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监督电话:漳州市云霄生态环境局0596-8546170。

序号
持证单位
单位地址
排污许可证证编号
有效期限

1
漳州市华威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霄县列屿镇工业集中区
91350600666878346D001W
2025.11.25-203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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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污许可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