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作业保障中心 二氧化硫招标采购公告(2025)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91330602MA29D10B24

建设单位法人:杨烈勇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晓红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13085687632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镜湖新区,杨梅山南侧地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镜湖新区环境作业保障中心项目(先行)

项目代码: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107-粪便处置工程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建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镜湖新区,杨梅山南侧地块

中心坐标:经度:120.58745 纬度: 30.09006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2022-03-25

环评审批文号:绍市环越审〔2022〕15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602MA29D10B24002U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2025-06-06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995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419.0

运营单位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602MA29D10B24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绍兴市越城区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330602MA29D10B24

验收监测单位 :绍兴市三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330600MA2886EB71

竣工时间 :2025-03-31

调试起始时间 :2025-07-20

调试结束时间 :2025-12-31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5-11-24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5-12-19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gs.bozoyan.cn/index.php?c=show&id=18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新建

实际建设情况 :已在浙江省绍兴市镜湖新区,杨梅山南侧地块 完成新建项目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日处理粪便250t

实际建设情况 :日处理粪便250t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粪便处理工艺:固液分离+反应池+调节池+脱水机+中间水池+混凝沉淀池+脱氮反硝化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MBR膜处理

实际建设情况 :粪便处理工艺:固液分离+调节池+脱水机+中间水池+气浮池+脱氮反硝化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MBR膜处理

变动情况及原因 :①粪便处理工艺流程中由反应池+调节池整合为调节池,环评设计反应池中投加药剂,实际在脱水机那投加药剂,未缺少加药处理工序;②由混凝沉淀池变为气浮池,该道工序均为去除废水中的SS,不投加任何药剂,其余粪便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这些变动未新增污染源强,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且排放量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过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再与粪液、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一并进入粪便处理车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截污管网。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在卸粪接驳口、粪浆接纳池等高浓度臭气产生处设置吸风罩,粪便处理车间再整体密闭负压收集,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化学除臭+生物滤池除臭+植物液吸收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限值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场内应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必要的隔音、消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操作时间,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以及车辆运输过程噪声控制,确保南、西、北侧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东侧场界噪声达到4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做好危险废物的入库、存放、出库记录,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做好防雨、防渗、防漏等工作。项目产生的粪渣、污泥、泥沙在场地内暂存,由密闭清运车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轮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废油、化学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及手套须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相关要求,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固废储存间、固化为储存间均单独密闭,粪浆接纳池、粗格栅池、粪便调节池、中间水池等均为密闭结构。在卸粪接驳口、粪浆接纳池、粗格栅出渣口的密封、固液分离机出渣口的密封、污泥脱水机、粪浆调节池、中间水池、脱氮反硝化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等高浓度臭气产生处,进行了废气收集,先进入高浓度废气“1#喷淋吸收塔+1#生物滤池除臭装置”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2#喷淋吸收塔”预处理后的低浓度废气(粪便处理车间整体密闭后负压收集)一起进入“2#生物滤池除臭装置+1#/2#植物液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人工定期向生产车间内喷酒除臭剂,强化除臭、灭菌效果;食堂暂时未上,因此暂未产生食堂油烟废气。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目前洗车设备暂未购置安装,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因此暂未产生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卸粪接驳口区域设置了雨棚且卸粪区域较周围地面抬高,因此未产生初期雨水,其余区域的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各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项目噪声源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粪渣和污泥委托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废轮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抹布及手套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由于本项目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卸粪接驳口区域设置了雨棚且卸粪区域较周围地面抬高,未产生初期雨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因此未产生泥沙和废油。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目前洗车设备暂未购置安装,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因此暂未产生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卸粪接驳口区域设置了雨棚且卸粪区域较周围地面抬高,因此未产生初期雨水,其余区域的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各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噪声源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 粪渣和污泥委托绍兴市清能环保有限公司和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和废轮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化学品废包装袋、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抹布及手套委托浙江归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由于本项目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卸粪接驳口区域设置了雨棚且卸粪区域较周围地面抬高,未产生初期雨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因此未产生泥沙和废油。

变动情况及原因 :①目前洗车设备暂未购置安装,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因此暂未产生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卸粪接驳口区域设置了雨棚且卸粪区域较周围地面抬高,因此未产生初期雨水,其余区域的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②环评设计废水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反应池+调节池+脱水机+中间水池+混凝沉淀池+脱氮反硝化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MBR膜处理,实际为:固液分离+调节池+脱水机+中间水池+气浮池+脱氮反硝化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MBR膜处理,由反应池+调节池整合为调节池,环评设计反应池中投加药剂,实际在脱水机那投加药剂,未缺少加药处理工序;由表4-5和表4-6可知,实际由混凝沉淀池变为气浮池,该道工序均为去除废水中的SS,不投加任何药剂,环评中设计混凝沉淀池需要进行点位收集,但实际变更为气浮池,不需要进行点位收集,点收集风量可较环评减小,实际粪便日处理规模和废气产生源强与环评一致,但实际设计风量与环评设计风量保持一致;废水处理工艺中部分池体尺寸较环评有变动,废气产生源强与环评一致。这些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废水最终均能达标排放,且总量控制在环评审批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③食堂暂时未上,因此暂未产生食堂油烟废气。④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面积较环评增大,符合目前生产需要。其余“三废”治理设施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企业须建设不小于75m3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实际建设情况 :公司制订了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330602-2025-044-L)。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且严格执行,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已建有1个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54立方)。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水量 (万吨/年)
0.0
7.774
8.4837
0.0
0.0
7.774
7.774

COD(吨/年)
0.0
3.11
3.393
0.0
0.0
3.11
3.11

氨氮(吨/年)
0.0
0.22
0.24
0.0
0.0
0.22
0.22

总磷(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总氮(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二氧化硫(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氮氧化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颗粒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
0.0
0.0
0.0
0.0
0.0
0.0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扩改)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排放限值,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目前洗车设备暂未购置安装,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因此暂未产生车辆清洗废水;本项目暂未设置环境作业车辆的洗车内容,卸粪接驳口区域设置了雨棚且卸粪区域较周围地面抬高,因此未产生初期雨水,其余区域的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各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1)综合废水排放口(★2#)中的pH、CODcr、SS、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监测两日日均最大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监测两日日均最大值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的限值》(DB33/887-2013)中的要求;总氮监测两日日均最大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粪便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相关限值。
固废储存间、固化为储存间均单独密闭,粪浆接纳池、粗格栅池、粪便调节池、中间水池等均为密闭结构。在卸粪接驳口、粪浆接纳池、粗格栅出渣口的密封、固液分离机出渣口的密封、污泥脱水机、粪浆调节池、中间水池、脱氮反硝化池、水解酸化池、水解沉淀池等高浓度臭气产生处,进行了废气收集,先进入高浓度废气“1#喷淋吸收塔+1#生物滤池除臭装置”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2#喷淋吸收塔”预处理后的低浓度废气(粪便处理车间整体密闭后负压收集)一起进入“2#生物滤池除臭装置+1#/2#植物液吸收塔”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人工定期向生产车间内喷酒除臭剂,强化除臭、灭菌效果;食堂暂时未上,因此暂未产生食堂油烟废气。
粪便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硫化氢和氨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无量纲)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相关限值。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噪声防治措施
厂界南、西和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项目噪声源来自于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区等措施隔声降噪。
厂界西、南和北侧等效连续A声级(Leq)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厂界东侧等效连续A声级(Leq)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厂界四侧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Lmax)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1.3中的要求。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风险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企业须建设不小于75m3的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及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公司制订了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相应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330602-2025-044-L)。公司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且严格执行,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已建有1个废水事故应急池(容积154立方)。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作业保障中心 二氧化硫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