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络拍卖通知书
(
202
5
)桂
0103执
9593
号
广西鑫淼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梁朝纲
及相关权利人
:
申请执行人
广西鑫淼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与被执行人
梁朝纲典当
纠纷
一案
中
,
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拟对
被执行人梁朝纲名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
20号联发·尚筑地下室地下一层B1213号车位
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一、本院将在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首次拍卖时间为
2026年1月9日10时00分到2026年1月10日
10时00分(延时的除外),
被执行人梁朝纲名下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
20号联发·尚筑地下室地下一层B1213号车位
,起拍价(保留价
)为
人民币
34109.52
元,保证金为
人民币
6500
元
,竞拍加价为
人民币
500
元
(网络司法拍卖开拍不受报名人数的限制,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二、上述标的物的拍卖由本院
依法
组织。如第一次拍卖流拍,需要继续降价拍卖的,具体拍卖事宜可登录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网(
http://qxqfy.
gxcourt.gov
.
cn
)及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平台(
https://sf.taobao.com/0771/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59.lKKNP9)查阅拍卖公告,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对涉案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流拍的
财产
,申请执行人
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可书面向本院
申请
抵债,
相关
拍卖
信息可通过上述网站或电话咨询进行了解。
五、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法院审查后可予以准许。
二〇二
五
年
十一月二十四
日
联
系
人:
谢
法官
联系电话:
0771—
5681061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
19号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四楼执行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位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