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出租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标的概况
交易条件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报名材料下载
变更公告
标的概况
项目名称
莘县古城镇东红庙村20亩土地经营权出租
项目编号
371522-2025-JTZYXZC-008677
项目类型
集体资源性资产
所在地区
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古城镇/莘县古城镇东红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详细地址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年数
3年
流转期限
至
挂牌日期
2025-11-25 08:30:00 至 2025-12-01 17:30:00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受让方享有权利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项目详情描述
1莘县古城镇东红庙村20亩土地经营权出租,东至路、南至龙勾;西至杨立奎、北至路。土地面积20亩(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土地类型耕地,标的查看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506503616。
2.土地用途:农作物种植。
3.承租方应当具备单独经营使用承租地块的相应条件,如向第三方分租、转租,需取得村集体书面同意。
4.承租方应当保持土地性质及使用用途,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取土、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
5.如受旱、涝、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发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相关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出租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100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保函方式
由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保费金额低于10元的,按照10元收取),即人民币 10 元(¥ 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聊城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聊城花园南路支行
账 号
:
244228646326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主体类别
村集体经济组织
价格浮动说明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00元/亩·年
保证金
100元
支付方式
逐年支付
支付账户
在线支付:请登录到个人中心“我的交费信息”中上传缴费凭证。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名称
王经理
联系人电话
17763581990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传真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暂无数据
报名材料下载
项目报名竞价操作流程.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自然人) (1).docx 意向方报名材料(法人) (2).docx
变更公告
暂无数据
:收到申请书日期项目编号聊城市农村产权意向受让申请书受让方名称:联系方式: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制承诺书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我方拟受让在贵交易中心挂牌出让的项目,现提交受让申请。为保证受让行为的正常进行,我方在此郑重承诺:1、申请受让本项目系我方真实意愿,我方的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2、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的全部受让条件;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4、我方在受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受让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自贵交易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成交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6、我方如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向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7、我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A.银行转账方式。B.保函方式。我方自愿委托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函,并同意缴纳保费人民币元,该保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受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项目编号受让标的名称挂牌价格受让方基本情况(自然人)姓 名住 址身份证明类型身份证证件号码受让方近期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说明重大事项披露受让方具备条件资质或信誉价款支付方式其他资产受让网络竞价须知一、业务《资产受让网络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二、本项目出让方决定通过出让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网站www.lczcjy.com披露内容为准)披露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三、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本项目保证金金额详见网站公告,账户信息以交易系统推送的收款账号为准。意向受让方本项目保证金须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本项目保证金付款凭证,因意向受让方本项目保证金无法在挂牌截止前通过系统审核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五、意向受让方应于网络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www.lczcjy.com)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六、本项目标的信息详情详见网站披露信息。交易中心按出让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七、意向受让方应对其竞买行为负责,且网络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网络竞价方式或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八、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本项目出让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交易中心网站www.lczcjy.com披露信息为准)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则须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九、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本项目公告中与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出让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十、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以不低于挂牌价购买在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本项目。十二、网络竞价规则: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网络竞价由定时报价期和连续报价期组成。如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后续竞价程序。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视为违约。定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连续报价期,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每个连续报价周期5分钟(即300秒)。在一个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网络竞价加价规则:除对挂牌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十三、受让方应在收到《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十四、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购买资格、确认报价无效,并扣收其保证金,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十五、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购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于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保证金无息退还。十六、受让方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构成违约的,交易交易中心有权扣收其保证金,交易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出让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本次资产出租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中心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给出租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出租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未通知交易中心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给出租方,且未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交易中心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给出让方。十七、交易中心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1、通过意向受让方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预留的邮箱或电话号码,发送邮件或短信通知。2、按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或交易系统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信息。邮箱信息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报名材料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邮箱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十八、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十九、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未及时关注交易中心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二十、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中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出让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二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本项目《须知》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交易中心根据本项目《须知》扣收其交纳的保证金。二十二、意向受让方须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按要求完成项目移交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1、未能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构成违约,同意按照挂牌价格的10%向交易中心支付违约金;出让方和交易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出让方和交易中心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索;2、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出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同意从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受让方承担责任。二十三、因本须知的履行或因与本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交易中心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网络竞价承诺函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我方提出参与受让项目(项目编号:),现依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参与本项目网络竞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接受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本次交易。二、我方愿意以不低于挂牌价购买在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的本项目。三、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视为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让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并认可本项目出让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交易中心网站www.lczcjy.com披露信息为准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我方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则我方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我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四、我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五、我方保证向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料、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或重大遗漏。六、我方认可交易中心通过本承诺函(或交易系统)中载明的我方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交易中心成功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即视为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七、我方于本承诺函签署之前,已向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万元,未经交易中心同意,不得在确定受让方前退出报价活动或要求退回保证金。确定受让方后,我方未购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交易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八、我方承诺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按《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的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成交价款无息结算)九、本次出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逐年支付/一次性支付/其他支付方式)。十、我方同意本项目公告中与出让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出让方及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一、我方承诺:在办理标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清运等)、权属变更、过户时承担相关费用。(应包括交易相关其他条件的承诺)。十二、我方同意,如我方违反《资产受让网络竞价须知》及本承诺的,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我方的竞买资格,扣收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十三、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按要求完成项目移交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1、未能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构成违约,同意按照挂牌价格的10%向交易中心支付违约金;出让方和交易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我方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出让方和交易中心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2、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出让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我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并同意从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我方承担责任。十四、本承诺函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诺方(签字、手印):联系方式:年月日现场踏勘确认书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交易中心合作社:就挂牌一事,本公司(本人)已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勘察,本公司(本人)确认如下:一、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资产实际出租(出让)范围和内容及相对应的实物已进行了核对且并确认无误;对所有出让标的的范围、现状、瑕疵、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等各种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二、本公司(本人)确认出租方(出让方)已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完全认可标的各方面的状况,同意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自愿接受出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自然人)(签字并摁手印):年月日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收到申请书日期项目编号聊城市农村产权意向受让申请书受让方名称:联系人:电话: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制承诺书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我方拟受让在贵中心挂牌出让的项目,现提交受让申请。为保证受让行为的正常进行,我方在此郑重承诺:1、申请受让本项目系我方真实意愿,我方的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2、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的全部受让条件;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4、我方在受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受让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自贵中心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成交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6、我方如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向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7.我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方式缴纳竞价保证金:A.银行转账方式。B.保函方式。我方自愿委托聊城昌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保函,并同意缴纳保费人民币元,该保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费。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受让方(签字盖章):年月日项目编号受让标的名称挂牌价格受让方基本情况(法人)名 称住 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受让方管理层基本情况姓 名住 址身份证明证件号码简 历 受让方审计情况中介机构审计意见审计基准日财务报表科 目金额:万元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利润表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受让方企业近期财务状况资产负债表( 年 月 日)科 目金额:万元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表( 年 月 )业务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财务状况说明重大事项披露受让方具备条件资质或信誉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能力资产规模价款支付其他资产受让网络竞价须知一、业务《资产受让网络竞价须知》(以下简称“《须知》”)二、本项目出租方决定通过出租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网站www.lczcjy.com披露内容为准)披露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由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公告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协议方式组织交易;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中心采取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三、意向受让方应于挂牌截止日17时前交纳本项目保证金到中心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本项目保证金金额详见网站公告,账户信息以交易系统推送的收款账号为准。意向受让方本项目保证金须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本项目保证金付款凭证,因意向受让方本项目保证金无法在挂牌截止前通过系统审核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四、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自行登陆中心网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照公告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逾期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五、意向受让方应于网络竞价活动开始前,登录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www.lczcjy.com)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六、本项目标的信息详情详见网站披露信息。中心按出租方要求进行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实物信息等内容发布,仅对信息进行形式审核,不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保证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实物相符,不对标的质量、材质和使用性能等做任何担保。七、意向受让方应对其竞买行为负责,且网络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网络竞价方式或不了解所竞得标的为由予以反悔。八、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交易标的实物,并认可本项目出租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中心网站www.lczcjy.com披露信息为准)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意向受让方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则须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九、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意本项目公告中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出租方及中心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十、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受让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以不低于挂牌价购买在中心公开挂牌出租的本项目。十二、网络竞价规则: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网络竞价由定时报价期和连续报价期组成。如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后续竞价程序。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视为违约。定时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连续报价期,在每个连续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连续报价周期,每个连续报价周期为5分钟(即300秒)。在一个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网络竞价加价规则:除对挂牌底价应价外,各竞买人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加价幅度。十三、受让方应在收到《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交易价款至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价款无息结算)。十四、意向受让方须对其书面及交易系统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中心有权取消其购买资格、确认报价无效,并扣收其保证金,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十五、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购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意向受让方,中心于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保证金无息退还。十六、受让方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构成违约的,交易中心有权扣收其保证金,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违约方补足。违约方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出租方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本次资产出租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受让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通知中心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给出租方。如受让方自本次资产出租有关的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未通知中心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给出租方,且未向中心提交书面异议并就《资产交易合同》的履行提交诉讼、仲裁的,中心有权自行将交易价款无息划转给出租方。十七、中心将按以下方式之一向意向受让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1、通过意向受让方在中心交易系统预留的邮箱或电话号码,发送邮件或短信通知。2、按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或交易系统中载明的联系人邮箱发送信息。邮箱信息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请意向受让方确保其网上注册账户信息及报名材料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邮箱通畅,及时查看通知消息。十八、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并对其注册账户的安全性负责,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活动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十九、因意向受让方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1、未及时关注交易中心及竞价系统发布的网络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2、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3、网络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意向受让方使用的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二十、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中心将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并通过中心网站通知各意向受让方。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报价记录可以恢复的,以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为起始价继续报价;报价记录无法恢复的,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重新报价。二十一、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如违反本项目《须知》的,中心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同意中心根据本项目《须知》扣收其交纳的保证金。二十二、因本须知的履行或因与本须知有关的其他方面而产生的任何问题、争议或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中心或意向受让方任何一方发出要求协商解决的通知7日内,双方未能达成解决方案,则该问题、争议或分歧应由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须知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网络竞价承诺函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我方提出参与受让项目(项目编号:),现依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参与本项目网络竞价活动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接受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组织本次交易。二、我方愿意以不低于挂牌价购买在中心公开挂牌出租的本项目。三、我方一旦提交报名,即视为已进行并完成针对本项目交易标的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相关的档案文件)并认可本项目出租公告(以下所指公告均以中心网站www.lczcjy.com披露信息为准及附件的全部内容。若我方无法前往本项目预展地点进行现场勘察的,则我方承诺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我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表达信息不全面、错误或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四、我方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五、我方保证向中心提交的资料、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不存在虚假、误导性或重大遗漏。六、我方认可中心通过本承诺函(或交易系统)中载明的我方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发送交易相关通知。中心成功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即视为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七、我方于本承诺函签署之前,已向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万元,未经中心同意,不得在确定受让方前退出报价活动或要求退回保证金。确定受让方后,我方未购买成功且无违约责任的,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八、我方承诺在网络竞价结束后,按《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的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至中心指定账户(成交价款无息结算)。九、本次出租价款的支付方式为(逐年支付/一次性支付/其他支付方式)。十、我方同意本项目公告中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并承诺符合相关受让方资格条件。如因资格不符对出租方及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一、我方承诺:在办理标的移交(包括但不限于拆解、清运等)、权属变更、过户时承担相关费用。(应包括交易相关其他条件的承诺)。十二、我方同意,如我方违反《资产受让网络竞价须知》及本承诺的,中心有权取消我方的竞买资格,扣收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十三、我方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交易价款、按要求完成项目移交的,承诺承担以下责任:1、未能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构成违约的,同意按照挂牌价格的10%向中心支付违约金;出租方和中心有权再次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活动,再次成交的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由我方补足,并承担相关费用。我方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的,出租方和中心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索。2、未按要求完成项目交割的,出租方不再承担相应保管责任,标的的毁损灭失风险由我方承担。在标的移交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拆解、保管、处理等一切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并同意从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移交过程中如造成标的存储地点的硬件设施及标的本身的损毁由我方承担责任。十四、本承诺函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承诺方(盖章):联系方式:年月日现场踏勘确认书聊城市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合作社:就挂牌一事,本公司(本人)已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经勘察,本公司(本人)确认如下:一、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资产实际出租(出让)范围和内容及相对应的实物已进行了核对且并确认无误;对所有出让标的的范围、现状、瑕疵、地理位置以及周边环境等各种情况均已经充分了解。二、本公司(本人)确认出租方(出让方)已充分履行了告知义务。完全认可标的各方面的状况,同意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自愿接受出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法人)(盖公章):年月日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经营权出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