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浙江省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规定, 2025年8月3日,舟山市普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普陀区永兴村黄陀岙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单位河南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兆达连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以及特邀专家共计9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普陀区永兴村黄陀岙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法定程序落实到位,认真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兆达连合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

附件1:
普陀区永兴村黄陀岙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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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普陀区永兴村黄陀岙地块安置房建设工程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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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