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玉石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一、本《拍卖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公拍平台拍卖规则》等相关法律或规则,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拍卖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 三、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拍卖日前在公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四、该拍卖标的拍卖以人民币计价。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程序结束前仍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再顺延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进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担保。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在拍卖前务必到预展现场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勘验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勘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六、拍卖平台展示的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差异存在色差,请竞买人自行核实拍卖标的。未查勘拍卖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认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因资格审核、竞买登记、支付保证金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竞买登记的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拍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八、特别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一块玉石。详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岩矿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并出具《珠宝玉石鉴定检验报告》。 2、竞买人须以本人或本单位的名义于拍卖日前在公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个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 3、按照竞买人登记竞买拍卖标的起拍价的20%交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4、竞买保证金需在公拍平台支付。 九、拍卖标的名称、品牌、品质和重量以拍卖时现状为准,并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名称、品牌、品质和重量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拍卖的增值税应税物品的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委托人不提供发票。拍卖人仅提供佣金发票。 十、拍卖标的成交,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前往拍卖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和佣金后,须前往拍卖人处领取拍卖标的。买受人如委托他人领取拍卖标的,须按拍卖人的要求将授权委托信息编辑手机短信发至拍卖人工作人员,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领取拍卖标的。拍卖标的以现状交付(无包装),不邮寄。领取拍卖标的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委托人或拍卖人均无法提供拍卖标的退、换货服务。买受人逾期未提取拍卖标的视为违约,拍卖标的由委托方收回。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十三、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又无其他违约行为的,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该拍卖标的《拍卖公告》、《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规则》、竞买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拍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买受人未支付或逾期支付拍卖价款及佣金,或违反《拍卖须知》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视为买受人违约并将取消其竞得资格。 十七、如买受人违约,其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返还。经委托人同意对该项成交的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拍卖所产生的佣金和费用;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须补足差额。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十八、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或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新疆华安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受相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2日上午12:00至2025年11月23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延时除外)在公拍平台上进行网络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拍人: 一、此公告含有一块玉石标的物,标的物详细描述、拍卖起拍价等相关信息详见标的详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一日止,咨询电话:蒋总13999827936(微信同号)。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竞买人在竞买前须交纳保证金,并与拍卖公司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认可竞价成功,直至再无人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此标的物的买受人即认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 1.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日内交清所有尾款及拍卖服务费,买受人需按拍卖公告要求将尾款、拍卖服务费支付到指定账户。 2.竞买标的物本身不提供发票,买受人需自行搬运竞买物品,交付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如需委托邮寄,买受人请联系拍卖公司,向拍卖公司提交委托发货函与身份证复印件,拍卖公司收到委托函与身份证明后5个工作日内安排邮寄发货。委托邮寄须按成交价保价,且邮寄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公司不承担因邮寄导致标的物丢失,毁坏,破损的后果及损失。 4.自通知交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自提、未委托邮寄的,逾期需缴按100元/件/天纳保管费,期间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按现状拍卖,并以现状为准;标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委托人提供,拍卖人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可用性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拍卖人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6.请买受人谨慎填写参拍信息,如因信息错误联系不上买受人造成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割的,视为悔拍,机构有权罚没保证金并对该标的进行重新处置。 六、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公拍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并及时联系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以便确认竞买资格。 2.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由拍卖公司不计息原路退回。竞买成功的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自动转为部分拍卖款。
七、拍卖佣金:与买受人按照约定执行。 八、拍卖成交后悔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由其承担;如我方再次组织本次违约标的的竞价活动,若再次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予以补足;另不得再次参与本物品的竞拍。转让方、拍卖公司保留追偿相关损失的权利。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次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新疆华安拍卖有限公司
1、请竞买人于竞拍前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的要求,对拍卖标的实地查勘,仔细了解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保证金缴纳、成交款、拍卖佣金支付方式、时间等内容。
2、优先竞买权人、以及竞买人欲委托他人代为竞拍或与他人联合竞拍的,请提前与拍卖人确认,并办理相应的手续,这将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重要依据。
3、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拍卖标的以拍卖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及相应的风险;标的存在瑕疵产生的风险、潜在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因标的瑕疵产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并解决,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足额交清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后,由委托方向买受人移交拍卖标的物,拍卖人予以协助。
6、办理实物资产移交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方自行承担。
7、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竞买,在开拍前到拍卖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确认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为买受人。
8、请仔细了解标的物详情和《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付款期限后再进行竞拍,如有疑问请向拍卖人咨询:13999827936 蒋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品玉石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