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 辐射安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受理编号为202511250001的嘉兴华核制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已批准

受理编号为202511250001的嘉兴华核制药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嘉兴华核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同位素产业园一期5#厂房

法定代表人:张顺杰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00018]

有效期至:2030年11月24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首次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辐射安全许可 辐射安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