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品瓶盖及抛光用品加工 日用品瓶盖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名称:日用品瓶盖及抛光用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古溪镇工业集聚区星光路1号
建设单位:泰兴市宝竹抛光材料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兴市宝竹抛光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3日,位于泰兴市古溪镇工业集聚区星光路1号,主要从事抛光材料、抛光机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
企业拟投资200万元,租赁江苏金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268 m2闲置厂房,同时购置抛车、电加热搅拌罐、断布机等设备,建设日用品瓶盖及抛光用品加工生产线,建成后可形成年抛光加工化妆品瓶盖5000万支、抛光轮30万片的生产能力。
2024年12月17日,该项目已经泰兴市数据局备案,备案文号:泰数据备〔2024〕2664号,项目代码:2412-321283-89-01-59328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该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近期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种田大户运作农肥,不外排;远期外送泰兴市旺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投料粉尘经搅拌罐上方集气罩负压收集管道运至“湿式除尘器”处理,抛光粉尘经抛车上方集气罩负压收集管道运至“湿式除尘器”处理,加热废气经搅拌罐上方集气罩负压收集管道运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合并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经预测,FQ1排气筒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浓度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废包装材料、废布料、废抛光轮、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材料、废布料、废抛光轮、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部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9日。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87710151
通讯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日用品瓶盖及抛光用品加工 日用品瓶盖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