充分调查和全面了解。4.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1)本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并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同本方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方接受并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交易和交付。(5)本方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存放现场与转让方进行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与本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即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本方自行承担。(6)本方同意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本方自行承担。(7)本方承诺在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现实风险管控。本方同意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且不破坏存放地现场,如有损坏,需根据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8)本方同意承担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清运过程中由本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本方负责。如因本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本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受让方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基础服务费,基础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1.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踏勘确认。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为受让申请必备材料。2.踏勘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32411430913.踏勘时间:挂牌公告期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4.踏勘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粮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本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踏勘需提前预约并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进行,踏勘时间为信息披露期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13241143091,踏勘完成后双方须盖章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递交北交所。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按照成交价格向受让方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执行。3.标的的瑕疵情况:发动机、全车皮带、轮胎、电路、液压油路系统老化,易损小零部件有缺损变形;均无色选仪。4.采收机行驶证情况:证载所有人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吉木萨尔番茄制品分公司。5.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资料。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2.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或者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交易保证金自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除保证金外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标的15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附件: 标的15资产清单.pdf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标的15承诺函 .pdf

图片
 

现场踏勘确认书本方于年月日,对番茄采收机4台(标的15)(下称“标的资产”)项目(项目编号:,)进行了实地踏勘。本方对中粮屯河吉木萨尔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转让的标的资产现场情况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认可标的资产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使用状况、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了解项目现场及其他可能影响受让报价的相关情况,本方均在受让报价中予以综合考虑。本方自愿接受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不以《资产清单》与标的资产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提出受让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要求或需转让方补偿的要求,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签名/盖章):,转让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注:《现场踏勘确认书》一式三份,转让方留存一份,意向受让方留存一份,意向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一份。标的15资产清单序号资产名称型号车牌号单位数量状态1番茄采收机MTS350新23-L1240台1闲置2番茄采收机MTS350新23-L1241台1闲置3番茄采收机MTS350新23-L1242台1闲置4番茄采收机MTS350新23-L1245台1闲置第1页,共1页承诺函中粮屯河吉木萨尔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北京产权交易所:我方拟受让番茄采收机4台(标的15)(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现特对以下事项作书面承诺:(1)本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并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等一切内容。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同本方充分理解、接受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指定结算账户。(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接受并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的现状进行交易和交付。(5)本方同意在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存放现场与转让方进行移交,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转让方与本方签订《资产移交确认书》即完成标的资产移交工作。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本方自行承担。(6)本方同意自标的资产移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由本方自行承担。(7)本方承诺在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现实风险管控。本方同意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且不破坏存放地现场,如有损坏,需根据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8)本方同意承担清运过程中的安全责任。清运过程中由本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本方负责。如因本方原因造成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本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意向受让方(签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番茄采收机 机械设备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