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玻璃瓶技改招标采购公告(2025)
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根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建议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
4、联系人:沈辉
5、联系电话:13758561222
二、承担验收监测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越兴北路9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5-88777715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对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4日--2025年12月19日
附件: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验收意见
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11月23日,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在绍兴组织召开了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检测单位)及特邀的三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项目环保工作执行情况总结和监测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4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是一家从事高档化妆品玻璃瓶制造、加工、进出口销售的企业。由于现有玻璃炉窑使用寿命快到期及市场行情变化,本项目投资12000万元,拆除西厂区现有仓库,新建1栋生产车间,淘汰现有1座50m2玻璃炉窑等设备,新增1座50m2玻璃炉窑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本项目实施后,形成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的生产规模。(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该项目环评由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编制完成。2024年10月18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虞环建备[2024]44号。项目于2025年1月2日开始建设,于2025年8月31日完成建设,2025年9月27日-2026年1月31日进行调试,因此本报告将项目已建产品及对应的配套工程和环保治理措施列入本次验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编制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对本项目实施“三同时”验收监测,于2025年10月15日-10月17日、10月30日、11月6日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在实地调查和分析验收检测数据的基础上,建设单位编写了本验收监测评价报告。(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共6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5%。(四)验收范围验收范围为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项目实际设施变化情况如下:1、建设地点变动情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无变动。2、设备变动情况与环评相比,空压机少上6台,该设备为辅助设备,不影响本项目产能。具体设备型号及数量详见验收监测报告表3-4。3、工艺变动情况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4、治理设施变化情况(1)废气:①环评要求玻璃炉窑废气收集后经新增的1套“低氮全氧燃烧+SNCR+余热利用+高温袋式除尘+SCR脱硝”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玻璃炉窑废气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排气筒高度为25.4米,较环评升高,属于优化设计;②环评要求投料、配料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投料、配料废气经设备自带9个“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汇合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跟环评相比,该废气污染源通过9个“布袋除尘”收集,收集和处理效果更好,且排气筒高度高于环评,有利于废气的扩散,属于优化设计。(2)固废:环评中要求设置30m2的危废仓库,实际设置了2间60m2(总120m2)的危废仓库,对危废的堆放更加合理。其他建设内容和治理设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的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形。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供料机剪切系统冷却废水和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与经西厂区污水站(混凝气浮+生化调节+MBBR池+二沉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洗瓶、水帘喷涂和水喷淋废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排到绍兴市上虞区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处理。2、废气本项目投料、配料废气经自带的9个“布袋除尘”处理后汇合经20米排气筒排放;玻璃炉窑废气收集后经的1套“低氮全氧燃烧+SNCR+余热利用+高温袋式除尘+SCR脱硝”处理后经25.4米排气筒排放;退火炉天然气燃烧热气循环利用,少量燃烧废气通过退火炉进出口通道逸散到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固设备底座、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同时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项目基本已落实环评中的治理措施要求。4、固废企业对不合格玻璃瓶和粉尘回收自用,废包装材料和废布袋外售物资公司,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催化剂委托绍兴市上虞众联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由环卫公司清运。企业已建有1个20m2的一般固废堆场,2间60m2(共120m2)的危废仓库,危废仓库满足“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具有完善的防渗措施及液体渗漏收集措施,地面硬化层现场勘察无明显裂痕,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堆放,设置有相应的标识牌,危废五联单台账完整。5、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各车间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必要的防渗、防漏、防雨等安全措施,地面进行了硬化,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仓库,做好了固废堆场的防渗防漏工作,可以避免污染物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6、其他环保措施(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计划公司已制订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订,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330604-2025-140-L),已建有东、西厂区各1个150m3(全厂共300m3)的事故应急池。(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企业安装了废水监测设备,用于监测废水排放量;安装了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用于监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气含量、烟气温度、烟气压力、烟气湿度、烟气流速。设置有规范化的废气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在各废气排气筒设置了采样平台、通道和采样孔,对废气排气筒和废水排放口设置了标志牌。(3)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6045609764077001Q,有效期限:2025-06-24至2030-06-23。(4)“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淘汰现有1座50m²玻璃炉窑(使用寿命快到期,需拆旧换新)等设备,新增1座50m²玻璃炉窑等生产设备。依据审批的《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扩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虞环建备(2019)81号)(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该项目审批污染物废水排放量31200t/a、CODCr排放量2.496t/a、NH3-N排放量0.468t/a、颗粒物排放量4.090t/a、SO2排放量1.800t/a、NOx排放量6.130t/a,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全部“以新带老”削减。企业已落实以上措施。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验收监测报告表中的主要结果如下:(一)废水1、排放浓度(1)废水总排放口(★1#)中的pH、CODCr、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BOD5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中的要求;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2)1#雨水排放口(★2#)、2#雨水排放口(★3#)中的pH、CODCr、氨氮、色度监测结果符合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办公室文件(区委办[2013]147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2、污水污染物总量全厂外排水量为28584吨/年,CODCr纳管量为1.658吨/年、氨氮纳管量为0.474吨/年,均符合环评建议值(排放量≤30095吨/年、CODCr(纳管量)≤15.048吨/年、氨氮(纳管量)≤1.053吨/年);CODCr排环境量为2.287吨/年、氨氮排环境量为0.429吨/年,均符合环评建议值(CODCr(排环境量)≤2.408吨/年、氨氮(排环境量)≤0.451吨/年)。(二)废气1、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1)玻璃炉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1#)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氟化物、氯化氢监测结果均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规定的限值要求;(2)投料、配料废气处理设施出口(◎2#)中颗粒物监测结果均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规定的限值要求;(3)无组织废气中,厂界四周的总悬浮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限值;氨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区内车间外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规定的限值。2、排放总量根据年工作时长8760h计算,项目颗粒物的年排放量约为0.1764吨,二氧化硫的年排放量约为0.2647吨,氮氧化物年排放量约为0.7057吨,均符合环评批复值(颗粒物≤3.916吨/年,二氧化硫≤1.700吨/年,氮氧化物≤6.127吨/年)。(三)噪声厂界东、南侧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3#厂界西与浙江今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邻,共用点位不做检测;4#厂界北与浙江中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铭赫新材料有限公司相邻,共用点位,不做检测。(四)固废项目固废处置规范,堆放合理,基本符合污染控制要求。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一路1号。厂区北侧为浙江铭赫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中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西侧为浙江今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中心河,东侧为东进河。项目已按环评及审批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期间和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事故,也未有公众投诉事件。六、验收结论浙江晶华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3亿只高档玻璃瓶技改项目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措施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已重新申报了排污许可证。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后续要求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的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信息。2、进一步做好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档玻璃瓶技改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