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铁废钢 土地综合整治 废钢废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2025年度11月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名单(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536-8333902
传  真:0536-5607734
通讯地址: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750号
邮  编:261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1
年加工7万吨废铁废钢项目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
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
山东洁茂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
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一期)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
潍坊昴德宇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久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3
潍坊潍城梦园医院项目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油坊村南750米路西
潍坊潍城梦园医院有限公司
山东昉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1、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1).doc

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doc

潍坊潍城梦园医院有限公司.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项目代码2509-370702-89-05-7387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地理坐标(东经118度59分09.001秒,北纬36度46分36.55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新建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潍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509-370702-89-05-738768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2021-2035年)审批机关:潍城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于河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0】5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扩大于河产业园规划面积的批复》(潍城政复【2022】3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于河街道办事处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城规环审字【202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于河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0】5号)及《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扩大于河产业园规划面积的批复》(潍城政复【2022】39号),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共分为三个板块:①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东至西外环以东的小于河,南至玉清西街,西至陈平家村,北至民主街,包含于河街道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5.6482平方公里;②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东至东毕家村,西至白杨河,南至南十路,北至禹王北街,包含原杏埠镇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1.7914平方公里;③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北至G20高速公路,南至胶济铁路,西至潍日高速公路以西的南曹村,东至创新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面积9.2908平方公里,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在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禁止入园行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区规划的要求。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关于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政府于河街道办事处潍城区于河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城规环审字【2022】2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1 项目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类别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区区域环评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位置与规划范围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6.7304平方公里,于河产业园分为三个板块:①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东至西外环以东的小于河,南至玉清西街,西至陈平家村,北至民主街,包含于河街道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5.6482平方公里;②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东至东毕家村,西至白杨河,南至南十路,北至禹王北街,包含原杏埠镇驻地的大部分用地,现状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面积1.7914平方公里:③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北至G20高速公路,南至胶济铁路,西至潍日高速公路以西的南曹村,东至创新路,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完善,面积9.2908平方公里。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位于于河产业园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产业定位产业园规划形成四大主导产业: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区域物流。产业园包含三个板块: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以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为主导;农工融合产业园板块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为主导;节能环保产业园板块以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区域物流为主导,各板块同时兼有居民生活和商业服务等生活服务功能。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禁止入园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基础配套(一)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园区规划用水与潍坊中心城区组成一个供水体系,实行多点供水。中心城区水源主要包括峡山水库水、白浪河水库水、引黄青客水和非常规水。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符合(2)排水及污水处理。园区规划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园区内各生产企业外排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各行业间接排放标准及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加快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并适时扩建和升级改造,确保园区生产及生活污水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符合(三)集中供热与燃气。园区规划两个主要热源:高速公路以北热源为五岳热力热源厂,高速公路以南热源为西部热源厂。产业园气源为于河街道境内的西气东输天然气门站。园区内企业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对集中供热温度达不到工艺要求的企业,要利用清洁能源进行供热。本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进行生产。符合(四)固体废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按其属性进行合理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2)项目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区入园控制级别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 项目与潍城区于河产业园入园控制级别的符合性分析国民行业经济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本项目C17纺织业C1713、C1723、C1732、C1733、C1741、C1743中涉及印染工艺的禁止入园行业本项目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排放一类重金属,不属于禁止入园行业C19皮革、皮毛、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10、C1931、C1953、C1954中涉及物理化学工艺的C22造纸及纸制品业C2211、C2212、C2221-C2223中涉及纸浆、造纸制造的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根据《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需经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需编制报告书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C291橡胶制品业C27医药制造业需编制报告书的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1水泥制造、C3041平板玻璃制造C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排放一类重金属的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C33金属制品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入园行业,因此,可进入本园区内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及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根据“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市域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图”,本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范围,根据园区用地规划图及“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项目所占土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用地要求。潍坊市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详见附图9,园区用地规划图,详见附图6,潍坊市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详见附图10。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符合当地建设用地规划;厂界北侧为山东裕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厂房,东侧为小路,南侧为山东鸿祥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厂区周围交通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适宜项目建设。3、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修改单(国统字[2019]66号),项目属于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8、废弃物循环利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橡胶、废玻璃、废塑料、废旧木材以及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旧船舶、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弃木质材料、废旧农具、废旧纺织品及纺织 废料和边角料、废旧光伏组件、废旧风机叶片、废弃油脂等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4、与饮用水水源地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距离最近的水源地保护区为潍城区符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潍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城区符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潍城政办字[2020]23号)对符山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规定如下:一级保护区:以水库大坝坝顶防浪墙内侧为边界,取水口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区域。面积为0.19km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水库的水域,且不超过兴利水位线56.5m2的水域范围;陆域范围:以水库防洪大坝为北边界,以水库上游东侧流域分水岭为东边界,以水库上游西侧G309国道为西边界,以水库上游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平距离2000m为南边界内的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除外),且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内区域。面积为7.68km2。准保护区:符山水库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上游大于河及其支流流域。面积为83.56km2。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主要为西南侧的潍城区符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本项目距离符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12.69km,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范围内。详见附图8。5、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要求,潍坊市发布了《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潍政字〔2021〕15号),以2022年度更新调整后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基础,发布了《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4〕3号)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动态调整。本项目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潍政字〔2021〕15号)、《2022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3〕4号)、《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4〕3号)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符合性分析(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潍坊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840.5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2%,包含胶潍平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渤海南岸滨海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潍坊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80.31km2,包含白浪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寿光-滨海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莱州湾单环刺螠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生态保护红线、胶莱河重要河口生态保护红线、昌邑滨海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1591.85km2。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根据“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名称为“山东潍坊大于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该生态保护地位于本项目东南侧,最近距离约为4.36km,本项目不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项目在潍坊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中的位置见附图4。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0μg/m3;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35%,市控及以上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59.3%左右、劣V类海水水质面积下降,主要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实现消劣;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数据,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区其他因子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及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要求,潍坊市人民政府已印发了《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加强协同控制和区域协作,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项目附近河流为白杨河,白杨河为白浪河支流。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潍坊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通报》(2024年1-12月)数据,白浪河柳疃桥断面的现状监测结果水质为Ⅳ类,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符合3.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到2025年,全市年供用水总量控制在24.95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比重稳中有降。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9.9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以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市耕地保有量在2020年的基础上不降低,保持在789139.00公顷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63333.33公顷。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成省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煤炭消费总量压减10%左右,完成省下达的压减煤炭指标。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力争突破1500万千瓦以上。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用量较小对区域水资源总量基本无影响;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线路供给,依托当地电网;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项目用地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要求。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的,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二)“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国家、省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资源利用管理规划等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结合“三线”划定情况,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全市建立“1+15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其中,“1”为市级清单,体现全市的基础性、普适性要求;“155”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体现管控单元的差异性、落地性要求。拟建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本项目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潍城区于河街道,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70220006,管控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潍城区于河产业园产业定位;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量等较低,资源利用率较高。综上所述,拟建工程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置换。区域内原则上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建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产能置换。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 VOCs 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 含量产品。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3.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4.该单元内有县级批复园区,应按照园区的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及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确定入园项目。5.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本项目不位于一般生态空间内;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不属于严禁建设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的原辅材料;根据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项目所占土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本项目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加快高排放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加强城镇生活源污染防治,餐饮服务业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汽修、干洗等行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严格控制扬尘污染。2.开展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暂不具备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应采取增加截留倍数、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量,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密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辖区内应急减排或差异化管控。2.对于高关注度地块,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内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本项目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高关注度地块;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企业不属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跟踪监测。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持续降低工业企业(园区)单位 GDP 能耗及煤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2.禁燃区内除供热规划范围内的集中供热锅炉外,禁止新、改、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3.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到 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地下水生态得到改善。本项目采用节能设备,污染物经环保设施处理后排放;项目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生产过程采用电等清洁能源;项目用水量较小,用水采用市政管网供给,不取用地下水。符合本项目符合《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潍政字〔2021〕15号)、《2022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3〕4号)、《2023年度潍坊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4〕3号)的要求。6、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1)拟建项目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4 与《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符合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本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电等清洁能源,符合国家压减煤炭消费量的要求。符合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本项目属于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本项目属于《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新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本项目不涉及含VOCs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符合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要求。(2)拟建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1.7 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序号具体要求本工程情况符合性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符合2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及采样监测平台,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符合3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符合4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量。符合5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版),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要求,项目建设可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项目厂界北侧为山东裕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厂房,东侧为小路,南侧为山东鸿祥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与周边关系图详见附图2。(4)建设内容和规模:“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钢砂、钢丸生产项目”已于2018年08月0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8】254号,于2018年09月27完成验收。企业现有电炉、振动筛、除锈机等设备共计37台套。已达到年生产12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的生产规模。新建“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元,租赁厂区占地面积5470平方米,车间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利用现有项目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利用现有项目成品库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本项目新购置振动筛、磁选机等生产设备17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7万吨废钢废铁的生产规模。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布置振动筛、磁选机等生产设备车间已建成,新增生产设备储运工程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m2,主要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利用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00m2,用于办公利用现有公用工程供电潍城区供电公司供给,年用电量为50万kWh利用现有供水本工程新鲜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利用现有环保工程废气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新建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桶,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新建噪声选用低噪音设施,设置减振垫、消声器等新建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利用现有2、主要生产设施及原辅材料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施参数数量(台/套)生产单元理论处理能力1振动筛7t/h10筛选336000t/a2磁选机35t/h2磁选336000t/a3鄂破机8t/h1破碎38400t/a4粉碎机7t/h267200t/a5除锈机3t/h2除锈28800t/a合计17//表2.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包装方式状态年使用量(t/a)出产品(t/a)备注1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散装固态100008000约可回收其中80%的废铁废钢2炉渣吨包固态5000010000约可回收其中20%的废铁废钢3釉子铁吨包固态1000020004电炉釉渣吨包固态1000020005废砂、排尘灰吨包固态1200006000约可回收其中5%的废铁废钢6抛丸废铁土吨包固态2000010007除尘灰吨包固态6000018000约可回收其中30%的废铁废钢8抛丸灰吨包固态200008000约可回收其中40%的废铁废钢9废钢砂吨包固态150007500约可回收其中50%的废铁废钢10废钢丸吨包固态150007500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33000070000/原辅材料介绍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这类原料通常来源于社会回收(如废旧机械、建筑拆解产生的废钢铁)、企业内部生产废料(如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切削屑等)。炉渣:主要是钢铁冶炼、金属铸造熔炼工序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高炉炼铁或转炉、电炉炼钢过程中,是熔炼工序完成后排出的熔融态物质经冷却形成。釉子铁、电炉釉渣:一般来自铸铁件生产或加工环节,是表面带有釉质(或类似涂层、附着物)的废弃铸铁料。废砂:主要源于铸造行业的砂型铸造工艺,是使用后的废弃型砂,如石英砂等材质的型砂因黏结剂失效、含砂芯碎屑或金属颗粒等杂质,无法继续用于铸造而成为废砂。排尘灰:是生产过程中(如冶炼、铸造、物料破碎与输送等工序)通过通风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料,粉尘中可能包含金属颗粒、砂粒、燃料灰分等物质。抛丸废铁土:来自抛丸清理工序。抛丸是利用高速弹丸(如钢丸、铁丸)冲击金属表面,以去除铁锈、氧化皮等杂质,过程中会产生混杂着铁锈、砂土、弹丸破碎物、金属颗粒等的废料,即抛丸废铁土。 除尘灰:是各生产环节通过布袋除尘、静电除尘等各类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料,其成分因生产工艺不同而有所差异,可能含有金属、矿物、燃料灰分等。抛丸灰:同样产生于抛丸工艺,是抛丸过程中产生的更细的粉尘类废料,包含被清理下来的铁锈粉尘、弹丸磨损产生的细颗粒、金属颗粒等。废钢砂、废钢丸:源于抛丸或喷砂工艺中使用的钢砂、钢丸废料。钢砂、钢丸在反复冲击金属表面时会逐渐磨损、破碎,失去清理效果后成为废钢砂、废钢丸。工艺物料平衡分析表2.4 生产过程物料投入-产出平衡表(t/a) 投入物料总量 产出物料总量序号物料名称数量(t/a)物料名称数量(t/a)1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330000产品-废钢废铁700002除尘粉尘56.0263废渣259937.124有组织颗粒物0.5665无组织颗粒物6.2886∑投入330000∑产出3300005、生产规模及内容表2.5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产品名称产量单位产品用途废钢废铁70000吨用于铸造行业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劳动定员及劳动班制人员规模:本次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其中技术人员2人,生产工人8人。工作制度:本项目采用2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5、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期为2个月,计划于2026年1月份开工建设,到2026年3月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营。6、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现有项目办公室位于厂区东北侧,现有项目成品库位于车间南侧。各个环节联系紧密,符合物料走向,便于卸料加工,又利于成品储藏,因此,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7、公用工程(一)给排水1、给水工程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由潍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1)生活用水:根据《生活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确定,生活用水定额为145L/(人·d),本项目生产时间为16h,故生活用水定额为96.667L/(人·d),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新增生活用水量约为290m3/a。综上,拟建项目新增用水量为290m3/a。2、排水工程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生活用水化粪池稳定处理损耗58232新鲜水29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32生活用水化粪池稳定处理损耗58232新鲜水29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32图2.1项目水平衡图(m3/a)(二)供电项目用电负荷主要为生产设备、照明用电等,主要用电设备中断供电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根据电气负荷等级划分规范要求,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项目年耗电50万kWh。8、环保投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总额为25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2.5%,主要用于废气、固废库、高噪声设备减震设施的建设等,具体情况见下表。表2.6环保投资一览表污染源治理对象主要设施投资(万元)废气废气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20噪声主要设备墙壁隔声、减震底座等2废水废水利用现有化粪池0固废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处3合计----25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项目厂界北侧为山东裕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西侧为空厂房,东侧为小路,南侧为山东鸿祥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与周边关系图详见附图2。(4)建设内容和规模:“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钢砂、钢丸生产项目”已于2018年08月0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8】254号,于2018年09月27完成验收。企业现有电炉、振动筛、除锈机等设备共计37台套。已达到年生产12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的生产规模。新建“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元,租赁厂区占地面积5470平方米,车间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利用现有项目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利用现有项目成品库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本项目新购置振动筛、磁选机等生产设备17台(套),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7万吨废钢废铁的生产规模。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组成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000m2,主要布置振动筛、磁选机等生产设备车间已建成,新增生产设备储运工程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m2,主要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利用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为400m2,用于办公利用现有公用工程供电潍城区供电公司供给,年用电量为50万kWh利用现有供水本工程新鲜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利用现有环保工程废气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新建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桶,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新建噪声选用低噪音设施,设置减振垫、消声器等新建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利用现有2、主要生产设施及原辅材料表2.2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设施参数数量(台/套)生产单元理论处理能力1振动筛7t/h10筛选336000t/a2磁选机35t/h2磁选336000t/a3鄂破机8t/h1破碎38400t/a4粉碎机7t/h267200t/a5除锈机3t/h2除锈28800t/a合计17//表2.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序号名称包装方式状态年使用量(t/a)出产品(t/a)备注1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散装固态100008000约可回收其中80%的废铁废钢2炉渣吨包固态5000010000约可回收其中20%的废铁废钢3釉子铁吨包固态1000020004电炉釉渣吨包固态1000020005废砂、排尘灰吨包固态1200006000约可回收其中5%的废铁废钢6抛丸废铁土吨包固态2000010007除尘灰吨包固态6000018000约可回收其中30%的废铁废钢8抛丸灰吨包固态200008000约可回收其中40%的废铁废钢9废钢砂吨包固态150007500约可回收其中50%的废铁废钢10废钢丸吨包固态150007500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33000070000/原辅材料介绍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这类原料通常来源于社会回收(如废旧机械、建筑拆解产生的废钢铁)、企业内部生产废料(如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切削屑等)。炉渣:主要是钢铁冶炼、金属铸造熔炼工序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在高炉炼铁或转炉、电炉炼钢过程中,是熔炼工序完成后排出的熔融态物质经冷却形成。釉子铁、电炉釉渣:一般来自铸铁件生产或加工环节,是表面带有釉质(或类似涂层、附着物)的废弃铸铁料。废砂:主要源于铸造行业的砂型铸造工艺,是使用后的废弃型砂,如石英砂等材质的型砂因黏结剂失效、含砂芯碎屑或金属颗粒等杂质,无法继续用于铸造而成为废砂。排尘灰:是生产过程中(如冶炼、铸造、物料破碎与输送等工序)通过通风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废料,粉尘中可能包含金属颗粒、砂粒、燃料灰分等物质。抛丸废铁土:来自抛丸清理工序。抛丸是利用高速弹丸(如钢丸、铁丸)冲击金属表面,以去除铁锈、氧化皮等杂质,过程中会产生混杂着铁锈、砂土、弹丸破碎物、金属颗粒等的废料,即抛丸废铁土。 除尘灰:是各生产环节通过布袋除尘、静电除尘等各类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废料,其成分因生产工艺不同而有所差异,可能含有金属、矿物、燃料灰分等。抛丸灰:同样产生于抛丸工艺,是抛丸过程中产生的更细的粉尘类废料,包含被清理下来的铁锈粉尘、弹丸磨损产生的细颗粒、金属颗粒等。废钢砂、废钢丸:源于抛丸或喷砂工艺中使用的钢砂、钢丸废料。钢砂、钢丸在反复冲击金属表面时会逐渐磨损、破碎,失去清理效果后成为废钢砂、废钢丸。工艺物料平衡分析表2.4 生产过程物料投入-产出平衡表(t/a) 投入物料总量 产出物料总量序号物料名称数量(t/a)物料名称数量(t/a)1回收的一般固体废物330000产品-废钢废铁700002除尘粉尘56.0263废渣259937.124有组织颗粒物0.5665无组织颗粒物6.2886∑投入330000∑产出3300005、生产规模及内容表2.5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产品名称产量单位产品用途废钢废铁70000吨用于铸造行业4、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劳动定员及劳动班制人员规模:本次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其中技术人员2人,生产工人8人。工作制度:本项目采用2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天数300天。5、实施进度计划项目建设期为2个月,计划于2026年1月份开工建设,到2026年3月全部竣工并投入运营。6、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现有项目办公室位于厂区东北侧,现有项目成品库位于车间南侧。各个环节联系紧密,符合物料走向,便于卸料加工,又利于成品储藏,因此,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7、公用工程(一)给排水1、给水工程该项目用水主要是职工日常生活用水,由潍城区自来水管网供水。(1)生活用水:根据《生活源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确定,生活用水定额为145L/(人·d),本项目生产时间为16h,故生活用水定额为96.667L/(人·d),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年工作300天,新增生活用水量约为290m3/a。综上,拟建项目新增用水量为290m3/a。2、排水工程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生活用水化粪池稳定处理损耗58232新鲜水29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32生活用水化粪池稳定处理损耗58232新鲜水290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32图2.1项目水平衡图(m3/a)(二)供电项目用电负荷主要为生产设备、照明用电等,主要用电设备中断供电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根据电气负荷等级划分规范要求,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项目年耗电50万kWh。8、环保投资建设项目环保投资总额为25万元,占建设项目总投资的2.5%,主要用于废气、固废库、高噪声设备减震设施的建设等,具体情况见下表。表2.6环保投资一览表污染源治理对象主要设施投资(万元)废气废气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20噪声主要设备墙壁隔声、减震底座等2废水废水利用现有化粪池0固废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处3合计----25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一、施工期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污染主要进行设备安装等,施工量较小,环境影响较小,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二、运营期1、生产工艺流程:废料上料破碎筛选除锈成品磁选筛选废包装材料、废渣、颗粒物、噪声颗粒物、噪声、废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废渣、噪声废料上料破碎筛选除锈成品磁选筛选废包装材料、废渣、颗粒物、噪声颗粒物、噪声、废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废渣、噪声图2.2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①上料、破碎:将外购的废料通过人工、吊车等方式上料至鄂破机或粉碎机中,将部分大块的废料(约占原料的30%)破碎成均匀的小块,增加物料表面积,便于后续磁选、除锈等处理。该工序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渣、颗粒物、噪声。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会产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②磁选:通过磁选机分离废料中的铁磁性物质(如铁、钢)与非磁性物质(如铜、铝、不锈钢、非金属杂质),提高物料纯度。此核心是利用磁场力分离物料,此过程无需剧烈的机械作用来改变物料形态,所以通常不会产生颗粒物。该工序产生废渣。③筛选:对磁选后的铁磁性物料按粒度分级,去除过细粉末(可能含杂质)和未充分破碎的大块,保证进入除锈环节的物料粒度均匀。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废渣、噪声。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会产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④除锈:部分废钢废铁(约占产品的40%)需去除物料表面的铁锈(氧化铁)、氧化皮等杂质,提高成品的金属纯度和后续加工性能(如熔炼、再制造),通过除锈机内滚筒的物理作用实现除锈。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废渣、噪声。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会产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⑤筛选:二次筛选去除除锈过程中产生的铁锈粉末、钢丸碎屑等杂质,同时对除锈后的物料再次分级,确保成品粒度符合客户要求。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废渣、噪声。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会产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⑥成品:筛选完成后成品入库待售。三、主要污染环节:1、废气:本项目废气产生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鄂破机设备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办公生活垃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与该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为“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钢砂、钢丸生产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08月0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8】254号,噪声、固废于2018年09月27日取得原潍坊市潍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项目其他环保相关内容,已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企业现有电炉、振动筛、除锈机等设备共计37台套。已达到年生产12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的生产规模,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二、现有工程工艺流程: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除尘粉尘颗粒物、噪声颗粒物、噪声离心冷却废钢破碎熔炼除锈破碎成型烘干筛分回火除尘粉尘钢丸入库回火颗粒物、工艺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次品、噪声图2.3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①破碎:通过机械作用将大块废钢破碎为适合熔炼的尺寸,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②熔炼:将破碎后废钢加热熔融,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③离心成型:利用离心力将熔融态金属制成特定形状(如钢丸雏形)。④冷却烘干:快速降温定型并去除表面水分,为除锈做准备。⑤除锈:清理金属表面氧化层、杂质,保障成品质量,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⑥破碎:二次破碎细化产品尺寸,满足成品粒度要求,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⑦回火:通过加热,冷却工艺优化金属内部结构,提升硬度、韧性等性能。⑧筛分:精准分级,筛选出符合规格的钢丸成品,工艺次品回流或再处理,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⑨钢丸入库:成品钢丸入库待售。三、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现有项目已于2021年停产,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数据来源于山东众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16日对厂区例行监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为ZHJC2020HJ09045),例行检测期间,生产车间满负荷生产。1.1有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7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mg/m³)标干流量(m³/h)排放速率(kg/h)2020.9.13P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3.4122994.18×10-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2无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8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检测项目采样时间采样频次检测点位及结果(mg/m³)上风向1#下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2024.9.13均值0.2160.2730.330.27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3噪声达标分析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9 现有工程噪声监测数据日期检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测量结果Leq[dB(A)]点位1#东厂界2#南厂界3#西厂界4#北厂界2020.9.13昼间58545556夜间45444647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四、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情况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熔炼、烘干、破碎、除锈、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15m高排气筒P1。2、废水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现有劳动定员20人,办公生活产生废水按用水量(300m³/a)80%计算,产生的污水量约为240m3/a,经过化粪池稳定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理。现有项目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图2.4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1)废渣:项目加工过程中废渣产生量约为8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加工中心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用降噪材料、优化厂区布置等措施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现排污许可登记内容与现场一致。六、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通过核查,原排污许可提出的环保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现有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现状主要环保问题如下:1、项目停产时间较长,现场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标识牌缺失。方案:本项目根据现行环保要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完善标识牌。七、现有项目污染物汇总运行时间为2400h,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满负荷,现有项目污染汇总情况见下表。表2.10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类别排放量(t/a)废气颗粒物0.1废水废水量(m3/a)240CODcr(m3/a)/氨氮(m3/a)/固废一般废物产生量(t/a)10生活垃圾产生量(t/a)3综上,企业严格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不存在明显的影响。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与该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为“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钢砂、钢丸生产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08月0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8】254号,噪声、固废于2018年09月27日取得原潍坊市潍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项目其他环保相关内容,已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企业现有电炉、振动筛、除锈机等设备共计37台套。已达到年生产12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的生产规模,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二、现有工程工艺流程: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除尘粉尘颗粒物、噪声颗粒物、噪声离心冷却废钢破碎熔炼除锈破碎成型烘干筛分回火除尘粉尘钢丸入库回火颗粒物、工艺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次品、噪声图2.3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①破碎:通过机械作用将大块废钢破碎为适合熔炼的尺寸,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②熔炼:将破碎后废钢加热熔融,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③离心成型:利用离心力将熔融态金属制成特定形状(如钢丸雏形)。④冷却烘干:快速降温定型并去除表面水分,为除锈做准备。⑤除锈:清理金属表面氧化层、杂质,保障成品质量,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⑥破碎:二次破碎细化产品尺寸,满足成品粒度要求,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⑦回火:通过加热,冷却工艺优化金属内部结构,提升硬度、韧性等性能。⑧筛分:精准分级,筛选出符合规格的钢丸成品,工艺次品回流或再处理,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⑨钢丸入库:成品钢丸入库待售。三、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现有项目已于2021年停产,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数据来源于山东众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16日对厂区例行监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为ZHJC2020HJ09045),例行检测期间,生产车间满负荷生产。1.1有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7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mg/m³)标干流量(m³/h)排放速率(kg/h)2020.9.13P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3.4122994.18×10-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2无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8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检测项目采样时间采样频次检测点位及结果(mg/m³)上风向1#下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2024.9.13均值0.2160.2730.330.27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3噪声达标分析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9 现有工程噪声监测数据日期检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测量结果Leq[dB(A)]点位1#东厂界2#南厂界3#西厂界4#北厂界2020.9.13昼间58545556夜间45444647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四、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情况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熔炼、烘干、破碎、除锈、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15m高排气筒P1。2、废水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现有劳动定员20人,办公生活产生废水按用水量(300m³/a)80%计算,产生的污水量约为240m3/a,经过化粪池稳定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理。现有项目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图2.4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1)废渣:项目加工过程中废渣产生量约为8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加工中心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用降噪材料、优化厂区布置等措施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现排污许可登记内容与现场一致。六、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通过核查,原排污许可提出的环保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现有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现状主要环保问题如下:1、项目停产时间较长,现场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标识牌缺失。方案:本项目根据现行环保要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完善标识牌。七、现有项目污染物汇总运行时间为2400h,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满负荷,现有项目污染汇总情况见下表。表2.10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类别排放量(t/a)废气颗粒物0.1废水废水量(m3/a)240CODcr(m3/a)/氨氮(m3/a)/固废一般废物产生量(t/a)10生活垃圾产生量(t/a)3综上,企业严格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不存在明显的影响。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与该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为“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钢砂、钢丸生产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08月0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8】254号,噪声、固废于2018年09月27日取得原潍坊市潍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项目其他环保相关内容,已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企业现有电炉、振动筛、除锈机等设备共计37台套。已达到年生产12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的生产规模,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二、现有工程工艺流程: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除尘粉尘颗粒物、噪声颗粒物、噪声离心冷却废钢破碎熔炼除锈破碎成型烘干筛分回火除尘粉尘钢丸入库回火颗粒物、工艺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次品、噪声图2.3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①破碎:通过机械作用将大块废钢破碎为适合熔炼的尺寸,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②熔炼:将破碎后废钢加热熔融,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③离心成型:利用离心力将熔融态金属制成特定形状(如钢丸雏形)。④冷却烘干:快速降温定型并去除表面水分,为除锈做准备。⑤除锈:清理金属表面氧化层、杂质,保障成品质量,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⑥破碎:二次破碎细化产品尺寸,满足成品粒度要求,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⑦回火:通过加热,冷却工艺优化金属内部结构,提升硬度、韧性等性能。⑧筛分:精准分级,筛选出符合规格的钢丸成品,工艺次品回流或再处理,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⑨钢丸入库:成品钢丸入库待售。三、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现有项目已于2021年停产,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数据来源于山东众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16日对厂区例行监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为ZHJC2020HJ09045),例行检测期间,生产车间满负荷生产。1.1有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7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mg/m³)标干流量(m³/h)排放速率(kg/h)2020.9.13P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3.4122994.18×10-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2无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8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检测项目采样时间采样频次检测点位及结果(mg/m³)上风向1#下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2024.9.13均值0.2160.2730.330.27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3噪声达标分析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9 现有工程噪声监测数据日期检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测量结果Leq[dB(A)]点位1#东厂界2#南厂界3#西厂界4#北厂界2020.9.13昼间58545556夜间45444647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四、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情况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熔炼、烘干、破碎、除锈、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15m高排气筒P1。2、废水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现有劳动定员20人,办公生活产生废水按用水量(300m³/a)80%计算,产生的污水量约为240m3/a,经过化粪池稳定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理。现有项目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图2.4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1)废渣:项目加工过程中废渣产生量约为8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加工中心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用降噪材料、优化厂区布置等措施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现排污许可登记内容与现场一致。六、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通过核查,原排污许可提出的环保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现有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现状主要环保问题如下:1、项目停产时间较长,现场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标识牌缺失。方案:本项目根据现行环保要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完善标识牌。七、现有项目污染物汇总运行时间为2400h,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满负荷,现有项目污染汇总情况见下表。表2.10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类别排放量(t/a)废气颗粒物0.1废水废水量(m3/a)240CODcr(m3/a)/氨氮(m3/a)/固废一般废物产生量(t/a)10生活垃圾产生量(t/a)3综上,企业严格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不存在明显的影响。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与该项目有关的现有工程为“潍坊泰利钢丸有限公司钢砂、钢丸生产项目”。项目已于2018年08月01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为潍环审表字【2018】254号,噪声、固废于2018年09月27日取得原潍坊市潍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项目其他环保相关内容,已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完成自主验收。企业现有电炉、振动筛、除锈机等设备共计37台套。已达到年生产12000吨钢丸、5000吨钢砂的生产规模,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二、现有工程工艺流程: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除尘粉尘颗粒物、噪声颗粒物、噪声离心冷却废钢破碎熔炼除锈破碎成型烘干筛分回火除尘粉尘钢丸入库回火颗粒物、工艺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排气筒P1次品、噪声图2.3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①破碎:通过机械作用将大块废钢破碎为适合熔炼的尺寸,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②熔炼:将破碎后废钢加热熔融,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③离心成型:利用离心力将熔融态金属制成特定形状(如钢丸雏形)。④冷却烘干:快速降温定型并去除表面水分,为除锈做准备。⑤除锈:清理金属表面氧化层、杂质,保障成品质量,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⑥破碎:二次破碎细化产品尺寸,满足成品粒度要求,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⑦回火:通过加热,冷却工艺优化金属内部结构,提升硬度、韧性等性能。⑧筛分:精准分级,筛选出符合规格的钢丸成品,工艺次品回流或再处理,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噪声。⑨钢丸入库:成品钢丸入库待售。三、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现有项目已于2021年停产,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数据来源于山东众合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16日对厂区例行监测结果(检测报告编号为ZHJC2020HJ09045),例行检测期间,生产车间满负荷生产。1.1有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7 现有工程有组织废气监测数据采样日期检测点位检测项目检测结果(mg/m³)标干流量(m³/h)排放速率(kg/h)2020.9.13P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3.4122994.18×10-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1.2无组织废气污染源达标分析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8现有工程无组织废气监测数据检测项目采样时间采样频次检测点位及结果(mg/m³)上风向1#下风向2#下风向3#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2024.9.13均值0.2160.2730.330.27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3噪声达标分析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表2.9 现有工程噪声监测数据日期检测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测量结果Leq[dB(A)]点位1#东厂界2#南厂界3#西厂界4#北厂界2020.9.13昼间58545556夜间45444647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四、现有项目主要污染情况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有以下几部分:熔炼、烘干、破碎、除锈、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气动乳化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水喷淋+15m高排气筒P1。2、废水现有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现有劳动定员20人,办公生活产生废水按用水量(300m³/a)80%计算,产生的污水量约为240m3/a,经过化粪池稳定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理。现有项目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300240委托清运处理生活用水损耗60化粪池240新鲜水图2.4 现有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t/a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1)废渣:项目加工过程中废渣产生量约为8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2)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4、噪声现有工程主要噪声源为加工中心等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采用降噪材料、优化厂区布置等措施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五、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办理情况企业排污许可登记号为:91370702581927815C002X,有效期限为:2024-11-26至2029-11-25,现排污许可登记内容与现场一致。六、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通过核查,原排污许可提出的环保要求基本得到落实,现有工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现状主要环保问题如下:1、项目停产时间较长,现场未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标识牌缺失。方案:本项目根据现行环保要求将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完善标识牌。七、现有项目污染物汇总运行时间为2400h,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满负荷,现有项目污染汇总情况见下表。表2.10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项目类别排放量(t/a)废气颗粒物0.1废水废水量(m3/a)240CODcr(m3/a)/氨氮(m3/a)/固废一般废物产生量(t/a)10生活垃圾产生量(t/a)3综上,企业严格采取相应的措施后,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不存在明显的影响。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发布数据,潍城区2024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情况见表3.1。表3.1 2024年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一览表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限值单位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1060µg/m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740µg/m3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6670µg/m3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635µg/m3不达标CO百分位数日均值1.14 mg/m3达标O38h平均质量浓度180160µg/m3不达标注:上表中的评价指标均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上表,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其它因子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潍坊市潍城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潍坊市生态环境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大气环境进行整治,根据《潍坊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到2025年,实现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4项指标进一步优化。环境治理方面,实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1)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①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②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强化区域协同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①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②完善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体系。(3)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①实施重点行业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②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建立完善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开展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储罐排查。(4)推动移动源综合治理。①加强机动车全流程污染管控。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治理。③建立常态化油品监督检查机制。(5)严格扬尘源污染管控。①严格降尘监测考核。②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③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④加强裸地、堆场扬尘污染控制。⑤推进矿山治理。(6)推进其他涉气污染源治理。①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②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③加强有毒有害气体治理。 1.2特征污染物本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为TSP,本次评价引用山东潍州检测有限公司于2024.12.26出具的潍城区于河工业园环境空气监测报告中检测数据,报告编号H241127-007,检测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4日,监测点位为于河实验中学,监测点位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近3年,小于5km,符合要求),具有可引用性。根据检测结果,TSP浓度限值为0.175-0.210mg/m3,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24小时均值≤0.3mg/m3)。2、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项目附近河流为白杨河,白杨河为白浪河支流。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月21日公布的《潍坊生态环境要情简报》(2025年1期))“2024 年 1-12 月份全市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质量情况”。1-12 月,我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 71.4%,超省定目标14.3个百分点。省控以上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 60%,超省定目标 25 个百分点;诸城市的潍河古县未达到省定控制目标,潍城区、经济区共考的大圩河寒双路桥,坊子区的虞河胶济铁路桥,青州市的北阳河苏庙,寿光市的张僧河联四沟4个断面未达到市定控制目标。根据对比“以上未达控制类别河流断面水质情况”,白浪河不属于4个水质未达到市定控制目标的断面。由此可见,该区域的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要求。3、声环境质量状况根据《潍坊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9日[2020]15号文发布),位于城市中心城区之外,不在声功能区划范围内,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潍坊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补充说明,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功能区要求,故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不需要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4、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次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6、地下水、土壤环境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全部硬化,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采取分区防控措施杜绝污染途径,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到落实后,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不再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3.2。表3.2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性质环境标准环境空气于河实验中学NW152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荣祥家园NW258居民区地表水环境白杨河W609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壤本项目无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注: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点位置,相对厂界距离取距离项目厂址边界最近点的位置。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3.2。表3.2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性质环境标准环境空气于河实验中学NW152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荣祥家园NW258居民区地表水环境白杨河W609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壤本项目无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注: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点位置,相对厂界距离取距离项目厂址边界最近点的位置。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3.2。表3.2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性质环境标准环境空气于河实验中学NW152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荣祥家园NW258居民区地表水环境白杨河W609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壤本项目无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注: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点位置,相对厂界距离取距离项目厂址边界最近点的位置。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级别见表3.2。表3.2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离(m)性质环境标准环境空气于河实验中学NW152居民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荣祥家园NW258居民区地表水环境白杨河W609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地下水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壤本项目无需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注:环境保护目标坐标取距离项目厂址最近点位置,相对厂界距离取距离项目厂址边界最近点的位置。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厂界: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表3.3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标准名称排放限值速率排气筒P1颗粒物《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0mg/m33.5kg/h厂界废气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mg/m3/2、噪声: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相关要求,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本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潍环发【2025】30号)文件要求:新建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单项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单位可免于提交总量确认书,由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分局统筹总量指标来源,并纳入管理台账。综上,本项目需总量确认:颗粒物0.566t/a。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在已建成厂房内进行生产,施工期无较大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等,施工内容简单,设备安装量也少,污染物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如下:一、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拟建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只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涉及大规模土建,扬尘产生量很少。二、施工废水防治措施拟建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生活污水收集设施。 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在施工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尽量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严禁超载等降噪措施。 四、施工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等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 2、生活垃圾应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严禁随地丢弃。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一、环境空气的影响分析1、废气产生与排放情况1.1排放源拟建项目废气产生工序主要为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上料、除锈、破集气罩布袋除尘器P1碎、筛选图4.1废气走向图1.2源强核算1)排气筒P1①上料颗粒物:项目上料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本次评价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表 22-1“装水泥、砂和粒料进搅拌机”的逸散尘的排放因子进行核算,颗粒物产污系数0.02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330000t/a,则颗粒物产生量约6.6t/a。②破碎、筛选颗粒物:项目在破碎、筛选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因项目原料主要为炉渣、废砂等,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矿渣/钢渣/水渣/炉渣/铁矿渣-物料破碎+筛分颗粒物产污系数660g/t-产品,本项目产品废钢废铁为70000t/a,则破碎、筛选粉尘产生量为46.2t/a。③除锈颗粒物:项目除锈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经核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该行业无相关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钢铁废碎料-破碎颗粒物产污系数360g/t-原料,本项目除锈的原料约占产品的40%,则本项目除锈原料用量为28000t/a,则除锈粉尘产生量为10.08t/a。本项目上料、除锈、破碎、筛选废气(62.88t/a)共同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量为56.592t/a)+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566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排气筒P1废气风量估算集气罩收集部分的废气量根据《环境工程设计手册》(修订版)进行核算,按L=kPHv(P:排风罩口敞开面的周长,m;H:罩口至污染源距离,m;v:污染源边缘控制风速,m/s;k:安全系数)计算。表4.1 项目排风量计算情况一览表集气罩工位集气罩个数(个)k罩口长度(m)罩口宽度(m)P(m)H(m)Vx(m/s)L(m3/s)排风量(m3/h)振动筛101.40.80.83.20.20.32.6889676.8鄂破机11.40.50.520.30.30.252907.2粉碎机21.40.50.520.30.30.5041814.4除锈机21.40.50.520.30.30.5041814.4合计14212.8综上计算,排气筒P1所需风量应为14212.8m³/h,综合考虑设备安装工艺、管道泄漏等因素导致风量损失,参考设备设计规范(GB50019-2015、GB/T35184-2017),本项目漏风附加系数宜取1.05,故设计最小风量为14923.44m³/h,排气筒P1设计风量为15000m3/h,排气筒内径为1米,风速为21.22m/s;根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排气筒出口流速宜取15m/s左右,项目设计风速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中的流速要求。3)厂界废气本项目设有成品库,用于存放原料、成品及废料,项目收集的一般固体废物废钢、废铁、废铁丝、钢屑、铁屑含尘量较少,均为块状,采用散装。其他含尘原料在装卸、运输、储存过程中均采用吨包密封包装,故物料装卸、储存、车辆运输过程中粉尘产生量较少,本项目不对原料装卸、储料扬尘、物料输送粉尘进行定量分析。厂界废气主要为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污染物,经计算,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6.288t/a,根据产排污计算,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详见表4.2。表4.2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产污环节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排放时间/h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可行性技术①风机风量(m³/h)速率(kg/h)质量浓度/(mg/m3)排放量/(t/a)上料、除锈、破碎、筛选排气筒P1颗粒物1500011.7978656.592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是150000.1187.8670.5664800未被收集无组织颗粒物/1.31/6.288加强密封或密闭///1.31/6.2884800注:①可行技术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厂界废气控制措施:1)为减少厂区内未被收集颗粒物的排放,对于颗粒物无组织废气产生点,应改进投料方式,配备有效的废气捕集装置。2)按需定期购置原辅料并及时清理和生产,避免原辅材料在厂内长时间堆存。2、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4.3 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种类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度)排放口高度(m)排气筒内径(m)出口烟气温度(℃)排放口类型经度纬度DA001排气筒P1颗粒物118.98620536.776895151常温一般排放口3、大气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确定了拟建项目监测内容、监测频次等要求。表4.4 大气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废气P1颗粒物1次/年委托监测厂界颗粒物1次/年4、非正常工况污染排放故障可能引起的污染防治设施不能同步投运或达不到应有治理效率等状况。本评价将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时作为非正常工况,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表4.5。表4.5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号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浓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h)单次持续时间发生频应对措施1排气筒P1布袋除尘器颗粒物78611.791h1次/年停产进行检修由上表可知,非正常工况下,排气筒P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严重超标,为防止生产废气非正常工况排放,企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①安排专人负责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固定时间检查、汇报情况,及时发现废气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定期更换活性炭及布袋除尘器布袋;③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构,对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环境检测单位对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进行定期检测;5、防治措施可行性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 1034-2019)附录A废弃资源加工工业排污单位废气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中,本次评价上料、除锈、破碎、筛选采用布袋除尘器属于推荐可行技术。6、小结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潍城区环境空气基本污染物除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O38h平均浓度外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经上述源强核算,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速率限值要求。企业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周围500m范围内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保护目标,附近的环境保护对象为于河实验中学,位于本项目西北方向,距离本项目约152m,荣祥家园位于本项目西北方面,距离本项目约258m。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严格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可以判定,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废水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用水量≤150L/人·d,折污系数取0.8计算,办公生活用水量290m3/a,产生的污水量为232m3/a,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表4.6 本项目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序号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m³/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排放口类型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mg/L)1DW001118.98632936.7775152421.6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间歇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口///3、监测计划本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外排,故无需检测。三、声环境影响分析1、声源分析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85-90dB(A),项目通过车间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源强可控制在60dB(A)以下。该项目噪声产生及排放具体情况详见:表4.7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序号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数量声源源强声源降噪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持续时间h建筑物插入损失 / 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压级/dB(A)声功率级/dB(A)XYZ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东南西北建筑物外距离1车间振动筛1085低噪声设备、减震垫、隔声窗-25.818.21.255.919.410.16.469.569.669.769.81616.016.016.016.053.553.653.753.812磁选机285-16.318.21.246.419.419.66.469.569.669.669.816.016.016.016.053.553.653.653.813鄂破机185-4.317.71.234.418.931.66.969.669.669.669.816.016.016.016.053.653.653.653.814粉碎机2854.317.51.225.818.740.27.169.669.669.569.816.016.016.016.053.653.653.553.815除锈机28513.917.21.216.218.449.87.469.669.669.569.816.016.016.016.053.653.653.553.816风机19026.318.91.23.820.162.25.775.374.674.574.916.016.016.016.059.358.658.558.91注:表中坐标以厂界中心(118.980209,36.776462)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轴正方向。2、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预测点把各厂界作为预测点。(2)声源简化本次预测将车间视为一个点源。3、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式及结果①预测方案预测新增主要噪声源后,厂界噪声的达标情况。②预测模式a.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如图B.1所示,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公式(B.1)近似求出:L=L-(TL+6(B.1)6)p2pl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的声压级或A声级,dB;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的隔声量,dB。声源图B.1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也可按公式(B.2)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L。+101g2(B.2)=L2plW4元2R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w—点声源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公式(B.3)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N=101g01LplyLL(T)=∑10B.3)=l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室内声源总数。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按公式(B.4)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L=L(B.4)L(T)-(TL+6)Lp(7)1-式中:LP2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然后按公式(B.5)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L=L(T)(B.5)+10lgs-Wp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b.工业企业噪声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本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eeNM0.LN=101g∑10°Ct10°(B.6)T0.1LNCt10°Tli=l间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室外声源个数;ti—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tj—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c.预测值计算按正文公式(3)计算。=101g100.1/.11L+10(3)式中:Leq—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dB(A);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Leqb—预测点的背景噪声值,dB(A)。③预测因子选取评价因子Leq(A)作为预测因子。④预测时段项目预测时段分为昼间。⑤预测评价评价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评价结果见表4.8。表4.8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表预测方位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54.130.21.2昼间42.860达标54.130.21.2夜间42.850达标南侧3.1-30.21.2昼间48.560达标3.1-30.21.2夜间48.550达标西侧-54.129.81.2昼间45.560达标-54.129.81.2夜间45.550达标北侧8.930.21.2昼间57.560达标8.930.21.2夜间47.550达标本项目夜间不生产,由表4.8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各厂界预测点的评价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在采取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建成后排放的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4、声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的相关要求,环境监测计划的制定依据项目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方案。监测分析方法按照现行国家、部颁布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监测制度和计划见下表。表4.10 声环境监测计划监测类别监测内容监测地点监测因子监测频率备注污染源监测噪声厂界等效连续A声级每季度一次,昼间、夜间各一次委托监测四、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固体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渣、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和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拟建项目劳动定员10人,年生产300天,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1)除尘粉尘:拟建项目布袋除尘粉尘量约为56.026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2)废渣: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渣产生量约为259937.12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3)废包装材料:拟建项目投料过程中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3t/a,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4)废布袋:拟建项目环保设备中会有废布袋的产生,产生量约为0.02t/a,收集后外售。表4.11 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置一览表序号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产生量(t/a)类别属性贮存方式去向1生活垃圾办公生活1.5一般固废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废布袋环保设备0.02一般固废暂存区统一收集后外售3除尘粉尘环保设备56.0264废渣加工259937.125废包装材料投料32、固废贮存、处置要求拟建项目新建1处一般固废暂存库,根据储存能力及贮存周期进行转运处置。贮存场所基本情况如下。表4.12 建设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序号贮存场所名称固体废物名称固体废物种类固体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能力贮存周期1一般固废暂存库除尘粉尘SW17900-099-S59厂区内800m25000t日2废渣SW17900-099-S593废包装材料SW17900-003-S174废布袋SW59900-099-S59固废产生量若超出库存容量,采取 “每日多趟清运 + 及时委托处理” 的模式,减少储存扬尘。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要求①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②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技术要求;③贮存场所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④贮存、处置场所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⑤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拟建项目收集的废渣、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根据一般固废种类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贮存场所设置挡风、挡雨和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扬尘、渗滤液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综上,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因此该项目运行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五、地下水、土壤1、污染源识别污染物对土壤的影响主要是由于降雨或废水排放等通过垂直渗透进入包气带,进入包气带的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下经吸附、转化、迁移和分解后输入地下水、土壤。污染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入土壤,主要有以下三种:(1)大气沉降: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管道等破损泄漏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通过降水、扩散和重力作用降落至地面,渗透进入土壤,进而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2)地面漫流:在消防事故情况及降雨时产生的事故废水及初期雨水可能会发生地面漫流,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3)垂直入渗:非正常状况下,地面防渗层受到破坏,项目固废废渣吨包破损,未进行及时处理,进入周围环境,导致土壤颗粒间的 “通气孔隙”“毛管孔隙” 减少,将会污染周围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2、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控制措施为减小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源头控制:对粉状固体物质的储存及输送、生产加工、固体废物堆放时,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泄漏措施。涉及物料储存的仓储区、生产车间等,污染防治措施均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物料及污染物均与天然土壤隔离,不会通过裸露区渗入土壤中。(2)分区控制:根据项目原辅料、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厂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建筑物的构筑方式,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项目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表4.13 防渗分区划分情况及要求分区名称名称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化粪池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防渗区仓储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办公室一般地面硬化(3)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3、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情况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拟建工程对可能产生土壤、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因此无需开展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六、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所在地周边无珍稀动植物物种和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在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各种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生态产生影响。综上可知,拟建项目不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七、环境风险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1、风险物质识别本次环境风险源调查包括危险物质数量和分布情况、生产工艺特点的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进行查询,拟建项目不涉及环境风险物质。计算所涉及每种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公司区域内的同一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本项目Q=0<1,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不需设置专项评价。2、环境敏感目标调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根据工程生产特点和周围环境布局,确定拟建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3、风险源分布情况及影响途径分析拟建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事故中的主要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环节如下:火灾事故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次生/伴生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危险主要是救火过程中产生的消防污水可能会进入雨水系统,造成水体污染;火灾爆炸后破坏地表覆盖植被,会有部分液体物料、受污染消防水进入土壤,从而污染地下水;在燃烧不充分的情况下,产生的CO和大量烟尘,这些燃烧废气随风扩散对大气环境会造成局部污染,严重时影响周围人群健康。拟建项目易燃物质储量较少,发生火灾主要以灭火器、消防沙为主,火灾事故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造成影响。拟建项目发生火灾事故,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大气环境,火灾产生的CO和大量烟尘扩散至大气环境中造成局部污染。企业发生火灾后短时间内能够控制火灾事故,因此火灾事故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表4.1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序号事故措施处置后废物处置措施1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渗措施:对于项目区内未进行硬化的区域采取水泥硬化等污染区全部采取重点防渗。2废气风险防范措施定期检查集气罩及废气管线完好情况、布袋除尘器运行情况,并定期更换布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3固废废物风险防范措施拟建项目规划设置固废暂存区,有效收容火灾或爆炸事故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效防止固废的二次污染。4运输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首先做好预防工作,然后完善控制污染事故危害的措施。5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组织机构、救援保障、预警通信、应急监测及救护保障、应急处理措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等方面制定严格制度,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6环境应急监测方案泄漏、火灾后废气、废水应急监测。5、环境事故应急池合理性分析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进入环境事故应急池(雨水管网)中,防止事故废水进入地表水水体,并及时处理;厂内设有应急泵,发生事故后,能及时处理事故废水。应急环境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如下:参考《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和控制规范》(Q/SY08190-2019),三级防控事故池容积按以下公式确定:V总=(V1+V2-V3)max+V4+V5V2=∑Q消·t消;V5=10q·ƒ;q=qa/n式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物料量,m3;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Q消—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V3—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q—降雨强度,按平均日降雨量,mm;qa—年平均降雨量,取591.9mm;n—年平均降雨日数;取80天;ƒ—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根据本次环评各参数取值:V1=0m3,——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罐组或装置的物料量。V2=108m3,——厂区按最大消防用水量15L/s,火灾时间1h计(按照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15L/s,火灾时间2h计)。V3—本项目通过依托厂内雨水管道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其中雨水管道长度约为150m,直径为1000mm,计算可得(0.5m)2*3.14*150=117.75m3,则厂内雨水管道储水量为117.75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V总=(V1+V2-V3)+V4+V5=(0+108-117.75)+0+0=-9.75m3。故企业厂内雨水管道可满足项目应急事故水储存需求,本项目依托厂内雨水管道收集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水,无需建设事故水池。本项目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截止阀,事故状态下,关闭截止阀,防止事故废水流出厂外。6、分析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加强管理、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事故发生概率和所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表4.1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年加工7万吨废钢废铁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于河街道双拥路以东,安顺路以南地理坐标东经118度59分09.001秒,北纬36度46分36.557秒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①明火导致的厂区火灾,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等造成污染风险防范措施要求a. 制定操作规章制度,指定环保责任人,定期进行员工环保意识教育;b. 张贴有明令禁止烟火标志;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拟建项目风险潜势为I,仅开展简单分析。8、电磁辐射拟建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污染。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排气筒P1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车间(无组织)颗粒物实行车间密闭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声环境生产设备噪声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地表水环境污水排放口COD、氨氮、SS经化粪池沉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其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厂区和车间、危废库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尤其在化粪池、危废库所在位置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项目运行不会对厂区内地下水及土壤环境造成明显负面影响。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周围生态环境较为简单,项目建成后在厂区空地种植树木,加强绿化,可改善厂区的生态环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各建筑物按规定等级设计;2、加强巡查管理,及时发现泄漏情况便于及时处理;3、建设单位在厂区雨水总排放口设置截止阀,将事故废水收集至雨水管网内,防止对外环境造成危害。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宜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参照环评函[2019]16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规定,项目属于“三十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中“93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中“其他”,属于登记管理范围内。拟建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登记信息。3、规范化排污口:项目建成后应根据《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山东省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规范》(DB 37/T 2643-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 37/T 3535-2019)的要求,在废气排放口、噪声排放源、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暂存处等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并满足相关设置要求;4、信息公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其网站、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本单位信息公开栏或者当地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六、结论拟建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选址从周边环境等方面分析是合理的。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废水、废气和噪声的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统一合理处置,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对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拟建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③拟建项目排放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⑤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1t/a//0.566t/a/0.666t/a+0.566t/aVOCs///////废水COD///////NH3-N///////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3t/a//1.5t/a/4.5t/a+1.5t/a废布袋///0.02t/a/0.02t/a+0.02t/a除尘粉尘2t/a//56.026t/a/198.32t/a+56.026t/a废渣8t/a//259937.12t/a/259799.26t/a+259937.12t/a废包装材料///3t/a/3t/a+3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一期)

建设单位(盖章):
潍坊昴德宇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5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一期)

项目代码
2505-370702-89-01-168782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孙文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

地理坐标
东经 118度59分54.685秒,北纬36度46分8.713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十一、食品制造14其他食品制造 149*

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潍坊市潍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
2505-370702-89-01-168782

总投资

(万元)
25031.1
环保投资(万元)
180

环保投资占比(%)
0.72
施工工期
3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43031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规划》(2025-2035年)

审批机关:潍城区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望留现代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4]10号)、《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望留现代产业园范围的批复》(潍城政复[2025]8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城规环审字【2025】1号)

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望留现代产业园的批复》(潍城政复[2024]10号)及《潍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望留现代产业园范围的批复》(潍城政复[2025]8号),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规划范围:产业园总体范围合计约358.03公顷,其中:板块一(智能装备制造板块):南至官家庄村,东、西、北至望留街道边界,园区面积合计约165.98公顷。板块二(汽车及零配件板块):位于北岭村以南、工业技师学校以北、山后傅家村以东、东至苟家村,园区面积合计约91.14公顷。板块三(农工融合发展板块):位于春鸢路以东,潍水西街两侧,园区面积合计约25.84公顷。板块四(生态科技产业板块):位于大柳树春鸢路两侧,园区面积合计约75.07公顷。产业定位: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为主导产业。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位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智能装备制造板块规划范围内,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为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符合项目区的产业定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区规划的要求。

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符合性分析

(1)项目与《关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潍城规环审字【2025】1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1。

表1-1 项目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类别

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区域环评审查意见

拟建项目情况

符合性

位置与规划

范围

产业园总体范围合计约358.03公顷,其中:板块一(智能装备制造板块):南至官家庄村,东、西、北至望留街道边界,园区面积合计约165.98公顷。板块二(汽车及零配件板块):位于北岭村以南、工业技师学校以北、山后傅家村以东、东至苟家村,园区面积合计约91.14公顷。板块三(农工融合发展板块):位于春鸢路以东,潍水西街两侧,园区面积合计约25.84公顷。板块四(生态科技产业板块):位于大柳树春鸢路两侧,园区面积合计约75.07公顷。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位于智能装备制造板块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符合

产业定位

产业定位。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业装备、绿色食品深加工、冷链仓储和相关联产业,深耕优势领域和产业链重点环节,以新质生产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专业化、特色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为食品制造业,符合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的产业定位。

符合

基础配套

(一)水资源开发及供给。园区供水由符山供水厂与白浪河水厂供给,水厂取水水源为符山水库与白浪河水库。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中水。。

本项目用水量较少,按照“节约用水、一水多用”等原则,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
符合

(二)排水及污水处理。园区规划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园区内各企业外排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进入管网的污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及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场水质要求;有行业排放标准的企业废水排入管网前应处理达到相应行业标准要求。园区应加快配套的污水管网建设,并适时扩建和升级改造,确保园区生产及生活污水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圩河、小圩河,最终进入白浪河。
符合

(三)集中供热与燃气。规划居民集中供热热源为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以热水供热;企业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园区内企业不得新建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拟建项目采用电加热进行生产。
符合

(四)固体废物处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等方式,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应实行分类收集,实现资源可再生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园区各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园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应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按其属性进行合理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满足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

(2)项目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区入园控制级别符合性分析见表1-2。
表1-2 项目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入园控制级别的符合性分析

国民行业经济类别

行业小类

控制级别

本项目

金属制品

C331-C336、C338

优先进入行业
本项目行业为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属于优先进入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C341-C349

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1-C359

汽车制造业
C3670
农副食品加工业
C132、C137、C139
食品制造业
C141、C143、C146、C149
其他

A031-A032、C131、C133-C136、C142、C144-C145、C151-C152、C161、C171-C178、C181-C182、C192、C194-C195、C201-C204、C211-C214、C219、C221-C223、C231-C232、C241-C246、C254、C262、C264-C266、C2682-C2683、C271-C278、C291-C292、C301-C309、C337、C339、C3714-C3716、C3719、C373、C375-C379、C381-C387、C389、C391-C399、C401-C403、C411、C419、C421-C422、C431-C433、C435-C436、C439、C443、C451-C452、C461-C462、G592-G596、G599、M731-M734、M745-M746、N772、O811、O813、O819、O822、P831-P834、P835、P839、Q841-Q843

准许进入行业

不属于

其他

石油化工产品制造
禁止进入行业

不属于

煤化工产品制造
化学肥料制造
化学农药制造
农药原药及中间体制造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根据上表可知,拟建项目行业类别为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属于优先入园行业,因此,可进入本园区内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厂界东侧为山东中诺农业装备公司和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隔长松路为空地、北侧隔仓南街为潍坊商业学校。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厂区周围交通便利,且周边环境较好;项目所在地地势平坦,周边配套基础设施齐全,辐射周边服务对象,适宜项目建设。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厂区周边环境状况见附图2。厂区在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区中的位置见附图5。

3、与“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位于望留现代产业园高端智能制造产业园板块规划范围内,项目区全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且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与潍坊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9、附图10。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潍政字〔2021〕15号)、《2022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3〕4号)、《2023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潍环委办发〔2024〕3号)等文件,拟建项目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

①生态保护红线:由潍坊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可知,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北侧约4830m的潍城区鲁中山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YS370702130002)—山东潍坊大于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不在其红线范围内。与潍坊市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见附图4。

②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40μg/m3;到2025年,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省控及以上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35%,市控及以上断面劣 V 类水体比例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到 2025 年,海洋生态环境稳中向好,近岸海域水12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59.3%左右、劣V类海水水质面积下降,主要入海河流国控断面实现消劣”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到2025年,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下达目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本次环评对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并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恶化。

③资源利用上限:到2025年,全市年供用水总量控制在24.95亿立方米以内,农业用水比重稳中有降。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年下降9.9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以上。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成省下达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煤炭消费总量压减10%左右,完成省下达的压减煤炭指标。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600万吨标准煤,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力争突破1500万千瓦以上。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通过多方面管理,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

本项目所需资源主要为水和电,供水供电均由市政提供,项目年用新鲜水量约为6060m3/a,年用电量约为227.7万kWh。项目供水、供电均有保障,本项目整体资源消耗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产生明显的影响,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限,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是合理的。

④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仓南街以南,长松路以东,位于望留街道管控单元内。根据潍环委办发〔2024〕3号,该控制单元为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ZH37070220004,该区域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表1-3 与(潍环委办[2024]3号)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ZH37070220004
望留街道
空间布局约束

1.生态保护红线内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2.一般生态空间内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

3.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内执行国家、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准入要求。

4.区域内原则上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项目,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严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焦化、铸造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产能置换。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优先淘汰区域内现存的上述禁止项目。

5.该单元内有县级批复园区,应按照园区的准入条件、行业准入规范及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确定入园项目。

项目位于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内,符合园区行业准入。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内执行国家、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准入要求,其他区域落实普适性水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预防,保证水环境质量不降低。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工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动新机械准入门槛,加快高排放老旧机械淘汰,鼓励机械“油改电”;

加强城镇生活源污染防治,餐饮服务业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汽修、干洗等行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本项目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加强转运站污染源防治,确保废气废水等能够达标排放。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1.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内执行国家、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准入要求。

2.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辖区内应急减排或差异化管控。

本项目不涉及该单元环境风险防控规定内容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1.1.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持续降低工业企业(园区)单位GDP能耗及煤耗。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2.禁燃区内除供热规划范围内的集中供热锅炉外,禁止新、改、扩建任何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原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集中供热、电厂锅炉除外)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本项目使用电,不使用高污染燃料,不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均符合潍坊市“三线一单”要求。

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01.01实施)符合性

表1-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合理处置,达标排放。

符合

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为饲料添加剂制造,不属于上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山东省产业政策。

符合

第十七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简化管理,投产前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符合

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符合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项目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废水满足相应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固体废物均能合理处置。

符合

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

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

表1-5 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具体要求

本工程情况
符合性

1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核定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符合

2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进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位及采样监测平台,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

符合

3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按照规定执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符合

4

对不经过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本项目废气经有组织收集后采取环保措施、达标排放

符合

5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本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

符合

6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工业企业应当建立台账,如实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本项目将建立台账
符合

7

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污染物排放
符合

与《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号)的符合性分析。

表1-6 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

本项目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行业,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符合

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省能源局牵头)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

本项目不建设燃煤锅炉,不消耗煤炭。

符合

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工业项目

符合

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玻璃、陶瓷、铸造、铁合金、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

符合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

内容
一、项目由来

潍坊昴德宇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11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北关街道北宫西街5699号19号楼1006,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由潍坊昴德宇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包括一期的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二期的水系生态修复工程、望留街道辖区内林地、园地的综合整治工程。

本次环评只针对该项目一期进行评价,二期另行评价。
《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一期)》为饲料添加剂生产项目,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8条,建成后具备年产饲料添加剂8000吨的生产能力。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16号),本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属于“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十一、食品制造业14--24 其他食品制造 149*--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建项目新建6座生产车间、2座仓库,配套建设办公楼、研发楼(用于产品展示)等,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8条,建成后具备年产饲料添加剂8000吨的生产能力。《潍城区望留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63392万元,其中一期投资25031.1万元,一期环保投资180万元。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名称

拟建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厂房

1座,建筑面积3156.34m2,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1条,年产饲料添加剂1000吨

正在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
2#厂房

1座,建筑面积3432.34m2,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1条,年产饲料添加剂1000吨

正在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
3#厂房

1座,建筑面积2761.44m2,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1条,年产饲料添加剂1000吨

新建车间

4#厂房

1座,建筑面积5835m2,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1条,年产饲料添加剂1000吨

新建车间

5#厂房

1座,建筑面积19147m2,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2条,年产饲料添加剂2000吨

新建车间

6#厂房

1座,建筑面积6291m2,新上饲料添加剂生产线2条,年产饲料添加剂2000吨

新建车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4730.58m2,用于日常办公

正在进行办公用房建设
研发楼

研发楼1座,建筑面积3213.37m2,内设化验室,主要用于产品检验

新建

公寓楼

公寓楼1座,建筑面积5089.27m2,用于员工临时休息

正在进行办公用房建设
储运工程

1#仓库

1座,建筑面积921.6m2,用于储存原料

正在进行标准化厂房建设
2#仓库

1座,建筑面积921.6m2,用于储存产品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新鲜水由市政管网供给。

新建

供电

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

新建

循环水系统

新建循环水系统,配套1台20t/h的冷却塔

新建

供热

项目供热采用电加热。

新建

排水

厂区采取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圩河、小圩河,最终进入白浪河。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设施

1#厂房~3#厂房内生产废气经收集后,经同一台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25m高排气筒P1排放;

4#厂房~6#厂房内生产废气经收集后,经同一台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25m高排气筒P2排放。

新建

废水处理设施

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m3/d。采用“调节+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的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圩河、小圩河,最终进入白浪河

新建

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库1座,建筑面积50m2;危废库1座,建筑面积50m2;均位于1#仓库。

新建

噪声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基础减震和建筑隔声

新建

环境风险

应急系统

新建三级防控系统、1个600m³事故水池

新建

注:厂区内现状在进行标准化厂房和办公用房建设,主要包括1#厂房、2#厂房、1#仓库,办公楼、公寓楼,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重点项目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措施》(潍环发[2022]11号),“如项目前期涉及建设标准厂房、办公用房等(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可以先行建设,后期在项目主体建设前依法办理整体项目环评。”拟建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先行建设的建筑物均为标准厂房、办公用房,因此,拟建项目不涉及未批先建。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前,设备不得进厂。
2、主要生产设施及原辅材料

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所用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形态
规格
包装方式
来源

厂区内暂存量
储存位置

1
1#仓库
2
1#仓库
3
1#仓库
4
1#仓库
5
1#仓库
6
1#仓库
7
1#仓库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1

碳酸钙

碳酸钙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aCOз,是石灰石、大理石等的主要成分。碳酸钙通常为白色晶体,无味,基本上不溶于水,易与酸反应放出二氧化碳。它是地球上常见物质之一,存在于霰石,方解石,白垩,石灰岩,大理石、石灰华等岩石内,亦为某些动物骨骼或外壳的主要成分。碳酸钙也是重要的建筑材料,工业上用途其广。

2

甘氨酸
甘氨酸(Glycine,缩写Gly),又名氨基乙酸,是一种非必需氨基酸,其化学式为C2H5NO2。甘氨酸是内源性抗氧化剂还原型谷胱甘肽的组成氨基酸,机体发生严重应激时常外源补充,有时也称为半必需氨基酸。甘氨酸是一种最简单的氨基酸。固态的甘氨酸为白色至灰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无毒。在水中易溶,在乙醇或乙醚中几乎不溶。用于制药工业、生化试验及有机合成,是氨基酸系列中结构最为简单,人体非必需的一种氨基酸,在分子中同时具有酸性和碱性官能团,在水中可电离,具有很强的亲水性,但属于非极性氨基酸,溶于极性溶剂,而难溶于非极性溶剂,而且具有较高的沸点和熔点,通过水溶液酸碱性的调节可以使甘氨酸呈现不同的分子形态。

3

蛋氨酸
蛋氨酸(甲硫氨酸)是一种含硫必须氨基酸,呈白色片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微带特殊气味(弱亚硫酸味),味微苦,易溶于水,对热及空气稳定,但遇强酸易脱甲基分解,与强氧化剂不相容,主要作为必须氨基酸用于食品/饲料强化、饲料添加剂(提升蛋白质利用率)等用途。

4
硫酸亚铁
硫酸亚铁是一种无机物,化学式为FeSO4,外观为白色粉末无气味。其结晶水合物为在常温下为七水合物,俗称“绿矾”,浅绿色晶体,在干燥空气中风化,在潮湿空气中表面氧化成棕色的碱式硫酸铁,在56.6℃成为四水合物,在65℃时成为一水合物。硫酸亚铁可溶于水,几乎不溶于乙醇。其水溶液冷时在空气中缓慢氧化,在热时较快氧化。加入碱或露光能加速其氧化。相对密度(d15)1.897。有刺激性。硫酸亚铁可用于色谱分析试剂、点滴分析测定铂、硒、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硫酸亚铁还可以作为还原剂、制造铁氧体、净水、聚合催化剂、照相制版等。

5
硫酸铜
硫酸铜(CuSO4),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科学研究的无机化合物。该化合物的常见存在形式为五水合硫酸铜(CuSO4·5H2O),为蓝色晶体,俗称蓝矾。该物质在干燥条件下会失去结晶水,变为白色或灰白色粉末状的无水硫酸铜。硫酸铜的制备通常通过浓硫酸和铜的反应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处理含铜矿石与硫酸的混合物来获得。在工业上,硫酸铜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农药、动植物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以及作为电镀和印染工业中的媒介。它还在水处理领域发挥作用,用于杀菌、藻类控制和防腐。硫酸铜既是一种肥料,又是一种普遍应用的杀菌剂。波尔多液、铜皂液、铜铵制剂,就是用硫酸铜与石灰乳、肥皂、碳酸氢铵配制而成的。

6
硫酸锌
硫酸锌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ZnSO4,无色或白色结晶、颗粒或粉末。硫酸锌主要用作制取颜料立德粉、锌钡白和其他锌化合物的原料,也用作动物缺锌时的营养料、畜牧业饲料添加剂、农作物的锌肥(微量元素肥料)、人造纤维的重要材料、电解生产金属锌时的电解液、纺织工业中的媒染剂、医药催吐剂、收敛剂、杀真菌剂、木材和皮革防腐剂等。

3、生产规模及内容

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能力

产品规格

质量标准

形态
1

赛克氨基酸饲料添加剂

8000t/a

25kg/袋

企业标准

固态
产品质量标准指标限值
序号

项目
内控指标
1

状态
固态粉末
2
有效成分含量(%)

≥90

3
含水率(%)

≤5

4

粒径(mm)

≤0.6

4、劳动定员及劳动班制

职工人数:本项目劳动定员36人,其中管理技术人员4人,生产人员32人。

工作制度:项目采用单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全年运营300天。

5、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开工建设时间以项目环评批复时间为准。

6、平面布置及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新建生产车间等进行生产,办公楼位于厂区东北侧,车间位于厂区中间和南侧。各个环节联系紧密,符合物料走向。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合理性分析:

布局合理,功能区布置明确。从环保、生产等方面,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2)厂区人流大门位于北侧,紧邻仓南街;厂区物流大门位于西侧,紧邻长松路,交通运输方便。

7、公用工程

(一)给排水

(1)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2)用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配料用水、地面冲洗水、设备冲洗水、循环水系统及工作人员生活用水,用水定额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①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主要用于员工生活、办公,用水定额按50L/(人·天)、项目定员36人,则员工生活用水量为1.8m3/d、540m3/a。
②配料用水

项目原料需要用水进行配置,根据设计资料,项目原料与水配比为1:2,项目原料用量为8000t/a,则配料用水量为53.3m3/d(16000m3/a),优先采用设备冲洗水和固液分离废水,不足部分由新鲜自来水补充。

③设备清洗用水

项目设备定期清洗,用水量为2m3/d、600m3/a。

④车间地面冲洗用水

项目车间地面定期清洗,用水量为2m3/d、600m3/a。

⑤循环冷却水系统用水

项目搅拌完成后,需要使用冷却水对物料进行间接冷却。项目循环水系统循环水量为20m3/h,补水量按照循环水量为2%,则循环水系统补水量为3.2m3/d、960m3/a。

⑥厂区绿化用水

厂区绿化面积约4000m2,绿化用水定额为2L/m2,用水次数按照180天/年,则绿化用水量为1440m3/a。

综上所述,项目用水量为20140m3/a(67.13m3/d),其中,新鲜自来水用量为6060m3/a(20.20m3/d),回用水量为14080m3/a(46.93m3/d)。
(3)排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固液分离废水等。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建筑物边沟和场地雨水沟汇集后外排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和地面冲洗废水等综合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站,后排入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圩河、小圩河,最终进入白浪河。

①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产生的污水,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2m3/a(1.44m3/d)。

②设备冲洗废水

设备冲洗废水产生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设备冲洗废水量为480m3/a(1.6m3/d),设备冲洗废水均回用作配料用水。

③车间地面冲洗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则地面冲洗废水量为480m3/a(1.6m3/d)。

④循环水系统排水

项目循环水系统排水按照循环水补水量的20%计,则循环水系统排水量为192m3/a(0.64m3/d)。

⑤固液分离废水

项目配料用水量为16000m3/a,其中15%在搅拌、固液分离、烘干过程中散失,经离心机固液分离后,固液分离废水产生量为13600m3/a,固液分离废水分别经各生产线1座5m3储水罐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

综上,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104m3/a(3.68m3/d)。

建设项目水量平衡见下图: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d

图2-2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³/a
(二)供电

该项目用电负荷主要为生产设备、照明用电等,项目年耗电约227.7万kWh。
8、环保投资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5031.1万元,由单位自筹解决。环保投资180万元,用于项目生产过程污染控制和治理设施的建设等,本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0.72%,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具体环保措施投资情况见下表。

环保投资一览表

污染源分类

设备设施

投资(万元)

废气

投料废气、搅拌废气、烘干废气、包装废气
废气收集管线+1#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1;

废气收集管线+2#布袋除尘器+排气筒P2
100

噪声

高噪声设备

车间隔音、设备减震等

20
废水

公辅工程废水、生活污水
新建污水处理站

20

固废

生活垃圾

垃圾桶

10

危险废物

危废库

20

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库

10

合计

180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工艺流程

工程施工期间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等建设工序将产生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少量污水和废气等污染物。工艺流程图如下:

图2-2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为短期的,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2)施工期产污环节

①废气:施工扬尘、工程运输车辆的尾气;

②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③噪声和振动: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机械振动;

④固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本项目拟建厂房6座,其中,1#厂房~4#厂房内分别设置1条饲料添加剂生产线,5#厂房~6#厂房内分别设置2条饲料添加剂生产线。每条饲料添加剂生产线生产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产品产能均相同。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图2-1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主要工艺流程为投料→搅拌→冷却→固液分离→烘干→包装→入库待售。

(1)投料:外购的原料,采用袋装,由汽车运输进入厂区后,储存于1#仓库内,生产时,由人工按照配比称量后,由人工投入搅拌罐中。此工序产生G1投料粉尘、S1废包装袋。S1废包装袋为一般固废;

(2)搅拌:投料完成后,将自来水和固液分离液相泵入搅拌罐,常压下加热搅拌,搅拌温度为50℃左右,加热搅拌时间为1h,使原料加快溶解。搅拌工序采用电加热的方式进行加热(加热仅在冬季温度较低时进行),此工序产生G2搅拌废气。

(3)冷却:搅拌后的物料泵入冷却罐,使用循环冷却水进行间接冷却,循环冷却水系统因蒸发会损失一部分冷却水,故需定期添加。
(4)固液分离:冷却后的物料,使用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固液分离液相回用于搅拌工序,固相进入下一步工序。

(5)烘干:固液分离后的物料基本为固态,含有少量水分,需进行烘干,物料经密闭皮带机送入密闭烘干机进行烘干,烘干温度为60℃,烘干工序采用电能间接加热方式进行加热。此工序会产生G3烘干废气。

(6)包装及入库待售:烘干后的物料,由人工在烘干机出料口接入包装袋中进行包装,包装规格为25kg/袋,包装后入库待售。此工序主要产生G4包装废气。

拟建项目产品检验主要是进行产品粒度和含水率检验,检验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检验后合格物料回用作为产品外售。粒度不合格产品回用于搅拌工序,含水率不合格物料回用于烘干工序,无固体废物产生。

项目1#厂房~3#厂房废气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4#厂房~6#厂房废气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为收集的原料,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作为固废管理。
三、运营期主要产污工序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产污环节详见下表。
拟建工程产污环节一览表

类别
产污工序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物
处理措施
废气
投料
投料废气G1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1#厂房~3#厂房废气收集后经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1排放;4#厂房~6#厂房废气收集后经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P2排放
搅拌

搅拌废气G2

颗粒物
密闭收集
烘干

烘干废气G3

颗粒物
密闭收集
包装

包装废气G4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污水处理站
污水站废水废气G4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无组织排放

废水
固液分离
固液分离废水W1
CODcr、SS、NH3-N等
集水池储水罐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
设备清洗
设备清洗废水W2
CODcr、SS、NH3-N等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W3
CODcr、NH3-N、SS等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其他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潍坊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大圩河、小圩河,最终进入白浪河
地面清洗
地面清洗废水W4
CODcr、SS、NH3-N等
循环水系统
循环水系统排水W5
SS、TDS等
噪声
设备噪声
/
Leq(A)
基础减震、隔声墙体
一般固废
投料
废包装袋S1
/
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气处理

废布袋S2

/
污水处理
污水站污泥S3
/

一般固废,环卫部门清运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职工办公生活
纸屑、果皮等
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及废油桶
设备检修
废矿物油、废油桶
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常规污染物

根据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潍城分局统计数据,以省控以上点位计,2024年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6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66μg/m3,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0μg/m3,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7μg/m3,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1mg/m3,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为180μg/m3。
综上分析,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和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其他因子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该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2)特征污染物
①监测布点
本次评价大气特征污染物引用《潍城区望留现代产业园规划(2025-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王家庄村数据,监测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1日,监测分析方法为:HJ 1263-2022 重量法(检出限7μg/m3),监测点位情况见表3-1和附图11。
表3-1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布点一览表
编号
监测点
经纬度/m
监测因子
监测时段及频次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东经
北纬
1
王家庄村
119°1′56.955″
36°41′55.621″
TSP
日均浓度,监测7天
NW
2280
②监测结果

表3-2 环境空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
气象条件
日期及时间
气温(℃)
气压(hPa)
风速(m/s)
风向
总云

低云

2025.4.19
第一次
10.2
101.5
1.6
东南风
/
/
第二次
13.4
101.4
1.5
东北风
5
3
第三次
17.5
101.2
1.4
东北风
5
2
第四次
14.1
101.4
1.3
东北风
/
/
2025.4.20
第一次
12.7
101.3
2.4
东南风
/
/
第二次
13.9
101.3
2.3
东南风
3
2
第三次
24.1
101.0
2.4
东南风
2
1
第四次
18.4
101.2
2.0
东南风
/
/
2025.4.21
第一次
15.4
101.3
2.6
东南风
/
/
第二次
17.4
101.2
2.9
东南风
8
4
第三次
23.1
101.0
3.0
东南风
8
4
第四次
18.6
101.2
2.5
东南风
/
表3-3 环境空气TSP现状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2025.4.19
2025.4.20
2025.4.21
监测结果(mg/m3)
0.174
0.184
0.188
③评价标准
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日均值0.3mg/m3)要求。
④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评价,计算公式为:

其中:
Ci——第i个污染物的实测浓度,mg/m3;
Si——第i种污染物的评价标准,mg/m3;
Ii>1为超标,否则为不超标。
⑤评价结果
表3-4 环境空气TSP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
污染物
日均浓度范围(mg/m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废铁废钢 土地综合整治 废钢废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