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兴运道1号 建设内容:拆除原有部分生产设备,新增80.4不饱和树脂叶片及环氧树脂叶片。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852272552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uploads/file/20251124/20251124095787558755.pdf /uploads/file/20251124/20251124095755265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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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建设项目名称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名称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建设地点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兴运道1号主要产品名称不饱和树脂叶片及环氧树脂叶片设计生产能力年产80.4m环氧树脂叶片650片实际生产能力年产80.4m环氧树脂叶片600片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5年7月开工建设时间2025年8月调试时间2025年9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10.13-2025.10.15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3924.1202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万元比例0.076%实际总概算3924.1202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比例0.076%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2)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的公告》;(3)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4)津环保监测[2003]61号《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5)(津环保监测[2002]234号《关于下发〈天津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要求〉的通知》;(6)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7)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8)《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5]108号);(9)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资料。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气排放标准验收阶段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面涂装行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表1有组织污染物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执行标准TRVOC355015.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非甲烷总烃354011.95**颗粒物35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臭气浓度351000(无量纲)/《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本项目排气筒排放速率通过内插法计算。本项目排气筒DA001与DA005进行等效计算;**DA003与DA006进行等效计算,DA006所对应的仓库已停用。2、废水排放标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具体详见下表。表2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单位:mg/L(pH无量纲)污染物单位标准值pH无量纲6-9化学需氧量mg/L500生化需氧量mg/L300悬浮物mg/L400氨氮mg/L45总磷mg/L8总氮mg/L70LASmg/L203、噪声执行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下表。表3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标准类别昼间夜间3类65554、固体废物(1)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修改单;(2)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修改单、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3)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执行《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九号)。表二路1、基本情况及项目位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兴运道1号的厂房(中心坐标为:小杨E117°24′39.029″,N39°26′59.520″)进行生产线改造,将现有78.3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由2条调整为1条、拆除叶片生产车间的南侧车间生产区域现有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取消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在该区域新排增80.4m环氧树脂叶片生产线,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年产80.4m环氧树脂叶片600片。农场四队北里宝部金香百公际大杨庄一、工程建设内容生高速公路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建设单位”)利用镇小刘坡张狼庄大刘坡高1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安装生产设备,不涉及土建工程及基础建设。渠马责庄白圧项目位置见下图。大分庄镇★南里自沾天津宝坻低碳工业园菌家小百庄董塔庄里大毛家庄小张庄大张庄自王庄水库潘大九闪入口青运家庄郑贵庄公路故黄花淀董槐庄董官庄大唐庄镇AE本项目位置图1建设项目位置图2、工程组成及工程内容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增加新的生产线,拆除部分其他生产线,具体建设内容见表4。表4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类别项目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情况变化原因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依托现有叶片生产车间的南侧车间,拆除南侧生产车间现有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取消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在该区域新增80.4m环氧树脂叶片生产线,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年产80.4m环氧树脂叶片650片;拆除一条78.3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78.3m叶片减产至300片/年。在现有叶片生产车间的南侧车间,拆除南侧生产车间现有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取消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在该区域新增80.4m环氧树脂叶片生产线,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年产80.4m环氧树脂叶片600片;拆除一条78.3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78.3m叶片减产至300片/年。无变化辅助工程办公室行政办公依托现有办公室行政办公依托现有办公室无变化液体原料库办公区西侧设有一座液体原料库,主要存放生产所需的各类液体物料。依托现有无变化仓库叶片生产车间北侧设有一处仓库,主要用于存放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依托现有无变化堆场设有3处堆场,厂区内堆场位于厂区西侧区域,另租赁主厂区北侧和东侧闲置厂区作为厂外堆场。依托现有无变化公用工程给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生活用水由园区市政供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生产用水使用外购桶装水无变化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排放口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清净下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污水管网均依托现有,本项目未涉及新增排水。无变化供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提供。由园区市政电网提供。无变化供暖制冷厂区内建有2座锅炉房,用于厂区冬季采暖;夏季制冷采用中央空调。供暖制冷均依托现有。无变化循环冷却水系厂区设有2处制冷机房,提供生产冷冻水及冷却水,用于依托现有无变化统生产厂房的中央空调系统,保证叶片生产车间恒温恒湿环境。压缩空气厂区设有6处空压站,提供生产所需压缩空气。依托现有无变化环保工程废气①生产车间采取微负压密闭,活性炭吸附治理后的轴套间尾气与车间内生产废气一同随车间换风系统进入车间治理设备处理。车间南侧设置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3套滤筒除尘器,车间北侧设置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4套滤筒除尘器,用于收集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有机废气和含尘废气,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5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其中DA001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20000m3/h,DA002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20000m3/h,DA005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00000m3/h,位于叶片生产车间南侧。DA003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00000m3/h,DA004对应两套70000m3/h的环保设施,位于叶片生产车间北侧。②树脂间储罐呼吸阀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③南侧锅炉房燃气废气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北侧锅炉房燃气废气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④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①生产车间采取微负压密闭,活性炭吸附治理后的轴套间尾气与车间内生产废气一同随车间换风系统进入车间治理设备处理。车间南侧设置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3套滤筒除尘器,车间北侧设置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和4套滤筒除尘器,用于收集车间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有机废气和含尘废气,收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5根3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其中DA001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20000m3/h,DA002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20000m3/h,DA005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00000m3/h,位于叶片生产车间南侧。DA003排气筒对应的环保设施风量约为100000m3/h,DA004对应两套70000m3/h的环保设施,位于叶片生产车间北侧。②树脂间已停用。无变化废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通过雨水排放口进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清净下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依托现有无变化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基础措施,并利用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基础措施,并利用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无变化固体废物厂区西南角处设置3处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24.25m2、43.65m2、170.17m2,均已进行硬化、防渗处理。且设有2处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依托现有无变化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单位环评阶段验收阶段变化情况数量数量1环氧聚酯导注机30~60kg/min44无变化2环氧聚酯用粘结胶机44无变化3环氧手糊聚酯机无变化4叶片壳体模具80.4m无变化5叶片主梁模具80.4m无变化6叶片支架模具80.4m无变化7热风机无变化8真空泵3kW,100m3/h55无变化9开卷机无变化10胶衣机7kg/min无变化11真空吸盘16T无变化4、项目产能本项目建成后新增80.4m环氧树脂叶片600片,并对原有叶片产能进行调整,减少78.3m不饱和树脂叶片335片、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450片。5、生产人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加员工,所需员工均由企业内部调配。本项目80.4m叶片年工作天数约312天,工作制度为3班制,每班8小时。二、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1、原辅料消耗情况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具体见下表。表6生产车间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环评年用量实际年用量储存位置1玻纤布69645153原辅料仓库2巴萨木万m222.516.73芯材万m27.85.84脱模布万m24.73.55导流网万m22.41.86导流管万m16127螺旋管16.36128欧米伽管16.36129密封胶带卷13000962010真空灌注环氧树脂(主剂2511-1A)3431.04253911真空灌注环氧树脂(固化剂2511-1BM)1029761.512结构胶(主剂BPR535)41230513结构胶(固化剂BPH536)152112.514真空薄膜万m2104.2677.215翼根法兰片片2600192416手糊环氧树脂(主剂2511-1A)7958.417手糊环氧树脂(固化剂2511-1BM)2417.818微孔腻子4.33.219微孔腻子固化剂0.860.6420腻子12.49.221腻子固化剂3.12.322水性面漆6044.423水性面漆固化剂1813.321脱模剂0.620.462、水平衡情况(1)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采用外购桶装水,无新增生活废水。(2)排水厂区内实施雨、污水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管网,最终排入九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及全厂用水排水量见表8。表7本项目及全厂用水、排水量一览表用水量排水量类别m3/dm3/am3/dm3/a全厂生活用水621934449.66115.2全厂锅炉用水618721.2374.4全厂冷却水103120//0.0154.68//本项目生产用水(外购桶装水)合计78.01524340.6850.815849.6生产工艺流程(附流程图)施工期本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部设备设施安装、拆除等。因此,在施工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营运期本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分为前加工段加工和后加工段加工两部分,前加工段主要为整体叶片包括叶片壳、主梁和支架三部分的真空树脂灌注及合模过程,后加工段主要包括叶片的打磨、修型及面漆辊涂过程,经两段加工后,最终通过检验合格后得到成品风电叶片。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图见下图:10循环冷却水循环量5400软水锅炉用水4.8浓水1.26软化水制备62员工用水49.6化粪池50.8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图3全厂水平衡图,单位:m3/dG1-1-1-主梁模具准备主支架模具准备—G1-1-1玻纤布、芯材、巴玻纤布、芯材、巴S1S1结构层铺设米伽管、螺旋管等米伽管、螺旋管等NN抽真空抽真空环氧树脂、固化剂-环氧树脂、固化剂NNS2导注、固化G1-2-1-导注、固化-G1-2-1S2S3、S4、S3、S4、揭膜S5、S6G1-1-1S5、S6S7、S8S7、S8揭膜NN切割打磨S9壳体模具准备S9切割打磨结构层铺设S1主支架组装玻纤布、芯材、巴萨木、脱模布、导流网、导流管、欧米伽管、螺旋管等N抽真空导注、固化N揭膜N合模G1-3一S10起模前加工段N后加工段切割打磨外部补强N铣面N修型漆料、微孔腻子辊涂调漆S11A、B组分G1-7-3晾干组装配重产品检验成品G1:有机废气、异味,G2:颗粒物,N:噪声,S1:废包装物,S2:废清洗树脂,S3:废导流管(网),S4:废真空膜,S5:废胶带,S6:废螺旋管,S7:废欧米伽管,S8:废脱模布,S9:废边角料,S10:废环氧胶块,S11:废涂漆棉辊图4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示意图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简述:(1)模具准备准备需要的模具,选用模具均为外购合格产品,不需在厂内加工。选用的叶壳模具及主支架模具均为上、下两半,上下两部分模具的灌注过程可同步生产。在生产准备期间,固定好模具位置,检查模具,并在其表面涂覆一层专用的脱模剂,形成防粘涂层。模具处理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气G1-1-1,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本项目生产车间均为负压车间,各有完整的通风系统,采用车间顶部送风,下方排风口排风,产生的废气随车间排风口经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2)结构层铺设本项目叶片壳体、主梁和主支架生产过程根据产品工艺要求,均需先将玻纤布、芯材、巴萨木等依次铺设到模具内,然后在模具内依次放置脱模布、导流网、导流管(欧米伽管和螺旋管)等,其中壳体结构层铺设需将生产后的主梁安装至模具内部,并用真空膜、胶带等对模具周边进行包覆密封。铺层中采用缝线的方式固定玻纤布。其中,本项目使用的玻纤布和巴萨木等材料均为外购,已由供应商裁剪成指定尺寸和形状,可直接进行铺设。该过程的原辅料拆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物S1。(3)抽真空结构层铺设完成后,使用真空泵排空模腔内的全部气体,形成真空状态,并进行真空测试以确保后续导注效果。模具准备阶段残留的微量废气G1-1-2,随真空泵抽出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真空泵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噪声N。(4)导注、固化将真空灌注环氧树脂及固化剂按比例混合均匀,利用真空环氧聚酯导注机导入模腔内。在导流管的作用下,使树脂均匀分布在每个角落,当玻纤布等增强材料全部被环氧树脂浸润后,停止导注,导注时间约为3.5h,导注结束后,采用模具自带加热系统进行加热,加速其固化进程,系统采用电加热,固化温度为70℃,固化时间约为4h。为避免导注机堵塞,导注机会定期清洗管路,约每个叶片生产结束后清洗一次,清洗过程使用真空灌注环氧树脂,单次清洗树脂使用量约为1.6kg,无需配水,无需搭配固化剂,清洗时间约为0.5h/次,清洗一般放在无生产作业时间段。清洗后的废清洗树脂S2为危险废物,经密封收集后暂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理。导注枪清洗过程中会有少量的有机废气挥发。环氧树脂盛装在塑料吨桶内,通过叉车从仓库运转到车间内部。真空导注及清洗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2-1,随真空泵抽出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导注设备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噪声N。(5)揭膜经手持检测仪检测,固化硬度检验合格后,由人工开始匀速缓慢揭除真空膜,揭膜过程中会产生残留的微量废气G1-2-2,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真空导注过程中使用的导流管为一次性用品,揭膜过程会同时将导流管取出,不重复使用。导流管导流的物料为添加固化剂混配后的环氧树脂,管内少量环氧树脂物料固化后附着于导流管内壁,主要为环氧树脂固化物,废导流管(网)S3和揭膜过程中会产生废真空膜S4、废胶带S5、废螺旋管S6、废欧米伽管S7和废脱模布S8,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6)切割打磨导注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毛边和沙眼,使用切割机和打磨机对产品表面进行打磨修整,切除飞边。将叶片的粘结面进行打磨,以便达到理想的粘结效果和强度。打磨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G2-1,切割机、打磨机为气动工具,设置有吸尘口,颗粒物经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车间现有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切除飞边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S9为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打磨切割过程会产生噪声N。(7)合模利用环氧聚酯用粘接胶机将结构胶(主剂)和结构胶(固化剂)进行混合,在叶片壳体与支架胶接面上涂覆混合均匀的结构胶,将叶片壳体与支架连接在一起,形成合模,用时约为1h,合模后在翼根处采用热风机鼓吹热风,加速其固化进程,固化温度为70-75℃,固化时间约为5h。合模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3,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鼓风加热过程会产生噪声N。合模过程挤压产生的多余环氧结构胶,固化后形成废环氧胶块S10,主要为环氧树脂固化物,为一般固体废物,由人工铲除后,经收集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8)起模用行车将合模后的产品从模具中起出,转移至后加工段。(9)外部补强按照产品工艺要求,采用手糊成型工艺对相应位置进行壳体强度的补强。手糊环氧树脂(主剂)、手糊环氧树脂(固化剂)通过密闭的手糊树脂搅拌机混合,利用环氧手糊聚酯机混合后的手糊树脂混合剂将玻纤布等增强材料全部浸润后,按照要求铺放到产品需补强的位置上,再在上面依次铺放脱模布。最后利用电热毯调至80℃进行加热固化,补强及固化时间约为3h,固化后去除脱模布。该工序产生少量有机废气G1-4,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脱模布S8为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10)铣面利用翼根打磨机将翼根部位铣平,使叶片根部更加平整。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G2-2,打磨机设置有吸尘口,颗粒物经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车间现有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打磨过程会产生噪声N。(11)修型对叶片表面进行打磨,对导向边尾边不平整的地方用腻子修补至外形平整。根据叶片型号选取腻子及固化剂并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配比并混合均匀,利用混合后的混合料进行一次刮板施工。该过程中混料及刮板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气G1-5,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会产生颗粒物G2-3,打磨机设置有吸尘口,颗粒物经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车间现有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打磨过程会产生噪声N。(12)调漆、辊涂、晾干本项目风电叶片采用水性面漆辊涂表层,保护叶片不受外部环境侵蚀。将上述处理后的叶片转至辊涂面漆区域内,采用人工辊涂的方式进行上漆。水性涂料辊涂前需进行第二次刮板施工作业,需将微孔腻子及固化剂分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均匀后涂覆于叶片表面。二次刮板后进行辊涂工序,水性面漆及固化剂在辊涂区域,利用气动搅拌机自动控制将漆料按照一定比例加入设备后,混合均匀,整个调漆混合过程漆桶为密闭设置,调漆结束后由人工利用棉辊进行上漆,上漆后的工件在辊涂区域内进行常温晾干,调漆、辊涂、晾干时间约为5h,附房设有冷水机组用于生产厂房的中央空调系统,保证车间内恒温恒湿环境,车间温度保持在23℃±2℃,可保证叶片的漆料在规定时间内固化成型。由于辊涂区域空间面积限制,每次仅可进行单片叶片的辊涂及晾干作业,待其晾干转运至堆场后,再进行下一片叶片的辊涂作业。辊涂前刮板过程会产生废气G1-6,调漆、辊涂及晾干工序均会产生废气G1-7,逸散在车间内,主要污染因子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车间换风管道引至车间现有的“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有组织排放。该工序产生的废刷漆(水性漆)棉辊S11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13)组装、配重组装过程由人工在叶片上加法兰、螺栓等金属件并经过配重后成为成品叶片。本项目采用根部螺栓预埋技术,即螺栓套筒在导注固化前已经预制好,并且在导注过程中将预制的部分预埋进翼根处,一起导注并硬化,与翼根一体,所生产出来的叶片叶根部分无需使用打孔机打磨出螺栓孔,可直接安装翼根法兰。从而减少了原料的使用量并彻底避免了打磨螺栓孔产生的粉尘,该工艺可以避免叶根结构层的加工损伤,螺栓位置和角度依靠定位法兰保证,精度更高。(14)产品检验对成品进行测试,包括使用无损探伤机对叶片结构进行无损探伤检验;使用红外照相机对叶片内部拍照,检验是否缺胶;敲击检验,检验干纤维以及浸润不完全程度等。检验合格后运至堆场进行暂存待运。项目变动情况本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与环评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化。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施工期本项目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建筑物。施工期主要为厂房内部设备设施安装、拆除,在施工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噪声。二、营运期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包括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噪声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模具准备、导注阶段(含固化、揭膜)、导注机清洗、合模、外部补强、修型、辊涂、晾干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切割打磨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所在车间为微负压车间,车间内部通过墙体隔断分为南北2个独立生产区域,各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本项目新增80.4m叶片生产位于现有叶片生产车间的南侧车间生产区域,设置2套排风系统,车间内侧墙及顶部均设置排风口,车间换风可通过管道全部引至南侧车间排气筒(DA001/DA002/DA005)排放;辊涂等工序生产位于北侧后加工段生产区域,北侧车间同样设置2台排风系统,并在车间内侧墙及顶部均设置排风口,车间换风可通过管道全部引至北侧车间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可有效杜绝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车间排风系统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粉尘经设备吸尘口收集后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根据生产区域位置,北侧车间处理后的尾气最终通过2根3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南侧车间处理后的尾气最终通过3根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现有树脂间的使用,故不会对树脂间的现有排气筒(DA006)排放情况产生影响;本项目依托原有锅炉房进行采暖,不新增供热面积,锅炉房供热规模及用气量不发生变化,故不会对锅炉房的现有排气筒(DA007、DA008)的排放情况产生影响;本项目依托原有危废暂存间存放危险废物,由于现有生产线的取消,危险废物总量减少,通过调整转运周期,暂存期间现有工程部分危险废物种类及暂存量不发生较大变化,本项目新增可能挥发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清洗树脂,但车间产生后经桶装密闭运至危废暂存间,不会产生废气,故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危废暂存间现有排气筒(DA009)产生影响。综上,本项目排放废气收集、处理、排放方式详见表8,废气走向图见附图2。表8本项目废气收集与处理方式一览表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废气收集措施治理设施排放方式辊涂、晾干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北侧车间换风通过侧墙设置的排风口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经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模具准备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随南侧车间换风通过侧墙设置的排风口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两级活性炭吸附经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排放导注阶段、导注机清洗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合模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外部补强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修型TRVOC、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切割打磨、修型颗粒物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滤筒除尘器处理滤筒除尘器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所需员工均由企业内部进行调配,故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用水环节为辊涂面漆过程中,聚氨酯面漆配水,所用水为外购桶装水,水均进入漆料,过程中无废水排放。故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环氧聚酯导注机、热风机、真空泵、开卷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为减少设备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下方安装减振垫,部分设备安装隔声罩等。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膜布、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除尘器集尘等;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清洗树脂、废活性炭等沾染废物。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膜布及废边角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及除尘器集尘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清洗树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5、排污口规范化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和《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及《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已进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具体内容如下:(1)废气排污口规范化本项目废气排污口已进行相应规范化设置,情况如下:①排气筒近地面醒目处已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并注明编号、排放的污染物等相关信息。②排气筒已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便于采样监测。③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已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筒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要求设置。⑤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m的位置时,已设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2)污水排放口规范化本项目未新增排水,厂区污水总排口已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规范的采样点,并在污水总排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3)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整治固体废物堆放场所应设置自防火、防扬散、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非危险固体废物应采用容器收集存放,危险废物已设置专用暂存间,标志牌已满足《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规定。标识牌设置情况见下图。采样平台采样口废气排放口AMAEGC100DA001规范化设置及在线监测采样口采样平台P2-21019AMAE8采样C1电气排放口DA003规范化设置及在线监测20采样口采样平台废气排放口88DA004规范化设置及在线监测采样口采样平台废气排放口单位名称P2-521DA005规范化设置及在线监测图5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女气勿入22图6危废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经一般固体废物单位名称图7一般固废暂存间6、环境风险防范设施23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如下:(1)制定严格的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防止误操作带来的风险事故。(2)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分类盛装危险废物。(3)危险废物分类存入,下设防渗托盘,防止泄漏发生。(4)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号:120115-2025-039-L)。7、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五、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7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06-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属于规定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建设单位已于2025年8月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变更,许可证编号:91120000MA05MWQH3J001Q。8、环保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924.12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的0.076%,具体各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9本项目环保投资明细表,单位:万元项目环评阶段验收阶段变化原因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措施等11--依托现有单元存放,液体原料防渗措施,应急物资更新等。22总计33--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一、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新增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及拟取消生产线的拆除。施工期影响轻微,不涉及土建,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噪声、施工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1.1大气影响预测及结论项目施工期主要对设备进行安装,施工过程产生少量扬尘,因设备安装及调试均不涉及土建过程,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1.2水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施工人员依托建筑物现有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进入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1.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项目施工期设备安装调试噪声相对较小,且均为室内作业,夜间不施工,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后,可将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限值。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包装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材料应由物资回收部门及时清运,避免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城市管理委员会清运处理。二、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1.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本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兴运道1号,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模具准备、环氧树脂导注固化、起模、合模、辊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切割打磨等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所在车间为微负压车间,车间内部通过墙体隔断分为南北2个独立生产区域,各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本项目新增80.4m叶片生产位于南侧生产区域,设置2台排风系统,车间内侧墙及顶部均设置排风口,车间换风可通过管道全部引至北侧车间排气筒(DA001/DA002/DA005)排放;新增叶片辊涂工序位于北侧后加工段生产区域,北侧车间设置2台排风系统,车间内侧墙及顶部均设置排风口,车间换风可通过管道全部引至北侧车间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可有效杜绝车间废气无组织排放。经工程分析及源强核算可知各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利影响。1.2水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园区雨水口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污水经化粪池处置后通过污水总排口排入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所需员工均由企业内部进行调配,故不新增生活用水;新增用水环节为辊涂面漆过程中,聚氨酯面漆配水,所用水为外购桶装水,水均进入漆料,过程中无废水排放。故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1.3声环境影响预测及结论由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营运期的四厂界噪声预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夜间标准限值。在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1.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企业厂区西南角设置有两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均为67m2,用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本项目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均有所新增,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还有余量,在合理安排转运周期,提高处置频次的情况下,可满足暂存需求。其贮存过程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可行、贮存合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2)企业厂区西南角处设置3处危废间,面积依次为24.25m2、43.65m2、170.17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现有危废暂存间均已设置分区,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通过合理规划布局,调整转运周期等措施,危废暂存间现有暂存区域可暂存本项目新增危险废物,本项目新增废清洗树脂收集至包装容器密封后运至危废暂存间该类分区暂存待转移,产生的沾染废物收集后密闭桶装与废包装桶均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待转移,严格执行危废暂存间各类收集、贮存、运输制度。(3)现有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建设专门的生活垃圾桶和半封闭的垃圾收集点,确保生活垃圾能够及时得到清运,防止出现堆积现象。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5风险防范本项目实施前后企业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未发生变化,新增危险物质存在量较小,且位于现有环境风险单元内,现有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仍可有效防控企业重点单元环境风险。本项目厂区现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1)车间、库房地面进行硬化处理;(2)车间、库房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3)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4)定期对管道、线路、阀门、危废间等进行检查;(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实施前后企业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未发生变化,新增危险废物存在量较小,且位于现有环境风险单元内,现有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仍可有效防控企业重点单元环境风险。在加强风险管理,并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建立应急组织机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三、总量本项目实施后不新增大气污染物VOCs排放总量,故不申请总量指标。四、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可行。本项目实施后,废气经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生产设备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并利用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后,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实施前后企业厂区环境风险单元未发生变化,新增危险物质存在量较小,且位于现有环境风险单元内,现有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仍可有效防控企业重点单元环境风险,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审批意见:津宝审批许可(2025)108号2412-120115-89-03-986436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位于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兴运道1号、建设内容购入生产模具及配套设施,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进行80.4m环氧树脂风电叶片的加工生产,同时对现有叶片生产线及叶片产能进行削减调整。总投资3924.1202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项目符合国家,天津市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宝坻区总体规划,选址可行,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1日我局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情况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在网站进行了公示,无反对意见。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同意该项目建设。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废气:本项目模具准备、抽真空、导注,固化、揭膜、合模、外部补强、修型(一次刮板)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南恻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南侧车间现有的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切割打磨、铣面、修型(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南侧车问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未被设备吸尘口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南侧车间换风系统收集。以上废气全部由3根现有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辊涂(二次刮板)。朝漆、辊涂面漆、晾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北侧车间现有的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由2根现有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未捕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厂界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3、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型,设置在厂房内部利用建筑墙体隔声,并加装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4、固废:本项目新增一般固体废物为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模布、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除尘器集尘等,其中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模布、废边角料定期由物资部门回收,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除尘器集尘定期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新增危险废物为废清洗树脂、废包装桶、沾染废物等,须设置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5、按照《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落实排污口规范化有关工作。6、要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监测7、做好安全风险辨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工作三、本项目废气预测排放总量未超过全厂现有环评批复总量,无需申请总量四、总量做为项目环评批复纳入排污许可证;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待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相关要求完成验收后。方可正式投产五、该项目应执行以下环境标准: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2.《悉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6、《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2025-2012;8、《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25年7月24欢E行理审批专用章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对照表阶段影响因素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环保措施(节选)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的执行效果及未采取措施的原因营运期大气影响模具准备、导注阶段(含固化、揭膜)、导注机清洗、合模、外部补强、修型(一次刮板)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现有的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切割打磨、铣面、修型(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未被设备吸尘口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南侧车间换风系统收集,以上废气全部由3根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达标排放。辊涂(二次刮板)、调漆、辊涂面漆、晾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由2根现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未捕集部分无组织排放。模具准备、导注阶段(含固化、揭膜)、导注机清洗、合模、外部补强、修型(一次刮板)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现有的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切割打磨、铣面、修型(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未被设备吸尘口收集的颗粒物通过南侧车间换风系统收集,以上废气全部由3根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达标排放。辊涂(二次刮板)、调漆、辊涂面漆、晾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由2根现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营运期排放的废气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新增废水;生产用水全部为外购桶装水,无废水排放。本项目无新增废水;生产用水全部为外购桶装水,无废水排放。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未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声环境影响合理布局噪声源,落实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生产设备全部位于厂房以内,加装减震垫;厂房外环保设备加装隔声罩。满足噪声排放标准,未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等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等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其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各种防范措施到位,应急物资充足。四、“三同时”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落实情况表见下表。表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表项目点位污染物验收要求落实情况废气DA001、DA002、DA005非甲烷总烃、TRVOC、颗粒物、臭气浓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已落实DA003、DA004非甲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已落实废水DW001pH、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已落实噪声四厂界等效(A)声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已落实固废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已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共同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已落实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已落实其他/市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规定进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已落实/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已实行排污许可曾曾简化管理,许可证编号:91120000MA05MWQH3J001Q已落实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本项目验收阶段委托天津智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号为ZYHJ253333。1、监测分析方法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废气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详见下表。表11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方法检出限臭气浓度《环境空气和废气臭气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1262-202210(无量纲)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1263-20220.168mg/m3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0.07mg/m3TRVOC《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附录H/1.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本项目废水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详见下表。表12废水监测分析方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方法检出限pH值《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CODCr《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4mg/LBOD5《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0.5mg/L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4mg/L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0.025mg/L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0.01mg/L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0.05mg/L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0.06mg/L动植物类1.3噪声监测方法本项目噪声验收监测分析方法详见下表。表13噪声监测分析方法2、监测仪器本项目检测过程所涉及的仪器均已检定/校准合格。具体仪器详见下表。表14监测仪器一览表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电热鼓风干燥箱GFL-125ZY-J-044电子天平FA2004BZY-J-024酸碱通用滴定管50mlZY-J-046智能回流消解仪6B-12CZY-J-003生化培养箱LRH-250FZY-J-059溶解氧测定仪JPSJ-605FZY-J-120可见分光光度计V-1200型ZY-J-001高压灭菌锅MJ-54AZY-J-03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6新世纪ZY-J-107红外测油仪OIL2000BZY-J-005电子天平MS105DUZY-J-078恒温恒湿称重系统RG-AWS9ZY-J-02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QP2020ZY-J-013全自动二次热脱附仪AcrichiATD‖-50ZY-J-095气相色谱仪GC-2014ZY-J-014便携式pH计PHB-4ZY-J-444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ZR-3260型ZY-J-461自动烟尘(气)测试仪崂应3012HZY-J-474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崂应3012H-DZY-J-228采气筒ZY-J-380采气筒ZY-J-381采气筒ZY-J-384采气筒ZY-J-443采气筒ZY-J-465自动烟尘烟气综合测试仪ZR-3260型ZY-J-462空气采样器SP300ZY-J-291空气采样器SP300ZY-J-293空气采样器SP300ZY-J-294空气采样器SP300ZY-J-295空气采样器SP300ZY-J-296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崂应3012H-DZY-J-225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出限厂界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型ZY-J-244声校准器HS6020ZY-J-256多功能气象仪Kestrel5500ZY-J-312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型ZY-J-240多功能声级计AWA6228+型ZY-J-2423、人员资质参加本项目验收监测的技术人员均具备所承担监测任务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所有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4、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4.1气体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实行全过程的质量保证,有组织排放源监测技术要求执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进行,采样仪器逐台进行气密性检查、流量校准,保证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4.2水质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废水监测质量保证执行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实施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现场监测中按照采样操作规程加采现场空白和10%平行样,实验室中空白测定值小于分析方法的检出限,平行双样的相对偏差均在允许范围之内。测试中使用质控样,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无质控样品采用加标回收的质量控制手段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4.3噪声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噪声测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噪声部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试时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的仪器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4.4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计量仪器定期进行检定(包括自校准)和期间核查,需要控制温度、湿度条件的实验室配备了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且监控手段有效。样品的流转、保存、复测及放弃依据《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要求实施。个别项目对实验室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依据相应标准的质量控制要求实施。实验室所报送的数据根据情况采取空白值、精密度、准确度、校准曲线、加标回收等质控手段,所有原始记录和报告经过采样负责人、分析负责人和报告负责人三级审核,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表六验收监测内容:天津智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期间各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条件的要求。1、监测方案(1)有组织废气监测本项目废气验收监测内容详见下表。表15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检测位置检测项目检测频次DA001、DA002、DA005进口非甲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颗粒物检测1天,每天监测3次出口检测2天,每天监测3次DA004、DA003*出口非甲烷总烃、TRVOC、臭气浓度检测2天,每天监测3次注:排气筒DA003、DA004因废气治理设施管道过短,无法满足开孔要求,故未进行监测(2)废水监测本项目废水验收监测内容详见下表。表16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类别监测点位及编号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废水DW001pH值、CODCr、SS、BOD5、NH3-N、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检测2天,每天4次(3)噪声监测本项目噪声验收监测方案详见下表。表17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检测位置检测内容检测频次东、西、南、北四厂界外1m处连续等效A声级,Leq(A)检测2天,每天昼间2次、夜间2次2、监测点位示意图本项目监测点位平面布置图详见下图。N污水总排口ODA003ODA001DA0050DDA004M-ODA002说明:★废水废气(有组织排放)厂界噪声图12监测点位示意图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天津智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期间各生产设备及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条件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1、废气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如下。表18DA001废气监测结果进口出口处理采样时间检测项目浓度速率浓度速率效率mg/m3kg/hmg/m3kg/h第一次1.280.07222025.10.13挥发性有机物(TRVOC)第二次2.070.117第三次2.840.162平均值2.060.117第一次非甲烷总烃2.400.135第二次1.960.110第三次2.030.116平均值2.130.12第一次颗粒物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234第二次269第三次269平均值25795%2025.10.14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32.01.921.430.0805第二次12.90.7532.370.13382%第三次10.20.5883.730.21364%平均值18.41.0872.510.14287%第一次非甲烷总烃17.11.032.590.14686%第二次19.01.112.740.15486%第三次19.31.113.440.19682%平均值18.51.082.920.16585%第一次颗粒物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54919964%第二次63019968%第三次54923457%平均值57621163%表19DA002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时间检测项目进口出口处理效率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18.31.232.370.15487%第二次15.00.9611.030.070593%第三次17.41.133.690.25777%平均值16.91.1072.360.160586%第一次非甲烷总烃49.43.321.940.12696%第二次25.01.602.120.14591%第三次25.01.632.130.14891%平均值33.12.182.060.1494%2025.10.13第一次颗粒物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47817364%第二次47817364%第三次41619952%平均值45718260%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4.680.318第二次2.720.196第三次3.510.256平均值3.640.26第一次非甲烷总烃1.960.133第二次2.060.148第三次1.910.139平均值1.960.1332025.10.14第一次颗粒物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199第二次173第三次234平均值202表20DA003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时间检测项目浓度mg/m32025.10.13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1.96第二次0.923第三次1.26平均值1.381第一次非甲烷总烃2.57第二次1.32第三次2.33平均值2.07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151第二次173第三次151平均值1582025.10.14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2.240.194第二次2.690.236第三次2.480.211平均值2.470.214第一次非甲烷总烃1.570.136第二次2.100.184第三次2.070.176平均值1.910.165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199第二次199第三次173平均值190表21DA004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时间检测项目浓度mg/m3速率kg/h2025.10.13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1.240.0866第二次1.120.0782第三次0.9660.0665平均值1.110.0771第一次非甲烷总烃1.770.124第二次1.690.118第三次2.960.204平均值2.140.149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234第二次234第三次269平均值2462025.10.14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2.440.174第二次1.190.0927第三次1.740.131平均值1.790.133第一次非甲烷总烃2.150.153第二次1.550.121第三次1.610.121平均值1.770.132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234第二次199第三次199平均值211表22DA005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时间检测项目进口出口处理效率浓度mg/m3速率kg/h浓度mg/m3速率kg/h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21.51.511.060.067396%第二次16.61.141.090.069694%第三次8.480.5631.190.076087%平均值15.51.0711.110.07193%第一次非甲烷总烃19.11.342.490.15888%第二次18.61.272.870.18386%第三次24.71.642.010.12892%平均值20.81.422.460.15689%2025.10.13第一次颗粒物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630199第二次549234第三次549173平均值576202第一次挥发性有机物(TRVOC)2.050.131第二次2.570.162第三次2.160.138平均值2.260.144第一次非甲烷总烃2.670.171第二次3.240.205第三次4.660.299平均值3.520.2252025.10.14第一次颗粒物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第一次臭气浓度(无量纲)269第二次234第三次234平均值246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3.64mg/m3、0.26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分别为2.92mg/m3、0.165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257mg/m3,满足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满足排放限值要求。因排气筒DA001、DA005高度均为35m,排放相同污染物,相互距离小于两根排气筒高度之和,需进行等效计算。根据计算结果得出,TRVOC排放速率为0.286kg/h,满足15.3kg/h的排放标准;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39kg/h,满足11.95kg/h的排放标准(排放速率限值通过内插法计算得出,见本报告表1废气排放标准)。2、废水检测结果废水监测结果如下。表23废水检测结果一览表检测点位检测日期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结果执行标准及限值达标情况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日均值DW001污水总排口2025.10.13pH值无量纲7.17.17.27.27.156~9达标悬浮物mg/L2925212726400达标化学需氧量mg/L7781866978500达标生化需氧量mg/L20.922.819.422.821300达标氨氮mg/L15.015.816.313.61545达标总磷mg/L1.631.661.561.691.648达标总氮mg/L20.522.523.321.221.870达标石油类mg/L0.120.100.110.120.1115达标动植物油类mg/L0.090.120.150.100.2100达标2025.10.14pH值无量纲7.17.27.17.27.156~9达标悬浮物mg/L2326221923400达标化学需氧量mg/L8475949086500达标生化需氧量mg/L23.822.622.224.623.3300达标氨氮mg/L14.015.315.414.914.945达标总磷mg/L1.401.431.371.441.418达标总氮mg/L22.422.222.720.82270达标石油类mg/L0.130.130.140.150.1415达标动植物油类mg/L0.080.100.100.100.1100达标由上表可知,外排废水中pH值7.15,其他污染物日均最大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86mg/L、生化需氧量23.3mg/L、悬浮物26mg/L、总磷1.64mg/L、总氮22mg/L、氨氮15mg/L、石油类0.14mg/L、动植物油类0.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限值,可以做到达标排放。3、噪声监测结果验收期间对四侧厂界噪声进行2个周期、每周期4频次的监测,噪声监测结果如下。表2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检测时间检测位置标准值达标情况昼间1昼间2夜间3夜间4昼间夜间2025.10.13厂界东侧外1m处525051486555达标厂界南侧外1m处55544854达标厂界西侧外1m处51535254达标厂界北侧外1m处44545250达标2025.10.14厂界东侧外1m处51534438达标厂界南侧外1m处52544641达标厂界西侧外1m处54544238达标厂界北侧外1m处55524442达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四侧厂界现状噪声监测点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检查情况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膜布、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除尘器集尘等;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清洗树脂、废活性炭等沾染废物。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膜布及废边角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及除尘器集尘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化学原料包装桶、废清洗树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清运,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原有产品生产线未生产。根据《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5]108号),本项目为拆除部分原有生产线,新建一条新生产线,工作人员未增加,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VOCs排放总量应控制在下列范围内:VOCs不高于10.713吨/年;全厂COD不高于7.663吨/年、氨氮不高于0.6532吨/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实际排放量情况如下:(1)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表23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项目污染物工序排放速率(kg/h)工作时长(h/a)实际排放量(t/a)环评批复量(t/a)1VOCsDA0010.14274881.062DA0020.261.953DA0030.2141.6DA0040.1330.996DA0050.1441.084合计6.68610.713注:排放速率取各排气筒监测最大平均速率;工作时长为24小时*312天。(2)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表24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项目废水排放量(t/a)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mg/L)排放总量(t/a)环评批复量(t/a)1CODCr861.3637.663215849.6氨氮150.23770.6532由上述统计结果表明,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6.686t/a,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63t/a,氨氮排放总量为0.2377t/a,各污染物排放量满足项目环评批复的总量文件要求。7、环境监测计划厂区叶片生产车间现有排气筒DA001~DA005对应排气筒风量均大于60000m3/h,均配套建设有在线监测设备对非甲烷总烃排放量进行在线监测。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中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气监测计划详见下表。表25全厂监测计划表项目监测位置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废气DA003、DA004非甲烷总烃1次/年;并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TRVOC1次/半年颗粒物1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苯乙烯、2-丁酮、乙酸丁酯、甲基异丁基酮、臭气浓度1次/半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DA001、DA002、DA005非甲烷总烃1次/年;并已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TRVOC1次/半年苯乙烯、臭气浓度1次/半年《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颗粒物1次/半年《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DA006TRVOC、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DA007、DA008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1次/年《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氮氧化物1次/月DA009TRVOC、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实验楼厂房界非甲烷总烃1次/年《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厂界非甲烷总烃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废水DW001pH、CODCr、SS、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动植物油类1次/季度《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噪声四侧厂界外1m等效A声级1次/季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表八验收监测结论:1、项目概况: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尔姆”)系外资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艾尔姆拟拆除在现有叶片生产车间南侧的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及78.3m不饱和树脂叶片的一条生产线,新增80.4m环氧树脂风电叶片生产线,购入生产模具及配套设施,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进行80.4m环氧树脂风电叶片的加工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80.4m环氧树脂风电叶片600片。本工程总投资3924.1202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全部投资的0.076%。本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9月建设完成。2、验收监测期间工况天津智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15日。验收期间各设备稳定运行,满足环保验收监测条件的要求。根据日产量核算,可达到环评设计产量的95%。3、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模具准备、导注阶段(含固化、揭膜)、导注机清洗、合模、外部补强、修型(一次刮板)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现有的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切割打磨、铣面、修型(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以上废气全部由3根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达标排放。辊涂(二次刮板)、调漆、辊涂面漆、晾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由2根现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面涂装行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DA001、DA002及DA005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2)废水企业营运过程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污水总排口废水中的污染因子pH值、CODCr、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及动植物油类监测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3)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位于厂房以内,设备底部加装减震垫;厂房外环保设备加装隔声罩。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3)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导流管(网)、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脱膜布及废边角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等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包装桶、废清洗树脂及废活性炭等沾染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5)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监测结果以及实际排放总量计算可知,本项目大气污染物VOCs、废水污染物CODCr、氨氮实际排放量满足环评批复要求。4、验收总结论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不涉及重大变动。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可做到稳态生产,运行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本次验收监测数据表明,废气、固体废物及噪声各项数据均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本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有关环保要求,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综上,该项目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5、建议(1)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监督工作,确保废气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废气长期稳定达标排放。(2)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告示姆80.4环氧叶片生建购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11月15日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根据《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工作组由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天津智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并邀请2位专家共同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经现场踏勘及认真讨论,验收工作组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利用位于天津市宝坻区九园工业园区兴运道1号的厂房进行生产线改造,将现有78.3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由2条调整为1条、拆除叶片生产车间的南侧车间生产区域现有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线,取消56.9m不饱和树脂叶片生产,在该区域新增80.4m环氧树脂叶片生产线,并利用现有部分设备,年产80.4m环氧树脂叶片600片。(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5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7月24日取得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5]108号);项目2025年8月开工,2025年9月竣工。(三)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924.120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0.076%。(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二、工程变动情况1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原环评生产规模为80.4m环氧树脂叶片650片,实际建成规模为80.4m环氧树脂叶片600片,其余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未新增工作人员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九园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二)废气本项目营运期模具准备、抽真空导注阶段(含固化、揭膜)、导注机清洗、合模、外部补强、修型(一次刮板)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现有的3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切割打磨、铣面、修型(打磨)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设备吸尘口收集引至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以上废气全部由3根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5)达标排放。辊涂(二次刮板)、调漆、辊涂面漆、晾千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密闭负压的北侧车间内各分区换风管道引至北侧车间现有的3套“滤筒除尘器”净化处理,尾气由2根现现有35m高排气筒(DA003/DA004)达标排放。(三)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全部位于厂房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及厂房隔声等措施:厂房外环保设备风机等加装隔声罩,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真空膜、废胶带、废螺旋管、废欧米伽管、废边角料、废环氧胶块、废涂漆棉辊(水性漆)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清洗树脂及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交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清运。(五)其他本项目废气排气筒、废水排放口以及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均按要求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已完成排污许可变更,编号:91120000MA05MWQH3J001Q,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2(一)废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氨氮、pH值、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二)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排气筒DA001-DA005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RVO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面涂装行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关标准要求;排气筒DA001、DA002及DA005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相关标准要求。(三)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污染物实际排放可满足环评批复总量指标:控制要求。五、验收结论本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监测结果和验收工作组意见,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六、后续要求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设备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按要求定期对污染源进行日常监测。七、验收组成员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人员信息见附件。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5日3附件: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艾尔姆80.4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名单验收工作组姓名所在名称签字建设单位韩义华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张景阳天津智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认是阳环评单位闫璇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间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张泽永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张泽的咨询专家张吉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儱刘伟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列市。.aGlluuaf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艾尔姆能天津)有限公司AMN77*2025年11月15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氧叶片生产线及配套设备新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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